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咨询培训 > 2017拍卖师考试之拍卖基础教程课后习题答案详解
第一章拍卖概述什么是拍卖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西方国家:拍卖是一个集体(拍卖群体)决定价格及其分配的过程.密封竞价拍卖又称投标式拍卖,是指竞价人在规定时间内将已经填写好的报价单送达到规定地点,拍卖人统一开标后按照价高者得的规则决定中标人的一种拍卖方式密封竞价拍卖的方式第一价格密封拍卖第二价格密封拍卖拍卖作为一种特殊的交易方式,包含哪些内容拍卖是一种中介服务达成交易的方式拍卖是通过公开竞价达成交易的方式拍卖是受到法律严格规范的交易方式国内对拍卖含义理解的转变在计划经济模式下,拍卖被视作资本主义的交易模式,而在市场经济中,拍卖则被认为是适应市场而产生和发展的最公平的交易方式.拍卖的特征参与的当事人不同交易的性质不同交易的标的范围不同价格形成的方式不同对当事人的要求不同交易的主体资格不同拍卖的经济功能价格发现功能优化资源配置功能拓展销售渠道功能提高交易效率功能-1-英格兰式拍卖与荷兰式拍卖的区别英格兰式拍卖又称升价拍卖,是一种价格上行的报价方式,荷兰式拍卖又称降价拍卖,是一种价格下行的报价方式.简述电子竞价拍卖的表现形式一,在拍卖会现场,由竞买人利用电子竞价设备来应价,代替传统的举牌,举手应价.二,在降价拍卖中,运用电子钟来代替拍卖师的口头报价三,通过拍卖会现场视频同步直播的方式,由未能到拍卖会现场的竞买人通过网络进行同步竞价四,运用电子技术由全部竞买人通过网络进行竞价,进行在线拍卖简述拍卖行业形成的历史背景近代欧洲出现的废旧船舶拍卖简述我国早期的拍卖活动作为一种经济行为,中国古代封建社会时期就曾经有过拍卖活动的文字记载:诸以财物典质者,经三年不赎,即行拍卖论述我国拍卖行业的恢复和发展历程随着经济的发展,1986年11月,中断了30年的拍卖行业重新在中国恢复,第一家拍卖行在广州成立.以1997年1月拍卖法实施为界,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一,恢复和试点阶段广州拍卖行成立后,沈阳在1987年10月成立了中国第二家拍卖行.1988年上海和北京也相继成立了数家拍卖行.不久,经国务院批转的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拟定的1989年经济体制改革要点中,拍卖第一次出现在国家文件中并成为一项重要工作,这是顺应历史潮流,符合市场经济发展需要,适应经济规律的必然结果,给国内拍卖行业确立了地位,也由此获得了合法的地位.1992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公物处理实行公开拍卖的通知,其中指出:逐步建立和完善公物出来的公开拍卖制度,有计划地建立拍卖行,为使拍卖行能够做到收支平衡,各地市的拍卖行除办公物拍卖外,可在地方政府的指导下,开展其他物品的拍卖业务,充分发挥公开拍卖制度在发展商品经济中的作用.从而使各类拍卖机构驶入快车道.1994年,苏富比,佳士得世界两大国际拍卖公司先后在上海设立了办事处.二,拍卖业的发展阶段拍卖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拍卖业结束了恢复试点阶段,进入常规发展期,@重视人才培养与理论研究,全国拍卖师考试随即展开,提高行业人员素质,提高运作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营造城实信用体系,缩短落后地区与发达地区企业之间的差距.行业协会成为行业研究,探讨问题,展望长远,指导行业工作的重要平台.@经营范围从有形商品的公物拍卖到文物艺术品拍卖,再到无形商品拍卖,日趋拓展,内容不断丰富,基本上涵盖了可以流通商品的全部@操作手段也日益规范,,遵循商业惯例,操作过程,运作方式,经营行为逐渐趋于规范化,国际化.截至2008年底,我-2-国拍卖机构近6000家,直接从业人员6万多人,年拍卖总成交额突破2700亿元人民币.论述21世纪我国拍卖市场的发展格局进入21世纪,我国的拍卖市场容量迅速扩大,拍卖内容日趋丰富,技术含量高,企业数量明显增多,行业运作能力增强,形成了房地产,文物艺术品,农产品,二手车,金融资产以及无形资产等六大市场板块.第二章拍卖法拍卖法是我国拍卖活动的基本法,是指导和规范我国拍卖行业和拍卖行为的第一部专门的法律文件.拍卖法对人的效力拍卖法对在我国境内委托拍卖或者参加竞买的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拍卖法的空间效力由于我国实行一国两制,拍卖法在香港和澳门还有台湾是不适用的.