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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痕迹检验学第一章痕迹检验学概论痕迹检验学,是研究作案人在现场遗留的痕迹物证形成机理和分类,以及对其发现、固定、记录、提取、分析判断、检验鉴定,做出对一定人或物同一认定的理论和方法。痕迹检验,是依据同一认定的原理,综合运用现代先进的科学技术、方法,对作案人实施犯罪遗留的痕迹检材同嫌疑样本进行比对鉴定,做出现场痕迹物品是否为某人或某人的某物留的一项技术。第一节痕迹的概念痕迹,是指曾经存在于某一时空中的事物或现象,是一切事物运动所遗留的映像或迹象。犯罪痕迹:犯罪行为所遗留下来的各种迹象和信息。它包括广义犯罪痕迹和狭义犯罪痕迹。广义犯罪痕迹:犯罪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变化而遗留的各种迹象或信息。狭义犯罪痕迹:作案人在实施犯罪活动中,一客体在力的作用下接触另一客体时形成并保留的迹象。痕迹的特点?痕迹具有客观反应性、相对稳定性、特定性和关联性的特点。第二节痕迹形成与分类(一)痕迹形成21.痕迹形成的机理造痕体与承痕体在力的作用下相互接触,使承痕体的组织结构或表面形态发生相应变化,反映并保留造痕体接触部位的形象,即形成痕迹。2.痕迹形成的因素痕迹形成有三个主要因素,即造痕体、承痕体和作用力,三者缺一不可。平面痕迹的形成还需要介质参与。(1)造痕体:指留下痕迹的人、物和动物,是痕迹的创造者。造痕体具有一定的形状、体积、硬度,能把自身的结构形态特征和功能形态特征遗留在承痕体上。(2)承痕体:指保留痕迹的客体,是痕迹的保存者。能把造痕体与之接触部位的形象特征,包括外表结构形态和动作习惯痕迹保留并反映出来。承痕体具有吸附性、渗透性、硬度、可塑性。(3)作用力,使造痕体与承痕体接触时相互作用的动力。由于力的大小、方向、作用点的不同,痕迹的反映形象也不同。(4)介质:造痕体表面附着的介质转移到承痕体上形成加层平面痕迹;承痕体表面粘附的介质转移到造痕体上形成减层平面痕迹。(二)痕迹的分类1.按造痕体的类型分类:人体痕迹,物体痕迹,动物痕迹。2.按痕迹形态分类:立体痕迹,平面痕迹。平面痕迹中又分减层平面痕迹和加层平面痕迹。加层平面痕迹,依据加层物3的色调分为有色加层平面痕迹和无色加层平面痕迹。3.按造痕体与承痕体分类:形象痕迹,即造痕体外表结构形态在承痕体上所留的迹象;动作习惯痕迹,即痕迹中反映出的动作习惯痕迹;整体分离痕迹,即某一完整客体被分离成若干部分,被分离的各部分在分离缘和分离面处能互为衔接吻合的痕迹。第三节痕迹检验的理论和方法(一)痕迹检验的理论1.物质转移和交换原理物质由一客体上转移到另一客体上的运动过程,是物质转移。物质在两客体间的相互交换的运动过程是物质交换。物质转移和交换原理,为痕迹检验鉴定提供了充分的理论基础和物质条件。2.同一认定原理在痕迹检验鉴定中,“同一”主要包含:客体某一方面的重要特征自身与自身的反映形象特征同一;客体本身的一部分形体与另一部分形体的分离关系特征同一;动力定型习惯反映在现场的与反映在其他场所的习惯痕迹特征同一。同一认定,是指在检验鉴定过程中,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或了解客体特征的人,通过比较先后出现的客体的特征,对这些客体是否同一所做出的判断。同一认定的主体,必须是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或了解客体特征的人。同一认定的客体,只能是与案件有关的人或4物。(二)痕迹检验的任务:1.寻找显现痕迹2.固定提取痕迹3.痕迹分析4.收集嫌疑人的痕迹样本5.痕迹的检验鉴定6.痕迹档案的管理(三)痕迹检验的作用1.为确定案件的真伪与分析案件性质提供可靠的材料。2.缩小侦查范围,为侦查提供方向和线索。3.为查缉作案人提供有效的手段。4.为发现、记录、提取、固定痕迹物证提供技术方法。5.为案件的终结、起诉、审判提供重要的证据。(四)痕迹检验的程序与方法痕迹检验的基本程序有:预备检验、分别检验、比较检验、综合评断与结论、制作鉴定书。