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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商业秘密保护中的竞业禁止协议制度研究姓名:赵焕芝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法律指导教师:崔立红20070320商业秘密保护中的竞业禁止协议制度研究作者:赵焕芝学位授予单位:山东大学相似文献(10条)1.期刊论文徐敬云.陈建军商业秘密保护中的竞业禁止的探讨-河北法学2002,20(z1)竞业禁止纠纷日益增多,我国现有法律对竞业禁止的规范明显滞后。在商业秘密保护法律制度中,竞业禁止的两种保护方式:一是竞业禁止协议;二是美国判例法产生的作为竞业禁止协议的替代物或补充物——“不可避免披露原则”。我国应借鉴国外判例和立法,严格规范竞业禁止,使其局限于公共利益的合理范围内。2.学位论文马建革商业秘密保护中竞业禁止协议效力的分析2007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才流动也呈现加速的趋势。而因为人才流动而导致的商业秘密流失也就成了令各个企业头疼的问题,因为现在并没有专门的立法规范此类事情,仅有的地方立法也往往因为效力层次比较低,经常互相矛盾以及适用范围有限而往往无法应对日常出现的大量的因为人才流动而导致的商业秘密流失。在这种无法可依的情况下,雇主往往会想到和雇员签订保密合同和竞业禁止合同来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但是,签订竞业禁止合同存在的一个问题就是:竞业禁止合同可能会限制雇员的生存权和自由择业权等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在这样的情况下,如何既能保护雇主的商业秘密又不会使得雇员的宪法所赋予的基本人权不会受到侵犯就成了摆在我们面前一个棘手的难题。本文正是通过对现行法律法规和竞业禁止协议的分析,提出自己的相关立法意见。本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章主要介绍了商业秘密的概念、种类、构成要件;竞业禁止的概念、种类、构成要件;商业秘密和竞业禁止的关系,旨在使大家对商业秘密、竞业禁止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并为下文的泄漏商业秘密中商业秘密的认定标准做铺垫。第二章介绍了竞业禁止协议的一般原理。竞业禁止协议是合同的一种,内容可以由当事人自行约定。竞业禁止协议是诺成合同、是从属合同、是双务合同、是附条件合同。作为一种合同,竞业禁止协议有减少商业秘密灭失的潜在风险的作用;有减轻雇主举证责任的作用;有有助于商业秘密认定的作用。在本章中还讨论了商业秘密和雇员的一般知识、经验、能力的区别,讨论这样一个问题正是为了把这两者区别开来,免得竞业禁止协议会把雇员的一般知识、经验、能力当作本企业的商业秘密而要求雇员保密,当然也避免雇员把企业的商业秘密当作自己一般知识、经验和能力而任意使用,侵犯企业的经济利益。这一章还介绍了国外约定竞业禁止的相关做法,旨在提供借鉴。本章的最后部分讨论了竞业禁止和相关权利相冲突的问题,提出了在权利相冲突的情况下怎样作出抉择;做出的抉择应当考虑哪些因素以及这些因素之间怎样平衡的问题。本章还提出了竞业禁止协议中的合法性与合理性问题。在合法性方面主要讨论了(1)是否存在可保利益。只有切实存在商业秘密的情况下,才有必要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反之,则无此必要。(2)应当保护的利益是否大于被牺牲的利益。法律就是利益平衡的工具,法律要求所保护的利益要大于被辆牲的利益,这样才符合社会普遍的观念。(3)是否符合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利益的重要性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是尤为重要的。合理性方面主要讨论了竞业禁止协议中的(1)雇员合理。竞业禁止协议限制对象应该是知道商业秘密的人员。(2)地域合理。不能无限制的扩大竞业禁止的地域范围,这样会侵害雇员的基本人权。(3)领域合理。竞业禁止协议中约定的禁止竞业行业应当限制在和商业秘密相关的行业。(4)期限合理。竞业禁止双方约定的带有人身禁止的性质的合同,法律是不会允许这种合同永久的存在下去的,因为如果那样的话,无论对于雇员个人发展还是社会的进步都是有害而无益的。(5)补偿合理。既然是对雇员的一种限制,那么就应该对雇员给予合理的补偿,这样才符合法律的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本章的最后讨论了对竞业禁止协议进行限制的情况及理由。竞业禁止协议失效的情况主要有:(1)商业秘密进入公共领域。在此种情况下,商业秘密已经失去了秘密的性质,自然是不需要再遵守竞业禁止协议了。(2)雇员离职的原因。雇员离职的原因也是竞业禁止协议失效的一方面。(3)雇主合并或分立、破产、转业或转行。