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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间借贷案件法庭询问指南日常生活中,民间借贷关系异常普遍,由于民间借贷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和风险性,极易引发纠纷。在起草民事诉状的过程中,为免多生枝节,一般将案情经过叙述的相当简单。为此,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经常会对当事人予以提问,有时更是要求当事人本人直接回答,以准备了解全案事实。法官询问的问题看似细微却有可能关乎案件结果。为让相关当事人能预先了解并作好回答的准备及避免慌乱。现笔者在承办多起民间借贷案件的基础上,就法院法官在民间借贷案件经常询问的问题作个总结及归纳。了解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当事人双方的背景,掌握案件的来龙去脉,有助于律师更好地驾驭、承办、处理案件。下述问题基本上有经验的经办法官都会问到,事先准备可以做到有备无患。1、借款人的身份及职业?借款人与出借人间的关系,包括双方是在何时何地如何认识的。若有担保人,还应尽可能了解担保人的相关情况。2、借款人借钱的用途。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赌博、走私、诈骗、买卖毒品或贩卖枪支等非法活动而仍借款的,则属于违法借贷,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出借人不但得不到债权,而且还要依据有关法律予以追究责任。3、出借人的资金来源。2出借人的资金是否自有?借款之前的资金来源于何处,有否证据证明。4、出借人在何时何地以怎样的方式(现金还是转账)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若以现金交付,不妨了解现金面额及具体数量及包装形式等。若以转账形式是否有转账凭证?交付款项时是否有在场见证人?了解见证人相关信息。5、借款人是否已归还部分本金,归还的数额,何时以何方式归还,是否有收条或转账凭证等证据。6、双方是否对借款约定利息,具体利率是多少,利息是否在本金中预先扣除。借款人是否已支付过利息,若支付,有无交付凭证。借款利息一般是在借款期限届满时或者合同履行期间按照约定分批偿付给贷款人。出借人在提供贷款时不能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但现实中有的出借人为了确保利息的收回,在提供借款时就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造成借款人借到的本金实质上为扣除利息后的数额。因此,合同法规定出借人在提供借款时不得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如果仍在本金中预先扣除的,借款人只需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支付相应利息就可以了。7、借款到期后,出借人是否催收过,催收的具体时间。借款催收要及时。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可在合理期限内随时催收。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到期,出借人要及时催收,如借款人逾期不还,从借款到期之日的次日起两年内,出借人可向法院提出诉讼。为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在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或催3要证明等,这样诉讼时效就可从新的协议订立之日重新计算。8、借款人与贷款人是否仍有联系,何时失去联系。笔者建议,以上背景及案件事实、经过等相关信息,案件律师最好制作成询问笔录等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重要性并让其签字。如是当事人自行提起诉讼的,亦请事先予以准备。
本文标题:民间借贷案件法庭询问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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