拍卖法律关系是指由于拍卖法律的调整,而在拍卖当事人之间形成的权力和义务关系拍卖法的渊源是指拍卖法律规范的具体表现形式.简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物处理实行公开拍卖的通知的主要内容内容包括四个条文和一个前言简述拍卖法颁布前我国地方性拍卖法的情况和特点对于调整和规范拍卖活动摸索了经验,承受了实践的检验,对规范拍卖市场,促进拍卖业的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起草和颁布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特点,类别庞杂突出地方性特点条文规定较为具体简述拍卖法的立法过程1996年7月5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1997年1月1日,拍卖法正式实施-3-简述拍卖法的结构体系共六章六十九条一,总则,五条二,拍卖标的,四条三,拍卖当事人,三十一条四,拍卖程序,十七条五,法律责任,九条六,附则,三条简述公正拍卖原则的具体要求一,禁止委托人参加竞买的二,禁止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参与竞买三,禁止恶意串通简述拍卖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容是作为特殊交易行为的拍卖活动的立业,经营之本,拍卖法律关系当事人在进行拍卖活动时也同样要遵守这些要求.简述拍卖法的基本特征既是行为法,也是组织法,既是实体法,也是程序法简述拍卖法律关系的特征是一种新型,综合,以拍卖人的权利义务为核心的法律关系简述拍卖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即法律关系的主体要素,客体要素和内容要素简述拍卖法的分类根据拍卖法的内容,可以分为专门性规范和相关性规范拍卖法的立法目的一,规范拍卖行为二,维护拍卖秩序三,保护拍卖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拍卖法的适用范围就是指拍卖法的效力范围-4-一,拍卖法对人的效力二,拍卖法对空间的效力三,拍卖法的时间效力拍卖法的公开拍卖原则一,拍卖公告制度二,拍卖标的展示制度三,公开举行拍卖会拍卖法的公平拍卖原则一,凡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竞买资格的民事主体,都可以平等的参加竞买活动。二,除了优先购买权以外,当竞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时,所有人都享有价高者得的权利。三,兼顾当事人的利益,对每一竞买人的平等竞买资格予以保护,禁止任何强行要求成交或妨碍,影响其他竞买人自由竞买的行为。第三章拍卖的基本规则价高者得规律是拍卖过程中的成交规则,即拍卖标的必须卖给出价最高的竞买人.保留价俗称底价,指拍卖人与委托人商定的某件拍品成交的最低价格.保留价规则是指保留价发挥作用的制度瑕疵本意指缺点,毛病.泛指拍卖标的在质量,品质,数量等方面的缺陷.瑕疵请求权是买受人所拥有的权利瑕疵请求权规则运行的主要理论是过错责任理论和担保责任理论简述价高者得规则原理竞价是价高者得规则的原理简述价高者得规则的制约因素-5-一,不得对抗法律,二,必须经拍卖师确认才有效。简述保留价规则的原理原理是一种权利义务的制衡点机制,旨在对价高者得规则进行制约,并达到保护委托人利益的目的.简述评估价和保留价的关系评估价是确定保留价的重要参考,但评估价不能替代保留价,两者的功能完全不同。简析保留价保密与公开的利弊保留价保密的情况下,一方面,竞买人不知道保留价,就会在竞价过程中少受某一个固定价格的约束,应价的参考系数仅是其他竞买人所报的价格,如此有报出较高价格的可能,。另一方面,竞买人不知道保留价也有可能导致竞价均在保留价之下进行,最高报价不达保留价,拍卖不能成交。保留价公开的情况下,竞买人知道保留价后,就可能在报价前建立起自己的心理防线,所报价格不致于背离保留价太远,竞争的激烈程度也就随着减弱;另一方面,公开保留价后的报价均在保留价之上进行,只有有人报价,就确保了拍卖的成交。简析保留价的更改保留价的变更指将保留价的具体数字略作改变,调高或调低,从合理性上考虑,保留价允许更改,保留价的修改权从属于保留价的确定权,归委托人享有。如保留价是在现场拍卖前由拍卖师当场公开的,则保留价一经公开,不得更改。委托人要求更改保留价的,首先应通知拍卖人,在不损害竞买人利益的前提下,拍卖人不得拒绝保留价的更改,但可以拒绝签署委托拍卖合同。拍卖人因更改公开的保留价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应由委托人承担。