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台湾劳工退休金制度介绍
台灣勞工退休金制度介紹政治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博士聯絡電話:(02)8661-3624Email:jenwang@nccu.edu.tw2台灣退休金制度三大支柱第一層:政府提供的社會保險養老給付制度ex:國民年金(10/1實施)、勞工保險、公教人員保險第二層:職業/企業退休金制度ex:勞基法退休金(舊制)、勞工退休條例(新制)公務人員退休金制度第三層:個人退休儲蓄ex:個人退休儲蓄或購買商業年金保險3社會保險基礎保障職業退休給付公保養老給付國民年金(今年10月1日開辦)勞保養老給府軍保、農保公務人員退休撫恤制度勞基法勞工退休制度(舊制)勞工退休條例(新制)我國退休相關給付主要體系4已領各項老人津貼47%已領公教、軍、勞保老年給付49%台灣老年社會保險基礎保障範圍約96萬人約45萬人無任何保障22%參加公教、軍、勞保63%已領公教、軍、勞保老年給付5%未參加公教、軍、勞保32%25~64歲65歲以上約757萬人約60萬人約384萬人約100萬人1,201萬人206萬人重複領保險及津貼約35萬人老年福利生活津貼發放對象25~64歲未參加公教、軍、勞保人中,包含農民110萬人、雇主19萬人、學生4萬人、主婦230萬人、身心障礙21萬人15確定給付退休金制度(DefinedBenefitPlan)保險費:投保薪資的6.5%-12%(40-100%由政府及縣市政府補助)基金財務:隨收隨付制基金領取資格:年滿65歲當月起按月發給給付標準:投保薪資17,280元給付金額依下列兩公式計算後,擇優發給A式=月投保金額×0.65%×投保年資+3,000元B式=月投保金額×1.3%×投保年資(27年以上選B式)第一層給付–國民年金6確定給付退休金制度(DefinedBenefitPlan)保險費:投保薪資的5.5%(60-80%由政府及雇主補助)基金財務:隨收隨付制基金領取資格:加保年資已經滿15年且年滿55歲者;在同一投保單位加保年資滿25年退職給付標準:一次領取養老給付(近年內將改為年金給付)以最後三年平均月投保薪資為給付基礎投保1年到15年者,每滿一年發一個月,第16年開始每滿一年加發兩個月,最高為45個月。第一層給付--勞工保險7台灣勞工社會保險養老給付勞保:一、被保險人:強制勞工保險是一種強制性的團體保險,依現行勞保條例規定,年滿十五歲以上,六十歲以下勞工,均應以其雇主或所屬團體或機構為投保單位,全部參加勞工保險為被保險人。(一)受僱於僱用勞工五人以上的公、民營工廠、礦場、鹽場、農場、牧場、林場、茶場的產業勞工之交通、公用事業之員工。(二)受僱於僱用五人以上公司、行號之員工。(三)受僱於僱用五人以上之新聞、文化、公益及合作事業之員工。(四)依法不得參加公務人員保險或私立學校教職員保險之政府機關及公、私立學校之員工。(五)受僱從事漁業生產之勞動者。(六)在政府登記有案之職業訓練機構接受訓練者。(七)無一定顧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無一定顧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漁會之甲類會員。前項規定,於經主管機關認定其工作性質及環境無礙身心健康之未滿十五歲勞工亦適用之。前二項所稱勞工,包括在職外國籍員工(勞工保險條例第六條)。8勞保之養老給付請領資格在被保險人參加滿一年,並且年滿60歲;女性被保險人年滿55歲;加保年資已經滿15年且年滿55歲者;在同一投保單位加保年資滿25年退職,參加保險年資合計已滿25年而年滿50歲退職者擔任具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工作合計滿五年,年滿55歲退職者。(如坑內工、潛水工、捆工、板模工、泥水工、鋼筋工、鷹駕工‧‧等是)9勞保之養老給付給付標準以平均月投保薪資為給付基礎(最後36個月平均)投保1年到15年者,每滿一年加發一個月,第16年開始每滿一年加發兩個月,滿半年的以一年計算,最高為45個月。如果被保險人年滿60歲而繼續工作者,超過60歲以後的保險年資最多以五年為限,在退職的時候合併到60歲以前的年資計算,最多以50個月為限。