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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量审核报告编制指南(非工业)1、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非工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技改项目、节能量交易项目等的节能量审核及报告编制工作。2、报告编制依据节能量审核报告的编制依据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当下列文件被修订时,应使用最新版本。1)GB/T28750《节能量测量和验证技术通则》;2)GB/T15316《节能监测技术通则》;3)GB/T3485《评价企业合理用电技术导则》;4)GB/T7725《房间空气调节器》;5)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6)GB/T17981《空气调节系统经济运行》;7)GB/T30256《节能量测量和验证技术要求泵类液体输送系统》;8)GB/T30257《节能量测量和验证技术要求通风机系统》;9)GB50155《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术语标准》;10)GB50189《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11)JGJ/T132《居住建筑节能检测标准》;12)JGJ/T177《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13)《节能项目节能量审核指南》(发改环资[2008]704号)。3、审核原则3.1审核工作应当遵循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北京市相关政策;3.2审核工作应当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实事求是的原则;3.3审核工作应当采用文档查阅、现场核查、计量测试、分析计算、随机访问、专家论证等方法;3.4审核工作应当保守受审核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影响受审核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3.5审核机构应对审核结果的真实性、符合性及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4、审核方法及内容4.1基期边界及能耗审核根据项目特点及改造的内容,确定基期应审核的内容及相关资料。基期应为改造项目能耗基准的节能措施实施前的时间段(基期原则上应为实施改造前至少连续12个月)。4.1.1基期边界及能耗审核应符合以下原则:基期的运行边界、时间边界、管理边界应与项目实际情况相符;基期的相关数据产生、数据记录、数据传递应与项目实际情况相符。4.2统计报告期边界及能耗审核根据项目特点及改造的内容,选取相应的统计报告期。确定统计报告期应审核的内容及资料。统计报告期应为改造项目节能量的节能措施实施后的时间段(统计报告期应至少为节能改造实施后至少连续12个月)。4.1.2统计报告期边界及能耗审核应符合以下原则:统计报告期的运行边界、时间边界、管理边界应与项目实际情况相符;统计报告期的相关数据产生、数据记录、数据传递应与项目实际情况相符。4.3文档查阅文档查阅主要针对项目改造前后项目的能耗用量及证明文件;项目介绍性文件;与项目相关的合同;运行管理文件等的查阅。。4.3.1文档查阅应符合以下原则:受审核单位提供的原始数据和信息的完整性,在进行文档查阅时,应判断原始数据及信息是否与项目边界内相对应。若出现异常值、波动、趋势、数据缺失或与相关经验值出现显著不同的数据,应要求受审核单位作出解释并提供相关证据,审核机构应评估这些异常值对节能量的影响。4.4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分为基期检查及统计报告期检查。基期检查主要针对改造前的项目运行情况;管理情况;能源消耗情况的检查。统计报告期检查主要针对项目改造实施量;实际运行情况;运行管理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4.4.1现场检查内容:1、改造前、后系统的实际运行情况;2、第三方的检测报告或现场测试结果;3、改造前、后设备的实际运行情况;4、改造前、后系统、设备的具体维修情况(维修记录、现场检查);5、改造后设备的添加及更新情况;6、计量器具的校准情况(校准证书)。