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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刑法总论》课程作业(必做)姓名:李文杰学号:717085044027年级:2017秋学习中心:宁海学习中心—————————————————————————————第1章刑法概说一、单项选择题1.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于1998年12月29日通过的《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属于(A)A.单行刑法B.附属刑法C.变更刑法D.普通刑法2.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概念采用了(C)。A.形式的犯罪概念B.实质的犯罪概念C.混合的犯罪概念D.中国式的犯罪概念二、多项选择题1.关于刑法解释,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C)A.学理解释中的类推解释结论,纳入司法解释后不属于类推解释B.将大型拖拉机解释为《刑法》第116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汽车”,至少是扩大解释乃至是类推解释C.《刑法》分则有不少条文并列规定“伪造”与“变造”,这排除了在其他一些条文中将“变造”解释为“伪造”的一种表现形式的可能性D.《刑法》第65条规定,不满18周岁的人不成立累犯;《刑法》第356条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根据当然解释的原理,对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刑法》第356条。2.关于刑法解释,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BC)A.对于同一刑法条文中的同一概念,既可以进行文理解释,也可以进行论理解释B.一个解释者对于同一刑法条文的同一概念,可以同时既作扩大解释又作缩小解释C.刑法中类推解释被禁止,扩大解释被允许,扩大解释的结论一定是正确的D.当然解释追求结论的合理性,但并不必然符合罪刑法定原则三、案例分析题1.赵某(18周岁)为了让经商的父亲多给自己一些零花钱竟将自己的左手小指齐根部剁下,装在信封里,并让孙某将信封送到赵家楼下的食杂店,让店主交给赵的父亲。随后孙某按赵某的意思给赵的父亲打电话:“你的儿子已经被我们绑架了,拿50万元来赎人,千万不要报警,否则你就等着收尸吧。”赵某立即报案,警方迅即将赵某和孙某抓获。问:赵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构成,构成何罪?答:赵某构成敲诈勒索罪。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断手指威胁其父亲交出巨额财物,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构成敲诈勒索罪。由于赵某的人身权利实际上并未受到他人的侵害,不存在绑架行为,故不构成绑架罪。赵某也不是当场索取财物,故也不构成抢劫罪。2第2章刑法的基本原则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现行刑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刑法的基本原则?(B)A.罪刑法定原则B.惩办和教育相结合原则C.适用刑法平等原则D.罪责刑相适应原则2.关于罪刑法定原则,下列说法中哪一项是正确?(D)A.成文的罪行法定意味着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刑法典与立法解释都属于刑事法律B.为迅速破案,打击犯罪,保护人民,侦查人员经授权可在法律外执行侦查权C.个案裁判过程中法官享有自由裁量权,因此法官可以在合理范围内突破法律规定D.严格的罪行法定禁止类推解释和类推适用刑法,但是允许有利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3.罪刑法定原则排斥的解释方法是(B)。A.限制解释B.类推解释C.文理解释D.扩张解释二、多项选择题1.关于罪刑法定原则,哪些观点是错误的?(ABCD)A.罪行法定只约束立法者,不约束司法者B.罪行法定只约束法官,不约束侦查人员C.罪行法定只禁止类推适用刑法,不禁止适用习惯法D.罪刑法定禁止一切事后法2.关于禁止溯及既往,下列哪些选项说法错误?(AC)A.允许对行为时虽有法律禁止但并未以刑罚禁止即未规定法定刑的行为科处刑罚B.禁止事后减少犯罪构成要件而增加成立犯罪的可能性,因其滥用了国家刑罚权C.改变刑事证据规则,不影响实体问题,故允许事后以较少的证据作为定罪根据D.继续犯的行为持续到新法生效期间,无论新法轻重,都适用新法追究刑事责任3.下列关于刑法解释和罪刑法定原则的说法错误的是(ABD)。A.刑法的解释按解释的效力分为立法解释和文理解释B.罪刑法定原则禁止扩大解释C.罪刑法定原则禁止类推解释D.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刑法施行中发生歧义所作的解释属于司法解释三、案例分析题1.徐建平系绍兴县轻纺科技中心有限经理。