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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编辑通論十三:連詞,介詞一、連詞(一)總說1、所謂連詞,是指起連接作用的詞。連詞可以連接兩個詞、兩個詞組,還可以連接兩個分句。2、常用連詞:與、及、且、而、以、則、於是、故、是故、然、況、雖、若、如、苟、倘、令等。(三)而1、“而”字的作用是連接形容詞、動詞或動詞性的詞組,表示兩種性質或者兩種行為的聯繫。“而”字不連接兩個名詞。所以“而”字前後的名詞只要不做主語和賓語,就有可能活用為動詞。2、順接和逆接(1)連詞“而”連接的兩項上有時是事理相關的,有時是前後相承的,有時是狀態類似的,有時是性質上相同的。這時的“而”起到順接作用。一般翻譯為“而且”“便”,而更多的翻譯為“而”。例:任重而.道遠。(事理相關)質的張而.弓矢至焉,林木茂而.斧斤至焉,樹成陰而.眾鳥息焉,醯酸而.蜹至焉。(前後相承。質、的都是射箭的靶子)(2)連詞“而”連接的兩項有時在意思上是相反的或者事理不相因、語意不連貫的。這時“而”起到逆接作用。一般翻譯為“卻”“可是”“但是”例:目不能兩視而.明,耳不能兩聽而.聰。(眼睛不能同時看兩樣東西卻能看得很清楚,耳朵不能同時聽兩種聲音卻能聽得很清楚)(3)所謂順接和逆接,只是從具體的上下文的意思看的,並不是說“而”字有兩種性質。3、從“而”連接的前後兩部分的句法關係來看有這樣三種情況:(1)聯合結構中,連接動詞、形容詞或動詞、形容詞性的词组。這種用在聯合結構中的“而”,被連接的兩項在意義上沒有主次之分。例:敏于事而.慎於言。(2)在偏正結構中,連接狀語和謂語中心動詞。例:未至,道渴而.死。(還沒有到,就因為口渴死在路上)(3)在主謂結構中,連接主語和謂語兩個部分。例:先生獨未見夫僕乎?十人而.從一人者,寧力不勝,智不若耶?畏之也。(先生沒有見過僕人嗎?十個人跟隨著一個主人,是因為力氣不如,智力在他之下嗎?是因為畏懼他)有時“而”用在主謂結構中有假設的意思。例: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人如果沒有信用,就不知道會怎麼樣。).....可编辑(四)以1、“以”作為連詞,是由介詞“以”進一步虛化而來的。連詞“以”用來連接兩個動詞或動詞性詞組。表示時間上一先一後的兩種行為的聯繫。2、區分連詞“而”和介詞“而”的方法是:看能否在“以”字後面補上一個代詞“之”,如果可以補上就是介詞,否則就是連詞。例:勞師以.襲遠,非所聞也。(無法補上“之”,是連詞)小人有母,皆嘗小人之食矣,未嘗君之羹,請以.遺之。(可以補上“之”,“以之遺之”,指代“君之羹”,是介詞)3、“以”字連接動詞或動詞性詞組的時候,後一行為往往是前一行為的目的或是前一行為產生的結果。例:晉侯復假道於虞以.伐虢。(“假道於虞”的目的是“伐虢”)但是“以”字本身並不表示目的或結果。而是從上下文意思上來看的。4、和“而”一樣,“以”也可以用在狀語和動詞之間,但是不如“而”字常見。例:若潛師以.來,國可得也。(也可以說“若潛師而來”)(五)則(然則)1、連詞“則”主要用在表示條件、因果聯繫的複句中,表示條件的分句在前,表示結果的分句在後。這種用法可以翻譯為“就”或“便”。例:諫而不入,則.莫之繼也。(如果進諫沒有被採納,就沒有人能夠繼續進諫了。)(“諫而不入”是條件,“莫之繼也”是結果。其實還帶有虛擬的語氣)2、用在條件緊縮複句中的“則”,並不完全代表條件關係,有時僅僅是前後相承的關係。例:人情一日不食則.饑,終歲不制衣則.寒。有時沒有“則”字,但是從句子意思上可以看出是條件和結果的關係。例:今不取,後世必為子孫憂。3、沒有用“則”字的緊縮句不一定都是條件複句的緊縮,可能是因果關係或者時間修飾。例:肉腐生蟲,魚枯生蠹。(因果聯繫)食不語,寢不言。(時間修飾)4、“則”還可以作為假設關係的連詞。例:謹守城皋,則.漢欲挑戰,慎勿與戰。(謹慎防守城皋,如果漢軍挑戰,一定不要和他開戰。)