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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市昌航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一、罐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二、槽车装卸台管理制度三、气瓶建档、建卡及资料保管制度四、气瓶标识、定期检验和维护保养制度五、气瓶充装管理制度六、气瓶预检管理制度七、不合格气瓶停用申报审批制度八、钢瓶存放安全管理制度九、倒残液和残液处理安全管理制度十、计量管理制度十一、进出仓管理制度十二、压缩机间(烃泵房)安全管理制度十三、门卫管理制度十四、消防器材管理制度十五、动火、临时性审批制度十六、设备运行记录制度十七、技术(设备、充装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十八、换气点管理制度十九、设备管理制度二十、设备维修保养制度二十一、设备检修(验)管理制度二十二、设备润滑管理制度二十三、仪器、仪表管理制度二十四、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一、罐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非罐区运行管理人员严禁进入罐区,必须进入时需经领导批准,在运行管理人员的陪同下方准进入,不得随意动用任何设备。2、罐区的运行管理人员须经过业务培训考试合格,熟悉罐区各种设备构造、性能及使用要求后,方准进行操作,否则不准单独值班。3、罐区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要经常清理罐区内的杂草、杂物。4、运行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每次运行检查后要详细记录储罐的液位、压力、阀门开启状态、运行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等。储罐进液时要随时检查液位和压力的变化情况。值班人员没有做好交接班工作不得离开。5、罐区严禁烟火,任何人不得携带火种、穿钉鞋进入罐区。运行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或棉服代替)和导静电鞋,不准穿化纤服装。6、检修人员进入罐区检修时,应事先通知运行管理人员,在检修作业中,须开关阀门时应由运行管理人员操作。检修后通知运行管理人员阀门恢复到正常位置,方准离开作业现场。7、罐区不准随意动火检修,必须动火时,要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8、罐区严禁放散液化石油气,因检修而必须排放时,应通过检修火炬或装临时火炬放散,火炬放散时应设专人监护。9、罐区内的阀门、珐琅等设备、附件要经常检修,不允许有跑、冒、滴、漏现象。10、储罐的液化石油气不得超过规定的最高液位、最高工作压力和最高工作温度,必要时应采取降温等措施。11、运行的储罐、管道、设备等的零部件必须齐全,仪表灵敏,阀门开关灵活。12、储罐的液位检测手段必须灵敏可靠。发现假液位要认真查找原因,加以清除。对于液位计失灵的储罐只许出液,不许进液。13、储罐的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应定期检修和校验,必须保证其灵敏可靠,运行储罐和管道安全阀前的阀门应处于常开状态,安全阀起跳压力不超过设计压力。没有安全阀的储罐、管道(不包括地下管道)不得投入运行。14、储罐进液时只准向一个罐进液,不准两个或两个以上同时进液。15、储罐的气相管阀门应处于常开状态。16、冬季要做好储罐和管道的保温防冻工作,应按规定进行排污。17、罐区防雷、防静电装置应齐全完好,并定期检查。储罐进液时要控制流速,流速应不大于3米/秒,以防止产生较多静电。18、罐区应配备有足够消防器材,并要定期进行维修、更换。消防器材不得挪材它用。运行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19、一旦发生火灾或其他灾害事故,应迅速采取措施并报告领导。20、不论罐区外发生任何事故,应迅速不得擅自离开岗位,要认真监视设备运行情况,采取安全有效措施,并听从上级指挥。二、槽车装卸台管理制度槽车的装卸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卸车现场严禁烟火,并不得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和用品。2、作业前应接好安全地线。