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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兰州城关万达广场是万达集团在甘肃省投资建设的第一个高端城市综合体项目,总建筑面积43.87万平方米,包括一座高度约180米的5A甲级写字楼,一个超五星级酒店(含大型会议设施)和一个近18万平方米高端大型购物中心,是兰州市目前急需建设的高端服务业项目,也是省市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我局作为兰州城关万达广场工程的总承包方,负责协调本工程从接收施工场地开始,到项目的各项内容实施直至竣工验收为止的项目总包管理工作。为确保我局对各分包单位进行统一管理,共同协作施工完兰州城关万达广场工程,根据万达集团2012年版项目管理制度,2012版项目操作指引手册,2012版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监理方相关文件要求,我公司组建了专门的总承包管理机构,特制订了本管理制度,以确保总承包管理的高效运转。各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按此管理制度执行,总包单位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相关规定以本制度为基础予以补充和细化。一、总包方的管理责任及义务1、现场主要道路保证通畅,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确保现场具备施工条件。2、统一平面管理,并与兰州城关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方)、陕西建科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监理方)共同负责协调各分包单位(独立分包商、指定分包商)的工作关系,负责现场工作面的移交与协调管理。3、负责对各分包工程的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的安全及竣工资料收集、汇总、交付的全面监督管理。4、负责塔吊、施工电梯等大型施工机具、脚手架的使用及施工用水、电事宜的协调,其中,各分包单位在总包施工期间水平、垂直运输设备和2外架的使用按照总承包合同规定,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具体各分包缴纳比例按照总包提出的分配方案实施。二、总包管理组织机构总包管理负责人:项目经理樊新胜总包管理协调人员:总工程师褚春鹏(负责土建协调工作)项目机电经理刘韶光(负责机电安装方面协调工作)总包管理配合人员:项目生产经理游仕明项目商务经理段美刚项目书记刘庆国项目安全总监韩江峰项目物资经理王兴义项目质量总监陈露斌项目工程部部长丁冯毅项目技术部部长吴辉辉项目商务部部长丁昀项目资料负责张焕珍三、总承包管理流程及要求1、总分包合同管理要求总分包合同是总包方对分包方协调管理的依据,因此规范总包方与业主方、总包方与各分包方的合同是保证总承包管理程序实现的基础。⑴业主方、总包方将与分包单位签订某一专业的分包三方协议,签订后总分包双方均应恪守合同要求,履行完成各自的合同内容。⑵当分包单位在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其它施工分包单位的协调等方面不听从总包的指挥时,总包将采取扣除违约金的方式对分3包单位进行处罚。⑶总、分包方之间的有关合同纠纷,交由有关机构仲裁。2、分包单位进退场流程(1)进场流程(2)出场流程(3)进、出场申请单、物料出门证格式附后。工程施工完毕垃圾清理完毕上报书面退场申请;附退场机械、材料清单结算安全管理押金;水、电使用费;垃圾清运费等相关费用持出门证退场总包开具出门证开具分包进场申请单竣工备案资料齐全并符合相关要求向总包出具进场书面申请单,同时到总包技术部领取《总承包管理制度》。向总包提供资格审查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项目经理安全上岗证等)进场人员计划、机械计划、材料计划、进度计划用水、用电申请、临建场地申请、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机构(必须配备专职质检员、专职安全员、专职电工焊工等并上报其相应有效证件)、联系通讯录等总包各部门审核资料总包各部门签确进场申请单会同工程、机电安装部门进行水电接驳进场施工审核分包施工合同,按照本制度要求缴纳水电使用费、垃圾运出费、安全管理押金等相关费用到总包物资部门进行进场材料、机械、设备登记手续业主方开具进场证明向总包各职能部门提供资料43、兰州城关万达广场工程总包管理流程示意图总包各职能部门办理准入证明分包单位的确定总包各职能部门审查相关资质、平面用地审批等请总包商务部、财务部签订配合协议、交纳管理押金分包单位进场申请签发总包工程部、安全部、机电安装部办理水电接驳、申请工作面