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供电科制度汇编XXXX7
1第一章供电科工作职责1、按照《集团公司及供电处要求》健全本科室所属供电设备的各种资料,建立本科室地面供电设备台账,确保技术资料齐全准确,组织制定供电管理制度。2、负责本科室地面供电设备管理,健全供电设备使用、维护、检修管理制度,抓好本科室所属供电设备的质量标准化工作。3、负责编制本科室所属供电设备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责任制。4、负责本科室所属供电系统的优化设计、技术改造,对新建改动线路设备进行统一命名编号。5、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对供电设备方面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全体供电工作人员技术水平。6、负责公司供用电的增容申请工作,负责供用电的统计、分析、报表及电费上缴工作,负责公司外转供电的审批及、外转供电的电费收缴工作。7、负责完成本科室的供电可靠性管理工作,为保证供电安全各配电室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8、负责变电所设备事故的追查、分析、按照《安全生产奖惩条例》及相关制度进行处罚。9、负责本科室所属供电设备电气设施,安全用具的电气试验及避雷接地设施的测试整改工作。10、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2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节供电科安全生产责任制1、抓好全矿井上下供电系统的优化设计,技术改造,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2、抓好全矿供电设备及电气保护的整定、调试工作。3、抓好全矿电气设施、安全用具的电气试验工作。4、抓好避雷设施的测试,整改工作。5、抓好电气事故的追查,分析,建档工作。6、抓好电气设备的安全检查,做好“三定、复查”记录。7、抓好供用电的申请及增容审批工作,做到依法用电,合理用电,节约用电。8、抓好供用电的统计,分析,报表及外转用电的费用收缴工作。9、抓好电气试验的基础工作。10、抓好重要变电所的质量标准化检查工作。11、抓好矿井的“避峰调荷”工作,做到节约用电。12、抓好供电设备的周期性检修工作。13、执行电力调度规程,规范工作票签发,操作票填写及执行工作。第二节供电科科长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1、负责全矿电气安全技术的设计、开发、改造及调研工作。2、负责本单位各级责任制落实考核。3、负责全科日常事务的管理工作。34、全面负责全矿计划用电,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的管理工作。5、认真抓好电气设备的维修、保养,使设备完好率、事故率等符合规定要求。第三节供电科副科长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1、负责全矿供电系统的优化设计,技术改造及技术调研工作。2、负责全矿井上下供电设施的安全检查工作。3、负责各项规程、措施的审批工作。4、负责电气事故的追查、分析、建档工作。5、协助科长做好全科日常事务及电气技术的管理工作。第四节供电科科长助理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1、抓好全矿供电管理工作,即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安全用电工作。2、负责全矿井上下供电设施的安全检查工作。3、负责矿井供电系统图的绘制工作。4、负责电气事故的追查、分析、建档工作。5、协助科长做好全科日常事务及电气技术的管理工作。第五节供电科科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上级和矿有关机电管理的方针、政策、条例、规程、措施及办法,努力提高技术业务素质。2、抓好全矿供电管理工作,即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安全用电工作。3、负责供用电的统计、报表、分析及外转电费的收缴工作。44、负责矿井供电系统图的绘制工作。5、负责全矿各种体系认证资料的汇编、整理及整改工作。6、负责本科内部技术资料的整理、收集、发放工作。7、协助科长做好本科日常事务。5第三章供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第一节一般规定为进一步加强供用电管理,做到合理用电,杜绝电力浪费,降低用电消耗,确保全年用电指标的完成,特制定以下用电管理细则:1、供电科负责生产用电及外转用电的安全管理、电费计量、节电措施的制定,用电增容申请、负荷变更的审批等工作。2、每月25日电力科、劳企科协同抄表,供电科负责对公司用电及外转用电作统计。3、各用户要对自己的计量器具加强管理,确保其完好准确。