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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毕业设计(论文)是大学生培养过程中最后一个教学环节,是学生在校期间一次较为系统的综合训练。为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达到综合训练和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一、目的与要求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毕业设计(论文)应从以下几方面培养学生的能力:1.调查研究、查阅、获取、分析、综合文献资料的能力。2.方案论证、分析比较的能力。3.设计、计算、绘图与标准规范的正确选择的能力。4.本专业常用手段、设备的应用及相关实验数据的获取及分析处理能力。5.外文阅读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6.撰写设计说明书或论文报告的能力。7.语言表达、思辩能力,阐述观点准确、清楚回答问题的能力。毕业设计(论文)要按照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要求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按培养计划执行。提倡将毕业设计(论文)的开始时间提前,以便让学生尽早介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二、工作程序1.确定题目及指导教师每年11月份,各学院(系)确定下一年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名单,指导教师提出下一年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上报教研室或学院(系),经讨论审定后确定符合条件的题目。题目确定后,应向学生公布,各学院(系)可采取学生自选与分配相结合方法,使每位学生选定一个题目。12月底,各学院(系)填报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统计表,报教务处备案。指导教师按要求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经教研室主任、主管教学院长(系主任)审查签字后,于毕业设计前一学期期末下达学生。2.毕业设计(论文)动员——2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各学院(系)必须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动员,组织师生学习本管理办法,明确职责及要求。安排必要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培训和毕业设计(论文)专题讲座。3.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审查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审查规定》的要求,各学院(系)应对毕业生进行毕业设计资格审查[参见《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审查规定》]。4.毕业设计(论文)检查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过程中,各学院(系)按要求进行前、中、后三阶段检查。学校不定期组织抽查。(1)前期:检查指导教师到岗情况,课题进行的必须条件是否具备,安排是否合理,任务书是否下达到每位学生。(2)中期:各学院(系)组织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着重检查学风、工作进度、教师指导情况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采取必要、有效的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各学院(系)向教务处上报中期检查情况总结。(3)后期:检查答辩准备工作。答辩前各专业着重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根据任务书及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化要求,检查学生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5.组织答辩及成绩评定每年6月下旬安排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具体日期按教学日历执行。各学院(系)应于答辩前两周上报本学院(系)答辩工作安排、答辩委员会名单及答辩小组名单,并在各学院(系)公布。答辩前10天,学生上交毕业设计(论文)全部材料,由指导教师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同时写出评语,交评阅人评阅。评阅人将设计或论文中检查出的问题反馈给学生,学生在答辩前3天时间进行整理、修改,准备答辩。答辩小组组织学生答辩,答辩结束后,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经答辩委员会审定后上报教务处,经教务处审核后方可公布。6.总结及资料保存学生答辩结束后,全部资料上交指导教师。由学院(系)安排专人统一装订、保存[参见《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化要求第二部分》]。答辩结束后两周内,各学院(系)上报本届毕业设计(论文)总结报告,总结包括:毕业设计(论文)基本情况统计,本单位执行本管理办法情况及对指导条件的意见及建议,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每年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学校组织专家对本届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进——3行抽样分析检查,并评选全校本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摘要编辑成册。因教学改革和培养计划变更而使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提前进行的,按上述程序整体前移。三、选题及任务书下达要求1.毕业设计(论文)应一人一题。由几名学生共同参加的题目,必须明确每名学生应独立完成的任务,并在题目上加以区别,以保证每名学生都受到较全面的训练,具有各自的特点。2.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选择原则:(1)符合专业或大类培养目标、满足教学基本要求,使学生得到比较全面的训练。工科学生要尽可能进行有工程背景的毕业设计。(2)应尽可能结合生产、科研和实验室建设的实际任务,促进教学、科研和生产,鼓励跨学院(系)组织选题。有工程实际背景的题目不少于85%。(3)应有一定的深度与宽度,工作量饱满,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努力能按时完成,有适当的阶段性成果。(4)多年重复做的课题须做一些改动,使内容与上一年度的有所区别。(5)应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使学生在原有的水平和能力上有较大提高,并鼓励学生有所创造。(6)鼓励学生与用人单位联系,直接承担符合上述要求的实际工程和研究课题。(7)下列课题不宜安排学生做毕业设计(论文):①偏离本专业所学基本知识。②范围过专过窄,达不到全面训练目的。③毕业设计(论文)期间难以完成或不能取得阶段结果。3.下达任务书工作程序(1)指导教师提出题目,并陈述题目来源、目的、要求、主要内容、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及所具备的条件等,报教研室或学院(系)。(2)经教研室或学院(系)讨论审定,确定合适的题目。(3)指导教师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4)任务书经教研室主任、主管教学院长(系主任)审查、签字后下发给学生。(5)任务书一经审定,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须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变更原因,经教研室同意,主管教学院长(系主任)批准,报教务处备案。——4四、指导教师1.指导教师资格(1)指导教师由讲师、助研或工程师职称及以上、有经验的人员担任,经过培训、考核取得资格认证,方可指导毕业设计(论文)。(2)首次参加指导工作的指导教师,学院(系)应安排副高职称以上有经验的指导教师对其工作进行指导。(3)助教、助工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学院(系)可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协助指导教师工作。