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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第一节依法进行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第二节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第三节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第四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第五节乡和村庄建设规划管理第六节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第七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管理第八节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第九节城市规划行政监督检查管理第一节依法进行城乡规划实施管理一、城乡规划实施管理基本原则二、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的依据三、城乡规划实施管理基本法律制度四、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的范围五、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的方法一、城乡规划实施管理基本原则1.法制化原则2.程序化原则申请、审查或审核、征询意见、报批和核发有关法律凭证以及加强批后管理等环节3.协调的原则4.公开化原则5.科学性原则1.城乡规划依据《城乡规划法》第七条明确规定;“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2.法律规范与政策依据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二、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的依据3.计划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与五年计划、年度计划和城市建设综合开发设计批准文件等4.技术规范依据《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了城乡规划实施管理中,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法律制度,也就是规划行政审批许可证制度。三、城乡规划实施管理基本法律制度1.城镇规划实施管理的“一书两证”制度选址意见书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有关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选址和布局的法律凭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确认其建设的项目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等的法律凭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确认其建设工程项目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法律凭证。2.乡村规划实施管理的规划许可证制度《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了在乡、村庄规划区范围内使用土地进行各项建设,须由城乡规划管理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许可证的制度。1.管理的地域范围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规划管理,施行规划行政许可的权限范围是规划区内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建设用地的范围应当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规定。2.管理的对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规划管理,施行规划行政许可的对象范围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进行的建设用地和各项建设活动。四、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的范围五、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的方法1.行政的方法2.法制的方法3.科学技术的方法《城乡规划法》第十条规定:“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增强城乡规划的科学性,提高城乡规划实施监督管理的效能。”4.社会监管的方法5.经济的方法第二节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一、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的概念与意义二、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的任务三、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审核内容四、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的行政主体五、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的程序一、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的概念与意义1.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概念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是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城乡规划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对于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进行批准或核准,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进行确认或选择,保证各项建设能够符合城乡规划的布局安排,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行政管理工作。建设项目,是指在一个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范围内,由一个或几个单项工程所组成,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实行统一管理的建设单位。2.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的意义二、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的任务1.保证建设项目的选址布局符合城乡规划2.履行城乡规划的宏观调控职能3.综合协调建设项目选址中的各种矛盾,促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顺利进行。1.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了解建设项目的名称、性质、建设规模、用地大小、供水和能源的需求量、采取的交通运输方式及其运输量、污水的排放方式及其污水量等.三、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审核内容2.建设项目与城乡规划的协调《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城乡规划确定的铁路、公路、港口、机场、道路、绿地、输配电设施及输电线路走廊、通讯设施、广播电视设施、管道设施、河道、水库、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防汛通道、消防通道、核电站、垃圾填埋场及焚烧厂、污水处理厂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以及其他需要依法保护的用地,禁止擅自改变用途。”第三十条至第三十二条,还规定要“严格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风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等,3.建设项目与相关设施的衔接与配合4.建设项目与周围环境的和谐四、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的行政主体根据《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的行政主体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1.省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2.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五、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的程序1.申请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要申请选址意见书有偿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2.