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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讲科斯定理——读罗纳德·科斯的《社会成本问题》刘东勋河南大学经济学院河南大学黄河文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2008-9-282015-3-3RonaldCoase:TheProblemofSocialCost•原载见:–RonaldCoase.1960.TheProblemofSocialCost.TheJournalofLawandEconomics.Vol.3,No.1,p1-44.October1960.•汉译本见:–科斯等.《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产权学派与新制度学派译文集》.上海三联书店出版,1991.–罗纳德·科斯.论生产的制度结构.盛洪,陈郁译校.上海三联书店.1994.–盛洪主编.现代制度经济学(上、下).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原文导读•目录1.有待分析的问题2.问题的相互性3.对损害负有责任的定价制度4.对损害不负责任的定价制度5.问题的重新说明6.对市场交易成本的考察7.权利的法律界定与有关经济问题8.Piggo在《福利经济学》中的研究9.皮古的传统10.方法的改变1.1有待分析的问题外部侵害问题——对他人产生有害影响的企业的行为例如,工厂排出烟尘影响附近居民•通常能想到的解决办法:–工厂主对损害进行赔偿–对工厂主征税–责令工厂迁出居民区•科斯认为,这些解决办法并不合适。为什么?请看科斯的精彩分析——1.2问题的相互性•甲给乙造成损害。如何制止甲?(×)甲乙•关键是避免较严重的损害。•例如,制造商的机器噪音干扰医生工作•例如,牛走失损坏临近土地谷物•应从社会总产值最大化的角度看这一问题:问题是相互的——避免对乙的损害,会使甲遭受损害!所得的价值VS.牺牲的价值2.1对损害负有责任的定价制度v造成损害的一方赔偿所有损失v定价制度正常运行(定价制度运行不需要成本)基本观点案例走失的牛损坏邻土谷物生长2.1对损害负有责任的定价制度牛群数目(头)谷物年损失(吨)每增一头牛造成的谷物损失(吨)1112323634104若谷物价格每吨$1,假定牛数与谷物年损失的关系如下:•养牛对农夫种地有负外部性影响时,养牛者最优化时会养几头牛?(需要知道哪些信息才能求解此问题?)•回忆:微观经济学中的厂商最优化分析2.1对损害负有责任的定价制度对于农夫谷物价值耕种成本纯收益12102谷物损失价值11110291032•给定完全竞争市场上耕种该土地的机会成本,农夫耕种该土地的纯收益不变,因此使其放弃某地耕作,而与养牛者达成满意交易的余地存在。因养牛的收益可能超过赔偿农夫的种粮损失。•若法律仅规定养牛者赔偿农夫,而不允许农夫放弃耕种与养牛者交易耕地的用途,会导致谷物种植用地过多、而养牛用地过少。单位:美元2.1对损害负有责任的定价制度•若有一种新技术,只要养牛者采用此技术的费用低于赔偿费用,该技术就会被采用,如采用牧犬、放牧人、飞机、步话机、栅栏,等等2.1对损害负有责任的定价制度•例如,若养牛者不采用新技术时,在完全竞争市场上价格的引导下的最优化决策是(C=9),这时,饲养3头牛、赔偿6(养4头牛需赔偿10,不划算)–这时,若装设栅栏的成本是C=910美元,养牛者就可以增加养牛量至4头。牛群数目(头)谷物年损失(吨)每增一头牛造成的谷物损失(吨)1112323634104谷物价格每吨$1,假定牛群数与谷物年损失的关系如下:2.1对损害负有责任的定价制度•进一步地,若牛有一条固定的狭长路线•假设该土地所获谷物价值$10,但耕种成本$11,栅栏圈围土地成本$9。•若没有养牛者,该土地荒芜;•现在出现养牛者,则须支付农夫谷物损失的价值。但此情况不会长久,因此时两人会发现互惠交易的机会——互惠机会哪里来?•计算牛群规模的扩大所包含的附加成本时,须考虑其他方面产值的减少这一因素。