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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制服管理办法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公司员工应按本规定要求着装。一、制服制作1、制服的制作由研发中心统筹设计制作,按员工实有人数加制10%至15%以备新进人员之用,分支机构如有特殊原因可比照此项办法在当地招商承制,但必需将制作计划预算会研发中心后办理。2、套量:工作服装大小尺码由研发中心制成样装由员工套量而定。二、制服的发放1、员工制服分冬、夏两季制服各一套。2、正式的合同制员工即可领用当季的工作制服。(临时工及未转正员工均不发服装)3、部门申请人员制服配置时应填写《制服报批申请表》递交人事行政管理中心审批。4、员工个人资料齐全方可领取制服。5、领取制服时须填写《制服领取确认单》。6、夏服:男性员工:浅蓝色短袖衬衣一件,深灰色西裤一条。女性员工:深蓝色马甲一件、白色短袖衬衣一件,深蓝色短裙一条冬服:一律制发西装一套,同色长裤一条。数量:男女性员工每次制发夏、冬服装各一套。三、服装穿着规定1、穿着工作制服即代表本公司之精神,必须保持整洁,假日可免穿着。2、试用期或其它情况未领用制服者,需按公司规定着同色系、类似款式的服装3、员工对配发的工作服有保管、补修的责任,并按公司要求时间统一着装。4、工作服清洗由个人负责。四、换季:每年以五月、十月为换装时间五、使用年限:1、工作服配发、使用期限原则上为2—3年,自配发日算起。但未到换发期,工作服破损不能穿用时,不在此列(由个人承担换服费用)。反之,到换发期,工作服尚可穿用时,应继续使用(不包括制服款式更改)。2、工作服如未达使用年限遗失或故意损坏者,应按原价赔偿。3、离职员工如领用服装未届保管年限,工作满1年以内(包含1年)按制服成本价全价交付公司;工作时间满1年以上1.5年(包含1.5年)以内者按成本价70%交付公司;工作时间满1.5年以上2年(包含2年)以内者按成本价50%交付公司;工作时间满2年以上者须交还工作服不扣除制服费用。六、人事行政管理中心有对员工制服制度执行的监督权、审批权。七、此管理制度从2009年5月1日起实施,如有更改以更改方案为准。
本文标题:员工工作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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