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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QG/SH132500.10-2010合同事务管理办法1范围1.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各部门、各项目部的合同事务管理。1.2公司所属法人单位的合同事务管理制度,参照本办法执行,并报公司法律事务处备案。2引用标准《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合同事务管理办法》3定义合同事务是指合同签订、履行、终结过程中发生的合同基础性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合同文本、合同编号、合同台帐、合同统计报表、合同专用章、授权证书(由《授权委托管理办法》另行规定)、合同档案管理等方面的内容。4职责4.1法律事务处是公司合同事务的主管部门。4.2合同归口管理部门或其它职能部门、后方单位依照本办法管理本系统合同事务。4.3合同台账的登记和合同专用章的保管、使用由本部门、本单位、本项目部的合同管理员具体负责。4.4合同统计报表编制、报送由本部门、本单位、本项目部的合同管理员具体负责。4.5合同编号由合同承办部门的合同管理员具体负责。5合同文本5.1法律事务处负责统一组织开发、颁布和推广使用各类合同标准文本,建立和维护合同标准文本资源库,对纳入资源库的合同标准文本进行统一规范化整理并上传至公司OA系统,供各部门、单位下载使用。5.2在对外签订合同时,合同承办部门应按下列顺序选择使用合同文本:a)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颁布的合同标准文本;b)公司制定、发布的标准文本;c)对方在公司合同标准文本基础上修改形成的合同文本;d)双方共同拟订的文本或第三方文本;e)对方合同文本。5.3合同文本由承办部门负责统一打印。6合同编号6.1一般要求6.1.1对外签订合同应由合同承办部门按本办法统一编号,实行一份合同一个编号的原则,不得重号或漏号。没有编号的合同不得进行审查、报批和签署。6.1.2采用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合同文本,且对方已有编号的,仍应按本办法自行编号。26.2合同编号规则6.2.1合同编号承办部门代码、合同分类代码、订立年份和流水代号等四部分用连字符“-”连接起来组成。6.2.2承办部门代码承办部门代码码长8位。其中,前四位为公司机构代码,根据《中国石化标准代码维护管理办法》,码值为“1325”。后四位为承办部门机构代码,编码规则及管理执行《公司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和《项目部组织机构代码、工作分解结构代码管理办法》(总部机关职能部门、后方单位和分(子)公司及项目部的机构代码情况详见附录A)。6.2.3合同分类代码合同分类代码规定如下(详见附录B):a)公司对合同按两级分类设置代码;b)合同一级代码由两位拼音字母组成。二级代码由以阿拉伯数字“0”开头的两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未划分小类的合同二级代码一律用“52”替代。6.2.4合同订立年份合同订立年份填写公历年份的全部数字。6.2.5合同流水序号合同流水序号,按合同签订的先后顺序,从0001-9999,由合同承办部门自行编制。6.2.6合同签订后,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或变更协议的编号应与原合同一致。但应在原编号末加注/1、/2等尾标,以示区别。履行完毕后与原合同一并归档。6.2.7合同编号举例:13250003-GC01-2009-00017合同台帐7.1法律事务处、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其它职能部门应建立合同台账,对本系统(部门)的合同签订、履行情况予以登记。7.2各单位、各项目部应当按照法律事务处和归口管理部门的要求,建立合同台账,对合同签订、履行情况进行登记。7.3合同台账应做到登记及时、记录准确、内容完整。7.4合同签订与履行登记台账的主要内容包括:序号、合同编号、合同名称、我方承办部门、合同当事人(包括甲乙双方名称或姓名、授权代表与经办人)、合同主要内容、标的合同流水号合同订立年份合同一级分类,建设工程合同代码为GC,合同二级分类,工程承包合同代码为01市场开发部代码3额(包括单价、合同额和结算额)、合同期限(包括签约日期、合同日期和实际日期)、验收人、变更及原因等。具体详见附录C。7.5公司合同台账原则上采用电子台帐形式,并定期打印成纸质台帐备查。8合同报表8.1为及时反映合同签订、履行动态情况,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合同承办部门应定期向法律事务处报送合同统计报表(详见附录D)。8.2合同统计报表每半年填报一次,分别为当年七月上旬和次年的一月上旬前。8.3专业公司(项目部)报送报表时应同时将统计报表抄送合同归口管理部门。8.4合同统计报表应做到报送及时,信息准确,内容完整。8.5报表应有编制说明,简要说明本报告期发生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违约或不可抗力等情况。8.6公司将按照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的统一部署,逐步实现合同统计报表的信息化管理。9合同专用章9.1合同专用章由法律事务处统一刻制、并发放至归口管理部门。9.2公司对合同专用章实行分类专项管理和授权使用,其管理部门和使用范围规定如下:9.2.1“中国石化集团第十建设公司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专用章”若干枚,由市场开发部负责管理和使用,可授权公司组建的项目部和专业公司保管和使用,用于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9.2.2“中国石化集团第十建设公司分包合同专用章”1枚,由经营部负责管理和使用,用于签订建设工程分包合同。9.2.3“中国石化集团第十建设公司劳务合同专用章”1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使用,用于签订劳务合同。9.2.4“中国石化集团第十建设公司货物与服务合同专用章”3枚,用大写英文字母A至C进行区分。a)“中国石化集团第十建设公司货物与服务合同专用章A”,由经营部负责管理,用于签订业务公司建设工程发包合同、业务外包合同、施工设备(机具)租入合同、脚手架租赁合同和项目暂设办公及生活用房屋的租赁合同;b)“中国石化集团第十建设公司货物与服务合同专用章B”,由物资装备处负责保管使用,用于签订公司设备采购、设备出租、设备修理、列入公司集中采购范围的货物和服务采购,以及30万元及以上货物与服务的采购合同。c)“中国石化集团第十建设公司货物与服务合同专用章C”,由社区事务管理中心负责保管使用,用于签订公司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租赁、社区物业服务合同。