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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造有限公司索赔协议XCVPWI7.4-09供方名称:******制造有限公司:2020年12月-2-甲方:乙方:1乙方质量缺陷及故障索赔的目的和适用范围1.1乙方质量缺陷及故障索赔的目的1.1.1为维护甲方的产品市场和在甲方用户中的信誉及形象,保证甲乙双方配套体系的共同利益,促使甲乙双方共同发展,同时明确乙方因配套产品品质不良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1.1.2为提高乙方供货质量,加强乙方质量意识,提高本公司产品质量,特制定协议。1.2乙方质量缺陷及故障索赔的适用范围与我公司签订协议的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按本规定执行。2质量的判定2.1配套产品质量判定的依据是甲乙双方认可的产品图纸、样品、检验规范等相关技术资料。2.2用于质量判定的检测设备、计量器具及有关仪表等应保证量值的准确。2.3甲乙双方对配套产品质量检测结果不一致时,经双方协商仍有分歧,以国家认可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监测的结果为准。3经济赔偿的范围3.1乙方为甲方提供配套产品不良责任3.1.1由于乙方所配套产品的质量不合格造成甲方或甲方用户选件、换件、翻库、误工、误产,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3.1.2在甲方日常的质量检验抽查中(包括入厂检验、入库检验、相关试验、现场装配等)被发现。3.1.3在甲方用户的质量抽查、装配中被查出等。3.1.4乙方在一年时间内重复发生同类质量不良按重复发生次数加倍赔偿。4经济赔偿程序4.1由甲方发现质量不良部门将不良信息反馈到甲方质量保证部备案、汇总。4.2甲方每月月底由质量保证部依据《索赔协议》填写《索赔通知》表,质量保证部部长签字,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门核算在当月货款中扣除,并通知乙方。5经济赔偿办法5.1在乙方确保合格率(按双方签订的质量指标为依据)的前提下,将产品送到本公司,由本公司进行抽检。5.1.1如产品合格率低于质量指标,产品作退货处理,本批产品合格率为0,计入月质量统计,并立即将信息反馈到乙方。因退货所造成的甲方搬运、误工、延迟向甲方用户供货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处以该批产品价格的5~15%进行索赔,不足1000元,按1000元计算;5.1.2如抽检产品合格率等于或高于质量指标,由包装车间进行检验包装或转入下道加工工序。检验或-3-加工结果报质量统计员,由统计员每月对各个产品合格率进行统计,并与质量指标进行比较,且按以下方法对低于最低警戒线指标的产品作出降价处理。具体公式:S降=S标╳(1-A降)A降=K╳△合格率△合格率=T戒-V合格率其中:S降:产品降价后的价格S标:产品外协标准价格A降:降价幅度K:降价系数T戒:最低警戒线指标V合格率:低于最低警戒线指标的当月质量合格率注:每月由质量保证科根据乙方当月的质量状况、信息处理及时情况、采取措施及整改情况定出降价系数K,暂定范围:0.5≤K≤1。5.1.2.1对于某种产品连续3个月低于最低警戒线指标的,由本公司质保科统计出近来该产品的质量状况通报于乙方,并重新调整降价系数:1K≤1.5。新程轿配对该产品实行“一级发运控制”,要求乙方在24小时内拿出解决问题的初步措施,在5个工作日内得出解决问题的永久措施,并要求乙方派人在1个月内跟踪该产品的质量状况。5.1.2.2如第二次出现问题,对乙方的该产品实行“二级发运控制”,由***派人到乙方协助其进行现场质量控制,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200元/8小时)。如再次出现类似问题,取消该产品的配套资格,并承担因此而造成新程轿配损失的相关费用;5.1.3乙方产品在新程轿配用户第一次出现质量问题,对乙方实行“二级发运控制”,新程轿配派人或请第三方人员到乙方协助其进行现场质量控制,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300元/8小时),如出现第二次,直接取消所有产品的配套资格,并承担因此而造成新程轿配损失的相关费用。