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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未先富”关于小岗村悖论的思考摘要:1978年11月那个寒冷的夜晚,18户农民冒险写下一纸“分田到户”的秘密契约,小岗村率先进行的“包干到户”在中国的改革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被称为“中国改革第一村”。令人遗憾的是,30多年后,小岗村依然面临着“温饱容易致富难”的困局,小岗村村民的生活水平到今天却仍然处于温饱后的阶段。有人曾用一句话形容小岗村:“一朝走上温饱路,二十年未过富裕坎。”其实这不是小岗村的个别现象,而是全中国千千万万个农村的真实写照,为何仅用几年时间就能解决温饱问题,二十几年却未能实现共同富裕?中国的改革是从农村开始的,到如今“三农”问题却成了制约中国经济发展的“瓶颈”,原因何在?这是一个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本文以经济学为视角,在梳理小岗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现状的基础上,着重对小岗村发展滞后原因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尝试运用刘易斯的经济增长理论结合小岗村改革之初原有的基础对其滞后的发展现状做出解释,而后根据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性质这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得出明晰农村土地产权问题,加速土地流转,确保农民在经济发展中的主体地位,把发展特色规模农业作为改革方向的结论。关键词: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土地产权土地流转“先行未先富”关于小岗村悖论的思考FirstnottheactualaboutXiaoGangCunparadoxofthinkingAbstract:InNovember1978thatcoldnight,18familieswritedownapaperfarmersadventurepointsfieldtothehouseholdsecretcontract,XiaoGangCuntakestheleadintheall-intohouseholdinChina'sreform,Alandmarkeventintheprocess,knownasChina'sreformplant.Unfortunately,aftermorethan30years,XiaoGangCunisstillfacingthetogetrichfoodandclothingtofronts,XiaoGangCunvillagersstandardoflivingtotodaystillinthestageafterthefoodandclothing.SomeoneonceinonewordtodescribeXiaoGangCun:oncetooktotheroad,andtwentyyearshavenotrichcandy.InfactthisisnotXiaoGangCunindividualphenomenon,butthewholeofChinatensofthousandsaruraltrueportraiture,whyafewyearswithonlytimecansolvetheproblemoffoodandclothingmorethan20yearsbutfailedtoachievecommonprosperity?China'sreformfromthecountryside,thestart,uptonowthethreeruralissuesbecamearestrictedthedevelopmentoftheChineseeconomybottleneck,why?Thisisaworthyofoursoul-searchingquestion...Basedontheeconomicsperspective,inXiaoGangCuncombingthecurrentsituationofthehouseholdcontractresponsibilitysystem,onthebasisofXiaoGangCunfocusesonthedevelopmentlagreasonofthein-depthanalysis,andtriedtoapplythetheoryofeconomicgrowthwithlewisXiaoGangCunatthebeginningofthereformoftheoriginallaggingonthecurrentsituationofthedevelopmentoftheexplanation,andthenaccordingtotherelationsofproductiontoadapttothenatureoftheproductiveforcesthemarxistbasicprinciple,drawtheclarityrurallandpropertyrights,acceleratethelandcirculation,ensurethatfarmersintheeconomydevelopmentofsubjectstatus,thedevelopmentofcharacteristicagricultureasthedirectionofthereformofthescaleoftheconclusion.Keywords:thehouseholdcontractresponsibilitysystemruraleconomiccooperationorganizationlandpropertyrightslandcirculation1.小岗村经济的现况在改革开放中,小岗村人的伟大创造---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中国农村经济中掀起了轩然大波,使这个默默无闻的小乡村,一跃成为“中国改革第一村”,不可否,认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对我国的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但隋着我国工业化的进程不断向前推进和现代农业发展的需求,这种小农经济模式已经不适合农业的发展了,一家一户的生产模式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它不利于现代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和正规化的发展,也不利于大力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和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当然小岗村人也发现了这个问题,现阶段小岗村实行起了农村经济合作,并组织了农村经济合作社。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是在生产力大发展的背景下产生的,它适应现代农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所谓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是指“从事农业生产、加工以及流通的个人与组织,在外部环境(政策、经济、法律、科技、社会资本等)及自身条件的约束下,基于生产经营的共同利益,在自愿互利基础上通过一定的合作机制组建而成的特定经济体”。