管道和管接头连接必须牢靠,并应排尽空气。3、卸车作业人员应相对稳定,并经培训和考核合格。装卸作业时,操作人员和槽车押运员均不得离开现场。在正常装卸时,不得随意起动车辆。4、卸车前必须对槽车的装载量、阀门和压力表等附件进行详细检查,无异常情况方可卸车。槽车装卸应认真填写记录。5、充液的槽车到站后应及时卸液。槽车不得兼作贮罐用,一般情况不得从槽车上直接灌瓶,如临时确需从槽车直接灌瓶,现场必须符合安全防火、灭火要求同,并有相应的安全措施,还应预先取得当地技术监督门和公安消防部门的同意。6、卸车时不得使用空气加压,不得用有可能引罐体内温度迅速高升的其他方法进卸液。7、卸车卸液后,罐内应有不低于0.5mpa(0.5kgf/cm2余压)最高不超过当时环境温度下介质的饱和蒸汽压力。8、卸车卸液完毕后,应随即关闭紧急断阀,气、液相阀门等。9、装卸车的设备和管线应定期进行检查,装卸车场所符合有关防火、防爆规定的要求,并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出现下列情况严禁卸车:(1)遇到雷击天气或附近有明火。(2)检测出液化气体泄漏。(3)液化压异常。(4)其他不安全因素。责任明确,各司其职同时又分工不分家,通力协作,宛如一个整体,具体管理制度如下:一、计量管理设立一位计量负责人。每天充装前应负责检验充装台各磅秤的灵敏度和底称是否合格,不合格的应及时调整或调换,坏称较多或无备用称时应向站长汇报,请专人维修。充装时,必须经常将罐装好的重瓶进行检验,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调整,保证计量误差在+0.1-0.KG之间。若发现磅秤不灵而未及时发觉和报告,每次将处以50-100元的罚款,若发现因责任人没经常过称(原则上,每次充装前均应复称,每日至少6-8次)而使充装工麻痹大意计量超出规定误差范围的,每次将处以50-100元的罚款。若现场未复称,经调查确是我们短斤少两而需补贴用户车费的,车费由计量负责人全额负责。二、仓库管理设仓管员1名。做到库房商品排列整齐,分清档次、品名。每月20日17点结帐时必须与统计员共同盘点一次。负责做好钢瓶炉具入库单的开据及按类、按序整理好每天的液化气、钢瓶及炉具的出仓单,发现断号应及时落实,整理完毕应将提货单交由统计员,并配合统计员做好库存商品的帐目。遇休息日,该岗位由仓管员自行指定人选替班,但仓管员必须对其负全责。若帐目或库房混乱,将视情况扣发50-100元奖金,若发现帐、物不符,将由其负全部责任。三、充装调度管理1、设立充装班班长1名。原则上不充气,做好充装台的生产调度(按顺序牌号码顺序安排充装)和钢瓶的点进点出工作,收好用户的气单、钢瓶和顺序牌。根据提货单的数量,遵循先来先充、先开单后提货的原则安排好装、卸车和充装位置的指定。充装完毕,在确认无误的情况下,将所有提货单交由仓管员整理。协调好用户与充装台的关系,处理好用户与充装台的矛盾。严禁任何员工与用户发生争吵,确是用户无理而不能协调的,应提请站长或经理处理,不得鲁莽行事,监督充装工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工作(如充气姿势、工作服等),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不听劝阻的有权现令其暂时下岗,并提请站长处理。做好充装台员工的考勤及休息日安排晚值班安排工作。充装台员工原则上不能请假,确需调换或请假的应先征得班长同意,由班长报知站长。遇休息日由班长指定人员接替该岗位。但班长本身必须对其负全部管理责任。若因工作疏忽,使提货单丢失的,将视情节,处以100-300元间的罚款;未做好钢瓶清点工作,而使钢瓶数量与用户引起争议的,将由其负全部责任;无正当理由,用户未开单而先提货的,将处以100-300元的罚款,同时按作弊看待;无正当理由,未按先后顺序充气而引起用户埋怨甚至争吵或未协调好用户关系的,将处以50-100元的罚款,充装工违章操作(含工作服着装)或刁难用户或与用户吵架的,在对充装工处理的同时,将负连带责任,处以相应的50-100元罚款;未认真履行职责的,考勤表经常出错或员工不告而别而未予发现的,将处以50元的罚款。对充装工随意准假而影响工作的,除批评教育外,将视情况给予处罚。2、充装员工应积极配合站台负责人做好计量、安全生产工作,严格遵守作息制度(具体时间安排另附)。充装原则上实行定人定称制。站台上各员工在完成自身岗位工作的前提下,应视情况自觉帮助充装台上其他岗位工作,同心协力。除用户自愿外,不得故意叫用户自行搬瓶。对用户耐心、热情,不说服务忌语,不得与用户争吵,矛盾不能解决时应提请班长或站长处理。充装完毕,应关闭充枪与阀门发现泄漏,先自行修复,不能解决的应立即请罐区管理工处理。经抽查,发现经常计量不准确者,将给予撤销充装工资格。对用户态度蛮横、刁难用户、谩骂用户,将处以50-100元罚款,经教育不改的,将给予除名处理。