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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为加强管理规范化、正规化管理,贯彻“奖惩有据、有法可依”的管理原则,提高员工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自觉性,特制定本条例。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制定:本办法由公司人事行政部制定1、总则1.1奖惩必须贯彻“奖励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1.2奖惩必须贯彻“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制度面前人人平等。1.3奖惩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2、奖励2.1奖励类别2.1.1嘉奖奖励20元2.1.2记功奖励30-50元2.1.3记大功奖励100-300元2.1.4奖金奖励500元以上2.1.5晋薪、晋职2.2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记嘉奖一次2.2.1工作努力,态度积极,能够按时完成任务,表现突出者;2.2.2遵纪守法,听从指挥,服从工作安排,互相协作有具体事迹者;2.2.3爱岗敬业,热爱学习,刻苦钻研业务知识,表现突出者;2.2.4积极参与团队建设,维护团队荣誉,有具体事迹者;2.2.5因工作表现或工作成果受到客户书面表扬者;2.2.6维护团体利益,有具体事迹者;2.2.7受公司通告表彰者;文件编号:HF-HRS-003版本1.0生效日期:2011年5月15日页数:共7页制定:审批:文件名称:奖惩管理条例2.2.8有其它事迹足为他人学习对象者。2.3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记功一次2.3.1对公司管理问题提出具体方案,经采用并确具成效者;2.3.2遇有事故勇于负责并措施得宜,免于损失或减少损失者;2.3.3对成本提出改善意见或建议,经采用确具成效者;2.3.4举报违规或侵害公司利益案件者;2.3.5积极维护公司形象,有具体事迹者;2.3.6受客户或社会团体、机构函文表彰者;2.3.7有其它较大功绩,足为员工榜样者。2.4有下列事迹之一的给予记大功一次2.4.1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极力抢救减少公司重大损失者;2.4.2维护公司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者;2.4.3对管理、技术有创新或提出改善建议,对公司发展确有较大贡献者;2.4.4办理重要业务、事务成绩特优者;2.4.5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2.4.6在社会上为公司赢得较大荣誉者。2.4.7积极参与公司建设,有突出贡献者;2.4.8有其他重大业绩,足为他人楷模者。2.5有下列事迹之一的给予一次性发放奖金2.5.1对管理、生产工艺、技术研发创新做出突出贡献,或显著降低成本者;2.5.2为公司利益、声誉做出突出贡献者;2.5.3对公司目标管理的达成,经营效益的提高成绩斐然者;2.5.4一年内记大功二次者;2.5.5具有其他特殊贡献,经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提名者。2.6有下列事迹之一的给予晋薪2.6.1年终评比总成绩优秀者;2.6.2年度或阶段性工作表现优异,符合晋薪标准者;2.6.3为公司发展、管理做出突出贡献,有具体事迹者;2.6.4有其他先进事迹,经部门经理以上职务人员申请通过晋薪者。2.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职务晋升2.7.1在本职岗位表现优异,经考核适合更高岗位要求者。2.7.2经部门经理以上职务人员提名,并考核合格者;2.7.3出现岗位空缺,经考核符合晋升条件者。2.8三次嘉奖等同于一次记功,三次记功等同于一次记大功,两次记大功等同于一次奖金。3、惩罚3.1惩罚类别3.1.1警告罚款10元3.1.2严重警告罚款30元3.1.3记过罚款50元3.1.4记大过罚款`100-300元3.1.5罚金罚款500元以上3.1.6降薪/降职3.1.7解雇/辞退无赔偿3.2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者,给予警告处罚3.2.1对上级安排的工作落实不到位,又无合理解释者;3.2.2工作失职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3.2.3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3.2.4利用公司办公设备、工具等用于私人目的者;3.2.5破坏环境卫生,乱丢乱扔垃圾、果皮等杂物者;3.2.6利用办公用电脑浏览与公司无关的网页,导致公司电脑中毒或重装而产生损失的;3.2.7其他违反公司相关制度情节较轻者。3.3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者,给予记严重警告处罚3.3.1妨碍正常工作秩序,情节较轻者;3.3.2怂恿他人故意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者;3.3.3以加班为由,而从事与加班无关的私人事务者;3.3.4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3.3.5未经经理以上职务人员许可,擅自带外来人员到公司参观或住宿者。3.3.6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情节尚轻者。3.4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者,给予记过处罚3.4.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完成者;3.4.2因工作疏忽导致电脑、空调等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坏,情节较轻者;3.4.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笑打闹、妨碍他人工作者。3.4.4非个人意愿,但协助他人侵占、占用、盗窃公司物品,情节较轻者;3.4.5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公司工作场所或食宿、生活场所者。3.4.6在禁烟区吸烟者。3.4.7以虚假理由欺骗上级或同事,以达到私人目的,影响较轻者;3.4.8私自复印、拷贝公司受管制文件或撕毁公司通知、通告者;3.4.9以不良言辞侮辱同事或故意暴光他人隐私或造成不和谐影响者。