如乙方产品由于质量问题引起***用户停线,新程轿配除追究“用户对新程轿配的停线损失”外,还将以500元/分钟追究乙方停线损失。5.2如因乙方的工艺过程控制或新产品方面存在质量问题,我公司如要求乙方到我公司解决问题时,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我公司。5.2.1具体规定时间为:市区为1小时,市外按具体情况而定。如不能按时到达我公司处理问题,本公司视具体延迟时间以50元/小时进行处罚(不足一小时以一小时计算)。5.2.2如乙方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前来处理,必须说明实际原由,并经我公司同意后方可。5.3有关乙方所供产品特殊不合格项的处罚:5.3.1为控制乙方包装数量与要求不相符的现象再次发生,凡本公司检出数量有偏差的,将以100元/-4-件(偏差数量)对乙方进行处罚。5.3.2为杜绝乙方所供产品存在的错漏工序缺陷,凡本公司检出错漏工序产品,将以200元/件对乙方进行处罚。5.3.3乙方必须依据本公司的生产计划及时安排生产,保证在规定完成期限内向本公司供货。5.3.3.1如逾期供货但未造成本公司延迟向用户供货,本公司将以50元/小时对其进行处罚;5.3.3.2如因乙方供货不及时造成本公司延迟向用户供货,甚至造成用户停线,由此引起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赔偿;5.3.3.3本着零库存的宗旨,乙方供货时间提早不允许超过10天,否则,本公司将以该批产品价格的1%/天对其进行处罚,且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因生锈重新检验包装费用等)。5.4如***在过程审核时或其他检查时发现乙方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及产品质量等方面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在乙方整改期间,新程轿配有权暂时停止对乙方付款,直至乙方整改完成,且本公司将视具体整改完成时间以100元/天进行处罚。如对于重大问题,乙方经常出现的,且2个月都没有整改完毕,新程轿配有将以乙方2个月内所供产品销售额的5%~10%予以处罚,直至乙方整改完成。5.5被***退回的不合格品,乙方原封不动或混入合格品中重新供应新程轿配,一旦发现,新程轿配一律拒收,并按该批产品销售额的200%处罚,直至取消配套资格。5.6产品检具由****进行检测,乙方必须确保检具不受损伤,不得任意调整检具。如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产品与检具不吻合,而调整检具以达到产品与检具吻合的目的,新程轿配一经查明,直接取消配套资格。5.7乙方工艺更改、更换生产场地、调换二次供方等,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新程轿配反馈,待新程轿配验证合格后才能批量进行生产。如乙方擅自更改、不通知新程轿配,所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对新程轿配的索赔)由乙方承担。5.8由乙方承担因质量等问题重新认可的全部费用。5.9用于***产品的模具、检具、夹具等专用设备、设施和相关技术资料、实验、试验检测结果只能用于为*****做生产零件,而不能用于非新程轿配的业务,一经发现如有违反此要求,取消乙方配套资格,并诉诸法律。为*****配套加工的产品,如供方擅自出售给第二方,一经新程轿配查出,将对供方经济重罚和其他处置:经济惩处:处罚供方整个年度所有产品销售总额的50%,并取消所有产品的配套资格。6其他甲方根据供货实际情况,不定期召开乙方质量会6.1要求有重大质量问题的乙方到现场参加质量会议。会议将对不合格情况进行通报。对一年内有两次质量通报的乙方取消本年度优秀供方评选资格,并不得评选A级供方。通报三次以上的供方停止供货进行质量整改,直至取消供方资格。-5-6.2对于供货质量绩效突出,过程审核结果为A级的供方可考虑给予以下奖励:a.授予年度优秀供方;b.两家以上供方同时供应同一产品,则增加下一年度供货比例。甲方:乙方:代表:代表:日期:日期:审批:
本文标题:供应商索赔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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