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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达区第一幼儿园手机使用管理制度为了更好地规范教职工的工作行为,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形象,结合我园工作实际,特制定工作期间手机使用管理制度。一、管理范围时间范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早班教师7:30--12:00,保育员上午8:00--9:00,中下午11:00--17:40)。人员范围:管理成员、班级教师、家长、后勤人员二、工作人员手机使用规定(一)工作期间手机管理1、管理人员(1)在工作时间,可以使用微信、QQ等软件接受上级部门发送的和工作有关的信息。(2)需要电话联系时,尽量使用固定电话。(3)工作时间不在微信群、QQ群、校信通里发工作要求和通知,紧急事项须走班口头告知或者电话告之,其他事情可利用下班时间使用短信、微信等通知大家。2、班级教师(1)班级设置手机放置处,工作期间手机不可拿在手里。区域活动、户外游戏期间,可以使用手机拍照,但不可在工作期间发班级群、朋友圈。(2)小组、集体教学期间,注重教学,为幼儿树立榜样,主讲教师不得使用手机,如需要拍照可由配课教师完成。(3)接打电话时间尽量不超过5分钟。(4)除备课时间外,工作期间不得浏览网页,不和家长微信聊天做家园沟通工作。有事情可以电话告之或者离园时面谈。(5)幼儿午休时间(12:00--15:00)保育员要将手机调成静音或震动,不得在此期间外出接打电话,工作期间接打电话时间尽量控制在5分钟以内。3、家长(1)有事尽量在入园时当面交代给班级教师。(2)区域活动、小组教学、集体教学时间里,家长不得给教师打电话。(3)紧急事情电话与老师沟通,工作期间老师不接受家长微信沟通、上传幼儿的照片、视频等。4、后勤人员(1)工作期间接打电话时间尽量控制在5分钟之内,不得使用手机软件聊天或浏览网页。(2)无固定工作地点的人员应随身携带手机,必要时取得联系。(二)会议、培训期间手机管理会议、培训期间,所有人员应将一切通讯工具置于静音或振动状态,不接打电话,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接听电话,要到室外接听。(三)监管及考核1、监管:园长负责管理人员手机管理,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相关工作人员手机管理,会议、培训期间由组织部门负责手机管理。2、考核:在工作巡查中发现违规使用手机情况按批评、公开批评、扣量化考核分数进行处理。每年因违规使用手机扣分不超过2分,违规次数超过4次则认定当年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乌达区第一幼儿园
本文标题:手机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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