论述价高者得规则的效力范围一,对竞买人的约束力价高者得规则发挥效力的过程也就是对于竞买人的约束过程。拍卖成交不问竞买人的身份,地位,需求程度等因素,唯以价高者得为依据。只有当竞买人是最高出价者时,才能成为实际买受人。实践中不允许出现任何例外。二,对拍卖人的约束力拍卖师是价高者得规则的具体实施者,必须受约束,不能随心所欲的选择成交者,只能按照价高者得规则行事。对价高者得规则的运用而言,拍卖师的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三,对委托人的约束力在竞买人的出价达到或者超过底价时,拍卖人按规则与最高出价者成交,委托人无权提出异议。试分析相同高价问题的处理-6-这一问题的处理在拍卖实践中常借助于商业惯例在密封竞价拍卖时,以“先”者为准。这种将时间的“最先”和价格的“最高”相结合的办法符合公平竞争原理。非密封竞价拍卖时,拍卖主持人有权确认最高应价,即拍卖师认定一个竞买人先举牌,与其成交。论述瑕疵请求权的障碍一,委托人和拍卖人无过错无过错构成瑕疵请求权的实质性障碍。如果拍卖人或委托人能够证明没有过错,则可以对抗瑕疵请求权。无过错并非无瑕疵和已告知,过错并非针对瑕疵是否存在和未告知,而是针对瑕疵是否被告知和应当告知而未告知。二,买受人自己的过错疏忽,未注意已声明过的瑕疵误解,误解所产生的瑕疵是虚拟的瑕疵,买受人不能因此主张瑕疵请求权。不当行为,买受人接受拍品后产生的瑕疵,买受人丧失瑕疵请求权。三,声明不保证针对未经确定性陈述的内容,拍卖人,委托人可以对自己没有声明,陈述的内容声明不保证。四,显而易见的瑕疵对于显而易见的瑕疵,买家无瑕疵请求权。试评述拍卖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我国拍卖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拍卖人,委托人违反本法规定,未说明拍卖标的的瑕疵,给买受人造成损害的,买受人有权向拍卖人要求赔偿,属于委托人责任的,拍卖人有权向委托人追偿。这个题目不知道该怎样回答,找不到重点不知道从哪方面来概括和描述第四章拍卖标的拍卖标的应当是委托人所有或者依法可以处分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房地产指房屋及其附属物和承载房屋及其附属物的土地以及他们相应的多种财产权利艺术品是指凝聚有人类各种形式的艺术劳动的,有某一具体表现和特定的经济价值,文化价值,审美价值,科学价值的物品.是人类精神活动和物质劳动的结晶.-7-文物1949年以前生产,制作的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特征的物品都是文物.无形资产客体并不占有空间,不能运用一般的价值规律确定其价格,但可以进入流通领域交易,并能为权利人产生具体经济利益的资产.商标专用权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依法享有的对注册商标的独占使用权。专利权是法律授予发明创造的所有人就发明创造所享有的独占权著作权也称版权,是指著作权人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冠名权是指某项活动或专栏等的主办者对该项活动或专栏冠名的权利,主办者可以通过拍卖的方式将这项权利让渡给提供经费的企业。简述拍卖标的的种类从物质实体形态来分,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从移动是否影响其价值来分,动产和不动产从是否可流通及流通范围的广度来分,允许流通,限制流通和禁止流通标的.简述拍卖标的的条件必须具有特定性,交换价值,合法性.简述艺术品的价值包括艺术价值,历史价值,收藏价值和经济价值简述文物与艺术品的区别艺术品可以是文物,但文物不完全是艺术品简述西方艺术品的主要种类油画,珠宝,名人专用-8-简述中国艺术品的主要种类书画,瓷器,古董杂件,西画论述房地产的种类和特征特征:不可移动性,耐耗性,异质性,高价值性,具有投资与消费双重性.实体构成的二元性。种类,用途分:住宅,商业,办公,旅馆,餐饮,娱乐,工业和仓储,农业,特殊用途。开发程度分:生地,毛地,熟地,在建工程项目,建成后物业。土地权属性质分:集体土地上的房产,国有土地上的房产。房屋所有权性质分:国有,集体,私人,涉外,其他。论述艺术品的主要种类和特征西方
本文标题:2017拍卖师考试之拍卖基础教程课后习题答案详解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820138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