1.1小岗村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简介及土地使用状况。在倡导现代农业经济的今天,小岗村人不甘人后,也在不断探索发展的新路子,小岗村的农村合作经济社的发展主要经历了自发发展和政府倡导两个阶段。从当初的“大包干”到现在的农村经济合作社建设,由原先的自发组织的一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雏形,主要为解决农民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问题而存在的自发阶段,发展到为早日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而奋斗的正规化、专业化的经济合作组织,小岗村人付出了艰辛的努力。目前小岗村的经济合作组织形式主要有:双孢菇大棚种植基地、长江润发集团投资兴建的葡萄园、蔬菜大棚种植、养猪场、屠宰场和美国GLG农产品深加工厂,这些组织既可以利用小岗村的品牌扩大其生产经营的规模,也可以利用国家对小岗村的政策扶持增强其竞争力,吸纳小岗村村民降低其生产的人力资源消耗成本,而这些也必将对小岗村经济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1.2.小岗村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模式现状。当前小岗村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主要是“公司+农户”的模式,农民合作社较少,像葡萄园、蔬菜种植和屠宰场都是以“公司+农户”的模式发展,当然这种模式下的一部分企业对发展当地经济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比如:小岗村葡萄园是由江苏长江润发集团投资兴建的,润发集团委托小岗人建设葡萄园,并雇用小岗村村民进行葡萄种植和采摘,葡萄园所占村民耕地每年每亩补偿地租500元。小岗村民一方面获得地租,一方面因在葡萄园工作而拿工资,双重收益。然而很多外来的投资者组建的经济合作组织并不吸收小岗村村民作为组织成员,而是从小岗村外选择其他人到经济合作组织中工作,对小岗村民有一定的排斥性,没有带动当地村民就业和经济转型。例如:GLG农产品深加工厂侧重于加工业方向,只给卖地的每户人家一个进厂名额,而其余的劳动力都从其他地方引进,并没有很好的带动当地农民就业和进行经济转型。“公司+农户”的模式是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的新模式,农民合作社是以前经济合作组织的模式,这两种组织模式都要发展,因地制宜。在小岗村中,“公司+农户”的发展模式与农民合作社的发展模式皆有,两种经济合作组织共同发展。小岗村的合作经济组织组建的领域已由原先单纯的蔬菜、瓜果等种植业向养殖、农机、旅游等行业扩展,合作的深度也从以前单纯的生产扩展到生产、加工、销售全过程。以蘑菇生产为代表的专业合作社因为突出了主导产业,发展了特色产品,较好地适应了市场的需求,较大幅度地提高了村民的收入,这也引起了中央政府的关注,并给予了支持和奖励。2.小岗村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在对小岗村经济进行了比较深入的调查后,我们发现了小岗村经济合作组织中存在的不少问题。主要包括经济合作组织制度不完善、村民参与度低、权责不明,村民文化技术水平普遍较低,以及农村农业技术人员匮乏,配套措施不齐全等一系列问题。下面我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阐述小岗村经济组织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2.1.小岗村经济合作组织制度不成熟,对村民利益保护不够,甚至与村民争利。土地是农民的根本,是其主要经济来源,失去了土地,农民也就失去了其生活的主要依靠。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主角恰恰就是土地。这就导致了经济合作组织与农民争利的情况的产生。1978年底,始发于安徽凤阳县小岗村的包产到户引发了中国农村土地经营制度的全面改革,到1981年底,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本上在全国确立起来,这也是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最基本的土地经营制度。改革开放30多年,伴随着国家宽松的政策,土地以多种方式在农民之间流转,如转包、出让、转让和租赁,有些地方甚至以买卖的方式实行土地流转。在小岗村,村委会采取了“反租倒包”的形式,把农民手中的土地反租起来,然后由他们再包给其他组织经营。我们调查了小岗村土地流转的近况,小岗村大部分土地被转让、出租或买断,在小岗村经济合作组织中,双孢菇种植基地、葡萄园、养猪场、蔬菜大棚种植基地均采取了租赁农民土地的形式;而美国GLG农产品深加工厂以每亩12400元人民币,买断了2000亩地,数量庞大,这种大面积进行土地买卖的行为严重违背了我国《土地法》的有关规定。早在2008年,胡锦涛总书记来到小岗村进行指导考察工作时就已经指出“不仅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还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时,要根据农民的意愿,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小刚村反租倒包,每亩仅给予每户500元租金,这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许多老百姓坦言这种租法不仅没有给他们带来实惠,反倒不如先前种地挣的多,很多村民对这样低的租金感到十分不满。同时小岗村大面积出卖老百姓土地,这不仅仅是掠夺了百姓生存的根本,更是违反了我国《土地法》的相关规定。土地乃民之根本,失去了土地,农民失去了依靠,农村经济不仅得不到发展,反会会出现倒退甚至是民心动荡。在调查过程中,有人反映当地有的蔬菜大棚有涉嫌圈地的行为,不仅通过租用农民的地来霸占土地,还套取了国家给予对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建设用地的补贴。农民不仅失去了土地和为自己劳动的权力,还被剥夺了属于自己的政府补贴,于民于法小岗村的这种发展模式都大大损害了老百姓的利益,从中获利的是投资商和地方政府。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农村主要发展集体经济,积极发展合作社,但是由于生产力的局限性,粮食增产出现了问题,这才确立了以粮食生产为中心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但是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现代农业需要高科技支撑,加上农村人口结构的变化,我国在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也要相应的进行改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逐步壮大,集体经济却变得弱小了,在“公司+农户”的模式中,农户到底处在
本文标题:关于小岗村悖论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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