•最终结果:产值最大化2.2对损害不负责任的定价制度保持3头Ø基本观点:Ø造成损失的一方不承担责任Ø定价制度完美运行农夫损失$6。这$6表示:养牛者增加第3头牛时,农夫所需成本的一部分。牛数(头)农夫损失(¥)112336410两种定价制度小结——科斯第一定理•有必要知道损害方是否对引起的损失负责,因为存在权利的初始界定,才会有权利转让和重新组合的市场交易。•如果交易成本为零,无论权利初始界定怎样,理性人自由交易的结果是帕累托最优的。(市场是有效的,无需求助于政府或法院)——科斯第一定理案例糖果制造商VS.医生2.3问题的重新说明2.3问题的重新说明•如果法院判决医生享有让制造商不使用机器的权利。•但当事人可通过讨价还价,修改法院安排。•继续使用机器使制造商的收入增加,是否大于给医生带来的收入减少。•如果制造商胜诉呢?(经济分析同牛损坏谷物)•在市场交易的成本为零时,法院有关损害责任的判决对资源的配置毫无影响。2.3问题的重新说明案例草席制造商VS.硫酸铵制造商经济分析与牛损害谷物的情况完全相同。2.3问题的重新说明案例邻里烟尘妨害谁引起了烟尘妨害?造墙者与生火者共同引起。(因果关系)想达到资源的最优配置,在判定双方当事人的行动时需考虑他们所带来的损害影响。案例地下室/井口空气流通2.3问题的重新说明经济问题的选择:啤酒的低成本?OR庭院主人的舒适感?•产权是对个人财产行为权利的法律界定。•产权是人们对物的使用所引起的相互认可的行为规范。•偏重于人与人之间的行为关系,即所有者之间行为的关系。•产权用来界定人们在经济活动中如何收益、如何受损以及他们之间如何补偿的规则。产权(PropertyRights)小结:无市场交易成本•经济问题是如何使社会总产值最大化。•通过市场交易修改权利最初的合法或隐性限定,是有可能的。•市场交易成本为零,市场自由交易进行资源权利的重新安排可导致产值的最大化(资源最优利用)。3对市场交易成本的考察•市场交易中不存在成本,是不现实的假定。•科斯第二定理:一旦考虑到进行市场交易的成本,那么显然只有这种重新安排后的产值增长多于它所带来的成本时,权利的重新安排才能进行。•反之,禁令的颁布和支付损害赔偿金的责任可能导致发生在无成本市场交易条件下的活动的终止(或阻止其开始),这种情况下,合法权利的初始界定会对经济制度运行的效率产生影响。3对市场交易成本的考察•三种可替代的制度安排:Ø市场——通过市场调整合法权利,产值增长多于带来的交易成本。Ø企业——企业行政成本低于所替代的市场交易成本,企业活动收益多于企业组织成本。Ø政府——当外部损害涉及多人,通过市场和企业解决问题的成本很高时。•但政府管制不是没有成本,关键在于哪种安排交易成本更小、或总产值更大。3对市场交易成本的考察•科斯并不反对政府干预,认为从理论上讲,当市场和企业的交易成本过高时,政府可以作为一种可选方案。•但政府运行成本也很高昂,行政机制是容易屈从于政治压力、不受任何竞争机制制约、易犯错误的。•任何解决问题的办法都有成本,没有理由认为市场和企业不能很好解决问题的时候,就一定需要政府管制。经济学家和官员都有过高估计政府管制优点的倾向。•实际上,最关键的核心问题在于理论和方法上的创新,即人们思想认识或曰观念上的变化。–弗里德里希·哈耶克:社会科学的作用在于改变人们的观念。•政府干预必须是小心谨慎的、建立在用正确理论进行审慎研究的基础上的,而不应该是僵化的,最可怕的是不受宪政约束的无限制的政府权力对公民自由选择的暴力剥夺(如暴力拆迁等)3对市场交易成本的考察4权利的法律界定及有关的经济问题•存在交易成本时,法律直接影响经济行为。然而很多现行法律却存在着各种各样不合理之处,存在许多合法的妨害。•法律明确界定权利的归属后,权利的交易变得不可行或成本高昂,而现实中的情况也许是,产权交易是帕累托改进的。由此可以看出,权利的清晰法律界定有时会阻碍帕累托改进的市场交易。•英美法系可以由法官改变原有的判例,因而,通过法院裁决可以改变权利的归属,或曰可以进行产权交易,但这种法院裁决是有成本的。4权利的法律界定及有关的经济问题•虽然英美法系的法官在判案时并非总是很清楚案件中的相互妨害问题,但他们在判案时往往不自觉地会意识到利益补偿中的相互性。•然而大多数经济学家似乎并不了解这一点!