(4)雇员没有接触到商业秘密。(5)企业违反劳动合同,提前解雇员工的。(6)企业违反竞业限制协议,不支付或无正当理由拖久补偿费的。第三章是本文的最后一章。这一章首先分析了我国现行有关商业秘密和竞业禁止的法律现状以及其中存在的缺陷。笔者认为中国的相关法律中存在的主要缺陷是:(1)体系不完整。(2)现行法律、法规对竞业禁止的概念表述过于笼统,称谓不统一,有相互矛盾之处。接着,本章作者针对出现的问题做出了修改意见。3.学位论文张婧商业秘密保护中的竞业禁止制度研究2005商业秘密的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正如可口可乐公司的座右铭“保住了商业秘密就保住了市场”一样,依靠商业秘密进行竞争早已成为企业赢得市场优势的重要手段。但是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人才流动成为商业秘密流失的重要且是最主要的渠道,给企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因此,越来越多的企业求助于竞业禁止协议来限制离职员工流向与其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作为其保护自身商业秘密的一种有效的方式。竞业禁止协议开始在我国市场经济中发挥不可忽视的作用,但由此引发的问题也随之而来。如果放任企业自由地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必然要以牺牲员工的合法利益为代价,并让社会公众为企业的个别利益买单。所以,在承认离职竞业禁止的合理性的同时,也必须对其加以限制,使其保持在合理的范围之内。但是,由于目前我国对于商业秘密保护中的竞业禁止的法律规定尚未形成完备的法律体系,因此,如何有效地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而又充分的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前沿性法律问题。本文拟从商业秘密保护的基本问题入手,在分析了竞业禁止与保护商业秘密的关系之后,透视竞业禁止协议背后的利益冲突与协调,比较各国有关竞业禁止协议效力的不同学说,对比保密协议与竞业禁止协议的不同,凸显竞业禁止协议在保护商业秘密方面的优势与劣势,并通过对外国有关竞业禁止协议的效力的立法现状及学说的研究,寻找合理的竞业禁止协议效力的认定标准,最终希望能为我国的竞业禁止制度提出一些合理的建议,使我国的竞业禁止制度能够有力地保护商业秘密,维护公平竞争的社会秩序。4.期刊论文陈新玲.ChenXinling人才流动中商业秘密保护的思考-太原大学学报2004,5(4)保护商业秘密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我国已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予以明确.而人力资源作为最活跃的生产要素,它的合理流动通过宪法、劳动法给予保护.所以人才流动与商业秘密保护从来就是一对孪生兄弟.现行法律法规从四个要件来认定一项信息是否构成商业秘密.单位制定保密的有关规章制度是保护商业秘密的一种手段,是必要和有效的,但人才流动中商业秘密应有独特的保护措施,主要是与职工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5.学位论文王静波竞业禁止制度研究——以人才流动中的商业秘密保护为切入点2009随着商业秘密价值的日趋增大,以不正当手段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也越来越多,表现形式日新月异,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已成为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在诸多的商业秘密侵权方式中,人才流动引发商业秘密流失已成为一种主要的侵权渠道。对此,传统的商业秘密保护措施已难以真正发挥其保护作用。鉴于此,不少西方发达国家在其相关法律中设立了竞业禁止制度,并逐步在其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加以完善,有针对性地规范和加强人才流动中商业秘密的保护,为商业秘密的保护建立起一道行之有效的“防火墙”。实践证明,这一制度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产生了积极有效的作用。竞业禁止制度作为一项保护商业秘密的制度安排,在保护商业秘密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面对雇主利益、雇员利益以及社会利益等各方面的冲突。如何平衡和协调这些冲突,将竞业禁止限制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成为法学界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拟就人才流动中的商业秘密保护进行初步探讨,并以此作为切入点对竞业禁止制度的相关理论和实践问题作以重点研究,期望能够在吸收和借鉴他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作进一步的研究。