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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宝鸡分公司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养护管理职责........................................2第三章养护计划与统计管理..................................4第四章日常养护管理........................................6第五章日常养护检查考核....................................9第六章养护工程管理.......................................11第七章养护资金、材料和设备管理...........................15第八章公路保畅、安全生产与劳动保护.......................16第九章附则.............................................18附件一:小修保养的基本要求和工作内容......................19附件一表1:经常性养护工作内容和基本要求...............25附件一表2:桥梁经常检查记录表.........................27附件一表3:桥梁定期检查记录表.........................29附件一表4:桥梁基本状况卡片...........................31附件一表5:公路病害卡片...............................33附件一表6:隧道基本状况卡片...........................35附件一表7:绿化物卡片.................................37附件一表8:涵洞通道基本状况卡片.......................39附件一表9:巡查工作记录...............................412附件一表10:养护工作日志..............................43附件二:表1: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明细表.....................45附件二表2: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汇总表.....................47附件三:表1:水毁快报...................................49附件三表2:公路水毁情况月统计表.......................51附件四:宝鸡分公司年小修保养完成情况统计月报表......53附件五:小时交通量记录及日交通量统计报表..................61附件六:养护管理督办通知单、回执单........................63附件七:宝鸡分公司公路日常养护检查考核办法(试行)........65附件八:宝鸡分公司公路养护作业保障通行管理办法(试行)....731宝鸡分公司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陕西宝汉公司宝鸡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所辖高速公路养护管理,推进养护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及养护作业机械化,降低公路全寿命周期养护成本,确保所辖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正常运营和道路安全畅通,分公司依据《中华人名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H10-2009)、《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04)和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01〕32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陕西宝汉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汉公司)有关养护的管理办法,结合所辖高速公路养护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管养的高速公路。第三条分公司公路养护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积极推行养护示范路建设,着力改善公路路况质量,提高公路综合服务水平,为社会提供“畅、洁、绿、美、安”的行车环境。第四条公路养护按其工程性质、技术复杂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小修保养、中修工程、大修工程及改建工程等四类。各类养护工程的具体作业内容参见《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H10-2009)附录B。第五条公路养护工作按照“经济、高效”的原则实施,小修保养由分公司负责实施或通过招标选择具有一定资质的单位承担。中修工程原则上采取招标方式选择有资质、有能力且信誉好、业绩好的专业施工单2位或养护承包单位完成,大修工程、改建工程的实施均采用招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养护工程项目的招标及工程管理全过程,必须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审计、计划、财务等部门的监督。第二章养护管理职责第六条养护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并按照“分公司—管理所”二级管理体系运行。第七条工程养护科是分公司负责养护管理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一、负责所辖高速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依照国家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规定赋予的职权,制定本单位养护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国家有关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上级有关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二、负责养护日常管理、养护工程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和概预算上报、招标、施工管理以及竣工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以及所辖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竣(交)工验收配合工作。三、负责所辖高速公路中修以上养护工程的实施管理工作。四、负责分公司年度养护建议计划的编报、养护计划的执行、所辖高速公路养护质量监督、检查及分公司范围内养护管理的协调工作。五、负责分公司养护经费的使用管理、路产修复工作的组织、检查、监督和指导。