5、“則”作為轉折關係的連詞,有三種情況:(1)連接的後一部分與前一部分所要達到的目的正好相反,一般翻譯為“然而卻”“卻”。例:求牛則.求馬,求馬則.求牛,所求必不得矣。欲速則.不達.....可编辑(2)連接的後一部分與前一部分所預料的情況正好相反,可翻譯為“原來已經”。例:其子趨而往視之,苗則.槁矣。(他的兒子跑到田裏去看被父親拔起來的禾苗,禾苗原來已經變成枯草了)(3)用在讓步轉折的複合謂語中,這時“則”可翻譯為“倒是”例:巧則.巧矣,未盡善也。6、“則”用在意思相對待的並列的分句裏,以表示一種對比。在這種情況下,“則”字前面的詞語有時候是表示時間修飾。例:入則.無法家拂士,出則無敵國外患者,國恒亡。鄒魯之臣,生則.不得事養,死則.不得飯含。(生、死表示時間)7、指示代詞“然”與連詞“則”可結合構成一個凝固結構“然則”,相當於“那麼”、“如此……就……”例:對曰:“……臣實不才,又誰敢怨?”王曰:“然則..德我乎?”(五)雖(雖然)1、古代漢語的“雖”相當於現代漢語的“雖然”“即使”,是表示讓步的連接兩個分句的連詞。例:楚雖.有富大之名,而實空虛;其卒雖多,然而輕走易北。2、有時“雖”帶有一種假設的意味,同時也有讓步的意思。例:雖.有天下易生之物也,一日暴之,十日寒之,未有能生者也3、古代漢語中“雖然”連用,但不等於現代漢語中的“雖然”。“然”在這裡是一個表指代的實詞,當“這樣”講,“雖然”合用,要用現代漢語中的“即使這樣”“雖然如此”來翻譯。例:王曰:“善哉!雖然..,公輸盤為我為雲梯,必取宋”(王說:“好呀!即使這樣,公輸盤為我早好了雲梯,一定要攻取下宋國。”)(六)然(然而)1、“然”是一個表示轉折的連詞。可用現代漢語中的“可是”“但是”或“然而”去翻譯。例:厚重少文,然.安劉氏者必勃也。2、古代也有“然而”連用的情況,但是不是現代漢語的“然而”的意思。需要翻譯為“如此……卻”“這樣……都還……”例:環而攻之,必有得天時者矣。然而..不勝者,是天時不如地利也。唐以後,“然而”才成為祗起轉折作用的一個連接詞。例:布履星羅,四周於天下,輪運而輻集,合為朝覲會同,離為守城扞城。然而..降于夷王,害禮傷尊,下堂而迎覲者。(柳宗元《封建論》).....可编辑二、介詞(一)總說1、介詞是經常用在名詞、代詞或名詞性詞組的前面,組成介詞結構共同做謂語動詞的狀語和補語,以表示時間、處所、目的、原因、方式、對象等的詞。2、常用介詞:以,於(于、乎),為,與,之等(二)於(于、乎)1、“於”字用法大致分為三種:引進處所;引進比較對象;引進行為主動者2、與名詞性動詞結合在一起放在動詞之後,表示動作的時間和處所。略等於現在的“在”“到”“從”“對於”“在……方面”。例:越王勾踐棲於.會稽之上。(引進地點)是干戚用於.古,不用於.今也。(引進時間。干戚,兵器)古代漢語的“於”往往介詞性成分比現代漢語更純粹。因此,往往“在於”“至於”連用。“在”和“至”在古代漢語裏是動詞,不是介詞。例:其耳目在於.旗鼓。吾非至於.子之門,則殆矣。古人的思想表達中,常有“今……於此”的說法(有時說“……於此”、“……於斯”)。字面上是說此時此地,其實表示一種假設。通常是作為比喻來說明某個問題。例:今有人於此..,少見黑曰黑,多見黑曰白,則以此人不知黑白之辯矣。用“於”字組成的介賓片語,除表示“對於”必須放在動詞前面外,其餘有的也偶爾放在動詞之前,但是更多的是放在動詞之後。中古後,放在動詞前的多了起來。3、介紹動詞涉及的對象。例:潁考叔為潁谷封人,聞之,有獻於.公。4、表示比較,略等於現在的“比”,一般用於描述句。在古代漢語裏,表示比較的介賓短語放在形容詞後面,和現代漢語正好相反。例:季氏富於.周公。(比周公還要富有。)有時不是比較程度,而只是指出異同,也可以使用同樣的結構。例:是何異於刺人而殺之,曰:“非我也,兵也。”5、引進施動者。6、“于”字大致等於“於”,但是如果所介的是地名,一般用“于”不用“於”;如果在被動句或描寫句裏,一般用“於”而不用“于”。.....可编辑7、“乎”字也可以當作“於”字來用,但是不是任何情況下都能代替“於”字,比如被動句通常不用“乎”;“對於”這個意義不用“乎”字。而在一種特殊情況卻只用“乎”:“惡乎”。