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安全质量管理制度(建筑施工企业)
安全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2、建立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明确项目领导及各部室的安全生产责任。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安全管理活动。3、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根据公司相关文件要求,至少配备3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且按专业配备,并设安全总监一名,负责项目日常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工作。4、项目负责人和各部门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上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5、现场设专职电工,负责现场电气、线路的安装、验收、维护、拆改及管理等工作。6、现场机械实行统一管理、保养和维修,确保防护齐全,正常运转,杜绝“机械伤害”事故。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1、安全生产教育的目的和作用是使项目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懂得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方针,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2、项目部对新进场工人和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5、实行安全教育培训登记制度,项目部指定专人负责建立职、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没有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职、民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管理活动。三、安全技术管理制度1、施工组织设计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按照住建部相关规定,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还要经过专家论证。2、采用新的技术、新的工艺、新的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3、安全技术必须要有针对性和具体化。要针对不同工程的结构特点和不同的施工方法,针对施工场地及场地周边环境等,从防治上、技术上和管理上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所有安全技术措施都必须明确具体,能指导施工。4、总工程师、主管工程师以及施工技术负责人,对施工生产的安全负技术责任。5、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过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能执行。6、经过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不得随意修改或拒不执行,否则,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要追究责任。7、工程开工前,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全体工人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四、安全技术交底制度1、工程项目开工前,由项目总工程师将工程概况、设计文件到位及设计交底情况、重大高风险项目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主要安全技术措施、“四新”(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情况、拟使用的施工质量安全标准规范名录等事项向项目全体施工管理人员进行交底。2、各级安全技术交底的责任和程序由项目部根据工程划分情况和项目管理实际制定。3、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各工序的安全技术交底由工程技术人员负责;机电设备类(含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交底由机械技术人员负责;安全监管人员参加本级所有技术交底,对各类技术交底存档备案、并据以监督检查。4、安全技术交底书应字图清晰、用词严谨、内容全面,具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所采用的安全技术措施不得违背国家、行业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5、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专项方案和作业指导书不能代替安全技术交底。6、安全技术交底书须由复核人、交底人、被交底本人签字,不得代签;风险较高或工艺复杂的安全技术交底应当与安全培训相结合,被交底人不能完全理解交底内容和要求的,可以拒绝签字,在其得到解释并理解交底内容后再签字。7、一般作业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书,由技术员编写、技术主管复核;重点工程和技术难度较大的安全技术交底书,由技术主管负责编写、由公司技术负责人根据审核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专项方案审核批准。8、重大、高风险作业必须单独编制施工专项方案,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编制、按程序审核、评估和批准后,据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9、工程地质、设备材料和施工工艺等发生变化后,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发生变动后,必须对新上岗人员重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10、安全技术交底的变更或修改,必须由交底的原编制、复核人员进行,其他人员无权擅自变更或修改。11、冬季、雨季施工要编制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实施专项安全技术交底。12、各级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监管人员对技术交底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不符合制度规定的,责令立即改正或停止施工,对相关责任人按照项目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处罚。五、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1、项目负责人每月组织项目部各部门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督整改。2、项目部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每天对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记录,并监督整改,认为有必要报告给项目负责人的,应及时报告给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指定整改人及整改负责人。3、项目部应对政府部门及上级单位下发的文件及时进行宣贯学习,对文件中要求开展的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应进行检查、整改及落实,并形成记录。4、脚手架、卸料平台、斜道的搭设,塔吊、垂直运输机(架)等大型施工机械的安装,现场施工用电路线架设等需经班组自检,有关部门专业验收检查合格后,与使用单位办理交接安全检查手续,方可使用。外架操作平台边缘设防护栏杆,其外侧和设备底部满挂密目安全网,与栏杆绑扎牢固,平台及吊架上的铺板要严密,平整,光滑,固定可靠。在脚手架搭设过程中随时检查,及时清理架上垃圾,控制架上荷载,禁止在架上过多地堆放材料,或多人挤在一起。4、施工前由技术负责人对参加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和安全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了解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注意事项等,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对施工班组(作业队)进行针对性强的安全交底。