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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作指导书(2008年3月修订)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监理公司二处一、监理工作程序指导书按照工程建设规定(737号文),监理工作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一)编制工程建设监理规划;(二)按工程建设进度、分专业编制工程建设监理细则;(三)按照工程建设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进行建设监理;(四)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签署建设监理意见;(五)建设监理业务完成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项目监理机构进驻施工现场后,开展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还需要有明确具体的监理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本指导书根据监理规范的要求按监理工作顺序列出各阶段具体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一、制定监理工作程序的一般规定1.制定监理工作总程序应根据专业工程特点,并按工作内容分别制定具体的监理工作程序。2.制定监理工作程序应体现事前控制和主动控制的要求。3.在制定监理工作程序中应明确工作内容、引为主体、考核标准,工作时限。4.当涉及到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工作时,监理工作程序应符合委托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的规定5.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对监理工作程序进行调整和完善.二、编制监理规划:应在签订监理委托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完成后必须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如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监理规划时,应按原编审进行修改,批准后报建设单位。三、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对中型及以上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完成,并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的完善。四、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1.熟悉设计文件:在设计交底前总监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熟悉合同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2.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图纸交底会:总监的相应的专监参加,总监应对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认。3.审施工组织设计:由总监组织专监,提出审查意见并经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4.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在项目开工前,由总监进行,当内容确能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的安全时予以确认。5.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及所附资料):在分包工程开工前,由专监进行了,符合有关规定后,由总监签认。应审核的内容:(1)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国外(境外)企业在国内承包工程许可证、省外企业驻本地备案证明文件;(2)分包单位的业绩;(3)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4)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5)对总包单位的审核原则上只需审查第(1)、(4)条。6.检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由专监进行,符合要求时,专监对其报验申请表予以签认。审核内容:(1)检查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仪器的检(鉴)定证书。(2)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7.审查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由专监进行,具备开工条件时,报业主同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报送业主。8.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部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会签。9.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由项目总监主持召开,会议纪要由监理部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五、工程质量控制工作1.工程材料的质量控制:(1)审核承包人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符合标准要求才允许采购进场。(2)按设计图纸和合同规范及见证取样计划,对进场实物进行外观质量、规格等检查验收,并按照合同约定和规范、标准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抽样检验,合格后才能用于工程.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产品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签发监理通知单,限期将不合格产品撤出现场。2.施工质量控制(1)监理人员应认真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对重点部位,重点工序及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进行旁站,对承包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和工序施工质量报验申请表及自检结果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对验收不合格的工序或分项工程,监理应拒绝签认,并严禁进行下道工序施工。(2)分项工程的质量验评资料由专监进行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验评资料审核和现场检查,由总监组织监理人员进行,由总监签认。六、工程造价控制工作1.项目监理部应严格按合同要求对合格工程量计量和签署工程款支付工作。2.承包人报送竣工结算报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审定,并和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一致后签发竣工结算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3.监理部应对造价控制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并制定防范性对策。4.专监应及时建立月完成工程量和工作量统计表,与计划进度进行对照比较、分析,制定调整措施,并反应在月报中。七、工程进度控制工作1.由总监理工程师严格审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年\季\月施工进度计划;专监对进度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当实际进度发生滞后时,应书面通知承包人采取纠偏措施并督促实施,实际进度严重滞后时,由总监与建设单位商定采取进一步措施。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施工合同,施工图及批准的施组制定进度控制方案,对进度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防范性对策,经总监审定后报建设单位。八、工程竣工验收工作1.建设口,由监理部组织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验收前的检查预验收。由承包单位报送竣工工程资料,提供竣工工程实物;监理及参加单位对工程资料进行审查,对工程实物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由监理向承包人发出书面整改通知;整改完毕由总监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2.