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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安全法规体系》A、民航的组织的体系1、发展历程***中国民航飞机的发展历程1、空中客车工业公司于1970年12月18日在法国成立;2、波音公司于1916年7月1日成立。3、1970年7月,毛提造大飞机计划;1970年8月,提出《关于上海试制生产运输机的报告》——708计划,运十计划1980年9月26日,运十首飞。4、2008年,中国商飞(COMAC919)成立——第二次大飞机发展。***中国民航的发展历程第一阶段(1949——1978)民航由空军管理,以军队领导为主的政企合一的管理体制;第二阶段(1978——1987)民航脱离军队建设,实行政企合一的企业化管理;第三阶段(1987——2002)第一次政企分离,航空公司与政府分离开来组建六个骨干航空公司:国航、东航、南航、西北航、西南航、北方航空;第四阶段(2002——2007)第二次政企分离,机场属地化管理成立7大地区管理局和26个省级民航安监办,33个安监局成立6大集团公司:中航、东航、南航、中航信、中航油、中航材;民航政府:民航局——7个地区管理局——33个监管局民航的企事业单位:三大集团(中航、东航、南航)、海航;深航、川航山航、夏航;春秋、奥凯、东星、吉祥民航保障单位:中航信、中航油、中航材第五阶段(2007年至今)空管政企分离针对政府改革:政府:民航局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管制处、气象处、通信导航处、安全处、综合处地区管理局——空中交通管制处、通信导航监视处、气象处监管局——空中交通管制处针对事业单位的改革——“三横三纵”改革,空管一体化运行事业单位:民航局空中交通管理局(三横)民航地区空管局(7)民航地区空管分局(站)(33)业务:空中交通管制、气象、通信导航监视(三纵)2、ICAO和IATA的联系和区别答:1)名称ICAO: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ATA:国际航空运输协会2)是否官方ICAO:官方IATA:非官方3)成员:ICAO:各缔约国家IATA:航空公司4)规则ICAO:国际民用航空公约及其十八个附件IATA:没有自己的规则5)审计ICAO:通过普通安全监督审计(USOAP),评估各缔约国对于芝加哥公约及其附件的遵守情况IATA:通过IOSA,以减少航空公司之间的交叉审定。三、我国民航组织结构及其职责1、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中国民航局——民航地区管理局——民航安全监督管理局两级政府:立法决策,执法监督2、各司与政策法规司的区别答:各司制定行业内部的法规,政策法规司审核各司需要以民航局的名义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与上位法是否保持一致。3、飞标司的职责:1)管理飞行、签派、维修、委任代表、检察员;2)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3)航空公司、维修单位、培训单位的准入4、飞标司与运输司的区别答:飞标司是在航空公司保障飞行安全的部门;运输司是与客货运输规则、市场秩序、销售代理、与旅客直接接触的与钱有关的。5、航空器适航审定司与飞标司:答:适航审定司是管初始适航的包括航空器与航空器部门、油料和化学品、航空器国籍登记;飞标司管持续适航。6、民航局地区管理局公安局公安局飞标司飞行标准处、航空卫生处、航务管理处、适航维修处、外航监控处运输司市场管理处综合司办公室航安办航安办机场司机场处适航审定司适航审定处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管制处、气象处、通信导航处、安全处、综合处B、民航的法规体系一、国际法《国际民航公约》及其18个附件:1944年制订,又名:芝加哥公约1)附件结构*前言:附件形成的背景,修订背景,写附件的原因。*定义: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能脱离附件存在。*标准和建议措施:标准是各国必须强制遵守的;建议措施指各国哪样做更好。*附录:有强制的法律地位,必须执行,类似于标准。*附篇:类似于建议措施——图表、增补、注释(若图表在标准和附录中就是强制的;注释是解释说明行文件,不具有强制性;增补是针对各个国家各个附件之间的差异)2)附件内容附件1——人员执照的颁发对应司局:飞标司:颁发飞行员,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签派员,维修人员的执照以及需体检合格证人员的体检合格要求。CCAR—61、63FS、65FS、66、67FS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颁发气象员,管制执照。CCAR—65TM—Ⅱ、66TM—Ⅰ附件2——空中规则附件3——国际空中航行的气象服务对应司局: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CCAR—117附件4——航图附件6——航空器运行对应司局:飞标司:颁发运行合格证和运行规范。CCAR—91、121、135附件7——航空器国籍和登记标志(航空器适航审定司)附件8——航空器的适航对应司局:飞标司CCAR—145维修单位、航空器制造业航空器适航审定司CCAR—21附件9——简化手续附件10——通信设备附件11——空中交通服务对应司局: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CCAR—93TM附件12——搜寻与救援(航安办)附件13——航空器事故调查CCAR—395(航安办)附件14——机场对应司局:机场司CCAR—139、140附件15——航行情报服务对应司局: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CCAR—175TM附件16——环境保护附件17——安全保卫附件18——危险物品的安全运输二、国内法1、我国民航法规体系的层次国家法律——由全国人大会议通过、颁发,以主席令的形式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国家有关行政法规——由国务院通过,以国务院令的形式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民用航空管理规章(CCAR)——由民航局以民航局局长令的形式发布名称有规定、规则、规程、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类(管理文件、管理程序等)——由相关司局发布,没有法律地位,以司局令形式发布CCAR—12LR*管理程序AP*咨询通告AC*管理文件MD*工作手册WM*信息通告IB公安局SB、飞标司FS、运输司TR、航安办AS、机场司CA、航空器适航审定司AA、空中交通管理局TM、政策法规司LR每部规章有两个名称:如CCAR140部和191号令CCAR—11LR—R2:《中国民用航空局规章管理程序规定》,LR:拟定该规章的司局,R2:第2次修订。2、各业务线的法规体系1)航空器适航法规体系国家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国家有关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中国民用航空管理规章—CCAR—21、23、25、27、29、31、33、34、35、36设计—型号合格证附件8初始适航(CCAR—21)生产—生产许可证整机:适航证初始投入使用—适航证航空器适航零部件:适航标签附件8持续适航(CCAR—145、66)维修单位手册、维修许可证CCAR—23、25、27、29、31:整部件CCAR—33、35:发动机CCAR—45:国籍登记CCAR—34、36:噪声CCAR—53、55:化学油料产品CCAR—37:航空器及其零部件标准2)机场法规体系国家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国家有关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机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中国民用航空管理规章—机场***CCAR—158,166CA—Ⅰ,167CA,168CA,137CA:民用机场建设,工程设计,施工许可证,工程建设,专用设备使用管理规定。