经济学家所考虑的要求有正确的政府行为的情形,实际上常常是政府行为的结果。然而,这种行为却不一定明智。•真正的危险是,政府对经济体系的全面干预会导致那些对过分的有害后果负有责任的人的保护。小结:权利的法律界定•防止妨害的收益,是否大于停止产生损害行为而在其他方面遭受的损失。•法院处理妨害的案件,是在市场交易由于成本过高无法完成时进行的。•之所以如此,往往是由于法律影响产权交易(资源的配置),使得有时候有利的市场交易却由于法律的限定无法完成。•现实中会存在很多对别人的伤害,使得被伤害人得不到法律的保护,相反,法律却保护了伤害别人的人。5.1皮古的不足科斯方法渊源于ArthurCecilPigou《福利经济学》(1932)中第二部分中有关社会净产品与私人净产品差异的章节阿瑟·皮古最先提出外部性问题,分析的目标是“在多大程度上,国家改变‘自然’趋势的行动是可行的。”皮古的分析和观点都是含混的,他的分析也不足以支持他提倡国家干预的观点——5.1皮古的不足案例火车发动机产生火星在英国,铁路公司一般都有法定授权在其铁路上使用蒸汽发动机,不赔偿火星外溅的损失。但1905年的“铁路(火灾)法”(1923年修订)对上述规则开了一个例外:“……这些规定仅仅适用于不超过200磅的损失要求”。上述法律演变史表明,铁路公司不赔偿火灾损失是有法定授权,若无此政府授权,“自然”的趋势应是赔偿。5.1皮古的不足•皮古的建议:–应有某些国家行为来纠正这种‘自然’情况;–铁路公司应被迫赔偿那些木材受到损害的人。•显然,皮古将原法律规定“不赔偿”当成“自然”的,而将后来修改而产古的法律的一个例外当成了“政府干预”。•这恰恰与科斯对英国铁路立法史的考察是相悖的。实际上,赔偿才是“自然的”,不赔偿才是由于政府干预所导致的结果。5.1皮古的不足•火车火星造成沿线火灾•若农地做最优利用而产生火灾,由于人们为了获取赔偿而竞相密植,就会产生租值耗散,社会总损失就更大(负值)。•若农地做次优利用,就没有火灾。此时的机会成本=10,开2列班车的MC(=50+10)MR(=100),社会总产值仍会增加。•此时,将产生火星的产权赋给铁路公司就可以产生社会福利的帕累托改进。责任制度列车班数TRMRTCMC火灾损失铁路农地不赔偿1150150505060225010010050120开2班赔偿11501505050120农夫多种庄稼开0班最优160225010010050240次优1505.1皮古的不足•上述情况的成立,依赖于按照表中的数字满足MC≤MR的情形。•若若第2列火车的收益为200,MR=50,其他条件不变,则结论就会完全相反:将产生火星的产权赋给沿线农民将会有益于社会福利的帕累托改进。•对比这两种情况的出现,都是随着市场上价格关系的变化而变化。这是无法预料的。•政府或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则可能会阻碍上述情况中某一种有利的交易出现。•让市场进行随行就市的制度交易,就会鼓励各种可能的制度创新。5.1皮古的不足•皮古的建议是,铁路公司应该负责赔偿火车产生火星所造成的农田损失。•理由是“将各种资源用于预防冒火星是向铁路公司提供了无偿服务”。•皮古建议应给铁路公司一定的奖金以促使其装设消除火星的相关设备。•但大多数经济学家的建议是对铁路公司征税。这实际上是对皮古的误解。•但实际上,无论是给予补贴还是征税,都是一种单向奖惩政策,而问题却是相互性的,且交易成本为正、制度交易受阻时,社会总福利会随着价格关系的变化而变化。5.1皮古的不足•无责任的损害–有些损害难以厘清或界定清楚是谁的责任,如建房阻挡了别人的采光或通风、或限制了邻里的空间和娱乐范围,或在自家农田驱赶害虫跑到了邻居的地里,等等•例子:乱窜的兔子–当某人的禁猎活动包括到窜到邻人土地上的兔子时,第三方就蒙受了偶然性的无责任危害–从13世纪开始,庄园主常在公用地上放养兔子5.1皮古的不足•博尔斯顿案–1597年,某地
本文标题:制度经济学3-0_科斯定理读《社会成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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