监理参加由业主组织的竣工验收会,并提供相关监理资料,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由监理要求承包人整改,符合要求后,由总监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九、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1.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监理应对建设单位提出的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和记录,对承包人进行修复后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2.监理应对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对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监理应核实费用并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监理质量预控工作指导书监理工程最重要的任务是通过监理控制工作实现项目业主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各项建设目标,监理必须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规范\标准、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的约定作好控制工作,并按照监理规范的要求作好控制,特别是主动控制(即预控)。本章按要求编制了监理预控指导书的内容,结合各工程实际情况实施。1、在开工前,使施工招标与合同管理有机联系,形成完整的合同管理体系,使合同条款内容尽可能详尽,约束力强,为日后的质量控制工作创造有利条件。2、明确质量标准,质量要求,设置质量控制点。3、建立项目的质量监理控制体系,明确质量监理人员的相应职责,管理制度及质量信息的采集、处理与存储办法等。4、施工现场的检查验收,现场定位及高程控制标桩的测设验收。5、审核承包人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员的资质,检查承包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人员是否到位。6、督促承包人各施工标段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使承包人内部质量责任落实到人,质量自检真实可靠。7、要求承包人编制该工程的材料试验见证取样、送样计划表,并予以审查。8、检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1)、审核工程所用原材料的出厂质量证书、合格证、试验(出厂检验)报告或备案证。(2)、对重要材料、制品、设备的生产厂家进行实地考察确保供应的产品质量可靠。(3)、采用新材料、新产品应核查技术鉴定文件及许可证明资料。(4)预先按见证送样计划规定的频率抽查材料、半成品的质量并实行监理见证取样、送样制度。9、施工机具的质量控制:(1)、对影响工程质量的施工机具(如张拉设备、起重吊装设备及碾压设备等)的型号、技术性能必须提出明确要求并督促落实。(2)、检查施工中使用的计量工具、测量仪器、预应力张拉设备等的合格证和按规定期限校验的证明。10、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见《审批施组工作指导书》)11、审查、考核承包人的组织机构和人员的岗位证书(包括特殊工种上岗证)及业务能力。12、对每个分部工程、重要的分项工程施工前,应将在施工中可能出现的质量通病,安全隐患提前进行梳理,以会议或书面发函(以工程备忘录、工作联系单)形式进行预控。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工作指导书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应组织专监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工作程序和基本要求如下:一、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的程序:1、承包单位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自审工作,并附报审表按时报送项目监理部,监理部须登记上收到日期。2、总监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该工程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后,由总监审核并报业主。需要承包单位修改时,由总监签发书面意见,且督促承包人限期将修改后的方案交监理、业主备案。3、监理已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监理部报送建设单位审定批复。4、承包单位应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组织施工。如需对其内容做较大变更、应在实施前将变更内容书面报送监理部重新审定。5、对规模大、结构复杂或属新结构、特种结构的工程,项目监理部应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后,报送监理公司组织审查,其审查意见由总监签发。必要时与建设单位协商,组织有关专家会审。6、对安全施工应有专篇论述,危险性较大工程应要求施工单位按相关规定编制“安全施工专项方案”。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要求1、施工组织设计应有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2、施工组织设计应符合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的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的要求。3、施工组织设计应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后,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4、发现施工组织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应提出书面修改意见,由承包单位限期修改后重新报监理和业主审查、备案。三、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应着重审查的几个方面:1、组织机构、技术管理体系,质量管理管理体系特别是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是否有完善的施工质量预控措施和质量保证措施以及明确的质量自检程序和质量责任人。2、施工现场总体布置是否合理,是否有利于保证施工正常进行及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3、工程地质特征及场区环境状况,对质量和安全有何不利影响,有无应对措施及方案。4、主要的施工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5、审查承包商是否制定有预防质量通病的措施。施工顺序的安排,施工机械设备的选择是否满足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的要求等。结合工程实际,主要审查重要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工艺)是否可行。6、施工总进度计划是否符合施工合同要求。监理旁站及记录工作指导书一、旁站的意义旁站是指监理人员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直接影响工程的使用安全或工程成本,监理旁站主要是对其施工过程是否执行设计图纸、规范要求和审批方案进行检查,从而达到控制目标,保证结构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并不增加额外成本,是项目监理过程控制的重要手段,因此意义重大。二、需要实行旁站的工序或部位(参考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下列工程部位或工序应实行旁站监理:1、基础工程:桩基工程砼浇筑、沉井过程、水下混凝土浇筑、承载力检测、独立基础、基础土方回填、路基回填;2、结构工程:混凝土浇筑、施加预应力、灌浆、重要的结构吊装;3、钢结构工程:机械连接安装;4、设备进场验收测试、单机无负荷试车、无负荷联动试车、试运转、设备安装验收、压力容器等;、功能性试验;5、建筑材料的见证取样、送样;6、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试验过程;7、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规定的应旁站监理的部位和工序。三、旁站工作的内容:1、是否按照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2、是否使用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3、施工单位有关现场管理人员、质检人员是否在岗;4、施工操作人员的技
本文标题:监理工作程序指导书监理工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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