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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密制度(一)保密工作和领导1、管委会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各部(室)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2、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对保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管理。加强对干部进行保密知识教育,根据上级保密组织的要求,对保密工作提出安排意见。加强对保密工作的检查,每年集中检查或抽查1-2次。3、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保密规定,使人人都牢固树立保密观念,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自觉做到:不该看的秘密不看,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不该知道的秘密事项不打听,绝不利用国家机密谋取个人私利,不得将国家秘密和内部情况向家属、亲友及其他无关人员泄露。(二)保密工作的管理1、公务活动中的保密工作(1)召开涉及秘密事项的会议,凡规定不准记录的内容,与会人员不得记录与录音,未经审核批准,不得报道,不准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会议内容。(2)对秘密文件,资料需统一编号,登记分发,妥善2保管,需收回的文件和资料,按规定及时收回.(3)不得将密件带离办公室,如工作需要,应办理登记和审批手续,且不能将密件带到公共场所。2、公文传递过程中的保密工作(1)秘密文件的传阅,应严格登记手续,随时掌握密件去向,防止密件丢失。不得擅自扩大传阅范围,阅读秘密文件、资料不得私自摘录和引用,因工作需要非记不可的,要妥善保管,但不能全文复印和摘录。(2)发送秘密文件、资料,需交综合办公室办理或派专人送达。任何人不得在传真机上传送密件。(3)绝密文件,传阅完毕立即清退。(4)办文时,凡文件内容涉密的,承办人应标明密级、保密期限,相关部(室)应审核密级标定的准确性。3、重点保密部位的管理(1)办公室、文印室、档案室、财务室等重点保密岗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制定相应的保密工作规则,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2)办公室应将保密件单独放入文件柜,妥善存放;严禁个人留存、抄录和外传。(3)节假日前要对凡有密件存放的地点进行检查,如有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4、计算机信息上网管理3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每台计算机实行物理隔离,严禁在无保密设施的计算机网络中传递国家机密。不得在电子出件(电子邮件)、聊天室等传递、传播、转发或抄送秘密信息。5、密件的复印管理(1)不得擅自复印密件,如工作需要复印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复印绝密文件和制文机关规定不准复印的密件,须经制文机关批准,复印其它密件,须经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批准。(2)密件、复印件视同原件管理。6、密件的销毁销毁密件时,应登记造册,并经分管领导审批,销毁时有两人监督,不得将密件出售。(三)发生泄密事件应及时追查并及时报告保密部门尽可能挽回损失。对造成危害的,按《保密法》和《国家公务员法》规定处理。
本文标题:保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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