充装工未到规定时间,擅自提前休息的按旷工一天处理,超过三次予以除名。充装台上员工,经所有充装工三分之二以上认定工作不自觉的,予以除名处理,以便于协作。3、充装台责任人与员工犯同等错误的,将予以从重处罚;充装台责任人未能起有效的带头和监督作用或不负责任的,将视情况,经公司领导和相关员工评议,取消责任人资格并扣除相应补贴。三、气瓶建档、建卡及资料保管制度1、充装站应当采用计算机对所充装的自有产权气瓶进行建档登记。对自身钢瓶进行建档、建立,实行一瓶一卡制度。卡上应登记好气瓶厂家、出厂日期、自身企业编号及标记等。2、气瓶档案卡要妥为保存,充装站由档案管理人员专人负责。3、待充瓶应先验明建档建卡情况,未建卡的,先予以建卡,才能接收登记。4、气瓶建卡后,应在气瓶规定位置喷涂企业编号和标记。5、每月应整理一次钢瓶档案,对报废钢瓶应及时将其登记卡撤除。6、建档、建卡工作由站区仓管员和充装员负责。四、气瓶标识、定期检验和维护保养制度1、公司的自身钢瓶必须喷涂公司标志,标志下方要有公司名称的字样。2、公司的自身钢瓶必须用钢码机在气瓶的护罩上打码编号。钢码编号为:公司名称“昌航”。3、根据GB8334-1999《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的规定,根据气瓶不同的状况和检验周期,公司的气瓶必须进行定期检验。4、根据GB16804-1997的规定,公司的气瓶应使用警示标签。5、公司的气瓶在发送前,必须保洁和维护。五、气瓶充装管理制度1、气瓶充装站必须符合GB17267-1998《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2、充装车间内外严禁烟火,禁止携带任何火种、穿带钉鞋和化纤衣服进入车间。3、非车间工作人员严禁入内,因工作需要进入灌瓶间时,必须经领导批准。外来参观人员要由厂内专人陪同。4、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监督部门的培训考试,取得《充装证》后方可独立操作。5、操作人员工作时必须穿防静电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赤手,赤胳膊操作,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随便离岗,因故必须离岗时,应安排好替岗人员。6、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控制灌装质量。气瓶充装必须先经过预检和复检两道工序。复检内容与预检相同,属第二道把关。对超重瓶、漏气瓶要及时处理,不得推给下一班处理或过夜,不准在车间内存放。7、首瓶充装的气瓶要进行检斤三检制,即:自检、互检、检斤员专检。8、充装车间通风要保证良好,时刻监控充装台上液化石油气浓度,但浓度达到规定值时应停止灌装,查找原因并及时排除。9、台上所有电器设备都符合防爆等级要求,并应及时维护保养。灌装间地面应为不发火地面。10、应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杜绝或减少跑、冒、滴、漏,使车间的液化石油气浓度保持在规定值以下。11、灌装设备(管道、充枪、电子灌装)等设备应完好,并保证接地良好。充装时应打开超重自动切断装置。12、钢瓶灌装前应经严格预检。参照《GB8334-1999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和评定》标准。对《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第七章第61条中所列不合格瓶严禁充装。13、充装工作按规定的充装量和充装系数进行,严禁超装。14、充装中要加强检查,充装后应逐瓶进行复检,复检员及复检用的衡器都应与充装区别。15、复检中发现超装的气瓶,应立即退回充装岗位处理。16、重复检验后,应逐只进行气密检查。17、应做好检验后,留下工作见证。18、严禁扔、摔、砸、撞、滚钢瓶,严禁用铁器互相敲打、碰撞,防止发生火花。台上维修工具应为铜制工具。19、液化石油气灌装压力和压缩空气压力均应符合要求。20、下班时应断开电源并关闭液化石油气、空气进口阀门。打扫卫生,清除车间内杂物。21、本班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和故障,应在本班内消除;如无法解决的,应记录在交接班记录里,对下一班作详细交待,并向领导汇报。22、车间内设备需动火检修时,应按危险作业规定执行。23、各机动车辆不准进入车间,确需进入时,必须在停产后,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情况下方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