本文第一章是商业秘密、人才流动与竞业禁止基本理论问题研究。在本章中,笔者以人才流动中的商业秘密保护作为切入点,首先对商业秘密的概念、构成要件作了界定,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了对商业秘密进行法律保护的意义。在确定人才流动是目前引发商业秘密流失的主要渠道之后,通过对传统商业秘密保护方式弊端的分析,引出了本文所要探讨的重点,即对竞业禁止制度的研究。在其后的两节内容中,笔者先后对竞业禁止的概念、分类,竞业禁止制度下的权益冲突及其协调原则以及竞业禁止制度的理论基础等问题作了分析和论述。第二章是法定竞业禁止的问题研究,本章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介绍了国外及我国台湾地区对竞业禁止的相关规定,主要研究了法定竟业禁止义务的主体、法定竞业禁止义务的免除以及违反法定竞业禁止义务的法律后果三方面的问题。其中对法定竞业禁止义务主体的研究,不再局限于各国立法所集中讨论的几类主体,而是将其范围扩大到监事、一般雇员,并对其是否应承担法定竞业禁止义务提出了自己的见解。第三章主要是对竞业禁止协议的问题研究。本章从竞业禁止协议的概念入手,讨论了竞业禁止协议的效力、效力认定的总体标准,并从竞业禁止协议保护的对象、限制的对象、期限、地域和业务领域、以及经济补偿等方面阐述了竞业禁止协议效力认定的具体标准;在最后一节重点研究了竞业禁止协议纠纷的处理,对竞业禁止协议纠纷的管辖问题以及诉讼过程中的特殊处理机制作了详细的论述。第四章是我国竞业禁止制度的立法检讨和完善。本章对我国法定竞业禁止和约定竞业禁止的立法现状分别进行了介绍,并对立法中存在的问题作了深刻的检讨,尤其是在约定竞业禁止制度的立法检讨中,笔者对《劳动合同法》颁行前后两个阶段进行了区分,既肯定了《劳动合同法》的进步,又指出了其存在的不足。最后文章在总结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我国竞业禁止制度的立法完善提出了一些自己的建议,期望能对理论和实践有所裨益。6.期刊论文赵松论企业商业秘密的竞业禁止协议保护-商业经济2006,(2)商业秘密保护与竞业禁止是劳动关系中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的有效手段.但目前我国的法定竞业在立法上仍然存在企业在职劳动者和离职劳动者泄密企业商业秘密等问题.应采取竞业禁止协议的保护措施,对竞业禁止的职业种类和活动范围、对时间与地域进行限制,并采取竞业禁止的合理补偿方法,限制企业劳动者向竞争者企业泄露商业秘密.7.期刊论文甄世辉.ZHENShi-hui对我国商业秘密保护中竞业禁止问题的新思考-河北法学2008,26(11)大量商业秘密侵权案件表明,人才流动已成为商业秘密流失的重要途径.另一方面,自主择业又是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平衡商业秘密权利人、雇员以及社会公众等各方面的利益,对于促进企业发展以及人力资源的合理分配从而构建和谐社会显然具有重大意义.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一个重要进展是对商业秘密保护中竞业禁止制度做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在对我国当前关于商业秘密保护中竞业禁止问题的立法状态的理性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商业秘密保护中竞业禁止制度的新思考.8.学位论文李海瑛商业秘密保护中的竞业禁止制度研究2001文章从商业秘密保护着手,认为人才流动是商业秘密丧失的主渠道,因此有必要建立商业秘密保护中的竞业禁止制度;文章探讨了竞业禁止的一般原理,并论证了实行竞业禁止的理由;同时分别从职工在职期间和离职后两个阶段论述了竞业禁止制度;最后,文章研究了竞业禁止协议的法律地位,合法性和合理性的判断标准,提出用竞业禁止制度来保护商业秘密,维护公平竞争.9.学位论文仝宁商业秘密保护中的劳动者保密义务与竞业禁止研究2006在知识经济时代,商业秘密已经成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获取优势的重要手段。然而,劳动者的流动给商业秘密的保护造成了巨大的冲击。为了有效的保护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有必要对劳动者的保密义务加以厘清。除此之外,借助于与劳动者订立竞业禁止协议也成为了当前
本文标题:商业秘密保护中的竞业禁止协议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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