若电表灵敏度不够或电表损坏要及时进行更换,费用由用户自行承担。4、各变电所值班人员要按时抄表,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机电队对电表要加强管理,若电表灵敏度不够或电表损坏,要及时组织更换。5、坚持执行避峰用电,做到削峰填谷。采、掘、机、运晚高峰段停机检修。6、供电科每月要不定期对办公照明、生产场点进行用电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予以处罚。7、矿区内临时工程的施工单位,在施工接火前,必须提出用电申请,填写用电负荷、时间及地点等,到供电科审批,批准后方可装表用电。供电负责计量、电费统计工作。8、对临时施工队的工程用电,从施工开始就必须执行装表计费,杜绝偷电现象。若没有办好用电协议就私自接火使用者,一经检查发6现,罚施工队10000元,接火人50-500元,接火单位5000元。9、以上规定各用电单位要严格遵照执行,确实做到节约用电、节能增效。第二节外转用电管理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供用电秩序,依法依规管理电网,保障公司的根本利益,保障公司的安全生产,对外转用户的供电安全和生产做如下规定:1、乙方必须保证供电线路、供电设备、受电设备的完好,保证供电安全。2、乙方因管理不善,维修、维护不到位,使矿电网受到冲击,或引发大面积停电事故的,甲方有权终止向乙方供电,并按照事故性质及损失,责令乙方赔偿。3、乙方必须在每月25日前,缴清上月电费,否则,予以终止供电。4、不按规定缴纳电费的,就视为供用电合同解除,甲方不再对乙方供电。5、乙方有义务执行“供用电合同”中规定的相关条款。6、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下达的限电命令,并积极响应,积极配合,超出规定的时效,甲方有权对乙方线路拉闸限电。7、在生产负荷紧张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对乙方供电线路下达限电拉闸命令,在限电期间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8、因乙方不按照规定缴纳电费,甲方对乙方采取拉闸限电时,7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9、乙方必须执行供用电协议的相关条款,并执行本“补充”条款。10、乙方因不执行限电命令达到两次以上的,则视为供用电合同解除。11、乙方要有专用的电话,凡因通讯问题,不能及时通知到乙方,或乙方无人接听的,甲方在20分钟后,有权下达强制限电命令,如给乙方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8第四章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所有在电气设备和电力线路上进行工作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申请票管理制度》和《专人联系停送电制度》。电气、线路申请票是允许书面命令,也是明确安全责任,向工作人员进行交底、实施安全措施、履行工作与监护、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手段的书面依据。第一条申请票办理。1、凡在高压设备上工作,必须办理停电申请票。2、在低压设备上停电,凡是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工作,必须办理停电申请票。3、凡是进行负荷增加或接火、拆除工作,必须办理增容申请和停电申请票。4、凡在地面、井下中央、采区、新井临时中央变电所需停送电的工作,必须在供电科办理停电申请票。5、凡是影响主、局扇供电运行工作,在办理停电申请票时必须有通风科审批签字。6、凡在井下变电所以外需停送电工作的,必须在机电科办理停电申请票。7、机电副队长、技术员或机电班长办理停电申请票,其他人一律不准办理。第二条申请票的填写1、申请票必须手工填写,一式六份,机打或扫描复印件严禁使9用。2、申请票签发人根据工作需要填写申请票,填写时或填写后,均应对照模拟图或接线图做一次核对,认为正确无误时,在申请票签发人处签名,然后记入申请票签发登记薄中。3、工作负责人可以填写申请票,但填写完后应交签发人核对,审查并签发。工作负责人不能签发申请票。4、申请票除按规定填写申请单位、单位负责人、安全监护人、协同工作人员、计划工作时间、停电线路名称、工作地段、工作内容等内容以外,必要时还应对补充的安全措施作出说明。5、申请票应对“拉合开关”的设备编号,负荷名称进行认真填写,以便于现场核对,保证执行任务的准确性。6、补充的安全措施栏由申请票签发人填写装接地线、设栅栏、挂标志牌,并写明在哪个地方设栅栏和悬挂指示牌。7、根据申请票需要,签发人对安全措施需要补充时,或嘱咐工作负责人的安全注意事项,可填在安全注意事项栏内。8、申请票停送电联系人,变电所值班负责人和停送电时间,严禁提前填写和代签字。