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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和实验教学中心制订的相关政策措施和规章制度等文件目录1、吉首大学教学工作奖励办法(试行)…………………………………………………12、吉首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与管理条例……………………………………………..……….93、贫困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制度…………………………………………………………..…………..124、吉首大学贫困生科技创新课题导师制管理规定……………………………………………..…….135、吉首大学实验室工作人员编制核定、职位设置与职务聘任规程(试行)…………….146、吉首大学实验改革成果奖实施办法………………………………………………..….197、吉首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规定…………………………………………….…….…….218、吉首大学本科生科研培训的实施办法……………………………………………..….239、实验课程负责人职责…………………………………………………………………………………2710、实验室主任职责……………………………………………………………………..………………2811、实验指导教师岗位职责……………………………………………….…………………..………..2912、新上岗教师指导化学实验执教规定………………………………………………………………..3113、新上岗教师考评表………………………………………………………………………………….3314、实验室技术人员岗位职责…………………………………………………………………..……..3415、实验室技术人员培训制度…………………………………………………………………..……..3616、学生实验守则………………………………………………………………………….…………..3717、实验室安全卫生工作管理条例…………………………………………………………….……..3818、实验室安全卫生守则………………………………………………………………………………..4019、关于化学实验中作弊行为的若干处理办法………………………………………………….……4120、关于实验室报废物质的处理办法……………………………………………………………………4221、化学实验教学实验中心仪器设备管理办法……………………………………………….……..4322、玻璃和仪器设备损坏情况登记表………………………………………………………..………4523、化学实验教学中心人员管理和考核办法…………………………………………………………4624、化学品安全管理实施细则…………………………………………………………..…………..48吉首大学教学工作奖励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稳步提升我校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深化教学改革与研究,鼓励教学和教学管理人员积极从事教学和教学研究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定本奖励办法。第二条教学奖励经费由学校专项划拨,进入年度教学经费预算。第三条教学奖励工作由学校教务处组织实施,每年年初落实上一年的奖励。第二章奖励办法第四条教学名师奖励是对长期从事基础课程教学工作,注重教学改革与实践,教学方法先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进行奖励。具体奖励标准如下:1、国家级教学名师奖:10万元;2、省级教学名师奖:2万元;3、校级教学名师奖:1万元。第五条优秀教学成果奖励是对吉首大学为第一成果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进行奖励。具体奖励标准如下:1、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20万元;2、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15万元;3、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10万元;4、省级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6万元;5、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4万元;6、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3万元;7、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三等奖:1万元;8、校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0.5万元;9、校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0.3万元;10、校级优秀教学成果三等奖:0.2万元。第六条优秀教学和教学管理论文奖励是指对第一单位署名为吉首大学的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不含增刊)发表的高质量教学和教学管理论文进行奖励,具体奖励标准如下:1、在A类专业期刊(见附件1)上公开发表的教学和教学管理论文,每篇奖励0.8万元;2、在B类专业期刊(见附件2)上公开发表的教学和教学管理论文,每篇奖励0.4万元;13、在C类专业期刊(见附件3)上公开发表的教学和教学管理论文,每篇奖励0.1万元;4、在学术性期刊上公开发表的教学和教学管理论文按《吉首大学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第六条之规定进行奖励。5、《吉首大学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中的《教育研究》、《高等教育研究》、《中国高等教育》三种期刊按本办法进行奖励,原有相关奖励标准废止。第七条以吉首大学为第一项目单位的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学校按1∶2给予经费配套,国家级、省(部)级自筹经费课题分别按省(部)级、校级课题给予资助。第八条以吉首大学为第一项目单位的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学校按1∶1给予经费配套,省(部)级自筹经费课题按校级课题给予资助。第九条省级重点专业、校级重点专业每年资助5万元,资助时间为五年;所有资助经费必须用于专业建设。第十条国家级、省级基础课示范实验室每年分别资助10万元、5万元,国家级、省级优秀实习基地每年资助5万元、2万元,校级优秀实习基地每年资助1万,资助时间为五年。所有资助经费必须用于实验室和实习基地建设。第十一条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学校每年给课题组资助5万元、2万元;校级精品课程每年资助1万元,资助时间为五年。所有资助经费必须用于课程建设。第十二条精品教材奖励标准如下:1、国家级精品教材奖:10万元;2、省级精品教材奖:3万元;3、校级精品教材奖:1万元。第十三条学生竞赛奖励包括“挑战杯”、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等竞赛活动,对参加竞赛项目的第一单位为吉首大学、第一竞赛人为我校的获奖学生进行奖励。奖金分配比例:具体组织实施教学院(部)∶指导教师∶参赛学生为4∶3∶3。具体奖励标准如下:1、国家特等奖:5万元;2、国家一等奖:3万元;3、国家二等奖:2万元;4、国家三等奖:1万元;5、省级特等奖:2万元;6、省级一等奖:1万元;7、省级二等奖:0.5万元;28、省级三等奖:0.2万元。