在工作期间,以个人名义申报国家专利有10项。主编的《中国轻纺面料图集》,是业内花样选定参考书,填补了国内空白。从1994年10月起在全国试用的计算机辅助技术,结束了国内印花布手工传统描稿的历史。其创办的公司,是世界上能生产数控印花机仅有的两家公司之一。此外,他开办的印花电脑设计分色软件,是当时国内少有的可参与国际竞争的专业软件,仅在本县推广后,每年轻纺业增加的附加值就达3.5亿元,目前依然占据着全国纺织业50%左右的市场,还销往许多国家。其主持攻克的转移印辊简雕刻工艺,被科技部列为国家级高新技术项目。支持开发的数控激光直撞制网机,是国家两个五年计划都没有攻破的项目,徐仅用两年时间就一举攻克。2002年5月26日晚,徐因故与妻子(公司董事长)丁遐在宿舍内发生争吵,丁打了徐两耳光。徐即拿起塑料茶杯朝丁头部猛击数下,又猛掐丁的颈部致其窒息死亡。随后,徐用钢锯将丁的尸体分头部、躯干和双下肢肢解成四块,并装入一旅行箱内,拖到该公司地下室水泵旁,3抛入消防蓄水池内;之后徐又返回卧室擦拭地面血迹,并将钢锯、肢解尸体时所垫的棉被连同丁的公文包、手机一起装入旅行箱内,于次日携带至南京市,分别抛弃在一垃圾站和一条河里。徐于同月29日潜逃外地,后被抓获。在羁押期间,徐又完成了三项专利设计。案发后,有近200人(多为知识分子)上书法院,为他求情,要求对网开一面,从轻处罚。问:本案被告人的科学家身份能否成为从宽处罚的理由?为什么?答:本案被告人的科学家身份不能成为从宽处罚的理由。刑法第4条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该条规定的即是适用刑法平等原则。适用刑法平等原则的基本含义是:对任何人犯罪,不论犯罪分子的家庭出身、社会地位、职业性质、财产状况、政治面貌、民族性别、能力水平等,一律平等地适用刑法,依法定罪、依法量刑和依法行刑,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在对犯罪人量刑时,同样不得考虑其身份、能力等要素,而应结合案件的法定量刑情节和酌定量刑情节综合权衡。基本规则是:罪名相同且犯罪情节和危害程度相同的,应当做到同罪同罚;罪名相同但犯罪情节和法益侵犯程度存在差异的,可以同罪不同罚。特别是,不能因为被告人地位高、权势大、财产厚而突破法定刑界限,在不具备法定减轻情节的情况下搞法外量刑。这与量刑公正的要求是严重相悖的。第3章刑法的效力范围一、单项选择题1.我国民航飞机在飞越日本领空时,机上一美国公民杀死一巴西乘客,犯了故意杀人罪,对这一犯罪的美国公民应适用(B)。A.美国刑法B.中国刑法C.日本刑法D.巴西刑法2.我国刑法第6条第1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这一规定体现了(A)。A.属地原则B.属人原则C.保护原则D.普遍原则3.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对我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适用我国刑法,必须是(D)。A.按照犯罪地法律应受处罚的B.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C.犯罪地国家未对其处罚的D.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并按照犯罪地法律应受处罚的二、多项选择题1.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地包括(AB)。A.犯罪结果地B.犯罪行为地C.罪犯住所地D.罪犯被捕地2.下列关于中国刑法适用范围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ABC)A.甲国公民汤姆教唆乙国公民约翰进入中国境内发展黑社会组织。即使约翰果真进入中国境内实施犯罪行为,也不能适用中国刑法对仅仅实施教唆行为的汤姆追究刑事责任B.中国公民赵某从甲国贩卖毒品到乙国后回到中国。由于赵某的犯罪行为地不在中国境内,行为也没有危害中国的国家或者国民的利益,所以,不能适用中国刑法C.A国公民丙在中国留学期间利用暑期外出旅游,途中为勒索财物,将B国在中国的留学生丁某从东北某市绑架到C国,中国刑法可以依据保护管辖原则对丙追究刑事责任D.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实施的犯罪行为,按照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也可以适用中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3.下列哪些行为应实行属地管辖原则?(AC)4A.外国人乘坐外国民航飞机进入中国领空后实施犯罪行为B.中国人乘坐外国飞机,当船舶行驶于公海上时实施犯罪C.外国人乘坐中国民航飞机进入法国领空后实施犯罪行为D.中国国家工作人员在外国实施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三、案例分析题1.某甲在1997年9月30日以前犯故意杀人罪,但对其审判是在新刑法施行之后,根据新旧刑法的规定,处刑相同。问:对甲进行审判时,应当适用新刑法还是旧刑法?答:行为时的法律和现行刑法都认为是犯罪,并且按照现行刑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行为时的法律处理,即现行刑法没有溯及力(注意:现行刑法关于追诉时效的规定具有溯及力);但是,如果现行刑法处刑较轻,则应当适用现行刑法,即现行刑法具有溯及力。