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电子/通信 > 数据通信与网络 >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成都市铁路中学校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结合《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成都市初中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为全面客观、科学规范地实施我校初中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估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机制,充分发挥综合素质评估对学生成长的促进作用、导向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成都市铁路中学校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一、指导思想: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从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通过开展综合素质评价,真实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人才素质的新要求。二、评价原则:(一)评价内容的全面性原则。从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公民素养、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以及健壮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健康的审美情趣,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既要注重学生科学文化素质的评价,又要注重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评价,纠正单纯以文化课考试成绩评价学生、选拔学生的错误做法。(二)评价过程的引导性原则。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关内容细化为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过程性准则,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提供理论支撑和措施保障,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作用,引导学生的全面健康发展,使评价的过程成为促进学生发展与提高的过程,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使学生明确自己发展的努力方向,促进学生发扬成绩,弥补不足,健康快乐地成长。(三)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原则。改变单纯由教师评价学生的做法,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学生在评价中的主体地位,加强学生的自评和学生间的互评,使评价成为学生、教师、管理者、家长共同参与的交互性活动,激发评价主体和客体各自在学生评价中的能动作用。充分发挥家长评价这一环节应有的功能,让家长广泛参与学校的评价改革。(四)评价方法的多样化原则。采取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有机结合的方法,评价结果采用等级评定、描述性评语、质性评语相互补充、相互结合的方式,充分体现不同评价方法的优越性和互补性。(五)评价过程的动态化原则。学生评价的着眼点要瞄准学生自身的纵向发展,不仅关注结果,更关注学生成长发展的过程。终结性评价要与形成性评价有机结合,更加注重形成性评价。评价要贯穿于知识技能的学习、良好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的培育、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学生个性的发展和多种潜能的开发、体质健康等学生素质发展的全过程。(六)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及公开透明原则。评价要做到客观、具体,实事求是。学校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要求、评价内容、评价领导小组、评价小组、评价程序、评价结果公布,要对所有学生公开、对家长公开、对所有教师公开、对社会公开,确保评价客观公正。三、评价内容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共六个方面。为准确反映学生在上述六个方面的发展情况,遵循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又将上述六个方面内容细化为二十个素质评价要素(见:成都铁中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学期评价登记表)。班主任完成本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期报表(见:成都铁中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期报表),学校对各要素A级标准的关键表现进行了阐释(见:成都铁中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阐释表)。四、组织实施(一)成立学校“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组长:杨云雄成员:吴雪峰、程玲、肖红、宋冬明、任家海、张波、家长代表、学生代表主要职责:①确定学校具体评价方案,制定具体的评价程序;②对教师、学生及其家长进行培训,开展相关宣传、解释工作;③指导班级成立评价小组,组织并监督本校评价工作,处理评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④组织班主任对学生评价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反馈意见,指导改进教育教学;⑤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对评价中出现的分歧予以仲裁。(二)成立学校“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监察小组”组长:吴烈组员:胡安娜、黄于桐、雷平、蒋青松、家长代表、学生代表主要职责:负责监控学校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抽样检测各班的评价结果,接受本校有关投诉,进行调查处理。(三)各班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小组(5-7人)由班主任任组长,任课教师、班干部、学生代表为组员。班级工作小组对学生具体地加以考核。(四)学生在校期间,每学期完成一份学期综合素质评表,三年共完成六份学期综合素质评价表,并在六个学期综合素质评价的基础上完成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终结性性评价表。(五)学校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档案。见《成都市铁路中学校学生成长记录手册》。学生成长档案袋的具体工作由班主任负责,德育处主管。班主任要把学生成长记录袋作为显示学生一定时期和阶段学生在各方面进步与取得的各方面成绩或存在的各方面严重问题的信息库、材料库。(六)评价公示程序:1、在学期末和毕业前,各班主任应以书面形式将评价表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各评价内容得A等级的学生在校园内公示15日以上。2、申诉或复议:若学生及其家长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向学校“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提出申诉或复议,学校“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在收到申诉或复议之日起7日内给予书面答复。五、评价过程与方法初中各年级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应每学期进行一次,其中,九年级第二学期还将进行一次终结性评价。九年级终结性评价结果在中考招生中按成都市相关政策规定,作为升学依据之一。每次评价结果应及时告知学生家长及学生本人,并接受学生及家长的质询和申诉。学校由德育处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书面结果进行妥善保管,以便学生在转学、升学等过程中随学生流动而流动。