对路外单位占用路产的工程修建方案进行审核,并对恢复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3六、负责分公司的公路统计年报、水毁快报和水毁月报表、小修保养完成情况统计月报表。养护工程旬报表的填报以及交通流量调查上报等工作。七、负责养护机械、设备的调度使用、维修保养等管理工作。八、加强公路及其沿线设施的基本技术状况调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保持公路及其沿线设施技术状况良好,及时修复损坏部分,保障公路行车安全、畅通、舒适。九、负责指导管理所及养护承包单位做好日常养护工作,保证各项养护工作正常开展,促进养护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系统化。十、配合分公司其他部门,维护路产路权。突发事故发生时,及时组织工程抢险,保障交通畅通。十一、严格遵守公路养护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加强技术管理,积极引进、推广和应用养护新技术、新材料。十二、健全分公司养护技术资料及养护报表,并做好整理、归档及上报工作。十三、完成宝汉公司交给的其它养护工程管理工作。第八条养护股是管理所负责养护管理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公路养护管理法规、规章制度及办法。二、负责所辖路段年度小修保养计划的编制。在分公司下达年度和季度计划后,结合所辖路段实际情况制定月、旬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三、负责所辖路段的日常巡查,做好所辖路段内道路保洁、路基路面维修、排水设施疏浚与维护、冬季除雪(冰)防护、绿化物管护及桥涵、隧道、通道、沿线设施等的日常保养工作。4四、对突发危及公路安全畅通的自然灾害或设施破损在采取妥善的应急处置措施,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上报。五、负责所辖路段小修保养的实施管理,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养护工程项目建设环境的协调、保障工作。六、做好所在管理所的公路统计年报、水毁快报和水毁月报表、小修保养完成统计报表、养护工程旬报表的填报以及交通流量调查上报工作。七、完成分公司委托的其它养护管理工作。第三章养护计划与统计管理第九条分公司根据道路、桥隧检测情况并结合实际需要,按照“先抢险后修复,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编报年度养护工程建议计划。建议计划中对养护工程项目均应阐明线路名称、项目名称、工程地点(位置及桩号)、工程方案及主要工程数量、估算单价及投资额等内容。第十条分公司应结合所辖高速公路年度养护工程实施情况、小修保养及养护巡查等实际工作情况,及时调查、整理相关资料,储备养护工程项目,于当年7月底前筛选、确定拟于下年度实施的养护工程项目,编制并向宝汉公司上报下年度养护建议计划。属交通肇事等损坏的路产,应全额使用路产赔偿费修复,不列入年度养护投资计划,但宝汉公司另有规定时按其规定执行。小修保养投资计划根据经常性养护工作内容及频率要求,主线按实际长度结合设施数量以估算方式计列,立交匝道、引线按主线幅宽折算5后以估算方式计列,绿化费按实际保有量结合工作内容、频率等估算计列,电费按各站、所规模、用电器总功率及相应电费标准等估算单列。养护工程投资计划按“工程量乘类比单价”并按10%~15%考虑工程建设其它费用后估算计列。若无特殊原因,养护工程投资均应严格按计划执行。对计划外出现的应急养护工程项目或已批复工程中项目工程规模变化较大或其他原因新增的工程项目,按相关规定执行。公路水毁抢险等应急工程,规模较小且技术难度不大的,在请示宝汉公司同意后,自行安排实施,并随后及时书面上报;规模较大或技术复杂的,其方案按照宝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水毁修复工程或水毁预防工程,应按养护专项工程对待。第十一条分公司按照下达的养护投资计划,安排落实养护工作,按本办法及其附件的有关规定实施公路小修保养;组织中修(专项)工程和大修工程的勘测、设计,上报施工图设计及概(预)算文件,批复后组织实施。第十二条工程养护科要全面、及时、准确地按照《统计法》要求做好各类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并报送宝汉公司。上报的统计报表主要有:公路统计年报表、公路养护质量报表、公路水毁快报、水毁统计月报表、小修保养完成统计报表、养护工程旬报表、交通流量月报表等。各类上报统计表均应由各单位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公路养护质量报表中的路面强度、平整度、摩擦系数可直接引用最新的年度定期检测指标值,车辙、路面破损指标应现场采集后通过统计计算确定。当期的综合养护质量指数MQI通过计算确定。第十三条工程养护科应定期检查并逐级上报养护计划执行情况,随6时协调、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完成计划任务。第四章日常养护管理第十四条日常养护管理包括养护技术管理、质量管理、日常巡(检)查、小修保养等内容。第十五条养护技术管理是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核心和基础,主要包括路况调查、路面检测、桥隧构造物检测、交通流量调查、日常养护质量评定、养护工程检查验收、公路定期检查和公路养护技术档案立卷、归档等工作。技术管理应推广应用先进的公路养护管理系统,实现养护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第十六条养护质量管理是实现公路养护工作目标的保证。工程养护科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主管上级部门颁布的公路养护技术标准等政策和法规,以提高公路养护质量为中心,建立健全“政府监督、行业监管、法人负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设计监控”六位一体的质量保障体系,推行养护质量责任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公路综合服务水平。第十七条公路养护质量应满足《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H20-2007)优等要求,并满足与宝汉公司签订的年度责任目标的相应要求。分公司作为所辖高速公路养护质量的责任主体,应积极推行公路小修保养的市场化、合同化,逐步实现养护作业专业化、机械化,保证公路养护质量的稳步提升。第十八条公路养护质量的基本要求是:保持路面坚实、平整、清洁无病害;路基边坡稳定,水沟顺适畅通;桥涵、通道等各类构造物和附属工程设施完好;交通标志、标线齐全、鲜明、醒目;沿线封闭设施、7安全设施及通讯、收费、监控的非机电设施完好有效;沿线绿化物生长良好、齐全美观,达到“畅、洁、绿、美”的交通环境。第十九条对公路及各类设施进行巡查、检查、检测是制定养护措施、确保养护质量的重要手段。分公司所辖各管理所养护巡查分为日常巡查、夜间巡查和特殊检查三种,并实行“痕迹化”管理。一、日常巡查每天应至少一次,遇雨雪天气、地震及重大活动等情况,应适当增加巡查频率。一般路段为车速不大于40km/h的乘车巡视,关键部位应坚持徒步检查。巡查的主要目的是及时了解并统计各类设施的突发性损坏、进行性损坏或人为破坏情况,以便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恢复路况,保障畅通。夏收及秋收季节应增加巡查频率,防止焚烧秸秆损坏沿线公路绿化物及桥涵等其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