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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资料网()25万份精华管理资料,2万多集管理视频讲座页脚内容:精品资料网()专业提供企管培训资料目录公司基本财务管理制度………………………………………………………………1现金管理制度…………………………………………………………………………9银行存款管理制度……………………………………………………………………15预算管理制度…………………………………………………………………………19采购和付款管理………………………………………………………………………27销售预收款管理………………………………………………………………………32应收账款管理…………………………………………………………………………37费用报销及借款管理…………………………………………………………………43成本费用执行规范……………………………………………………………………51固定资产管理…………………………………………………………………………54内部审计管理制度……………………………………………………………………61印章管理………………………………………………………………………………67发票管理办法…………………………………………………………………………71财务管理制度1公司基本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公司规范财务管理,加强内部会计监督,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公司财务管理是指公司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第三条本制度适用本公司及销售公司。第四条外地各销售公司可以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框架下及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的具体财务管理规定与细则。第五条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对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负责。第二章公司财务管理的目标和原则第六条公司财务管理应当达到以下基本目标:(一)规范公司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二)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三)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第七条公司财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公司财务管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以及公司的实际经营管理情况。(二)公司财务管理应当约束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任何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权力。(三)公司财务管理应当涵盖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并应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财务管理制度2个环节。(四)公司财务管理应当保证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五)公司财务管理应当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六)公司财务管理应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公司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第三章公司财务管理的内容第八条公司财务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实物资产、采购与付款、筹资、销售与收款、成本费用、融资、贷款与担保等经济业务的会计控制。第九条公司应当对货币资金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应当分离,相关机构和人员应当相互制约,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第十条公司应当建立实物资产管理的岗位责任制度,对实物资产的验收入库、领用、发出、盘点、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防止各种实物资产被盗、毁损和流失。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合理设置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机构和岗位,建立和完善采购与付款的会计控制程序,加强请购、审批、合同订立、采购、验收、付款等环节的会计控制,堵塞采购环节的漏洞,减少采购风险。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在制定商品或劳务等的定价原则、信用标准和条件、收款方式等销售政策时,充分发挥会计机构和人员的作用,加强合同订立、商品发出和账款回收的会计控制,避免或减少坏账损失。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建立成本费用控制系统,做好成本费用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制定成本费用标准,分解成本费用指标,控制成本费用差异,考核成本费用指标的完成情况,落实奖罚措施,降低成本费用,提高经济效益。第四章公司财务管理的方法财务管理制度3第十四条公司财务管理的方法主要包括: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授权批准控制、会计系统控制、预算控制、财产保全控制、风险控制、内部报告控制、电子信息技术控制等。第十五条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要求公司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合理设置会计及相关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不相容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等职务。第十六条授权批准控制要求公司明确规定涉及会计及相关工作的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内容,公司内部的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第十七条会计系统控制要求公司依据《会计法》、《财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适合本公司的会计制度,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建立和完善会计档案保管和会计工作交接办法,实行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第十八条预算控制要求公司加强预算编制、执行、分析、考核等环节的管理,明确预算项目,建立预算标准,规范预算的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及时分析和控制预算差异,采取改进措施,确保预算的执行。预算内资金实行责任人限额审批,限额以上资金实行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会议集体审批。严格控制无预算的资金支出。第十九条财产保全控制要求公司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确保各种财产的安全完整。第二十条风险控制要求公司树立风险意识,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销售公司,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通过风险预警、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分析、风险报告等措施,对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进行全面防范和控制。第二十一条内部报告控制要求公司建立和完善内部报告制度,全面反映经济活动情况,及时提供业务活动中的重要信息,增强内部管理的时效性和针对性。第二十二条电子信息技术控制要求运用电子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公司财务管理系统,减少和消除人为操纵因素,确保公司财务管理的有效实施;同时要加强对财务会计电子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第五章公司财务管理的检查财务管理制度4第二十三条公司应当重视公司财务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由审计部具体负责公司财务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公司财务管理的贯彻实施。公司财务管理检查的主要职责是:(一)对公司及其销售公司财务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二)写出检查与审计报告,对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内部机构和岗位在内部控制上存在的缺陷提出改进建议。(三)对执行公司财务管理成效显著的内部机构和人员提出表彰建议,对违反公司财务管理的内部机构和人员提出处理意见。第二十四条公司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财务管理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进行评价,接受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委托公司财务管理中的重大缺陷提出书面报告。第六章会计档案管理第二十五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更好地为公司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制定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第二十六条本公司所属的销售公司,应遵照公司制度管理会计档案,销售公司应参照本制度规定管理会计档案。第二十七条会计档案工作应接受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第二十八条公司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第二十九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纸质、电子介质的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公司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薄。财务管理制度5(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四)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发票及税务申报资料、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查帐报告、验资报告、财务会计制度以及与经营管理和投资者权益有关的其它重要文件,如合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有关财务会计事项的议案等各种会计资料。第三十条尚未装订成册的凭证由各制单人保管,其中付款凭证由出纳员保管,落实责任,以此保证凭证的连续性和完整性。第三十一条公司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公司档案部门统一保管。移交给档案机构部门的会计档案,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第三十二条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按规定顺序及时归还原处,若要查阅入库档案,必须办理有关借用手续。各部门若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经本公司领导批准证明,经财务负责人同意,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外公司人员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公司介绍信,经财务负责人同意后,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并由档案管理人员详细登记查阅会计档案人的公司名称、查阅日期、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带出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带出室外复制时,必须经财务负公司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公司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第三十三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类。财务管理制度6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第三十四条本制度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原则上应按照国家会计档案法规所规定期限执行。第三十五条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除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销毁:(一)由公司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二)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查,总经理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三)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四)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给公司总经理。第三十六条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末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公司,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第三十七条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公司,具备采用移动硬盘、光盘等存储介质保存会计档案条件的,也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第三十八条公司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终止公司的上级部门代管。第三十九条公司分立后原公司存续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由分立后的存续方统一保管,其他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公司分立后原公司解散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经各方协商后由其中一方代管,各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公司分立中未结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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