4.4.2现场检查方法:1、文件检查:对运行记录的检查、维修记录检查、能源消耗账单检查、调试记录检查、校准证书检查、相关票据检查等的检查;2、现场测试:根据项目情况,在现场情况允许的情况下采用相应仪器对与项目相关的参数进行测试;3、实验室测试:根据项目情况,在现场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无法进行现场测试,应将相应的计量设备、改造后的设备进行实验室测试;4、数据监测:根据项目情况,对于某些重要参数,受审核方无法提供的情况下,对其进行现场监测。4.4.3现场检查应符合以下原则:应进行现场的文件检查,检查的内容必须包括改造前、后的相关内容;应进行测试或监测,由于大部分情况下,相关数据无法进行账单的交叉核对,因此,测试或监测是保证数据准确性及合理性的重要依据,因此,应对相关数据进行现场的测试或实验室测试或现场数据监测;测试或监测仪器应符合国家计量规定;4.5能耗计量器具的审核能耗计量校准和审核主要针对项目改造前、后计量设施、计量器具的配备情况进行审核。4.6节能量分析计算分析计算主要针对项目改造前、后的节能量的计算。计算前提为项目改造后运行时间满连续12个月。采用的计算方法有直接测量(效率)法、能耗计算法、整体账单法。若进行节能量交易必须配备计量器具。4.6.1方法介绍直接测量(效率)法通过现场测量相关性能参数来确定节能量,此性能参数决定了节能措施对应的节能量。直接测量(效率)法在应用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可进行实际测量且各节能措施产生的节能量不存在耦合现象;2)在进行节能量计算时应对影响能耗的重要因素进行修正。能耗计算法通过修正后基期能耗和修正后的统计报告期能耗的计算获得节能量。能耗计算法适用性较广,在应用时必须对影响能耗的重要因素进行修正,且采用的基期和统计报告期数据必须经过与测试数据的交叉核对。整体账单法通过基期和统计报告期的实际运行能耗账单进行计算以得到节能量。整体账单法在应用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改造前后外部条件相同或者外部条件虽然不同,但对能耗无影响。2)改造前后边界内的能源发票可获得且可交叉核对。4.6.2计算方法1)直接测量(效率)法Qs=Qn×k×(η2-η1)÷η2(1)式中:Qs——统计报告期设备节能量;Qn——统计报告期燃料耗量;k——能源折标准煤系数。η1——基期设备运行效率;η2——统计报告期设备效率;2)能耗计算法b12(,,)iEfxxx(2)式中:bE——基期能耗;ix——基期能耗影响因素值。12(,,)aiEfxxx(3)aE——修正后的基期能耗;ix——式(2)中影响因素在统计报告期内的值。sarEEE(4)式中:sE-节能量;aE-修正后的基期能耗;rE-修正后的统计报告期能耗。注:rE为根据实际项目情况对统计报告期能耗修正的结果。3)整体账单法通过统计报告期能源票据与基期能源票据的直接计算获得节能量以校核计算节能量。5、审核程序审核机构应按照程序进行审核,主要步骤包括:审核准备、文件审查、实际改造及运行情况现场审核、实际节能量计算等。审核机构可以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审核程序进行适当的补充。审核程序见图5-1。5.1审核准备根据节能量审核委托要求,组建审核小组,指定审核组长,配备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必要时聘请行业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并与受审核方共同开展审核准备工作。5.2文件审查对节能项目相关材料进行评审,分析受审核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及本市的相关规定,采取的节能措施是否合理可行,列出需要现场审核验证的项目。5.3基准能耗现场审核5.3.1现场审核准备5.3.1.1编制审核计划,应包括审核目的、审核范围、现场审核的时间和地点、审核组成员等内容。5.3.1.2审核组工作分工,根据审核员的专业背景、实践经验等,进行具体审核工作分配。5.3.1.3准备工作文件,包括检查表、证据记录信息表格、会议记录等。5.3.2现场审核实施5.3.2.1宣布审核计划,向受审核方的有关人员介绍审核的目的和方式,明确审核范围和受审核方参加人员。5.3.2.2收集和验证信息,收集与节能项目相关的信息并加以验证,并做完整记录。与申报内容不符合的情况,请受审核方做出解释或书面说明。