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兼职讲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完善兼职讲师管理体系,加强培训力量,有力支持培训发展,特制定本法。第二条兼职讲师是指公司各系列中培训部聘任的担负所在部门或由培训部安排培训课程的业务人员和业务管理人员。第三条兼职讲师的职责为:1、完成培训部安排的授课任务;2、完成所在部门下达的培训任务,特别要积极承担业务人员的训练的课程;3、及时反馈业务团队和业务人员的培训需求,对培训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议;4、宣导企业文化,维护讲师形象;5、参加培训部组织的课程研发、师资培训第四条兼职讲师的选拔\培训\聘任及管理由公司培训部统一管理,一年一聘。第五条公司所有培训课程的授课讲师均须聘请符合资格的兼职讲师。在没有兼职讲师可以担任授课讲师时,才可以按规定申请外部讲师授课。第六条兼职讲师分三级:初级讲师、中级讲师、高级讲师。第二章聘任第七条兼职讲师聘任程序第八条兼职讲师从业务人员中择优录取。经本人申请或单位推荐参加公司培训部选拔合格后才能参加兼职讲师培训。第九条各级兼职讲师选拔的基本条件1.初级讲师选拔评审条件a)基本要求:学历(大专以上)、仪表大方、入司6个月以上的正式外勤人员、无不良记录b)态度要求:热情、正面、积极向上、可被训练、乐于分享c)业绩要求:通过业绩考核、业务品质合格d)专业知识要求:通过公司各相应阶段培训e)能力要求:学习能力强、语言表达能力清晰2.中级讲师资格a)授课时数:累计授课100小时b)授课项目:至少获得三门课程的授课资格c)授课满意度:不低于80%d)业绩要求:通过各阶段考核3.高级讲师资格a)授课时数:累计授课250小时b)授课项目:至少获得十门课程的授课资格c)授课满意度:不低于80%d)业绩要求:通过各阶段考核第十条兼职讲师聘任需通过兼职讲师培训结业并缴交一次试讲及至少一项专业课程课件参加评审,评审通过者颁发兼职讲师资格证书并获得该项课程的讲课授权资格。第十一条评审内容及方式分为能力与专业两项。能力评审方式由备选讲师自行选课试讲,试讲题目可以与专业题目无关,试讲由评审组评审,时间不少于一小时。评审重点为对课程的掌握能力、执行能力及场控能力。专业评审题目必须为公司标准制式课程中任意主题,并得到公司培训部认可。课程内容须符合各项课程知识点、时间等基本要求。评审重点为对该专业知识的掌握能力、教学设计及PPT的制作能力。第十二条评审小组由公司培训部指派。第十三条兼职讲师经正式聘任后,才享有完整的兼职讲师资格,可以讲授相应职级的培训课程,并享受相应的兼职讲师待遇。第十四条兼职讲师的聘任期为一年一聘,在每年年初进行聘任并公布姓名及授权专业课程。聘任期满后,根据培训结果评估纪录经培训部评级,可以续聘或不再续聘。第三章考核与待遇第十五条各部门人员及学员根据培训质量管理办法中之评估培训结果规定对兼职讲师培训过程进行定期的评估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晋级、评奖的主要依据。第十六条兼职讲师可以参加培训部组织的庆祝活动及各项针对讲师的培训,并可根据教学的需要向培训部借阅有关教材、资料。第十七条兼职讲师可以参加由公司和各部门组织的评优活动,享受“顺安优秀培训师”等称号和表彰,并可享受外训机会。第十八条外勤兼职讲师根据担负的课程与本人讲师职级获得课时津贴,兼职讲师每课时津贴发放标准参见下表每课时津贴发放标准:兼职讲师职级每课时津贴1初级讲师20第十九条兼职讲师参与公司培训部指定专题课程开发、编写可按5倍课时津贴标准乘以专题课程的课时数,获取津贴奖励。第四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培训部负责解释和修订。2中级讲师303高级讲师50
本文标题:兼职讲师管理办法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7786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