(4)指导教师由教研室安排,经主管院长(系主任)审查,报教务处备案。(5)在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时,应符合有关规定[参见《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到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2.指导教师职责(1)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每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人数不超过8人。有其它教学任务的教师指导学生数还应相应减少。一名教师指导5至8名学生,须有助教和研究生协助指导。(2)指导教师应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同时对学生严格要求。应坚持把培养学生放在第一位,避免出现重使用、轻培养的现象。(3)指导教师应重视和加强学生创新意识和创造性思维能力的培养;重视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4)毕业设计期间,严格控制指导教师的出差。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出差时,出差时间在2周以内的需经主管院长(系主任)批准,超过2周需报教务处审批,并事先向学生布置好任务,同时委托他人代为指导。3.指导教师具体工作(1)按规定选择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上报待批。(2)经学院(系)审查通过后,指导教师按要求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交教研室和学院(系)主任签字后下发给学生。(3)审定学生拟定的设计方案,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4)按时进行答疑与指导。教师对每位学生的指导时间平均每周不少于1小时。(5)批改学生译文及外文内容摘要。(6)指导学生正确撰写毕业设计(论文)。(7)答辩前,按《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化要求》检查学生完成任务情况,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同时整理毕业设计(论文)的电子材料。根——5据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设计(论文)质量写出不少于100字的指导教师评语。(8)经评阅人评阅后,由指导教师将全部材料反馈学生,同时提出修改意见,指导学生进行答辩前准备。(9)学生答辩结束后,收齐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全部资料、成果,并在资料袋上列出清单,交学院(系)统一保存。五、对学生的要求1.努力学习、勤于实践、勇于创新,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2.尊敬师长、团结互助,虚心接受教师及有关人员的指导和检查,定期向教师汇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3.遵守纪律,保证出勤,因事、因病离岗,应事先向导师请假,否则作为缺席处理。凡随机抽查三次不到,评分降低10分。累计缺席时间达到或超过全过程的1/4者,取消答辩资格,成绩按不及格处理。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和拷贝别人的工作内容。否则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不及格处理。4.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符合规范化要求,否则不能取得参加答辩的资格。5.毕业设计(论文)成果、毕业设计(论文)的电子文档及其它资料应于答辩结束后交指导教师收存,学生不得擅自带离学校。经指导教师推荐可作为论文发表。6.实验时,爱护仪器设备,节约材料,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7.定期打扫卫生,保持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六、答辩要求1.学生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后,必须进行答辩。通过答辩资格审查后的学生方可参加答辩[参见《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化要求》第一部分]。2.答辩前,各学院(系)成立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答辩小组。答辩委员会由主管教学工作院长(系主任)、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及答辩小组组长组成。答辩小组人数不少于4人。成员可以是本专业或本学院(系)教师,也可以是其他学院(系)教师或校外相当职称的人员。3.答辩前,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全部材料应由评阅人详细评阅。评阅人应是答辩小组中具有指导资格的教师,学生的指导教师不担任其评阅人。评阅人应写出不少于100字的评阅意见,并根据题目涉及的内容和要求,以有关基本概念、基本理论为主,准备好不同难度的问题,拟在答辩中提问选用。——64.每位学生答辩时间为:学生自述15~20分钟,答辩小组成员提问10~15分钟。自述主要包括:题目的来源、要求、设计(论文)主要特点、分析和计算的主要依据与结论、设计中的体会及改进意见。5.答辩以公开方式进行,其他有关人员可以参加旁听。6.对优秀和成绩较差及有异议的毕业设计(论文)各学院(系)答辩委员会可酌情组织二次答辩。7.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应为每位参加答辩的学生写出不少于100字的评语,并给出成绩,交答辩委员会审核。七、成绩评定办法1.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以学生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业务水平、工作态度、设计报告(论文)和图纸、实物质量、外文翻译以及答辩情况为依据。2.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评定采用三项评分制,即由指导教师、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分别评定成绩,参照4:3:3的比例确定。3.成绩评定必须坚持标准[参见《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从严要求,成绩在90分以上的比例不超过总数的20%,80分以上的比例不超过总数的60%,70分以下须有10%的比例。校优良学风标兵班和省三好班级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中80分以上比例可提高5%。4.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经答辩委员会审定,主管院长(系主任)批准,报教务处审核后公布。八、组织管理职责1.全校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主管校长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办法。2.校教务处工作职责(1)根据培养计划,组织各学院(系)作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各阶段工作,不断完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制度。(2)汇总各学院(系)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指导教师安排情况表。组织、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各阶段工作进展和质量情况,向各学院(系)通报检查情况。(3)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组织专家抽样分析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做好工作总结。组织经验交流。(4)组织评选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编印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摘要汇编。3.学院(系)工作职责——7(1)确定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布置
本文标题: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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