“惡乎”的意思是“於何”,不能說成“惡於”,且一般也不用“於何”。例:浴乎.沂,風乎.舞雩。君子去仁,惡乎..成名?(君子離開仁德,怎麼成就他的名聲呢?)8、“諸”字是“之於”的合音。例:殺之,寘諸.畚。(三)以1、《說文》:以,用也。“以”作為介詞,顯然是動詞虛化。“以”作為介詞的主要用法有:介引動作的憑藉工具;引進某一結果的原因;引進行為主動者的身份、地位等;表示時間和處所2、引介動作的憑藉工具例: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這種“以”字可用“用”“拿”等詞去對譯,但不等於說“以”就是動詞,只有當“以”字後沒有別的動詞時,這個“以”字才是動詞。例:桓公九合諸侯,不以.兵車,管仲之力也。3、引進某一結果的原因例:子不以.言舉人,不以.人廢言4、引進行為主動者的身份、地位等例:騫以.郎應摹使月氏。(張騫以郎官的身份出使月氏)5、表示時間和處所例:文以五月五日生。6、“以”的介賓可以提前,用來強調動作憑藉的對象。例:君若以力,楚國方城以.為城,漢水以.為池。(如果您使用武力,楚國把方城作為城池,把漢水當作護城河)“以”的介詞賓語還可以省略。例:小人有母,皆嘗小人之食矣,未嘗君之羹。請以(之,指代羹)遺之。7、“以”與“無”構成一個凝固結構(有人稱為複虛詞)“無以”(又作“亡以”),表示“沒有什麼可以拿來”的意思。例:河曲智叟亡以..應。(河曲智叟沒有什麼可以拿來回應的了)(四)為(坐)1、“為”作為介詞時讀去聲。但是在被動句中,引進主動者讀陽平;介引動作所涉及的物件、行為的.....可编辑目的、原因等時讀去聲。可以用“給”“替”或“因為”去翻譯。例:天行有常,不為.堯存,不為.桀亡。2、若代詞做了介詞“為”的賓語,這個代詞可以省略。例:君子不能為(之,省略)謀也。3、古代漢語中還有一個表示原因的介詞“坐”例:來歸相怨怒,但坐觀羅敷。(只因為看了羅敷)(五)之1、王力先生把主謂結構和定中結構中的“之”視為介詞。但是像“父母之愛子”“臣之壯也”中的“之”,在王力先生的語法體系中是介詞,而在郭錫良先生的語法體系中是連詞,在許嘉璐先生的語法體系中是結構助詞。2、“之”的主要作用在於把定語介紹給中心詞。略等於現代漢語的“的”。例:今臣之刀十九年矣。3、“之”字還有一個用法最值得注意,那就是用在主語和謂語之間,取消句子的獨立性,即使句子在形式上詞組化,意思上不完整,如果不依賴上下文就無法獨立存在。這一用法又分為下面兩種情況:(1)在一個分句的主語謂語間使用“之”字,表示語意未完,讓讀者或聽者等待下文。例:左師公曰:“父母之.愛子,則為之計深遠。”(左師公觸龍說:“父母愛孩子,就為他謀劃深遠。”)在表示時間修飾的分句裏,最容易見到這種“之”字。例:臣之壯也,猶不如人。(我年輕的時候,尚且不如別人。)(2)用在充當主語或賓語的主謂結構之間。例:貢之不入,寡君之.罪也。(用作主語的主謂結構。翻譯為:貢品沒有進上,是我的過錯)寡人之.於國也,盡心掩耳矣。(主語和“於”字介賓詞組之間用“之”字,這樣形成的結構再做主語)歲寒,然後知松柏之.後彫也。(用作賓語的主謂結構)4、如果主語是“其”,就不需要再在後面加“之”了。因為“其”字所代替的正是名詞加介詞“之”。例:孟子,吾見師之出,而不見其入也。(孟子啊,我能看見軍隊出師,卻見不到他們回來了。)通論十四:句首句中語氣詞;詞頭,詞尾一、句首句中語氣詞(一)總說1、語氣詞是不能充當句子成分、也不能表示句子成分之間關係,其作用是表達各種不同語氣(如提.....可编辑頓、陳述、祈使等)的詞。2、按位置分,古漢語語氣詞可以分為句首、句中、句尾。但有的語氣詞可放在句中,也可放在句尾。3、常用語氣助詞:也、矣、哉、夫、唯、其(二)夫1、“夫”字用於句尾,也可以放在句首。放在句首的“夫”字用在句首,表示要發議論,有的教材也成提頓語氣詞,它是從指示代詞“夫”發展來的,已經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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