10勞保改制-老年年金制未來老年給付改為年金,2010年1月1日上路年金給付依下列二種方式擇優發給:1、平均月投保薪資×年資×0.775%+3,000元2、平均月投保薪資×年資×1.55%年金制開辦後兩年內費率固定為7.5%,其後每兩年調高0.5%至上限13%11台灣勞工退休金制度舊制-確定給付制(DB)新制草案個人帳戶制-確定提撥制(DC)其他可攜帶式年金制-可投保商業年金保險12現行勞基法退休金確定給付對象(一)農、林、漁、牧業。(二)礦業及土石採取業。(三)製造業。(四)水電及煤氣業(五)營造業。(六)運輸倉儲及通信業。(七)大眾傳播業。(八)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行業13第二支柱:企業依勞基法退休給付勞基法上的退休可以分成兩種,即「自請退休」與「強制退休」。自請退休強制退休退休分類勞工自己申請的退休雇主要求勞工退休可領退休金自請離職雇主資遣離職分類年資長,才可能有離職金雇主要付資遣費無退休金14勞工退休金現行舊制請領資格工作15年以上並且年滿55歲者工作滿25年者另外,年滿60歲且擔任有危險性質或堅強體力等特殊工作者,或是因為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者,雇主可以強制其退休15勞工退休金制度(二)給付標準勞工在退休時可以領取的金額決定於年資、基數及其平均工資年資的計算是自受僱日起算在該事業的工作年資勞基法實施前的年資也應該一併納入計算假如換工作,則年資必須從頭算起,並沒有辦法累積,但是假如因事業的改組或轉讓,經過新雇主的同意認定之後,仍可以繼續的合併計算基數給付標準以退休前平均六個月的工資計算退休金採一次給付16年資計算之例外(舊制)勞工工作年資之計算,原則上以「服務同一事業者為限。」但符合下列兩種情形之一者,其年資可以併計:1.受同一僱主調動之工作年資:(1)如屬同一事業單位(公司)當然併計。(2)為如受雇主調動至不同事業單位,根據勞委會之解釋,因其屬於勞動契約之變更(已非同一事業單位),其年資無法併計。2.勞工從甲公司被借調至乙公司:但是編制仍在甲公司,或從母公司借調至子公司(同一企業集團),原則上年資仍得併計。3.依第二十條規定應由新僱主繼續予以承認之年資:即事業單位改組或轉讓時,由新僱主繼續予以承認之年資。17勞工退休金制度(三)基數計算工作年資在15年內,每年給予2個基數。工作滿15年之後,在民國73年8月1號以前的,每年0.5個基數,最高累積的基數以35個基數為限;在73年8月1號之後的,每年則為1個基數,最高的累積基數上限為45個18工資如何認定?勞基法第55條(節錄)前項第一款退休金基數之標準,係指核准退休時一個月平均工資。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10條本法第二條第三款所稱之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係指左列各款以外之給與。第11條本法第二十一條所稱基本工資係指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所得之報酬。但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及休假日、例假日工作加給之工資均不計入。第12條採計件工資之勞工所得基本工資,以每日工作八小時之生產額或工作量換算之。1.紅利。2.獎金:指年終獎金、競賽獎金、研究發明獎金、特殊功績獎金、久任獎金、節約燃料物料獎金及其他非經常性獎金。3.春節、端午節、中秋節給與之節金。4.醫療補助費、勞工及其子女教育補助費。5.勞工直接受自顧客之服務費。6.婚喪喜慶由雇主致送之賀禮、慰問金或奠儀等。7.職業災害補償費。8.勞工保險及雇主以勞工為被保險人加入商業保險支付之保險費。9.差旅費、差旅津貼、交際費、夜點費及誤餐費。10.工作服、作業用品及其代金。11.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指定者。