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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官员应怎样应对新闻媒体关于媒体与政府关系的探讨,有的是从媒体的角度出发观察分析公共行政,有的置身于行政、媒体之外做一个客观观察,虽然有一些涉及政府运用媒体、驾驭媒体的内容,但从政府作为行政主体的角度去探讨如何更好地应对媒体,至今还不多见。本文试图从这个视角来分析新时期行政主体应该如何应对和发挥好媒体的作用。一、政府官员的媒体困境大家知道,媒介及讯息正在日益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并已成为多数人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成为人们“身体的延伸”。以美国为例,水门事件让尼克松总统下台,拉链门事件让克林顿总统遭到弹劾,白宫与其他各级政府既注重借助媒体的威力宣扬政绩,又时时注意防止媒体泄漏有损他们形象和威信的“机密”。在今天的中国,媒体也越来越介入到现实的政治生活之中。很多政府官员可以说是和媒体“形影不离”。到了办公室,首先要做的事就是看报纸;进了家门,不管早晚,都会看一眼报纸,扫一眼电视新闻,大到国际时局,小到街巷市容。政府官员通过媒体来学习时政、解读形势、了解动态,还通过它来发布新闻、动员社会,进行公共管理。然而随着媒体重要作用的发挥及其权力的扩张,媒体开始让政府官员对它“爱恨交加”。说“爱”它,因为工作需要它,离不开它;说“恨”它,因为媒体越来越“不听话”,经常让官员“出丑”、“难堪”,让人避之唯恐不及。媒体是把双刃剑,它可以宣传工作的业绩和“亮点”,也可以暴露工作的不足和“软肋”;它既能雪中送炭、锦上添花,也会忙中添乱、雪上加霜。可以说很少有什么东西能像媒体这样让政府官员感到复杂和棘手。一个在中国官场广为流传的俗话,“防火防盗防小报”,生动地揭示了这个独特的社会现象。一方面,媒体责任意识的缺失,是导致这类现象的原因。不负责任的新闻传播,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的倾向:小报小刊的“去喉舌化”、地方干部被“妖魔化”、媒体情绪的“民粹化”、对改革成果的“虚无化”。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一些地方政府和官员在进行公共管理时对媒体采取的不恰当的方式,构成问题的另一个方面。社会生活变了,政府在处理与媒体的关系时也必须作出调整和应对。国务院网站的最新资料中,对宣传部的翻译不再是Propaganda,而是Publicity。这两个词汇有着非常重要的区别。前者强调灌输、宣传、铺天盖地的重复,后者强调公开、引导、公关。必须深刻理解这种变化:这是面对新时期媒体变化的主动应对。但是很多地方政府部门领导仍然抱着旧思维不放。他们对付媒体最主要的手段就是躲、吵、告、怨。躲是躲记者;吵是吵报道不实;告是告媒体侵权;怨是怨宣传部门管理不力。2003年夏天,SARS肆虐中国,原国家卫生部长、北京市长相继辞职。2005年底,吉林化工厂爆炸引发松花江流域污染,原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辞职。值得深思的是,他们引咎辞职的原因并非是对危机事故本身负直接责任,而是未能及时向媒体进行发布,对相关信息捂、盖、压,导致了公众恐慌,引发了政府的信任危机。三年内,因未能及时发布危机信息,应对媒体不当,让三位正部级干部辞职,这在建国以来是空前的。可见,不只是贪污腐败、失职渎职能够结束一个人的政治生命,不懂媒体,不善于应对舆论,也能够带来严重的后果。三位正部级领导干部的辞职,对个人是一种仕途上的挫折,对执政党和政府的形象无疑也是一种伤害。2001年发生在南京的冠生园事件则是另外一种情形。中秋节前,南京冠生园用陈馅翻炒后再制成月饼出售的事件被中央媒体披露曝光。刚开始,企业千方百计地隐瞒事实的真相,没有正确地面对媒体,承认错误,而是以“旧馅做月饼在行业内是普遍现象”这个理由进行搪塞和狡辩,结果是企业遭受灭顶之灾。通过这些事件,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当代中国的新闻和舆论,已经不仅仅关涉媒体,它正在演变成为现实的政治和公共管理。提高政府应对媒体的能力,已成为一项迫切的任务。二、应对媒体的方法应对媒体需要哪些策略和方法?归纳起来就是两句话,“事前热,事后冷”。所谓事前热,是指事前敏感,发布在前,沟通在前。