第十四条由国家行政部门举办、经教务处审定、由学生代表吉首大学参加的学生艺术体育获奖项目。奖金分配比例:具体组织实施教学院(部)∶指导教师∶参赛学生为4∶3∶3。具体奖励标准如下:1、团体综合类(1)国家一等奖:3万元;(2)国家二等奖:2万元;(3)国家三等奖:1万元;(4)省级一等奖:1万元;(5)省级二等奖:0.5万元;(6)省级三等奖:0.2万元。2、团体单项类(1)国家一等奖:2万元;(2)国家二等奖:1万元;(3)国家三等奖:0.5万元;(4)省级一等奖:0.5万元;(5)省级二等奖:0.3万元;(6)省级三等奖:0.1万元。3、个人奖项类(1)国家一等奖:0.5万元;(2)国家二等奖:0.3万元;(3)国家三等奖:0.2万元;(4)省级一等奖:0.2万元;(5)省级二等奖:0.1万元;(6)省级三等奖:0.05万元。第十五条由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学校组织参加的、由教师代表吉首大学参加的教学竞赛所获的奖项,具体奖励标准如下:(1)国家级特等奖:2万元;(2)国家级一等奖:1.5万元;(3)国家级二等奖:1万元;(4)国家级三等奖:0.5万元;3(5)省级特等奖:1万元;(6)省级一等奖:0.5万元;(7)省级二等奖:0.2万元;(8)省级三等奖:0.1万元。第十六条学校常规教学评价奖励是根据常规教学评价指标体系对教学先进的单位及个人进行奖励,具体奖励标准如下:1、年度教学评价结论为“优秀”的教学单位:5万元;2、年度教学评价结论为“良好”的教学单位:2万元。3、优秀教研室:0.2万元;4、优秀实验室:0.2万元;5、教学能手:0.1万元;6、教学管理先进个人(含实践教学):0.05万元;7、优秀课堂教学质量:0.05万元;8、优秀教案:0.05万元;9、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0.05万元;10、实习优秀指导教师:0.05万元。第十七条大学英语过级、计算机应用水平过级等级考试有功人员具体奖励标准如下:1、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一次性通过率(以教学班级总人数计算,下同)≥40%,计算机应用水平过级等级考试一次性通过率≥85%,奖励0.3万元,奖金分配比例:承担教学的院(部)∶任课教师∶学生所在学院为3∶4∶3。2、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一次性通过率≥52%,计算机应用水平过级等级考试一次性通过率≥95%,奖励0.6万元,奖金分配比例:承担教学的院(部):任课教师∶学生所在学院为3∶4∶3。第三章附则第十八条附件1、2、3是依据北京大学图书馆和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主编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并结合我校实际教学和教学管理情况选定的。第十九条同一项目可获重复奖励,按最高档次奖励的100%计奖一次,再按后续可获奖励的最高档次的50%计奖一次,共计奖两次。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学校原有文件中有关教学奖励的条款自动废止。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吉首大学教学委员会负责解释,教务处具体组织实施。4附件1A类期刊序号期刊名称编辑部地主办单位1教育研究北京中央教育科学院2中国高等教育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3中国高教研究北京中国高等教育学会4高等教育研究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全国高等教育研究学会5清华大学教育研究北京清华大学6北京大学教育评论北京北京大学7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北京国务院学位委员会8高等工程教育研究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全国高等工程教育研究学会9高校理论战线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10中国教育报(教育类学术论文)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5附件2B类期刊序号刊名编辑部地主办单位1教育发展研究上海上海市教育科学院研究所,上海市高等教育学会2教师教育研究北京北京师范大学3江苏高教南京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4黑龙江高教研究哈尔滨哈尔滨师范大学,黑龙江省高教学会5高教探索广州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6高等理科教育兰州兰州大学、全国高等理科教育研究会7现代大学教育长沙中南大学8中国大学教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9全球教育展望上海华东师范大学10中国教育学刊北京中国教育学会11人民教育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12教育与经济武汉华中师范大学,中国教育经济研究会13高教发展与评估武汉武汉理工大学,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14比较教育研究北京北京师范大学15复旦教育论坛上海复旦大学16理工高教研究武汉武汉理工大学17教育展望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社18民族教育研究北京中央民族大学19辽宁教育研究沈阳辽宁省教育科学研究院20教学与研究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6附件3C类期刊序号期刊名称编辑部地主办单位1教育评价北京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2教育与现代化合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3中国民族教育北京中国教育报刊社4教育研究与实验武汉华中师范大学5教育论坛郑州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所6教育实践与研究石家庄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所7外语教学与研究北京北京外国语大学外国语言研究所8北京教育北京北京教育音像报刊总社9福建教育福州福建省教育厅10甘肃教育兰州甘肃省教育厅11天津教育天津天津市教育局12广东教育广州广东省教育厅13广西教育南宁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14贵州教育贵阳贵州省教育委员会15河北教育石家庄河北省教育厅16河南教育郑州河南省教育委员会17黑龙江教育哈尔滨黑龙江省教育杂志社18湖北教育武汉湖北省教育厅19湖南教育长沙湖南省教育厅20吉林教育长春吉林省教育厅21今日教育重庆重庆市教育委员会22辽宁教育沈阳辽宁省教育厅23宁夏教育银川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24青海教育西宁青海省教育厅25山东教育济南山东省教育厅726山西教育太原山西省教育厅27陕西教育西安陕西省教育厅28四川教育成都四川省教育厅29新疆教育乌鲁木齐新疆教育委员会30云南教育昆明云南省教育厅31安徽教育合肥安徽省教育厅32中国高等教育评估上海中国高等教育评估研究会学位与研究生教
本文标题:学校和实验教学中心制订的相关政策措施和规章制度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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