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关于做好《广东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
粤交运函〔2010〕684号关于做好《广东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委):《广东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10年2月10日省政府第十一届49次常务会议通过,以省府令第145号发布,2010年5月1日正式实施。为做好《办法》的宣贯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加强《办法》宣贯的组织领导为搞好我省贯彻施行《办法》工作,加强对学习贯彻施行《办法》的组织领导。厅成立了以杨细平副厅长为组长,综合运输处、法规处、执法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办法》的宣贯工作。各地要按照要求,切实抓好本地区的宣传、贯彻和施行工作,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二、做好《办法》的宣传工作《办法》已经在省政府网站、交通运输厅网站上正式发布。各地可结合本地出租汽车管理文件,将《办法》印成册,向行业管理人员、执法人员、企业管理人员、驾驶员下发,要求做到人手一册,厅不再单独印刷。各地要认真组织对《办法》进行宣传,要利用网—2—站、报刊等多种途径进行宣传,要在主要街道、道路出入口等地方进行宣传,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办法》的新高潮。三、做好《办法》的培训工作为了做好条文解读工作,厅将利用交通视频系统、运政信息系统举办《办法》解读培训工作。各地要组织运管人员、执法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参加培训,对《办法》学深、吃透,逐条逐句的学懂、学通。各企业要组织管理人员、驾驶员认真解读《办法》,将具体条文转化为每个管理人员和驾驶员的自觉行动,真正提升管理人员、驾驶员的整体素质。同时,将《办法》的学习与出租汽车行业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作为评选文明企业、文明驾驶员的内容之一,推动《办法》的深入学习。四、认真做好《办法》实施工作(一)加紧开展与《办法》配套的《出租汽车经营者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考试办法和从业资格证件式样等起草工作,制定出租汽车经营权配置方案备案审查办法等,为《办法》实施打下基础。(二)各地要对地方出台的相关管理文件进行自查,与《办法》相抵触的要及时进行修改、完善。抓紧制定或修改出租汽车经营权招投标办法,经营许可走上以经营资格、经营行为、安全生产、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承诺等为主要内容的招投标方式上。各地要会同工商、价格等部门制定出租汽车承包合同规范文本,推进企业规范经营。—3—(三)各地要指导企业依照《办法》修改、完善经营管理、安全管理、服务质量等制度,鼓励企业通过协商的方式,由企业全额收购现有车主车辆产权,或者是将现有车主的车辆变成货币资本,折价入股企业,实行真正意义上的股份制。对新投入的车辆必须由企业全资购买,严禁利用经营权转嫁经营风险。否则,按照《办法》规定,依法收取其经营权。在推进企业自营或经济责任承包经营过程中,要尊重历史,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循序渐进,积极稳妥,不得因实施本《办法》而诱发群体性事件,确保行业稳定。(四)各地交通主管部门要积极会同公安、规划、市政、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科学设置出租汽车临时停靠点、回程候客站点。各地在《办法》宣贯实施的过程中遇有疑问,请向厅政策法规处、综合运输处、综合行政执法局反映。二○一○年四月十二日主题词:出租汽车办法宣贯通知抄送: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
本文标题:关于做好《广东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77107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