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安全文明施工 > 居住小区安全监理细则监理实施细则
太原市蓝水假日居住小区4号楼安全监理细则编制:审核:山西德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10年7月太原市蓝水假日居住小区4号楼安全监理细则一、审核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专项方案内容应有:(1)危险性比较大的分部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其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2)临时用电技术措施及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3)冬、雨季施工方案是否符合标准要求。(4)施工总平面布局是否合理。(5)施工项目管理安全管理体系,人员配备及规章制度健全情况。(6)审查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7)审查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要三类人员安全培训上岗,即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也可以审查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8)审核特殊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格存档。(9)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及安全防护措施费使用计划等。二、施工阶段(1)及时制止违规作业行为。(2)定期巡视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3)检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的验收制度。(4)检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及防护设施措施。三、总监工程师签字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2)土方开挖工程(3)模板工程(4)起重吊装工程(5)脚手架工程,高于25米时,应搭设双排脚手架(6)拆除、爆破工程(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其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及自动升降、悬批外架等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要定期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或暂时停工情况,整改结果复查情况,向建设单位报告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情况。(8)冬、雨季施工方案(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10)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方案,消防安全措施到位,消防安全责任到人(11)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方案,围挡不能低于1.8米(12)建筑现场临边作业的防护,尤其基坑底边、阳台边、通道边、电梯口、楼梯边等必须加设栏杆,加设时上、下二道,临街边除防护栏杆外,还应加设密目安全网。洞口应设标志,并用木板盖住洞口。(13)悬空作业悬空人员在高空作业时,必须身系安全带,其保险钩系在专用安全绳上或上方可靠的物件上。(14)交叉作业:必须注意上、下交叉作业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否则,要设安全保护层。拆除人员要注意下边行人,拆除时设安全警示牌。(15)塔吊:安装与装拆的专项方案必须设立,并认真贯彻执行。(16)施工机械:不能使用倒顺开关;必须实行一机一闸漏,氧气瓶、乙炔必须相隔5米,乙炔瓶严禁平放。太原市蓝水假日居住小区4号楼安全监理规划编制:审核:山西德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10年7月太原市蓝水假日居住小区4号楼监理规划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蓝水假日居住小区4号楼2、建设单位:山西瑞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设计单位:太原市建筑设计研究所4、监理单位:山西德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5、承包单位:6、建设地点:7、建设规模:建筑面积:二、安全监理规划、细则编写的依据:1、《安全生产法》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检查标准》3、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4、JG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5、JGj88—92、《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程》6、JGj80—91、《建筑工商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7、JGj33—200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8、《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9、《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0、《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三、安全监理范围:1、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生产监理管理2、施工阶段安全生产监理管理四、安全监理工作内容:1、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强制性要求。2、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3、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情况。4、核查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5、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6、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五、安全监理工作程序:1、监理单位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划》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2、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单位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及资料,并由项目总监在有关技术文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3、在施工阶段,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各类安全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否,监理单位应检查其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监理单位应该核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等验收记录,并向安全监理人员签收备案。4、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当将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文件、验收记录。监理规划、监理施工细则、监理月报、监理会议纪要及相关书面通知等按规定立卷归档。六、安全生产监理责任(一)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组织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方案进行审核,未进行审核的,监理单位应承担《条例》——建筑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未经监理单位审查签字认可的,施工单位擅自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将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未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报告的,应承担《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二)监理单位在监理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监理单位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没有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的,应承担《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三)施工单位拒绝按照监理单位的要求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将情况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监理单位没有及时报告的应承担《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四)监理单位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师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应当承担《条例》中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监理单位履行了上述规定的职责,施工单位未执行监理指令继续施工或发生安全事故的,应依法追究监理单位以外的其他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七、落实安全生产监理的主要工作(一)健全监理单位安全监理责任制。监理单位法人代表应对全企业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负责,总监要对工程项目的安全负责,并依据工程项目特点明确监理人员的安全职责。(二)完善监理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在健全审核核验制度,检查验收制度和督促整改制度的基础上,完善工地例会制度及资料归档制度,定期召开工地例会,针对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指定专人负责监理资料的整理、分类及立卷归档。(三)建立监理工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监理单位的总监工程师和安全监理员需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录个人继续教育档案。
本文标题:居住小区安全监理细则监理实施细则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84710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