***机场准入门槛:CCAR—139CA—R1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规定CCAR—140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机场要开门营业:按139、140的规定编写《机场使用手册》以及取得机场使用许可证***CCAR—139—Ⅱ:民用运输机场应急救援规则***公安局:CCAR—139SB: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CCAR—162SB:民用机场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CCAR—331SB: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则3)航空公司法规体系国家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国家有关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安全保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中国民用航空管理规章——飞行标准司1、人员:CCAR—61民用航空器驾驶员、飞行教员、地面教员合格审定规则CCAR—63FS民用航空器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合格审定规则CCAR—65FS民用航空签派员执照管理规则附件1CCAR—66民用航空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则CCAR—67FS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183FS民用航空飞行标准委任代表和委任单位代表管理规定2、运行单位:CCAR—145《民用航空器维修单位合格审定》——维修单位附件8CCAR—91《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CCAR—121《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附件6CCAR—129《外国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航空公司CCAR—135《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合格审定规则》3、训练单位CCAR—141《民用航空驾驶学校合格审定规则》CCAR—142《飞行训练中心合格审定规则》CCAR—147《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机构合格审定规定》——运输司(经营许可证)1、航空公司:CCAR—135TR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CCAR—201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规定CCAR—119TR外国航空运输企业不定期飞行经营许可规则飞标司(运行合格证、运行运输司(经营许可证)规范)通用航空公司CCAR—91CCAR—135TR公共航空公司CCAR—121、CCAR—135CCAR—201外国航空公司CCAR—129CCAR—119TR2、国内/国际客货运输规则CCAR—271TR《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CCAR—272TR《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CCAR—274《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际运输规则》CCAR—275《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内运输规则》——公安局CCAR—68SB《航空安全员管理规定》——安全员的权利和义务CCAR—69《航空安全员合格审定规则》——安全员的准入问:CCAR—91、CCAR—121、CCAR—129和CCAR—135的联系和区别?答:①CCAR—91《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CCAR—121《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CCAR—129《外国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35《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合格审定规则》②CCAR—91、CCAR—121和CCAR—135,是针对中国的航空公司;CCAR—129是针对外国的航空公司。③CCAR—91是针对通用航空运输;CCAR—121和CCAR—135是针对公共航空运输。④CCAR—121是针对起飞重量5.7吨以上的多发大型航空器;CCAR—135是针对起飞重要5.7吨以下的小型航空器。⑤CCAR—91是所有航空公司在中国使用的飞行规则。问:CCAR—145与CCAR—121L章的联系和区别?答:①关注点不同CCAR—121主要关注的是适航性责任;CCAR—145主要关注维修的能力包括人员、厂房、工具设施、适航材料等。②许可证颁发不同CCAR—121:运行合格证和运行规范CCAR—145:《维修许可证》③规定编制的手册不同CCAR—121:《维修工程管理手册》CCAR—145:《维修单位手册》或《维修管理手册》④部门设置不同CCAR—121:工程技术部门、维修计划和控制部门、质量部门、培训管理部门CCAR—145:工程技术系统、生产控制系统、质量系统、航材系统⑤管理人员设置不同CCAR—121:维修副总和总工程师CCAR—145:责任经理、生产经理和质量经理问:公共航空运输与通用航空运输的区别?答:公共航空运输是以营利为目的,以运输旅客、货物、行李邮件为目的的活动;通用航空运输是农业、林业等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4)安全监察法规体系航安办:CCAR—397中国民用航空器应急管理规定与应急相关的CCAR—399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反应和家属援助规定CCAR—396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CCAR—395民用航空器事故和飞行事故征候调查规定注:事故包括飞行事故和地面事故;事故征候单指飞行事故征候。CCAR—18中国民用航空监察员规定:1、监察员:民用航空行政执法人员,履行民航对民航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监察职责。监察员类别:空中交通管制类TM、航空安全类(航
本文标题:民航安全法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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