第三条申请票的送交1、申请票在经过签发人、科室负责人、调度室负责人、矿机电负责人(机电副总经理不在时可由机电副总代替,但必须标明代)、停送电单位值班负责人审验无误签字后,应及时送交供(机)电科、生产调度、安全调度、执行申请票停送电单位值班室。102、送交申请票到执行停电场所的申请票必须字迹清晰,以便于执行现场停送电工作。第四条专人联系停送电制度申请停送电单位的停送电联系人,持办理好的停电申请票到指定配电点(变电所)进行联系停送电。配电点(变电所)值班人员执行停送电操作前,必须经过停送电单位现场许可人、生产调度值班员、停送电单位值班负责人共同确认后,方可进行停送电操作。配电点(变电所)值班人员执行停送电操作前,必须核对开关编号和负荷名称,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操作。第五条现场作业时的工作监护制度1、开工后,工作负责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进行监护,及时纠正违反安全的动作。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工作负责人)不许单独留在高压室内和室外变电所高压设备区内。2、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在全部停电时,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在部分停电时,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不致误碰带电部分时,方可参加工作。3、申请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还应根据现场安全条件,施工范围、工作需要等具体情况,增设专人监护和批准被监护的人数。专责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4、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因故必须离开工作地点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开前应交待清楚,并告知全体工作人员。原工作负责人返回时,同样要履行交接手续。115、现场执行停电、验电、放电(井下放电前必须测量瓦斯浓度不超过1%)、挂接地线人员,应在停电执行操作后,在停电申请票上签字,工作结束后,由监护人在现场检查验收,确认工作结束,并且拆除接地线后,在停电申请票上签字后,方可进行联系送电。第六条申请票的闭合和保存1、现场作业,在变电所执行的申请票,必须在变电所闭合,并保存好,不在变电所执行的,必须在作业现场闭合,当班工作结束后应及时上交到队部值班室集中保存。2、申请票的保存,井下变电所保存期限为1个月,队部值班室保存期限为1年。第七条考核以上规定,相关单位及人员应严格遵守执行,否则,根据情节轻重给予100-500元处罚,出现事故的,严格按照李阳煤业安全奖惩条例执行。12第五章节约用电管理制度及其考核办法电力是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动力源泉,电力成本支出也是我公司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节约电能既可缓解我公司电力紧张的局面,又是提高经济效益的一条重要途径。为了加强用电管理,提高全体职工和干部的用电节电意识,根据我公司领导要求,为把我公司生产生活总电耗降到最低限度这一目标,我科特制订以下节约用电管理办法:第一节地面节约用电管理办法1、职工应留意办公设备的用电状况,不使用时应将设备关闭(如打印机、办公电脑显示器),以避免长时间待机造成的电力损耗。2、职工离开或下班时应做到随手关灯,人走灯灭。白天打开窗帘,室内光线够用时,应尽可能不开灯。3、在没有会议举行的时候,会议室内的照明、空调和其它用电设施都不应被使用,会议结束时应将正在工作的电器关闭。4、非必要时应尽量不使用空调。必须使用时,离开时必须关掉。5、员工严禁对公司的任何配电箱及电源的配置进行接触和改动6、各个车间室内、外照明灯,白天一律进行关闭。如特殊情况车间室内白天光线不足影响生产,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开灯,但下班不用时必须把灯关灭。车间夜里加班结束后,必须把灯关掉,如车间不用照明开着灯,一经查出要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处罚。7、凡在地面变电所控制的现场照明和路灯,要根据季节的变化进行停、送照明,天黑送电,天一亮停电,不得早送、迟停,照明按规定时间停、送电。138、其它现场照明地点,在工作现场控制的开关有工作地点人员负责进行停、送电,不得早送、迟停。天黑送电,天一亮不影响工作应关掉灯。主要是指煤厂、机修
本文标题:供电科制度汇编XXXX7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74248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