最後6個月底薪19我國勞工退休基金現制檢討員工流動率高,留不住有經驗的員工退休金投資無法自主,集中管理運用缺乏提昇報酬率之誘因,雇主提撥意願不高多數員工拿不到退休金且所得替代率偏低20雇主提撥意願不高提撥率上下限:提撥率係以向稅捐機關申報薪資總額為準,最高15%,最低2%,雇主對員工退休金之認識仍待提升,須體認退休金是一種延遞延薪資(DeferredWage)退休金投資無法自主,集中管理運用缺乏提昇報酬率之誘因有提撥的企業約僅佔8%即使有提撥其提撥率亦相當偏低(2%)大型企業及外商提撥情況較好21我國勞工退休基金現制檢討員工平均為同一雇主工作8.3年企業平均壽命13.3年勞雇雙方均難達到25年支領退休金條件工作15年以上則每年給1個基數,留不住有經驗的員工沒有賦益權(Vesting)制度,在不同單位之員工退休金無法累積,不具攜帶性22很難領到企業的退休金符合退休年資及年齡國內勞工在同一企業工作滿15年以上佔15%所以85%的勞工與退休金無緣若同一家公司工作超過15年,但離職未滿55歲,也不能領。民國73年以前年資,不溯既往公司?15年資55歲以企業家數計目前依法提撥者只有30%(或說7.79%)行業我國企業壽命太短所從事的行業有適用勞基法勞基法第58條勞工請領退休金之權利,自退休之次月起,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公司提撥超過5年4.4%我國勞工的退休制度參考日本的終身僱用制而定,建立在各公司皆為萬年企業狀況下,勞工才拿得到退休金,但是公司平均壽命(勞委會統計)13年、(主計處統計)11年,台灣地區有97%是中小企業,中小企業的平均壽命只會更短。況且,每人在每家公司平均年資8.3年,若國人全依上述平均值,則無人可領取退休金。23退休金制度改革潮流(DB-DC)1990ChileArgentina1994Australia1992Brazil1997HongKong2000JapanMexico199720001981AustralianModelUS401kModelChileanModelUS197824勞退草案第一制─個人帳戶內容介紹(提撥部分)雇主每月負擔工資6%勞工可在工資6%範圍內自願多提撥,此部分可自當年個人所得淨額中扣除(稅賦遞延優惠)退休金之收支保管及運用委託金融機構辦理(內容尚不明確,由監理委員會決定)退休金之投資運用若平均收益低於兩年期定存者,由國庫補貼其差額25勞退草案第一制─個人帳戶內容介紹(給付部分)年滿60歲可領取帳戶餘額做為退休金若工作不滿十五年以上者,應請領一次退休金若符合工作十五年以上者,可選擇請取月退休金或一次請領月退休金由勞工之退休金專戶餘額,依年金生命表與利率(由主管機關核定)計算定期給付之月退休金在開始請領時應一次請領一定金額向保險公司投保延壽年金以作為活超過平均餘命後之月退休金給付若選擇請取月退休金未達平均餘命前死亡者,其個人專戶結餘由其遺屬領回26勞退草案第二制─其他年金制內容介紹200人以上事業單位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半數以上勞工參加,得投保商業年金保險雇主所負擔之保費不得低於工資6%保險人資格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該保險業務主管機關訂定年金保險之投資運用平均收益不得低於低於兩年期定存(保險年金給付有免稅優惠)雇主擔任要保人,勞工為被保險人與受益人同一雇主同時僅能向單一保險人投保勞工為被保險人與受益人,工作變更後勞工得要求新雇主繼續為其投保27誰可以參加?舊制新制強制參加不得參加自由參加適用勞基法之勞工適用勞動基準法之本國籍勞工不適用勞基法行業或非勞工如承攬、委任、雇主等依私立學校法之規定提撥退休準備金者外國籍勞工實際從事勞動之雇主、不適用勞動基準法之本國籍工作者或委任經理人28新舊帳戶的財產權比較採用新制個人退休金專戶企業退休準備金專戶準備金性質未退休員工不能領非可切割為個別勞工所有屬勞工個人所有不能要求雇主將現任勞工的工作年資以『提撥至新制個人退休金儲蓄帳戶』之方式結清,否則會有侵犯雇主財產權之虞,亦違反「法律不溯及既往」和「信賴保護」原則。勞退新制對雇主與員工之影響30勞動基準法退休制度(舊制)雇主按每月薪資總額提撥2%至15%做為勞工退休準備金1雇主提撥之退休準備金,由中央信託局收支、保管及運用2
本文标题:台湾劳工退休金制度介绍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81787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