所谓事后冷,就是指遇到媒体炒作要冷处理,主动和媒体沟通,不要立足于争是非,而是要注意降温,把负面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具体包括六种应对方法。1.新闻议程:用议程计划来主动引导记者。媒体在传播中的显性功能是通过“议程设置”实现的。它的提出者伯纳德•科恩就认为:“在多数的时间,报界在告诉人民怎么想时可能并不成功;但它在告诉它的读者该想什么时,却是惊人的成功。”也就是说:媒体报道什么,不报道什么,着重报道什么,简单报道什么,直接影响受众。故此,媒体自己可以对报道取向进行“把关”。这样,政府应对媒体,从一定程度上讲就是政府引导媒体的议程设置。或者说,把媒体议程变为政府议程的一部分。因此,应对媒体的首要方略,就是设置“政府新闻议程”。社会控制论的创始人美国社会学家罗斯指出:社会控制就是指社会组织利用社会规范对其成员的社会行为实施约束的过程。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取决于整个社会如何在社会稳定和个人自由之间取得平衡,为达到社会性的和谐与稳定,社会必须有“控制”机制。由此可见,就本质而言,“政府新闻议程”可以说是生活控制的一种方式。关于“政府新闻议程设置”的定义,应该包括下面几点:(l)“政府新闻议程设置”的内容应为执政者所要向公众说明的、需要引起公众关注的政策、公共信息、影响公众生活的政府行为、决策等。(2)“政府新闻议程设置”必须通过大众媒体才能实现,没有大众传媒这一传播渠道,“政府新闻议程设置”不可能实现,只能是局限于政府内部运作的“政府议程”,无法达到主导舆论、影响民意的目的。(3)“政府新闻议程设置”必须遵循大众传播规律和新闻规律,从而使其区别于政府行政机关内部运作的日常“政府议程”。(4)有效的“政府新闻议程设置’,应该是以下三者的有机结合:政府要说明的(政策议程)、媒体感兴趣的(媒体议程)、公众关心的(公共议程)。政府要通过新闻议程设置,将政府的政策和工作“设置”成为公众乐于关注的焦点,使政府决策的权威性与新闻报道的影响力相结合,在公众当中形成广泛的相关的讨论议题,最终实现合力效应,达到主导舆论、引导舆论、影响舆论,形成有利于政府执政、树立政府良好形象的目的。具体做法就是,每年或者定期组织新闻议程的规划设计。比如,一个政府、一个部门,新闻发言人全年要发布什么,要达到什么样的目的,树立什么样的政府或者部门形象;哪些政策可能需要事前预案;如何定期和媒体进行沟通联谊等等。2.新闻发布:把信息主动“喂”给记者。近年来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应运而生。它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手段,也是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新闻发言人的任务就是围绕重大政策、突发公共事件、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发布会,发布信息,解读政策,透明决策,引导舆论,起到沟通大众、服务大局的作用。通过加强和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正确、有效、及时地借助媒体实施议程设置,已经成为加强政府执政能力的突破点。新闻发布实践最大的效果就是:政府声音在前,引领记者舆论,彻底改变了过去记者舆论在前,政府被动弥补在后,被舆论牵着鼻子走的状况,真正使记者围着政府转。做好新闻发布,要求政府具有高度的敏感性,如果不可能公开全部的信息,那就尽可能尽早地公开那些能够公布的信息。3.新闻预案:把周密的解释留给记者。公共政策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因此政策出台是最敏感的,也是媒体最热衷寻找的新闻来源。但是,同样一个政策,放在不同的环境、不同的条件、不同的话语、不同的地方之下,往往会有大相径庭的反映。如果不作出周密的具有针对性的解释、补充,好的公共政策会被误解、甚至被歪曲。当误解的情绪一旦与媒体的某一敏感神经相触碰而在社会上蔓延开来,媒体自己也失去了加以控制的力量。事后的解释、澄清、更正,不管是媒体,还是地方部门,都是苍白无力的。事前的预备、功课、方案,才是最主动的,最有力度的。4.突发事件:把通稿在第一时间让记者分享。2005年1月26日,《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经国务院第7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06年1月8日,国务院授权新华社全文播发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所谓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包括突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和公共卫生事件。