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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建筑工程结算第十章建设工程结算2第十章建筑工程结算第十章建设工程结算3第十章建筑工程结算一、工程结算的概念和意义1.工程结算:是指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在完成工程任务后,依据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按照规定程序向建设单位收取工程价款的一项经济活动。•工程结算的主体是施工企业;•工程结算的目的是施工企业向建设单位索取工程款,以实现“商品销售”。2.工程结算的意义:由于建筑工程施工周期较长,占用资金额较大,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对于施工企业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工程结算是反映工程进度的主要指标•工程结算是加速资金周转的重要环节•工程结算是考核经济效益的重要指标第十章建设工程结算4第十章建筑工程结算二、工程结算的分类建筑产品价值大、生产周期长的特点,决定了工程结算必须采取阶段性结算的方法。工程结算一般可分为:工程价款结算和工程竣工结算两种。工程价款结算:指施工企业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依据施工合同中关于付款条款的有关规定和工程进展所完成的工程量,按照规定程序向建设单位收取工程价款的一项经济活动。工程竣工结算:指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经有关部门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后,按照规定程序向建设单位办理最终工程价款结算的一项经济活动。第十章建设工程结算5第一节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结算工程价款结算方式1.按月结算方式•即: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办法。•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2.竣工后一次结算方式•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的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合同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工程,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当年结算的工程款应与年度完成的工作量一致,年终不另清算。第十章建设工程结算6•工程价款结算方式3.分段结算方式•当年开工,且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或工程阶段,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分段的划分标准:由各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规定。•例如:•(1)工程开工后,按工程合同造价拨付40%,•(2)工程基础完成后,拨付20%;•(3)工程主体完成后,拨付30%;•(4)工程竣工验收后,拨付5%;•(5)工程尾留款5%。•分段结算可以按月预支工程款,当年结算的工程款应与年度完成的工作量一致,年终不另清算。第十章建设工程结算7第一节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结算一、工程预付(备料)款结算工程预付(备料)款:工程项目开工前,为了确保工程施工正常进行,建设单位应按照合同规定,拨付给施工企业一定限额的工程预付(备料)款。此预付款构成施工企业为该工程项目储备主要材料和结构件所需的流动资金。1.工程预付(备料)款的支付建设单位向施工企业预付备料款的限额,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1)工程项目中主要材料(包括外购构件)占工程合同造价的比重;(2)材料储备期;(3)施工工期。第十章建设工程结算8一、工程预付(备料)款结算•在实际工作中,为了简化计算,预付备料款的限额可按预付款占工程合同造价的额度计算。其计算公式为:预付备料款限额=工程合同造价×预付备料款额度•预付备料款额度: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对于材料由建设单位供给的只包工不包料工程,则可以不预付工程备料款。•招标时在合同条件中约定工程预付款的百分比。•如承包人滥用工程预付款,发包人有权立即收回。第十章建设工程结算9一、工程预付(备料)款结算2.预付备料款扣回•当工程进展到一定阶段,随着工程所需储备的主要材料和结构件逐步减少,建设单位应将开工前预付的备料款,以抵充工程进度款的方式陆续扣回,并在竣工结算前全部扣清。•扣款的两种方式:•(1)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洽商用合同的形式予以确定;•(2)从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件的价值相当于工程预付款数额时扣起,按材料及构件比重扣抵工程价款,至竣工之前全部扣清。第十章建设工程结算10一、工程预付(备料)款结算2.预付备料款扣回•(2)工程预付款起扣点可按下式计算:•M=(P-T)N=T=P-M/N•T——起扣点,即工程预付款开始扣回的累计完成工程金额;•P——承包工程合同总额;•M——工程预付款数额;•N——主要材料及构件所占比重。第十章建设工程结算11一、工程预付(备料)款结算2.预付备料款扣回•(2)工程预付款起扣点可按下式计算:•T=P-M/N【例10-1】某项工程合同总额为600万元,工程预付款为合同总额的20%,主要材料和构件所占比重为60%,求该工程的工程预付款、起扣点为多少万元?解:工程预付款:M=600×20%=120万元工程起扣点:T=P-M/N=600-120/60%=400万元则当工程完成份400万元时,本项工程预付款开始扣回。第十章建设工程结算12第一节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结算二、工程进度款结算•工程进度款是指工程项目开工后,施工企业按照工程施工进度和施工合同的规定,以当月(期)完成的工程量为依据计算各项费用,向建设单位办理结算的工程价款。•工程进度款的结算分三种情况,即:•开工前期结算;•施工中期结算;•工程尾期结算。第十章建设工程结算13第一节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结算二、工程进度款结算1.开工前期进度款结算•从工程项目开工,到施工进度累计完成的产值小于“起扣点”,这期间称为开工前期。•此时,每月结算的工程进度款应等于当月(期)已完成的产值。其计算公式为:值=本月(期)已完成产算的工程进度款本月(期)应结=Σ本月已完成工程量×预算单价+相应收取的其他费用或:=Σ本月已完成工程量×综合单价+相应收取的其他费用第十章建设工程结算14二、工程进度款结算2.施工中期进度款结算•当工程施工进度累计完成的产值达到“起扣点”以后,至工程竣工结束前一个月,这期间称为施工中期。•此时,每月结算的工程进度款,应扣除当月(期)应扣回的工程预付备料款。