5、检查中查出的隐患应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以督促整改单位消除隐患。对有即发性事故危险的隐患,检查组、检查人员应责令停工,立即整改。6、被检查单位收到“隐患整改通知书”或“停工指令书”后,应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复查。六、安全防护管理制度1、土方施工中,施工人员要经常注意边坡是否有裂缝、滑坡迹象,一旦发现,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给项目负责人,待处理和加固后才能进行施工。2、各种脚手架在投入使用前,还需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有支搭和使用脚手架的负责人及安全人员共同进行检查。4、建筑物的出入口、临街、过人通道等对人或物构成威胁的地方,支搭双层防护棚,确保人身的安全。5、严格按照安全要求做好“四口、五临边”防护。七、特种作业管理制度1、对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相应工种作业。3、离开特种作业岗位半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方可从事作业。4、项目部对在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给予适当奖励,对违章作业和造成事故者,根据违章或事故情节予以处罚。八、班组安全活动制度1、坚持进行每周一次的班组安全活动。2、严格组织班组的班前安全交底。针对当班作业内容、作业环境、作业特点、作业人员素质组织班前交底。九、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施工机具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2、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3、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4、施工机械设备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及带病运转等情况时,停止其使用。5、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6、在有碍机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场所时,机械设备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配备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7、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服从安全的要求。8、塔吊和施工升降电梯的使用,按规定办理验收手续,取得安全主管单位发给的准用证后才能使用。司机、信号工持证上岗,指挥按规程使用技术语言和通讯装置等联络信号。9、塔吊、施工升降电梯等各类机械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保证其安全装置齐全、灵敏、可靠,杜绝“机械伤害”事故。10、塔吊、施工电梯要有防雷设施,防雷接地电阻不小于4欧姆。十、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统计制度1、发生工伤事故,必须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得到处理不放过,各级管理人员及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落实整改防范措施和隐患没有消除不放过。2、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项目部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及上级单位的相关要求,按照两种渠道上报生产安全事故:一是事故单位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以内,分别向事故现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监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二是项目部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以内,按照安全生产事故快报表格式连同不少于4张能反映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和全貌的照片上报至公司安质环保部。3、发生重伤事故时,项目应立即组织抢救,并立即上报公司,保护好现场,并组织人员调查,分析事故原因。4、各种事故均必须填写伤亡事故记录表。未发生事故的每月5日前零事故上报。5、对事故责任者根据责任轻重损失大小,认识态度提出处理意见。6、对因工负伤的工人和死者的家属要亲切关怀,给予慰问,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善后处理工作。7、工伤事故发生后应做好工伤事故档案资料保管工作。8、对事故要分明责任,严肃处理。十一、安全生产资料(档案)管理制度1、项目部安排专职安全员负责记录、收集、整理安全生产资料,建立档案。2、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保存安全生产资料。3、项目经理要经常检查、了解、指导资料整理建档工作。十二、消防管理制度1、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以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消防管理小组。2、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定期组织防火检查。3、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动火证。动火前必须到项目部办理动火作业审批手续。4、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5、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必须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6、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7、因施工需要进入现场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8、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9、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项目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10、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同时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11、冬季施工保温材料的存放与使用,采取防火措施。十三、危险源控制管理制度1、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以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的危险源控制管理小组。2、控制目标:确保无伤亡事故、无设备事故。3、控制措施:制订目标、指标或管理方案、执行管理程序或制度、培训与教育、应急预案、加强现场监督检查等。4、危险源及风险的辨识更新当发生以下情况时,项目部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新的危险进行辨识、风险评价、风险控制策划。a当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发生较大变更时;b当公司的活动、产品、服务发生较大变化时;c当发生重大事故或相关方严重抱怨时;d当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有改变时。5、在严重不符合职业健康安全法规下,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可判断为不可承受风险。a可能造成死亡事故;b重大以上设备事故;c可能发生重伤事故;d会引起停止施工。6、制订应急救援预案是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部应按照每项重大危险源制定相应的现场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措施。7、加强现场监督检查,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经常性地公示重大危险源、整改措施及治理情况。8、加
本文标题:安全质量管理制度(建筑施工企业)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85856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