接受安全、文明施工交底专业工程施工接受总包方各职能部门管理包括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专业工程验收业主方、总包、监理共同验收关职能共同验收分包退场物资部办理出门证;水、电、房租等相关费用结算;退场会签分包单位自检合格分包单位进场申请签发分包单位自检合格(含竣工资料)5四、总承包管理具体措施及要求1、工程类为使兰州城关万达广场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合理布置及有效利用施工场地及工作面,明确成品保护责任,特制定本办法(1)场地使用A场地申请各分包单位物料及加工场地必须履行申请报批手续,承包人在批复单上注明场地大小平面尺寸及相对位置。严禁任何单位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场地,违者承包人将对其处以2000元至5000元的处罚并无条件恢复原貌。申请单表样见附表。B场地使用分包单位申请的场地必须按批复的用途及要求使用,且该场地及其周边毗邻区域自批复之日起至使用期满日然成为该分包单位的责任区,使用单位负责该责任区的公共设施的保护,并有责任保护相邻其它分包单位的设施,分包单位必须按万达集团、监理单位和总包单位的有关规定标准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C场地交付分包单位在使用期满后应是场地恢复原貌并负责拆除或清除残余物,通知承包人验收办理退还手续。在分包单位场地使用期内,承包人有权根据整个工程的情况调整分包单位已使用的场地,分包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不服从或延迟服从承包人将对其处以1000元至2000元的罚款。(2)现场技术交接各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总包单位统一安排测量工程师交付轴线、标高等技术内容。技术及场地交接单见附表。62、质量类(1)质量目标分项工程质量不合格点控制在5%以内,一次验收合格率100%。因此各分包单位必须依据此目标制定确实可行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控制措施,并且报总包确认,方可执行。无此措施不得进行施工。(2)各分包单位在选择材料供应商时,应采用招标择优录用的原则,要求各家材料商提供样品,建立样板库,为总包单位、业主、监理选择(考察)提供参考。重要建筑材料的考察,必须要有业主、监理公司和总包单位相关人员参加。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或非正常渠道的材料进入现场。(3)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分包单位采购的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质检报告、材质试验报告;必须有监理工程师见证取样。若分包单位不执行此制度,总包单位将责令其停工。(4)各分包单位在大面积施工前,要先做样板,样板必须经过业主及监理的验收。(5)分包单位必须加强员工的质量教育,牢固树立创优意识;并定期组织工人进行规范、标准、操作的培训考试,并定期报到总包质量总监处,否则,将对分包队伍处1000元的罚款。(6)分包单位必须保证所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正常,所制定创优措施能够执行,具有可操作性。(7)必须认真组织技术及质量人员学习甘肃省的有关质量规范及地方标准,所做资料必须按规定标准执行。(8)任何质量验收的表格、竣工资料均由分包队伍负责。(9)任何施工之前分包单位必须对作业人员作书面的技术及质量标准的交底,并报总包单位备案,否则将罚款1000元/次。(10)分包单位实现不了总包创优质量目标,将按合同执行处罚。7(11)项目将经常检查分包单位操作工人对质量验收规范,操作工艺流程的掌握情况,达不到要求的一律清退出现场,所造成的损失由分包单位自己负责。(12)本工程进行质量验收的程序是:“三检制”+“监理验收”。首先,分包单位要作内部的自检、互检、交接检,资料由分包队伍自己填写并确保真实性,严格执行“三检制”。其次,由分包单位组织内部的质量验收,其质量员验收达到优良标准后,且资料齐全者才可报监理单位验收,分包队伍质量人员必须严格按标准把关。最后,监理验收时,分包单位及项目有关人员共同参加,有问题及时整改。凡是不履行此程序,资料不齐全或不组织人员参加验收的一律不进行质量验收,所造成损失由分包单位自负。(13)对总包单位管理人员及监理所提出的质量问题,不积极组织整改的,所造成一切后果由分包单位自负,并对分包单位2000元/次罚款。(14)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控制施工过程质量,不得隐瞒施工质量问题,所出现质量问题必须向项目工程部报告,否则对分包单位处以2000元/次罚款,并将有关责任人清退出现场。