5.3.2.3进行数据甄别,如果能耗数据存在多渠道来源,按照以下顺序,优先级逐次降低。1)现场测试、实验室测试及数据监测结果;2)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报告;3)统计台账;4)财务凭证;5)监测设备的测量记录;6)理论计算数据;5.3.2.4形成审核结论。5.4实际节能量现场审核项目完成且稳定运行至少连续12个月后,受审核方提出审核申请,审核机构进行实际节能量现场审核,审核程序与基准能耗现场审核相同,将两次审核结果相比较,计算得出项目实际节能量。5.5审核质量保证审核人员在证据收集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5.5.1多角度取证原则:对任何可能影响审核结论的证据,可采取数据追溯或计算检验等方法,从多个角度予以验证。5.5.2交叉检查原则:如果存在多种确定节能量的方法,应进行交叉检查,并提高审核发现和审核结论的可信度。5.5.3外部评价原则:在无法进行实际观测或判断的情况下,可以借助客观第三方的评价,例如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图5-1节能量审核程序确定节能量计算方法进行节能量计算编写节能量审核报告确定现场检查内容管理体系检查设备运行情况检查系统运行情况检查设备改造情况检查系统维护情况检查设备安装情况检查现场测试实验室测试数据监测任务通知单与受审核方联系了解项目基本情况制定计算方法的范围确定资料内容范及范围确定所需资料列出资料清单请受审核方按清单提供资料资料检查6、节能量审核报告编制原则6.1编制原则6.1.1审核报告包含基期能耗审核和实际节能量审核。基期能耗审核主要是对项目实施前能耗状况、项目边界情况、计量管理体系的真实有效性进行的审核;实际节能量审核是对项目完成后实际节能量审核情况的审核。6.1.2审核报告按统一要求和格式编写。6.1.3审核机构应按照相关的要求,按时提交审核报告,并报送有关部门。6.1.4审核机构应对原始核查、测试文件进行归档。归档文件应至少包括:审核任务单或审核合同;节能量审核方案;受审核方提供的原始数据及相关因素统计资料;受审核方提供的改造及施工合同;受审核方提供的相关发票及能源购买合同;审核机构的现场测试、实验室测试、数据监测原始记录;相关检测、监测仪器的校准证书;其他相关资料。6.2报告基本框架6.2.1基期审核报告基本框架6.2.1.1报告文本基期审核报告文本应包括以下内容,并按顺序装订。封面扉页目录正文附件6.2.2.2报告正文项目概述项目审核依据项目审核安排及过程项目边界项目基期能耗、相关参数及其他内容审核结果6.2.2节能量审核报告基本框架6.2.2.1报告文本节能量审核报告文本应包括以下内容,并按顺序装订。封面扉页目录正文附件6.2.2.2报告正文项目概述项目审核依据项目审核安排及过程项目边界项目基期和统计报告期能耗及相关参数审核结果项目节能量计算结果6.3报告基本内容6.3.1基期能耗审核报告基本内容6.3.1.1封面1)项目名称;各项目根据所属的项目范围和改造内容编写项目名称。2)报告编号;各审核机构根据不同项目类型对项目进行编号,编号形式及内容以各单位的格式为准,但编号内需包含时间及项目类型。3)项目申报单位名称;4)项目委托单位名称;5)节能量审核机构名称(公章);6)报告日期;封面形式详见附录一:报告封面。6.3.1.2扉页1)项目名称及地址;明确项目名称及地址。2)项目申请单位及委托单位;明确项目申请单位及委托单位。不同的项目类型,其节能资金补贴的对象不同,因此,需明确申请单位及委托单位。3)项目计划改造内容;明确填写该项目的计划改造内容。项目的改造内容应与项目边界相一致。注1:同一家企业可能存在多种类型的节能改造项目(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技术改造),不同类型的项目其改造内容应不一样。注2:若不同类型的节能改造项目(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技术改造)存在申报内容重复的现象,应只能获得一次节能补贴资金。4)审核结论项目审核结论应包含以下内容:基期边界、基期能耗影响因素、基期能耗、项目符合性、项目真实性;明确基期的边界,并描述基期的边界(如;时间边界、运行边界、管理边界等),及基期内的能源消耗情况。5)审核组成员;审核组成员应包含技术复核人、审核组长、审核组员(资料审核人员、现场测试人员等)。6)备注;备注填写审核机构需要说明的内容。扉页格式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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