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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工程监理 > 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工作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
1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工作实施细则1总则1.1为加强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规范质量监督工作,确保民用建筑工程质量符合建筑节能标准,根据《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和《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1.2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工作,均适用本细则。1.3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是指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依据民用建筑工程节能相关法规、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程,对民用建筑工程围护结构(含墙体、屋面、门窗、幕墙等)、供热采暖和制冷系统、照明和通风等电器设备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的活动。1.4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事故(问题)处理监督、质量监督报告、质量监督档案管理等,应遵守《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2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行为监督2.1建设单位2.1.1是否按照建筑节能政策要求和建筑节能标准委托工程项目的设计。2.1.2是否擅自修改设计文件。当建筑设计修改涉及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时,是否将修改后的设计文件送原施工图审查机构重2新审查。2.1.3是否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降低建筑节能标准。2.1.4是否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建筑节能性能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部品、采暖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等。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的有关建筑节能材料和设备,是否更改系统构造和组成材料。2.1.5是否明示或者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是否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报告。2.1.6在组织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时,是否同时验收建筑节能实施情况;在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是否注明建筑节能实施内容。2.2设计单位2.2.1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设建筑节能设计专篇,是否有建筑节能热工计算书。2.2.2在进行设计交底的同时,是否有建筑节能交底内容。2.2.3建筑节能设计变更是否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2.2.4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前是否提供设计质量检查报告,是否参加建筑节能专项验收。2.3施工单位2.3.1是否编制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是否按审批后的方案实施。32.3.2是否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建筑节能标准的要求进行施工,是否擅自修改设计文件。2.3.3是否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部品、采暖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等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注明的性能指标符合建筑节能要求。2.3.4墙体、屋面等保温工程隐蔽前,是否通知监理单位(有分包的应通知总包单位)进行验收,并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是否通知监督机构。2.4监理单位2.4.1是否制定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2.4.2总监理工程师是否对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技术方案进行审查并签字认可;专业监理工程师是否对工程使用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部品、采暖空调系统、照明设备以及涉及建筑节能功能的重要部位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并签字认可。2.4.3是否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建筑节能标准的要求实施监理。2.4.4对易产生热桥和热工缺陷的施工,以及墙体、屋面等保温工程隐蔽前的施工,专业监理工程师是否旁站。2.4.5《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中是否明确建筑节能标准的实施情况。2.5施工图审查机构2.5.1是否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对送审的施工图设计文4件进行审查。2.5.2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材料中是否包括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2.5.3施工图审查机构是否将审查过程中发现的设计单位和注册人员违反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及时上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2.6工程质量检测机构2.6.1是否在核准的检测业务范围从事建筑工程节能质量检测业务。2.6.2是否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是否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报告。2.6.3是否将检测过程中发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违反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情况,24小时内上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3工程实体质量监督3.1节能质量控制资料监督3.1.1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施工图审查意见书)、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和洽商记录。3.1.2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工艺。3.1.3材料的产品合格证、型式检验报告(详见附表一);复试报告(详见附表二);进场验收记录、墙体保温材料的备案手续;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鉴定文件;实体质量检测报告及现场热工性能现场检测报告(详见附表三)。53.1.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3.1.5节能分项工程施工记录和施工质量验收记录,节能专项验收记录。3.1.6其他必须提供的资料。3.2工程实物监督根据各对应分项工程划分,监督抽查现场施工质量。