评价具体过程和方法为:(一)宣传与准备1、评价宣传学校每学期均应将评价各要素对学生的具体要求提前以各种形式告知学生,德育处结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有关要求,大力宣传评价要素,并结合评价要素修改、完善和进一步健全学校和班级的德育工作考核、评价、激励机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过程与目标相统一的长效工作机制。德育处和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各要素发展情况的教育与引导、检查、督促力度,以达到在过程中教育学生、提高素质的目的。要通过家长会等形式告诉家长综合素质评价的目的、意义、内容和基本方法,以赢得广大家长的理解与支持,以充分调动家庭因素,共同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为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积极的工作环境。2、人员培训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应组织力量对班级评价小组成员进行培训,为评价工作客观公正、科学有序地进行奠定基础。(二)评价方法:1、学期评价:学期评价是在班级评价小组共同主持下,组织学生开展学生自评与小组同学互评,并在学生自评与互评结束后,由班级评价工作小组为每名学生作书面评语,最后由班主任组织实施、完成每位学生的“学期综合素质评价表”及本班全体学生的“学生学期综合素质汇总表”。(1)自评:在班主任指导下,由学生自我评价后得出自评分,每项按“A、B、C、D”(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值分别为5、4、3、2)记分。(2)互评:各班以小组为单位开展互评工作,互评前班主任应对同学进行培训和引导,避免以偏概全,每项按“A、B、C、D”(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值分别为5、4、3、2)记分。(3)班级评价小组评定:自评与互评结束后,班主任应组织班级评价小组成员,对每名同学的自评与互评结果进行对照分析,每项按“A、B、C、D”(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值分别为5、4、3、2)记分。若学生自评与互评结果反差较大的,班主任应结合平时对该生的观察与了解,及时给予个别辅导,以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自我,以实现自我教育的目的。(4)根据每位学生的自评、互评、评价小组的得分计算出学生的本学期综合素质评价平均分及道德品质等六个项目的平均分(四舍五入),并折算成等级,5分为“A”级,4分为“B”级,3分为“C”级,2分为“D”级,记录在相应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上。(5)班主任在“班级评价小组评语”一栏写出书面评语。(6)学生、互评小组组长、班主任分别在学生并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上签名。2、终结性评价:在九年级第二学期结束前,由班级评价小组将同学初中六学期综合素质评价平均分之和除以6(四舍五入)计算得出学生综合素质终结性评价分及等级。按A级(5分)、B级(4分)、C级(3分)、D级(2分),作为学生综合素质终结性评价等级结果。(三)评价结果评价结果从性质上分为两类:一是学期评价结果;二是终结性评价结果,学期评价结果是终结性评价结果的参考,终结性评价结果视为对学生初中阶段综合素质的总结性评价。评价结果从形式上分为两种:第一种是综合性评语,由班主任运用文字给予准确描述,认真填写在评价登记表上。第二种是等级评定,即由班级评价小组集体评价得出等级性结论。学期评价结果和终结评价结果应于评价结束后一周内告知学生及家长,接受师生监督。并公布申诉、举报电话与申诉、举报方法,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应接受和妥善处理家长和学生的相关申诉。六、与评价有关的政策在学期评价中该学期受过学校处分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为C级,有违法犯罪行为并受到司法机关处罚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为D级。对学生综合素质终结性评价为D级的评定要特别慎重,应由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最后裁定。学校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于5月30日前结束,德育处将已完成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交到教务处装入学生升学档案,参与中考招生录取工作。附:成都铁中初中学生评价等级阐释评价项目评价内容评价等级规定备注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合格:基本符合标准,视为合格。不合格:经常性违反学校校规校纪,受到学校记过以上纪律处分未被撤销的,或有违法犯罪事实和记录。违反《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其他教育部门规定的基本要求比较突出的,将突出问题如实记载。有见义勇为等行为得到省市有关部门表彰;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和集体财产、保护环境、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省市有关部门嘉奖的,将具体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表现”栏中。公民素养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的行为负责;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合格:基本符合标准者,视为合格。不合格:自我约束力差,有损害集体利益,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交流与合作能与他人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实现目标,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合格:基本符合标准视为合格。不合格:拒绝参加校内外各项有益活动,经常与同学发生矛盾甚至冲突,同学关系紧张,多数同学不认可,不能在协作和团队活动中合作沟通。学习能力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运用多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水平,有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能够完成规定的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的实验操作;能够结合所学不同学科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A等(5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得A(5分):1、学习主动积极,各科成绩一贯优秀;2、小创造、小发明经过专业评价机构认证或者在省市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3、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作品;4、在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等级奖。B或C等:基本符合标准者,视情况可得B或C。D等:缺乏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态度差,经常不交或抄袭作业,上课经常睡觉,考试作弊,多次旷课或缺课、学期期中和期未考试有多门不及格。凡得A等级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载,否则视为无效。运动与健康热爱体育运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具备锻炼健身的能力、一定的运动技能和强健的体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A等(5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得A等(5分):1、参加区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获等级奖队员或含集体项目等级奖的主力队员;3、其他B
本文标题: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790292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