审核一是程序性审核;二是实质性审核3.核发选址意见书案例:建设项目选址某市有一大型文化设施图书馆,将从现占用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迁出。经计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需选址新建一座现代化的大型文化设施,建筑面积控制在5万平方米以内。建设单位提出的要求是,该设施应有观众厅、多功能厅、报告厅和较大的库房,并要求场地干燥,不能靠近易燃易爆地区,便于市民前往。同时,该市已有一座国家级同类文化设施,位于城市的西北部。例1那么,你作为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项目选址的人员,在选址时应考虑哪几个方面的问题?参考答案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这个大型文化设施的要求和基本情况,又根据选址的基本原则,在选址时考虑:①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该项大型文化设施应在规划的公共设施用地内选址;②按照该市有关技术规范规定,此类文化设施的容积率不宜过高,应不超过2.0,用地规模约为3hm2;③建设项目要求场地干燥,宜选址于排水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比较齐全的地区;④应远离化工厂、危险品仓库等易燃易爆地区;⑤建设项目直接服务于市民,应靠近居民比较集中的地区,也应离高校、文化研究机关等较近、交通便利的地区;⑥城市西北部已有一座同类设施,选址应避免与其毗邻或邻近。某境外著名公司拟在某市中心地区5000平方米的规划市政设施用地上建设40000平方米外销写字楼。该用地建筑限高18米。该市政府要求规划部门就该公司的选址方案提出意见,供市长办公会议研究。那么,你作为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技术负责人,请就上述问题提出规划意见。例2参考答案①建设项目的性质与规划用地性质不符;②建设规模过大,超过该用地可能的容量;③周边道路不能有效疏解建设项目所吸引的交通量;④建设用地周围有保密机关,不宜安排涉外建设项目;⑤建议该建设项目在规划市级商业金融区内选址建设。[例3]某市20世纪90年代初期,城市供电紧张,市政府招商准备建设1座5万千瓦的燃油发电厂,作为城市补充电源。当时,可以提供选址的用地经过比较只有靠近市区边缘的一处准备搬迁的工厂,但该工厂周边是职工宿舍区,如果发电厂建设上马,势必会给临近的居住小区造成很大的污染。市政府为此召开多次会议,各方面的意见争执不下,最后决定暂缓发电厂的建设,2年过后,该市通过省电网提供了足够的电量,彻底解决该市长期电力不足的困难。评析:该项目选址,市政府还是考虑到了城市长期发展的需要,判断有严重污染的项目,即使近期有上马的必要,也还需要重点考虑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如果措施不当或措施否配套,污染项目将会给城市带来长期严重的危害。在项目选址上,首先应严格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统一安排;其次,应处理好近期利益与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关系,只有多方面比较,经过合法程序,采用科学方法,项目选址才会合理可靠。上述例子由于市政府采纳了专家意见,采取了暂缓建设的计划,从而避免了今后拆迁和重复建设。[例4]某市城市人口13万人,上届政府领导班子选定在城市东区××路东侧建设城市广场。广场面积5万m2,建设场址为一低丘小山,该广场区位有些偏,但由于没有拆迁量,容易上马,因此,上届政府不顾各方面的不同意见,开工建设。然而,平整土地过程中,发现该低丘内部为花岗岩,建设成本比原先预计的要大2倍,需要加大投资,但由于资金准备不到位,再加上周边项目建设无法跟上,广场建设被迫停工。新一届领导上台以后,经过认真分析,广泛调查研究,发现这个广场存在的问题关键是位置选址不当,当即拍板另行选址建设。评析:建设项目选址是一项非常严肃的事情,需要多方案进行比较,不但要考虑拆迁量大小,还要考虑工程地质条件、周边建设情况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等多种因素。很明显,上述问题出在当初广场选址过于轻率、决策过于武断。建设城市广场应首先确定广场性质。广场一般分为城市中心广场、休闲购物广场、绿化景观广场、游行集会广场、交通集散广场等多种类型,每一种广场对位置的选择、用地规模、周边建设条件等都有不同的要求。像该市的广场属于城市中心广场,应在城市中心地带、交通条件比较便利的地区、靠近城市主要公共设施的位置上进行选址,而不应该只考虑节省投资,在城市边缘选址建设,即使工程地质条件允许,广场建成之后,其使用效果也肯定很不理想。第三节建设用地规划管理一、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概念二、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任务三、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审核内容四、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行政主体五、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程序建设用规划管理,是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城乡规划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对于在城市、镇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用地提供规划条件,确定建设用地定点位置、面积、范围、审核建设工程总平面,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进行各项行政管理并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工作的总称。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分为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用地和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用地两种情况区别对待一、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概念1.有效控制各项建设合理使用规划区内的土地,保障规划实施2.节约建设用地,保护耕地,促进城乡统筹和协调发展3.综合协调各方面关系,提高建设用地的经济、社会与环境的综合效益4.依法调整规划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和深化城乡规划二、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任务三、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审核内容1.划拨用地审核内容(1)审核建设用地申请条件。(2)提供规划条件。(3)审核建设工程总平面。2.出让地块审核内容(1)提供规划条件。(2)审核建设用地申请条件。(3)审核建设工程总平面。四、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行政主体1.提供规划条件2.受理建设用地申请3.审核建设用地项目4.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五、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程序1.申请2.审核一是程序性审核;二是实质性审核3.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案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例1]2009年4月10日,某县啤酒厂“年产15万吨啤酒扩建项目”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经法定程序审批后,征用土地70亩。该厂在扩建施工过程中,为建单身公寓,私下与相邻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达成了以100万元的价款占用20亩耕地的协议。随后,啤酒厂单身公寓项目开工建设。2009年5月30日,县土地管理局和规划部门发现后,立即责令该厂停止施工。经查实,该厂非法占用的20亩耕地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并己有8650平方米的耕地地貌遭到破坏。遂责令啤酒广拆除在非法占地上的建筑物,恢复地貌,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处以40.9万元罚款;按非法转让土地,责令村集体经济组织停止转让行为,并处以20万元罚款,并建议有关部门对该厂领导给予行政处分。评析:该县土地管理局对某啤酒厂处以罚款的依据是:《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用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同时,第七十六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获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
本文标题:城市规划实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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