所谓“处刑较轻”,是指对某种犯罪规定的刑罚即法定刑更轻。本案中新旧刑法处刑相同,因此应当按照行为时的法律处理。第4章犯罪概述一、单项选择题1.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概念采用了(C)。A.犯罪的形式概念B.犯罪的实质概念C.犯罪的形式与实质相统一的概念D.中国式的犯罪概念2.根据刑法第13条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不是犯罪的基本特征?(D)A.严重社会危害性B.刑事违法性C.刑罚当罚性D.严重违背道德性3.下列选项中,哪一项不是大陆法系国家通常认为的犯罪成立条件?(B)A.构成要件符合性B.社会关系破坏性C.违法性D.有责性二、多项选择题1.关于构成要件要素的分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CD)A.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中的“贩卖”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淫秽物品”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B.贩卖毒品罪中的“贩卖”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毒品”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C.强制猥亵妇女罪中的“妇女”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猥亵”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D.抢劫罪的客观构成要件要素是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非法占有目的”是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2.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BCD)。A.犯罪概念是划分罪与非罪界限的基本依据B.犯罪构成是划分罪与非罪的具体标准C.犯罪概念是犯罪构成的基础D.犯罪构成是犯罪概念的具体运用3.下列哪些行为不是犯罪(BCD)A.甲酒后驾车将人撞死B.乙驾车时,刹车突然失灵,致行人被撞死C.丙趁黑夜盗得他人50元钱D.丁狞猎时,误击了从树丛中跑出的一个人三、案例分析题51.甲从乙处购得服装3包,约定3周后付款,并写下欠条。后甲因服装一件未能脱手,未能还款。3周后,乙不见甲还款,遂与其弟共赴甲家催要。为防不测,二人各携带水果刀一把。甲早躲往外地,服装锁于房内一储藏间内。乙要将服装拉走,遭甲妻阻拦。乙弟于是拔出刀来,甲妻见状后退。乙遂撬开门锁将服装拉走。问:乙和乙弟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答:乙和乙弟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任何行为,如不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均不构成犯罪。本案中,乙及其弟在客观上虽然实施了以暴力威胁并撬锁取回服装的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主观上是因欠款无法追回想取回所售服装抵债,并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故其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应认为是犯罪。2.镇长黄某负责某重点工程项目占地前期的拆迁和评估工作。黄某和村民李某勾结,由李某出面向某村租赁可能被占用的荒山20亩植树,以骗取补偿款。但村委会主任不同意出租荒山。黄某打电话给村委会主任施压,并安排李某给村委会主任送去3万元现金后,村委会主任才同意签订租赁合同。问:对村委会主任收受黄某、李某现金3万元的行为,是否构成受贿罪?为什么?答:不构成受贿罪。出租荒山是村民自治组织事务,不是接受乡镇政府从事公共管理活动,村委会主任此时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不构成受贿罪。第5章客观构成要件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选项中,哪一项不是客观构成要件的特征?(B)A.法定性B.主客观相统一性C.客观性D.侵害性2.《刑法》第340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
本文标题: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刑法总论》课程作业(必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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