(15)任何质量问题的修复、纠偏等都必须有项目工程部的批准,否则不得进行修复、纠偏工作。违者罚款2000元/次。(16)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总包质量管理人员提出后应该立即组织整改落实,否则对分包队伍处以1000元/次罚款。由此所造成的工期延误等一切后果自承。(17)分包单位必须认真对待总包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单,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完成整改,否则一切后果自承。(18)在本工程施工中,分包单位必须坚持以样板引路的原则,任何分8项工程施工前,分包单位要先做好样板,填写样板记录单,必须经业主及监理验收批准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否则不得进行施工,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自承。(19)各种质量保证资料必须与施工同步进行,不得后补,资料要齐全有效,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承。(20)分包单位必须做好进场物资质量验收工作,对不合格的物资,立即退场,如属于分包队伍验收不认真,造成不合格产品进入现场,并在工程中使用,造成的质量问题,则对分包队伍罚款2000元/次。(21)分包单位所用各种验收评定表格必须符合竣工资料要求。(22)对填报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真正做到现场实测实量,不准弄虚作假,闭门造车,否则,经总包人员检查后,不符合实际的,则对分包单位罚款1000元/次。(23)所有试验必须与施工同步,按规范要求进行,不得有缺项漏做,不可以弄虚作假,否则对分包队伍处以2000元/次罚款,试验员清退出现场,一切损失自承。(24)各分包单位需要对工程实体结构进行开洞、剔凿的,需要对实体结构进行变更施工的,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总包单位提出申请,不得随意进行施工,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分包单位自承,视情节严重处5000元以上罚款。(25)对经总包单位同意进行的变更施工,分包单位在施工完毕后应及时修复,并上报总包单位验收,如分包单位不履行此项规定,处10000元罚款。(26)所有进场分包单位应重视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对在施工过程中不注意成品保护且无保护措施的,或保护措施达不到要求的根据情节严重处5000以上罚款,对造成损坏的部位必须及时进行修复,所有材料损失,9人工损失均由分包单位自承。(27)分包工程牵扯到地方质检部门验收的,应在第一时间通知总包质检部,否则将处以不低于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将清退出场。(28)分包工程由于质量问题,造成业主投诉,媒体曝光等负面影响的,总包单位将视情节严重处以重罚。(29)我项目的任何罚款无须分包队伍签字确认,我项目所发函件即为扣款依据。所罚款项必须以函件中规定的方式按时上交,否则加倍在工程款项中扣除。3、安全文明施工类(1)甲分包单位交纳水电费、垃圾清运及竣工保洁的要求:水电费:各甲分包单位进场时须与总承包商(中建二局)签订甲分包商水电费协议(见附表),所交纳费用(费用收取标准见附表)于签订甲分包商水电费用协议三日内以现金支付或银行转账的方式交于总承包商财务。垃圾清运:各甲分包单位进场须于总包缴纳一定数额垃圾清理费用,施工过程中所产生垃圾须自行清理运至总包指定垃圾堆放点,对不承担垃圾清理费用的单位,每天应做到工完场清,保持所属施工区域的文明施工,如不及时清理,总包安排专人进行清理,由分包单位承担人工费并给予5000元/次违约扣款,以后每次累加,直至自行清理并及时外运处理。竣工保洁:各甲分包单位需保证各自所施工项目在工程总体交工时能够达到业主的保洁要求。(2)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违约扣款标准见后附件一。4、技术类(1)现场各施工单位之间协调管理要求A各分包方之间应当互相配合,相互理解与包容,在需要其它分包配10合时,需提前三天报请总包方同意后,由总包方协调通知其它分包执行。不得出现彼此推诿、扯皮以致延误工程进度等现象。B各分包单位凡属需要总包配合、协调的工作,都要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总包方,凡因分包
本文标题:兰州万达广场工程总包管理制度(10-20修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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