媒体如果不能迅速、准确地报道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就无法在业内和公众中确立自己的影响力和公信力,因此,突发事件历来是新闻媒体关注的重点,是记者竞相追逐的大餐。突发事件发生后,媒体往往能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但未必能在第一时间了解真相,也未必能在第一时间作出有利于解决问题的报道。政府与其为媒体的把握能力惴惴不安,不如抢占第一时间。突发事件发生后,新闻主管部门必须在第一时间到场,同有关部门一道搜集信息,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向媒体提供有关背景资料,接受记者采访,做好记者采访的接待和服务工作,彻底改变出事后政府回避、不提供新闻素材,记者采编后又围追堵截的被动做法。越是公开地把事情讲透了、讲开了,老百姓就越好理解;政府越是隐瞒,媒体就越是觉得有问题,越是要挖掘“内幕”,就会形成典型的“捂而不住,公而不开”。5.横向沟通:把换位思维传递给记者。对于地方来说,媒体的构成是相对复杂的。有中央和部省属媒体的驻在机构,有自身管辖的媒体。可以说,这个结构是扁平化的,不是金字塔形的;是开放的,不是封闭的。面对这样的格局,单靠行政命令是无济于事的。地方政府必须通过横向的联系方式,借助地区新闻单位联席会议、通气会等形式,定期向媒体通报中心工作,交流感情,加强共识;定期开展新闻业务交流,互通有无,促使媒体换位思维,理解地方、部门开展工作的难处和实际情况,以此打破行政隶属的界限,用横向的互动、协调的手段,来形成媒体的合力。6.批评见面:把不同声音展示给记者。如果舆论监督是采取直接上报纸、上电视的方式,那么公正的做法应该是给双方当事人公平的说话机会。应当鼓励记者善于倾听不同的声音;应兰推广一种“批评稿与当事人见面”的做法,要求批评性报道刊发之前也听取当事人的意见。这种方法,有利于编审的把关,因为记者在采访中,难免会陷入采访对象的情境,先入为主。当然,是否刊发,并不以当事人的意见来取舍,只是以此达到兼听则明的目的,杜绝不实报道和虚假新闻。三、应对媒体的态度对于政府来说,只有加强与媒体的沟通交流,才能使媒体成为公共管理的有效手段。应对媒体的态度,就是“善待”二字。具体包括四个方面:1.理解新闻。善待媒体的前提是正确地理解新闻的功能,遵循新闻工作的规律,特别是理解新闻和宣传的联系与区别。过去,新闻和宣传被视为一回事,而现在,新闻所承担的社会功能进一步多元化,除了作为影响舆论的主渠道,新闻也兼顾市场产业。因此,管理宣传和管理新闻是两码事。实际情况是,管宣传必然要管新闻,但是如果仍然用过去管宣传的方法来管现在的新闻,那无疑是刻舟求剑,一管就死,一放就乱。因此政府必须深刻理解新闻所担负的新的功能,理解新闻和宣传的差别,认识当代新闻媒体的联点,在新闻工作中认真遵循新闻规律。2.尊重记者。善待媒体必须落实到尊重记者上。其实,不管是领导干部还是社会大众,对记者这个群体都存在着一些误解:有人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觉得记者是“无冕之王”,把持着话语权,惹不起;有人一叶障目,因为一些个别的例子就把全体记者想象成为吃拿卡要的群体。实际上记者从事的是一种艰辛的职业。现在的记者既要当好喉舌,又要承担舆论监督;既要面对挑剔的受众,又要考虑广告收入。面对如此多的责任,生理心理都承受着很大的压力。各级政府应该认识到,记者不是敌人,而是朋友,记者既是挑战者,更是工作伙伴。尊重记者的报道权就是尊重公众的知情权,尊重记者的工作就是遵循公共管理的规律。3.宽容舆论。宽容舆论,就是要支持舆论监督,容许媒体对政府工作的不足、缺漏进行批评。当媒体和政府的看法一致时,善待媒体并不难。当媒体发布了一些与政府部门的想法、看法不尽相同的新闻信息时,当媒体承担监督职能对政府的工作失误予以曝光时,特别是批评报道与事实不尽相同时,政府官员是否还能换位思考,遵循新闻的规律?是否还能尊重新闻媒体的报道权利?是否还能肯定他们的成绩,谅解他们的过失?
本文标题:政府官员如何应对新闻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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