9.2.5“中国石化集团第十建设公司涉外合同专用章”1枚,由海外事业部管理和使用,用于订立与涉外工程和服务有关的合同。9.2.6“中国石化集团第十建设公司材料采购合同专用章(30万元以下有效)”若干枚,由4物资装备处负责管理和使用,可授权公司组建的项目部和专业公司保管和使用,用于签订限额以下的材料采购合同。9.2.7“中国石化集团第十建设公司吊装运输合同专用章”1枚,授权重机公司负责管理和使用,用于代表公司对外签订吊装、运输合同和相关设备租赁合同;9.2.8“中国石化集团第十建设公司修理合同专用章”1枚,授权重机公司负责管理和使用,用于签订与特种机械修理厂经营活动中有关的承揽及采购合同;9.2.9“中国石化集团第十建设公司配件购销合同专用章”1枚,授权重机公司负责管理和使用,用于签订加藤工程机械零件中心经营活动中有关的购销合同;9.2.10“中国石化集团第十建设公司合同专用章”一枚,由法律事务处保管、使用,用于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社会中介服务合同和前述9.2.1至9.2.9项未列明的其它合同。9.3设立、增添、更换合同专用章,应由归口管理部门向法律事务处提出书面申请,经法律事务处审核并报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后,由法律事务处负责刻制、发放至归口管理部门,印模由法律事务处备案。归口管理部门应填写合同专用章发放登记表(参见附E),办理领用手续。9.4合同专用章终止使用或报废后,归口管理部门应填写合同专用章回收登记表(参见附F),并将废止合同专用章交法律事务处统一处理。9.5归口管理部门应当对授权专业公司、项目部保管和使用的印鉴的权限范围做出明确届定。9.6归口管理部门应当就专业公司、项目部保管和使用印鉴与使用、保管人签订或续签保管、使用协议,并报法律事务处备案。9.7合同印鉴使用单位应指定专人保管合同专用章,没有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或审查不合格的合同,不得加盖合同专用章。9.8合同印鉴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合同印鉴使用登记薄,并在加盖合同专用章时,由经办人在合同印鉴使用登记薄上签字。9.9合同印鉴使用登记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详见附录G):a)用印部门/单位;b)合同名称/编号;c)公司方签约代表;d)合同订立日期;e)加盖合同章日期;f)公司方经办人(签字)。9.10禁止携带合同专用章外出签订合同。因情况紧急确需携章外出的,公司总部机关各部门,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其它单位或项目部,经本单位本项目部法人授权代表同意后,由合同管理员带章一同前往。59.11公司合同专用章遗失或被盗,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在24小时内报告法律事务处。责任单位或部门应法律事务处的指导下,在3日内通过事发当地的地市级以上媒体声明作废,费用由责任单位或部门承担。9.12禁止以行政章代替合同专用章对外签订合同;禁止出借合同章或出借、丢弃盖有合同章的空白合同纸;禁止可能对公司造成损害的所有违法使用合同章的行为。9.13公司所属法人单位以本单位名义设立合同专用章,参照本章有关规定办理。10合同档案10.1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应建立合同档案制度;10.2每份合同均应建立合同档案。合同档案应包括在合同考察、洽谈、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及解决纠纷等过程中,形成的所有书面材料及封存样品等实物。10.3文字类原始档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合同文本及附件;b)补充协议、变更或解除合同协议;c)对方营业执照、资格证、特种经营许可证等资信调查资料,对方签约人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d)意向书、备忘录、谈判及会谈记录;e)往来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包括验收确认书、质量异议书、催款通知书等);f)现场签证、送达回执或确认书。10.4合同管理中形成的文档资料,包括各类台帐、报表、记录、领导批示等,也应归类建档,妥善保管。10.5合同终结程序完成之前,合同档案由合同承办部门负责保管。合同终结后的次年,合同承办部门应当按照《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将合同档案直接移交或交由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统一移交公司档案室。10.6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订立后,须提供合同四份(正本和副本),报市场开发部备案,由市场开发部发至有关部门、单位和项目部。10.7建设工程分包合同,须提供合同一份(正本),报经营部备案,其余由项目部或专业公司发至有关部门、单位。10.8内部分包工程合同,须提供合同一份(正本),报项目管理部备案,其余由项目部发至有关部门、单位。10.9设备、物资等货物与服务合同,须提供合同一份(正本),报物资装备处备案,并发至有关部门、单位。10.10其它合同,须提供合同一份(正本),按业务归口,报合同主管部门或归口管理部门备案,并发至有关部门、单位。10.11重机公司管理的合同之档案管理,由其依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在重机公司范围6内组织实施。10.12合同自履行完毕之日起,除内部合同外保存期为10年。附录1.本办法由公司法律事务处负责解释。7附录A:总部机关职能部门、后方单位、分(子)公司及项目部代码一览表序号单位名称代码序号单位名称代码1经理办公室1325000126金海湾工程公司132500932市场开发部1325000327齐安工程公司132502073经营部1325006428建筑工程管理公司132502784项目管理部1325000229管道结构工程公司132502745海外事业部1325028130上海分公司132502086人力资源部132500067财务资产处1325028331北京金海湾工程建设监理公司132502058发展规划处1325028032上海齐安工程设备有限公司132502069技术质量部1325028233中石化第十建设青岛有限公司1325027310安全监督处1325000911审计处1325001034青岛炼化工程项目部1325021012物资装备处1325003335福建炼油工程项目部1325021113党群工作部1325008036内蒙神华工程项目部1325021214纪委监察处1325001537齐鲁工程项目部1325021315信息管理中心132
本文标题:合同事务管理办法(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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