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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技术档案管理、质量控制、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制度的文件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安全及合理利用,现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文件的归档范围第二条凡下列文件由公司统一负责归档;1、上级机关来文,包括上级领导讲话、职业规定;2、公司发出的报告、请示、决定、通报、纪要、重要通知、工作总结、领导发言、年度报表等;3、股东会、董事会及各种专业例会记录;4、参加上级召开的各种会议待会的文件、资料及本公司在会议上汇报的发言材料等;5、各类各种底稿;6、公司向上级请示批复的文件及上报的有关材料。第三条业务部门,公司之间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交换资料,由各业务科室负责立卷归档。第三章立卷要求第四条文件立卷应按照内容、名称、作者、时间顺序,分门别类的进行整理归档。第五条立卷时,要求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主件、附件齐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第六条要坚持平时立卷与年终立卷归档相结合的原则。重要工作、重要会议、执业中形成的文件、工作底稿,要随时立卷归档。第七条上年度形成的文件,要求在下年度二月份以前整理完成,并向办公司移交,清单一式两份(交接单位各留存一份备查)。第四章文件的借阅和清退第八条各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一般文件,需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写便条,对有机密文件(如公司各种会议记录、工作底稿等)须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借阅。第九条借阅文件应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就地阅看,按时归还。任何人不得将文件带走或全文抄录,不允许拆卷和在文件上勾画等。第十条办公室要对承办的公文、工作底稿抓紧催办,应定期对已经办妥的本公司文件盒上级要求限期清退的文件,进行收缴清退工作(一般为月底一小清,季末一中清,年终一总清)。如发现文件丢失,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和责任者,并如实向领导报告。第十一条各部门应指定一位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文件收交、保管、保密、催办检查工作。第五章文件的销毁第十二条对于多余、重复、过时和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办公室应定期清理造册,并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销毁手续。第十三条经审核同意销毁的文件,应由办公室和职能部门使用专用设备监视销毁。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有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限公司二0一六年六月一日******有限公司关于执业项目质量控制的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执业项目质量控制,保证执业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执业人员执业质量控制方面的规定,制定本规范。第二条执业人员对委派给助理人员的工作必须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并对有助于形成执业意见的助理人员的工作结果负责。第三条执业人员执行业务时,应合理确信接受工作安排的助理人员符合独立性原则的要求,并且具有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和已经达到相应的熟练程度。执业人员对委派的工作结果负全面责任。第四条执业人员委派工作时,应对助理人员明确下列问题:(一)工作责任、完成工作的程序及执业目标。(二)客户的经营性质和可能遇到所涉及执业质量的重大问题,以及对其所涉及的工作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可能带来的影响等事项。第五条监督工作进度:(—)监督工作进度;(二)根据提出的关于执业期间出现涉及执业质量的重要问题的报告,估量其重要性,确定如何适当修改工作程序表;(三)消除各执业人员之间职工判断的分歧,必要时应向公司内技术负责人咨询。第六条执业人员应对每一位助理人员的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一)完成的工作是否遵守国家有关执业人员质量控制的规定及本公司内部业务规范的规定;(二)是否完成了预定的工作程序;(三)是否存在未解决的重要执业问题;(四)执业程序的目的是否已经实现;(五)所表达的工作结论是否与要作结果一致;第七条复核人员复核的主要内容如下:(一)作业计划;(二)对固有风险与控制风险的评估;(三)进行实质性测试所取得的有关证据及形成的执业结论;(四)工作底稿和业务报告草稿。第八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限公司二0一六年六月一日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第三条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公司”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公司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第二章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第四条公司办公室配备专职财务人员。第五条办公室是公司财务主管部门,负责对财务工作和会计人员进行领导、指导、检查、监督。第六条办公室主任,在总经理的领导下主持公司的财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主持公司财务工作,领导财会人员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2、制定财务计划,搞好会计核算,及时、准确、完整地核算经营成果,考核计划执行情况,定期提供数据、资料和财务分析报告;3、负责编制会计报表,主持清查财产;4、执行财经法规,坚持原则,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5、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务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据及帐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第七条公司财务工作必须建立稽查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第八条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第九条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决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第十条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第三章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报表第十一条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师公司财务管理若干问题暂行规定》和《会计师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账簿、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第十二条公司采用国家规定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会计事务。