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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业务核心制度(1)目录第一部分医疗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4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4三、分级护理制度6(一)特级护理6(二)一级护理6(三)二级护理7(四)三级护理7四、查对制度8(一)临床查对制度8(二)药房查对制度8(三)输血查对制度9(四)医技检查查对制度9五、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10六、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12七、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12八、死亡病例讨论制度13九、危重病人抢救工作制度14十、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14十一、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20十二、临床用血管理制度23十三、医疗会诊管理制度25十四、术前讨论制度27十五、手术分级管理制度272业务核心制度(2)目录十六、手术安全核查30十七、新技术准入制度32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33第二部分护理工作核心制度一、查对制度35二、值班、交接班制度41三、执行医嘱制度42四、分级护理制度43五、护理安全管理制度49六、抢救制度52七、消毒隔离制度54八、护理不良事件处理与报告制度55第三部分护理风险管理一、发生猝死的防范与处理59二、药物过敏性休克的防范与处理60三、输液反应的防范与处理61四、输血反应的防范与处理64五、用药错误的防范与处理67六、化疗药物外渗的防范与处理68七、导管脱落的防范与处理70八、压疮诊疗与护理规范72九、坠床、跌倒的防范与处理77十、烫伤的防范与处理813业务核心制度(3)目录十一、误吸的防范与处理82十二、患者走失的防范与处理84十三、患者自杀的防范与处理84十四、停水停电的防范与处理85十五、失窃的防范与处理86十六、火灾的防范与处理86第四部分药事管理核心制度一、药事会议制度88二、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90三、药房药品管理制度92四、药品储存管理制度94五、药品效期管理制度95六、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检测与报告制度96七、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96八、药品报损、销毁制度97九、药品储存、养护制度98十、毒麻药品管理制度、滞销药品管理制度100十一、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102十二、中药饮片采购、验收、养护、储存管理制度108十三、毒性中药饮片、按麻醉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管理制度111十四、中药饮片处方管理、调剂制度及操作规程112十五、中药房、中药库房管理制度119十六、中药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制度121十七、煎药室工作制度1224第一部分医疗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一)医院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科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二)科主任、(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护士长和相关人员参加。科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5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三)对急危重患者,入院即请主治医师或科主任检查患者。(四)对新入院患者,48小时内应有主治医师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一般在24小时内体现出来,72小时内应有科主任(副主任医师)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五)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六)查房内容:1.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同时巡视一般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核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询问、检查患者饮食情况;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饮食等方面的意见。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急危重、诊断未明及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住院医师和护士的意见;倾听患者的陈述;检查病历;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并征求对医疗、护理、饮食等的意见;核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3.科主任、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及问题;审查对新入院、重危患者的诊断、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医疗、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决定患者出院、转院等。6三、分级护理制度(一)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二)医院临床护士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订的诊疗计划,为患者提供基础护理服务和护理专业技术服务。(三)医院应当根据本指导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并落实医院分级护理的规章制度、护理规范和工作标准,保障患者安全,提高护理质量。(四)确定患者的护理级别,应当以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为依据,并根据患者的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1.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2.重症监护患者;3.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4.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5.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6.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7.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2.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3.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74.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二级护理:1.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2.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三级护理:1.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2.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五)对特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1.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3.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5.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6.实施床旁交接班。(六)对一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1.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8(七)对二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1.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八)对三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1.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4.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四、查对制度(一)临床科室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八对”:三查:备药时与备药后查,发药、注射、处置前查,发药、注射、处置后查。(2)八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药品有效期。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剧、毒、麻、限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9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5.输血时要严格三查八对制度(见护理核心制度——六、查对制度)确保输血安全。(二)药房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三)检验科1.采取标本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3.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4.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5.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四)放射科1.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2.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五)中医馆1.各种治疗时,查对房号、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2.低频治疗时,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103.高频治疗时,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常。4.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六)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等)1.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验目的。2.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其他科室亦应根据上述要求,制定本科室工作的查对制度。五、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一)建立健全医院病历质量管理组织,完善医院“三级”病历质量控制体系并定期开展工作。三级病历质量监控体系:1.一级质控由主管医师完成。负责病历质量自检。2.二级质控由科主任或科室质控医师、护士长或质控护士组成,负责对科室运行病历、存档病案等,每月进行抽查评定,并把病历书写质量纳入医务人员综合目标考评内容,进行量化管理。3.三级质控部门由医院病案室专职质量管理医师组成,负责对归档病历的检查。(二)贯彻执行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注重对新分配、新调入医师的有关病历书写知识及技能培训。(三)加强对运行病历和归档病案的管理及质量监控。1.病历中的首次病程记录、术前谈话、术前小结、手术记录、术后(产后)11记录、重要抢救记录、特殊有创检查、麻醉前谈话、输血前谈话、出院诊断证明等重要记录内容,应由本院主管医师书写或审查签名。手术记录应由术者或第一助手书写。2.平诊患者入院后,主管医师应在8小时内查看患者、询问病史、书写首次病程记录和处理医嘱。急诊患者应在5分钟内查看并处理患者,住院病历和首次病程记录原则上应在2小时内完成,因抢救患者未能及时完成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3.新入院患者,48小时内应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医师查房记录,72小时内应有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查房记录,并加以注明。4.重危患者的病程记录每天至少1次,病情发生变化时,随时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5.各种化验单、报告单、配血单应及时粘贴,严禁丢失。外院的医疗文件,如作为诊断和治疗依据,应将相关内容记入病程纪录,同时将治疗文件附于本院病历中。外院的影像资料或病理资料,如需作为诊断或治疗依据时,应请本院相关科室医师会诊,写出书面会诊意见,存于本院住院病历中。(四)出院病历一般应在3天内归档,特殊病历(如死亡病历、典型教学病历)归档时间不超过1周,并及时报病案室登记备案。(五)加强病历安全保管,防止损坏、丢失、被盗等,复印病历时,应由医护人员护送或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