1.预备检验.做好检验前的准备工作:(1)了解情况(2)明确鉴定要求(3)初步观察处理检材(4)清点与登记(5)准备好器材与实验材料2.分别检验分别检验,是对现场痕迹与嫌疑客体或其样本痕迹分别观察,分析痕迹的形成条件,寻找客体的特征,确定重点检验的痕迹与重点检验的部位。(1)检验现场痕迹检验现场痕迹形成时造痕体、承痕体所处的位置、状态、作用力的方向角度。痕迹的种类、结构、各部位的特征反映,5有无变形、重叠。寻找种类特征、细节特征。选择重点痕迹与主要特征,供比对检验用。(2)检验嫌疑客体或嫌疑样本痕迹弄清采取的条件是否符合现场痕迹形成的条件;全面寻找确定种类特征和细节特征,选择出比对检验用的重点痕迹及其重点特征。3.比对检验比对检验,是将分别检验中从现场痕迹与嫌疑客体或样本痕迹中寻找的各个特征,进行全面对照与一一对应的观察比较,弄清两者特征的符合点和差异点。(1)比对的内容:检材与样本的总体类型,各特征形态、尺寸、位置、相互距离与构成的角度。(2)比对的方式:现场痕迹与嫌疑客体或嫌疑客体样本的比对;现场痕迹与嫌疑客体或嫌疑客体样本的比对;两者照片或底片的相互比对。(3)比对的顺序:先比对种类特征,再比对细节特征;先比对特征出现的部位、方位,再比对特征的具体形态、结构。(4)比对方法:特征对照法,特征接合比对法;重叠比对法。4.综合评断得出结论综合评断是结合现场情况及痕迹形成因素,对已发现的符合点与差异点的性质、质量与数量、现象与本质等作综合分析,提供鉴定结论的依据。6(1)评断符合点主要分析认识特征是真正符合,还是偶合。评断相符特征,是对它们的数量、质量、可靠程度及其形成规律进行研究,确定是本质相符,还是非本质相符。(2)评断差异特征两个客体特征的固有差异是本质差异;同一客体在不同因素影响下,部分特征发生变化形成的差异是非本质差异。对差异特征的评断,是对差异的质量、数量、形成规律及其产生的原因进行研究,确定是本质差异还是非本质差异。(3)评断与结论当种类特征与细节特征符合,具有质量好、可靠的符合特征,特征相互间的关系吻合,特征的总和具有不可重复性,差异点得到科学解释已构成特定性,即可作为认定的依据。5.制作鉴定书痕迹鉴定书是记录痕迹鉴定工作的文件,是诉讼证据之一。鉴定书的内容,应反映出检验的过程、方法。对结论的表述,应有科学的论据,事实准确、文字简练。鉴定书由文字与照片两部分组成正文的叙述应由绪论、检验、论证和结论组成。第二章手印检验第一节手印概念(一)手纹与手印的概念1.手纹是指生长分布在人手指、掌表面的乳突花纹、屈肌7褶纹、皱纹等皮肤花纹的总称。。2.手印是手掌表面皮肤花纹印痕的总称。是人的手指、掌面在肌力的作用下,接触承痕体后在其表面留下的痕迹。包括指头印、指节印、手掌印。(二)手纹的特点手纹具有人各不相同、终生基本不变、触物留痕、认定人身,其中乳突纹线排列有序。(三)手印检验的作用1.为侦查提供线索,缩小侦查范围2.提供诉讼、审判的证据,证实犯罪3.手印在其他领域的应用第二节手印的形成、分类与形态(一)手印的形成与分类1.手印的形成手在肌力作用下,印压接触承痕体,引起其表面形态或附着物或色泽的变化,形成反映人手接触部位的大小、长短及手掌面皮肤花纹凸凹形态的印痕。2.手印分类(1)以不同形态分类有:立体手印、平面手印。(2)以附着物不同分类有:加层手印、减层手印。(3)以色调不同分类有:有色手印、无色手印。(4)以手印物质成分不同分类有:汗垢、血、粉尘、油垢手印。8(5)以鉴定条件分类有:清晰、完整、模糊、变形、残缺手印等。(二)手印形态与测量1.手印的组成(1)手指印:是拇指印、食指印、中指印、环指印、小指印的总称。狭义的指纹,一般指第一指节印或称指头印。(2)手掌印:以中指印的中轴作延长线至腕部,再以第一屈肌褶纹印外侧部位为起点作中轴线的垂直延长线至内边缘,将手掌分为上部、内测部、外侧部三个区域。手掌的边缘分为上边缘、下边缘、内边缘、外边缘、内斜边缘。2.手印测量手印全长、手印内缘长、手印外缘长、指印全长、指印花纹中心至指根长、手掌印长、手掌印宽。第三节手纹的形态与特征(一)手掌面乳突花纹的形态结构1.乳突纹线的组织结构皮肤由表皮和真皮组织组成。