3.2.1外墙保温系统1、进入现场的保温材料及配套材料的品种与技术性能应符合设计和产品质量要求。外墙外保温系统各组成材料以及整个系统的各项技术性能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2、围护结构保温层的厚度与构造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以及有关的技术规程或构造图集规定。3、保温层的抹灰、粘贴、钉挂、铺设或喷涂必须牢固、平整、可靠,不得有空鼓、开裂、挠曲、破损或脱落等缺陷。4、现场抹灰或喷涂类保温层的密度、抗压强度和粘结强度应满足材料的基本性能要求。3.2.2屋面保温屋面保温层厚度、铺设质量、板材粘贴面积。3.2.3门窗、幕墙1.门窗门窗安装洞口尺寸、固定方法;玻璃品种、规格、中空层厚度;镀(贴)膜玻璃的安装方向、位置及施工质量;铝合金型材热阻断6桥;遮阳措施及安装质量。2.幕墙玻璃中空层厚度;遮阳构造措施、面板的安装及断热措施;非透明幕墙保温层种类、厚度、隔汽排水构造等保温措施。3.2.4楼地面保温架空或外挑楼板保温、需保温的建筑地面保温层构造形式、厚度和外观质量。3.2.5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1.采暖集中采暖系统的使用控制,散热器、风管外观质量,设备、风管、风口等的连接质量,冷热源设备的型号、规格、技术性能,采暖管道的保温措施,系统各分支管路水力平衡装置、散热器恒温阀、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系统、采暖系统热力入口装置的安装质量等。2.通风和空气调节送、风管的制作与安装质量;组合式空调机组、柜式空调机组、新风机组、单元式空调机组的安装质量;风管和空调水系统管道及其支、吊架的绝热措施等。3.空调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和辅助设备及其管网热源侧的电动两通调节阀、水力平衡阀、冷(热)量计量装置等自控阀门、仪表,其型号、规格、性能参数、材质按图施工及安装质量;冷热源及其辅助设备和管道的绝热措施;空调与采暖系统7的冷、热源和辅助设备及其管网系统安装完毕后,设备的单机试运转及调试和管网平衡调节;整个空调和采暖系统安装完毕后,系统无生产负荷下的联合试运转和调试检测报告等。3.2.6照明照明光源和灯具及其附属装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3.2.7其他保温分户门保温,楼梯间隔墙等保温层构造形式、厚度及质量。3.3监督控制点对下列涉及建筑节能质量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须设置质量监督控制点,当施工到质量监督控制点时应通知监督机构到工程现场进行监督检查。3.3.1建筑节能样板间(块)施工完毕或外墙外保温层隐蔽抽查。3.3.2建筑节能专项验收。3.3.3其他有必要设置的监督控制点。3.4监督抽测3.4.1在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质量监督人员应采用检测仪器对工程实物质量进行监督抽样检测(简称监督抽测)。3.4.2监督抽测主要包括:保温层厚度、通风、空调系统工况等内容。其中:1、保温层厚度:同一生产厂家、同规格材料、同一工程片区、同一施工单位、同期施工的工程抽取不少于一栋两个立面各一处进8行抽测;2、通风、空调抽测内容:有防排烟要求的地下室工程,对20%的排风口风量、风速抽测;设计有集中式空调系统的工程,对送风温度、室内温度、室内湿度、风量(风速)进行抽测。每十层不少于1个系统或1个房间,每个房间最少测6个点。3.4.3监督抽测的项目和部位一般采取随机抽测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隐患、缺陷重点抽测相结合的原则。抽测过程中要求各建设责任主体做好相应的准备和配合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安全措施。3.4.4监督抽测结果不作为工程质量合格的评定依据,但作为质量监督的重要依据。质量监督人员应针对监督抽测的问题项目,责令工程建设责任方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进行检测。4节能质量专项验收监督4.1是否具备以下专项验收条件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质量控制资料已收集完整,并已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查确认;3、对节能实物质量已进行现场检测,结果符合设计要求;4、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质量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4.2验收程序和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质量负责人(有分包的应含总包单位)及设计单位项目9负责人进行验收。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应在验收前3天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工程资料核查意见及参加验收人员名单形成验收通知书及《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附件四)书面通知质量监督机构。4.3验收监督内容4.3.1是否符合专项验收条件。4.3.2验收的组织形式和程序是否符合要求,执行标准是否准确,4.3.3如发现验收中质量行为违法、违规,工程存在安全隐患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责令改正,重新组织验收。4.4.4监督验收的情况记录在验收监督记录予以中。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在工程监督报告中反映建筑节能监督情况。5、附则5.1本细则由省建设厅负责解释。5.2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0附表一:建筑节能常用材料的型式检验项目表类型检测内容及项目型式检验指标外保温系统耐候性、抗风荷载性能、抗冲击性、吸水量、耐冻融性能、热阻、抹面层不透水性、保护层水蒸气渗透阻配件1耐碱玻纤网格布网孔中心距、单位面积质量、断裂应变、断裂强力、断裂强力保留率2热镀锌电焊钢丝网网孔大小、丝径、焊点拉伸力、镀锌层质量辅料1胶粘剂干燥状态和浸水48h拉伸粘结强度(与水泥砂浆)拉伸粘贴强度234抹面砂浆抗裂砂浆界面砂浆干燥状态和浸水48h拉伸粘结强度(与保温层)、柔韧性(抗裂砂浆)5嵌缝剂拉伸粘结强度6弹性底涂断裂伸长率、表面憎水性聚苯板(EPS、XPS)等1板材尺寸稳定性、表观密度、尺寸稳定性、抗拉强度、水蒸气透过系数、燃烧性能指标、10%压缩强度、导热系数2板材粘贴强度拉拔强度保温装饰板板材表观密度、尺寸稳定性、燃烧性能指标、导热系数复合保温砂浆(胶粉EPS颗粒、水泥基)1材料外保温表观密度(干)、压缩强度(形变10%)、线性收缩率、吸水率、抗拉强度、软化系数、燃烧性能、导热系数2内保温表观密度(干)、压缩强度(形变10%)、线性收缩率、燃烧性能、导热系数3现场粘贴强度(外保温)拉拔强度硬泡聚氨酯1材料尺寸稳定性、表观密度、尺寸稳定性、抗拉强度、水蒸气透过系数、燃烧性能指标、10%压缩强度、导热系数通风与空调1风机盘管机组、组合式空调机组、柜式空调机组、单元式空调机组、热回收装置等设备对的热工技术性能2风机风量、风压、效率等技术性能3绝热材料导热系数、材料密度、吸水率11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和辅助设备及其管网1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等设备热工技术性能2冷却塔、水泵等辅助设备技术性能3绝热材料导热系数、材料密度、吸水率注:建筑节能材料进场前应由材料供应单位提供产品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有效型式检验报告。型式检验由材料供应单位自行委托有资质单位检测,检测应包括产品标准的全部项目,型式检验报告有效期为2年。12附件二:建筑节能常用材料抽样复检项目表类型检测内容及项目复检性能指标复检批次备注配件1耐碱玻纤网格布单位面积质量、断裂强力、断裂强力保留率同一生产厂家、同规格材料、同一工程片区、同期施工的工程,保温施工面积每10000m2为一个检测批次,不足10000m2的按一个检测批抽样。且每幢不多于2个检测批次;低层建筑每10幢不少于1个检测批。2热镀锌电焊钢丝网网孔大小、丝径、焊点拉伸力、镀锌层质量辅料1胶粘剂干燥状态和浸水48h拉伸粘结强度(与水泥砂浆)试件制样后养护7d进行拉伸粘结强度检验,发生争议时,以养护28d为准。2抹面砂浆抗裂砂浆界面砂浆干燥状态和浸水48h拉伸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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