3.4.10因个人工作失职,致使公司或客户蒙受损失情节较清者;3.4.11因个人行为在社会上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情节较轻者;3.4.12私下打听他人或炫耀个人工资者;3.4.13在公司内部散播不利于团结的谣言,影响较轻者;3.4.14有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情节稍重者。3.5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者,给予记大过3.5.1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3.5.2泄漏公司一般性机密者,未造成重大损失者;3.5.3煽动同事或下属无理取闹者;3.5.4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者;3.5.5未经允许销毁公文或公共文件者;3.5.6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2000元以下损失者;3.5.7消极怠工或拒绝听从上级人员合理指挥、监督者;3.5.8违反操作规定,致使机器设备等中度受损或伤及他人影响较轻者;3.5.9在公司内部散播谣言,影响较重者;3.5.10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侵占公司财物数额较小或伪造证明、票据报销者;3.5.11欺上瞒下,以虚假理由蒙骗上级或同事以达到私人目的影响较大者;3.5.12重复错误,经领导或管理人员批评教育非主观因素而不改正者;3.5.13公然辱骂公司管理人员,但能够接受公司领导调解者;3.5.14其他符合记大过的不良行为。3.6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罚金(即赔偿)处理3.6.1因个人工作失误,导致公司利益受损,金额超过2000元,赔偿比例视实际情况按30%-100%计算;3.6.2因个人工作失误或操作不当,致使他人受伤者,除相关处罚外,负担所有受伤人员的工资、治疗费、其他产生的相关费用以及工伤赔偿。3.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降薪处理3.7.1管理人员连续两个月未达成任务目标者;3.7.2工作经常出现疏漏,给公司或其他部门造成影响者;3.7.3半年内连续4个以上记过者;3.7.4工作表现平平,经部门经理和总监提名降薪,经人事行政部调查属实者;3.8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降职处理3.8.1工作表现平平,经部门经理和总监提名降职,经人事行政部调查属实者;3.8.2工作出现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者;3.8.3不能承担或推卸因工作失职引起的责任者;3.8.4未能达到对应工资岗位职能要求者,或经考核不能胜任其岗位职责要求者;3.8.5一个季度连续出现2个记大过者;3.9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给予立即解雇,不予补偿,另公司保留追偿损失的权利3.9.1泄露公司商业机密,造成重大损失者;3.9.2违反《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及本管理条例者;3.9.3在公司内与同事发生争吵,不听规劝严重影响公司运作者;3.9.4偷窃公司或客户或同事财物者;3.9.5请假期间内,往他处工作者;3.9.6本人或唆使他人在公司打架斗殴、酗酒滋事、威胁或打骂公司同事、领导者;3.9.7一再不听上级主管人员的合理指挥,且行为粗暴、情节严重者;3.9.8故意破坏公司财物者,删除公司重要资料者;3.9.9两个季度内被记大过3次及以上者;3.9.10消极怠工或鼓动他人消极怠工,造成严重后果者;3.9.11因违法被司法部门起诉或公安部门通缉者;3.9.12违规违纪或不按程序操作,造成公司财产5000元以上损失者,且不能够深刻认识本人错误者;3.9.13参加非法组织,不听劝阻者;3.9.14结伙纠众,严重扰乱工作秩序或在公司内部拉帮结派影响内部团结者;3.9.15挑拨劳资双方感情者,造成不量后果者;3.9.16吸食毒品者;3.9.17请假未获批准或请假手续不完善,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达到连续旷工3天者;3.9.18利用职权图谋私利或内外勾结损公肥私者3.9.19不接受公司行政管理对其处罚及降职处理等者;3.9.20盗窃公司财物或协助他人盗窃公司财物数额较小者;3.9.21拒不接受公司合理处罚,经上级领导开导仍拒绝者;3.9.22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者。3.10所有出现的处罚,由本部门履行相关签字程序,人事行政主管签名后方可实施。超过200元以上的罚款,必须经总监或副总经理以上职务人员核准生效。3.11三次警告等于一次严重警告,三次严重警告等于一次记过,三次记过等于一次记大过。4、连带责任4.1员工因工作失职被惩罚和直接领导有重要关系,根据其实际情况、责任大小,严重时将追究直接上级连带责任。4.2连带责任贯彻八二分原则,即责任人80%,直接上级20%。4.3连带责任只追究到直接上级,对间接上级不予追究。4.4连带责任只用于罚款,不做警告、记过等行政处罚。4.5直接上级被追究连带责任的必须由总监以上职务人员核准,。5、附则5.1员工考勤的奖惩规定另见《考勤管理规定》。5.2本制度未在列奖惩内容,由人事行政部与被奖惩对象直属部门经理、总监或副总经理商定实施。5.3各部门制定奖惩制度,一切以此条例的为根本原则。5.4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类似制度自行终止。6、附件6.1《奖惩签呈单》6.2《奖/惩审批流程表》奖/惩审批流程表奖惩等级提报/办理审核复审批准备注嘉奖部门主管部门经理人事行政主管总监或副总经理记功部门主管部门经理人事行政主管总监或副总经理记大功部门主管部门经理人事行政主管总监或副总经理奖金部门经理人事行政主管总监或副总经理总经理晋薪、晋职部门经理人事行政主管总监或副总经理总经理警告部门主管部门经理/人事行政主管严重警告部门主管部门经理人事行政主管总监或副总经理记过部门主管部门经理/人事行政主管记大过部门主管部门经理人事行政主管总监或副总经理罚金部门主管部门经理人事行政主管总监或副总经理降薪/降职部门经理人事行政主管总监或副总经理总经理解雇部门经理人事行政主管总监或副总经理总经理说明:1、提报/办理是指负责《奖惩签呈单》的填写、履行完本部门的签核流程。2、被奖惩对象高于本职务奖惩签核权限的,由其直接上级提报/办理。3、因本部门应签核人员请长假或离职时,可直接进行下一步流程的签核。
本文标题:公司 奖惩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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