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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严肃公司收文工作,提高收文、办文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公司的收文由办公室统一管理。档案室具体负责收文的归档。第三条办公室不得积压文件,随时呈批或下发。第四条为确保文书在传递过程中的安全,文书在公司内部的传递由部门资料管理员或其他专人负责。第二章收文程序第五条收文程序。一般包括登记、分文、批办、分办、催办等程序。(一)来文登记。凡收到外部的来文(政府批文、信函、传真等),由前台接收、登记后交办公室,由专人在收文登记表上登记收文编号、收文日期、来文者、文件标题、摘要及附件;(“收文登记表”见附表。)(二)归档参加各种会议或通过其它形式由经办人取回的政府批文、合同等文件资料,经办人必须在当天交到办公室,由档案管理员办理登记、备案、归档手续。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可于次日送档案室归档。如果次日恰是周末,经办人必须在周五送档案室归档。(三)分文。办公室主任签署处理意见,根据事情的轻重缓急,在文件呈批表上加盖“特急”和“急件”字样。按审批权限、业务性质分类,分别呈相关领导批阅。(四)文件批阅。公司领导批阅文件,“特急”文件须马上批办,“急件”须当天批办。所有文件的必须在两天之内阅批完毕,由办公室及时交承办单位。(五)文件分办、传阅。一、需要回复的文件需要回复的文件,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办理回复。具体见发文流程。二、不需要回复的文件1.需要转有关部门办理文件,由办公室通知相关部门资料管理员领取。领取人须到档案室办理文件领用手续。2.需要转有关部门传阅的文件,由办公室通知相关部门资料管理员领取复印件。或由档案管理员在公司局域上向有关人员公布。机密或绝密文件由办公室通知相关人员到档案管理室阅读。传阅后当事人须在文件上签字并及时归还档案室。(六)文件催办。办公室负责对公文的办理进行催办。跟踪公文的传递和进程,督促经办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文的办理。对出现的问题负责协调,协调无效或超出协调权限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每天向有关领导汇报办理情况。第六条经办人文书办理期限。1)电报、机密文件等应随到随办,以文到一日内处理完毕为原则。2)一般文件由部门主管斟酌经办人的工作量,指定处理期限,一般以文到三日内处理完毕为原则。3)合同审批、计划、规章修订等特殊文件,部门主管应斟酌实际需要分别规定其处理期限。4)来文定有答复期限者,应于来文所定期限内处理完毕。5)传阅文件须在当天完成。第四章罚则第七条公文审批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施延一次罚元。第八条经办部门未在规定期限内处理完毕。每次罚元。第九条办公室积压文件未及时上传下达,施延一次罚元。第十条经办人从外部带回的公文未在规定时间交档案室。每次罚元。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管理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二条本管理办法的拟定或者修改由办公室负责,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第十三条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本文标题:北大纵横—北京鲁艺房地产收文管理办法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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