第十三条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第十四条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写。第十五条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未经董事会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第十六条公司以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分类、折旧按现行财务制度执行。第十七条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第十八条公司会计报表如下:1、资产负债表(年、季、月);2、损益表(年、季、月);3、董事会需要报送的其他报表。第四章资金、现金、费用管理第十九条办公室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第二十条银行账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第二十一条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第二十二条银行账户印鉴的使用实行两章分管并用制。即财务专用章由出纳保管,总经理私章由办公室主任保管,不准由1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时由其委托他人代管。第二十三条银行账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账,不得多笔汇总记账,也不准以收顶支记账。按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试算平衡。第二十四条财会人员办理各项付款业务,一律凭付款审批单办理。付款审批单应附入付款凭证记账备查。公司各项开支由总经理一支笔审批。未经批准支付款项,将追究出纳人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第二十五条公司库存现金不得超过3000元,超过部分应于当天下午存入银行。第二十六条一切现金往来,必须收付有凭据,严禁口说为凭。第二十七条会计人员每月终了要会同出纳员盘点库存现金一次,保证账款相符。盘点表应随同会计报表一起上报。第二十八条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第二十九条正常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由经手人、验收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能报销付款。第三十条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决绝办理。否则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第三十一条有关资金使用的审批,如总经理出差,由其指定代理人代为审批。批件必须附入有关发票、单据后面入账备查。第五章工资第三十二条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实行职工报酬与业务收入相挂钩的分配办法。应发工资由基本生活费、执业资格工资、职务工资、本公司所龄工资和浮动工资组成。外聘人员实行月固定工资或日工资。第六章税收及利润分配第三十三条公司依法向国家缴纳税金,按时申报、入库。第三十四条税后利润的分配按章程的规范执行。第七章会计凭证和档案保管第三十五条加强对发票的管理,出纳员负责发票的登记、领用、清理、核对工作。第三十六条会计凭证必须内容真实、手续完备、数字准确;不得涂改、挖补,如事后发现偏差,必须按现行财务制度进行更正。第三十七条会计档案必须按月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按规定保存。第三十三条会计档案保存期满需销毁时,应抄具清单,报总经理、董事会和税务机关同意后,方可销毁。******有限公司二0一六年六月一日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事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根据工作需要,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第三条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第四条公司办公室,负责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解雇、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第二章编制及定编第五条公司各职能部门,用人实行定员、定岗。第六条公司职能部门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第七条因工作、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第六条之规定,履行手续后方准实施。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第八条公司需雇佣临时人员的,必须提前1天作出计划上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后方可使用,严禁擅自雇佣业务助理人员。第三章员工的聘用第九条各部门聘用员工本着精简原则。所聘用员工必须精通业务,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第十条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第十一条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第十二条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2、副总经理、经理助理等高级职员、部门主任(部长),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3、部门副主任(副部长),由总经理聘任;4、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用人部门聘任。上诉程序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第十三条各部门却需增加员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1、先在本公司内部调查;2、内部无法调整的,报请办公室在公司人才库内调配;3、人才库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部门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用人部门进行招聘,报办公室备案。第十四条新聘员工,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必须填写“聘用员工审批表”和“员工登记表”,由用人部门签署意见,拟报工作岗位,经部门主任审查考核,符合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后试用半年至1年。第十五条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培训由办公室和用人部门共同负责。员工试用期间,由办公室会同用人部门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试用期间的工资,按聘用岗位暂定工资发给。第十六条员工试用期满15天前,由用人部门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办公室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