其计算公式为:主材费所占比重值=本月(期)已完成产扣的预付备料款本月(期)应抵扣的预付备料款本月(期)应抵值=本月(期)已完成产算的工程进度款本月(期)应结=本月(期)已完成产值×(1-主材费所占比重)第十章建设工程结算15二、工程进度款结算2.施工中期进度款结算•对于“起扣点”恰好处于本月完成产值的当月,其计算公式为:所占比重主材费-起扣点完成产值累 计-完成产值本月(期)=结算的工程进度款“起扣点”当月应所占比重主材费 -起扣点完成产值累 计=抵扣的预付备料款“起扣点”当月应第十章建设工程结算16二、工程进度款结算3.工程尾期进度款结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工程项目总造价中应预留一定比例的尾留款作为质量保修费用,又称“保留金”。待工程项目保修期结束后,视保修情况最后支付。•工程尾期(最后月)的进度款,除按施工中期的办法结算外,尚应扣留“保留金”。其计算公式为:应扣保留金=工程合同造价×保留金比例式中,保留金比例:按合同规定计取,一般取5%保留金应 扣所占比重主材费完成产值最后月(期)=结算的工程尾款最后月(期)应1第十章建设工程结算17二、工程进度款结算【例】某企业承包的建筑工程合同造价为780万元。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工程工期为五个月,工程预付备料款额度为工程合同造价的20%,工程进度款逐月结算,经测算其主要材料费所占比重为60%,工程保留金为工程合同造价的5%,各月实际完成的产值如下表,求该工程如何按月结算工程款?月份三月四月五月六月七月合计完成产值(万元)95130175210170780第十章建设工程结算18二、工程进度款结算【解】(1)由公式(1)知:•该工程的预付备料款=780×20%=156万元•由起扣点公式知:起扣点==520万元(2)开工前期每月应结算的工程款,按计算公式计算结果如下:月份三月四月五月完成产值95130175当月应付工程款95130175累计完成的产值95225400以上三、四、五月份累计完成的产值均未超过起扣点(520万元),故无须抵扣工程预付备料款。%60156780第十章建设工程结算19二、工程进度款结算(3)施工中期进度款结算:•六月份累计完成的产值=400+210=610万元>起扣点(520万元)•故从六月份开始应从工程进度款中抵扣工程预付的备料款。六月份应抵扣的预付备料款=(610-520)×60%=54万元六月份应结算的工程款=210-54=156万元(4)工程尾期进度款结算:应扣保留金=780×5%=39万元七月份办理竣工结算时,应结算的工程尾款为:工程尾款=170×(1-60%)-39=29万元(5)由上述计算结果可知:各月累计结算的工程进度款=95+130+175+156+29=585万元再加上工程预付备料款156万元和保留金39万元,共计780万元。第十章建设工程结算20二、工程进度款结算【例】某施工企业承包的建筑工程合同造价为800万元。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工程预付备料款额度为18%,工程进度款达到68%时,开始起扣工程预付备料款。经测算,其主材费所占比重为56%,设该企业在累计完成工程进度64%后的当月,完成工程的产值为80万元。试计算该月应收取的工程进度款及应归还的工程预付备料款。【解】(1)该企业当月所完成的工程进度为:(80÷800)×100%=10%即当月的工程进度从64%开始,到74%结束。起扣点68%位于月中。第十章建设工程结算21二、工程进度款结算(2)该企业在起扣点前应收取的工程进度款为:800×(68%-64%)=800×4%=32万元(3)该企业在起扣点后应收取的工程进度款为:(80-32)×(1-56%)=48×44%=21.12万元(4)该企业当月共计应收取的工程进度款为:32+21.12=53.12万元(5)当月应归还的工程预付备料款为:80-53.12=26.88万元或:(80-32)×56%=26.88万元第十章建设工程结算22二、工程进度款结算工程进度款支付步骤:工程量测量与统计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工程师核实并确认业主认可并审批支付工程进度款计量前24小时,7天内双方计量确认后14天内第十章建设工程结算23第一节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结算三、竣工结算1.竣工结算的概念•竣工结算:指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经有关部门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后,按照规定程序向建设单位办理最终工程价款结算的一项经济活动。•竣工结算是在施工图预算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施工中出现的变更、签证等实际情况由施工企业负责编制的。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遇到一些原设计无法预计的情况,如基础工程施工遇软弱土、流砂、阴河、古墓、孤石等,必然会引起设计变更、施工变更等原施工图预算中未包括的内容。因此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应根据施工过程中的实际变更情况进行竣工结算。第十章建设工程结算24三、竣工结算2.竣工结算的一般程序发包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监理工程师承包人认可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28天内竣工结算报表审核竣工结算报表,28天内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竣工结算价款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第十章建设工程结算25三、竣工结算3.《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对竣工结算的规定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时间规定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审查时间1500万元以下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2500万元~2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32000万元~5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45000万元以上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第十章建设工程结算26三、竣工结算4.竣工结算的编制依据(1)工程清单、标底及投标报价。(2)图纸会审纪要:指图纸会审会议中设计方面有关变更内容的决定。(3)设计变更通知:必须是在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通知单,或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需要,由业主
本文标题:建筑工程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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