表皮从里向外:生发层→颗粒层→透明层→角质层;真皮从里向外乳头层→网状层(与生发层连接)。真皮最大的特点是有许多小乳头状突起,形成真皮乳头层,皮肤表面呈现出与之相应的凸凹结构,由许多乳头突起排列的线条称乳突状突起纹线,简称乳突线,乳突线间的凹部称为小犁沟。乳突线在手指端皮肤表面最为发达,并按一定的规律排9列,组成不同形态的复杂花纹,称为乳突花纹。2.乳突线的一般形态乳突纹线的一般形态有直线形、波浪线、弓形线、箕形线、环形线、螺形线、曲形线。3.乳突纹线的组合形态许多相同形态的乳突纹线在一起,占据一定的位置形成一种系统;若干种系统在一定部位按一定规律进行组合,构成复杂、完整的花纹。(1)乳突纹线系统许多形态和流向相同或相近的乳突纹线排在一起组成的区域叫系统。按其形态的位置,一般分为内部纹线系统、外部纹线系统、根基纹线系统。(2)乳突纹线三角三个系统纹线汇合处形似三角,称为“乳突线三角”。三角的数量与位置,因所组成花纹的系统不同而不同,在数量上有0、1、2、3之分。三角的三条边分别被称为上部支流、下部支流、第三方面纹线(内边纹线)。三角的上、下部支流的追踪线为三系统的分界线。4.乳突纹线细节特征乳突纹线细节特征有:起点、终点、分歧、结合、小勾、小眼、小桥、小棒、小点。细节特征的命名原则:依形态命名、按顺时针方向命名、从左至右命名、从上到下命名。(二)手掌面乳突花纹的类型101.指头乳突花纹的类型指头乳突线从整个花纹的组成结构分,有弓型纹、箕型纹、斗型纹、混杂型纹四大类型。(1)弓型纹:由上部的弓形和下部的横直线或波浪线层叠而成,因形态不同,又分为弧形纹和帐形纹,只有上下两个系统。(2)箕型纹:内部花纹中心必须有一根以上的箕形线,其上部和两侧外围由较多的弓形线包绕,下部由一些波浪线和横直线组成根基纹线系统,一般只有一个三角,三个系统中当箕型纹中心纹线仅由一条箕形线组成时,这条箕形线于箕头部位必须是完整的、不折不断的、圆滑的。如果这条箕形线的箕头或靠近三角的箕枝部分,与其他纹线结合或接触,将纹线直接引向或引入三角的外围系统中去,应列为弓型纹。(3)斗型纹:内部系统中有一根以上的环形线或螺形线、曲形线,其上部及两侧外围由较多的弓形线包绕,下部由一些波浪线和横直线等共同组成三个系统,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三角。内部系统仅有一条完整或不完整的环、螺、曲形线时,此线正对两边三角的弧形凸面必须是不断的,且不与来自三角的其他纹线相接触,否则不列入斗型纹。以其内部形态可分为环形斗、螺形斗、绞形斗、双箕斗、曲形斗、囊形斗和其他形斗。①环形斗可分为左倾环形斗、右倾环形斗、无倾环形斗;按中心环形线中有无其他纹线可分为空心环形斗、棒线环形斗、点眼环形斗。11②螺形环形斗以纹线旋转方向分为左旋螺形斗、右旋螺形斗。③内部系统中心两条一左一右或一上一下、起点间隔相对的螺形线,以其旋转方向,有左旋绞形斗、右旋绞斗。④曲形斗:内部花纹中心仅有一条曲形线,其上下两个回转弯部分圆滑顺势,最后朝一个方向旋转。按旋转方向有顺时针曲形斗,逆时针曲形斗。⑤双箕斗,内部花纹中心有两条以上独立、圆滑、顺势的曲形线相层叠旋转,或在一条曲形线的两个弯头内各有一个完整的箕形线相绞绕,向同一方向旋转。内部花纹中心仅有两条曲线,但上、下箕头线段内有其他纹线相连接,使两曲形线互不独立,则不是双箕斗,而列入曲形斗。⑥囊形斗,内部花纹中心有一条以上的闭口箕形线,中心箕形线内有一条以上弧形线,弧形凸面对向外角,且不与引向外角纹线相接触,与闭口箕构成三角。如果闭口箕形纹内有完整、独立的环形线、螺形线、曲形线,则应命名为环形斗、螺形斗、曲形斗。⑦其他斗:符合斗形条件,不属上述六种斗形纹,内部无定形结构的斗形纹。(4)混杂型纹:由两种纹型混合组成的花纹,或有一些形态奇特、结构杂乱而无法归入弓、箕、斗型纹的花纹。有箕帐混合纹、箕斗混合纹、并列箕形纹、并列斗形纹、杂形纹、畸特形纹等。122.指节乳突花纹的类型第二指节、第三指节上的乳突花纹的特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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