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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实验中心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试行)为充分利用实验室教学资源,提高为教学科研服务水平,着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大力推进实验教学改革,促进综合性、设计性、研究创新实验教学和学生的科研活动,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和《浙江大学实验教学管理条例》,做好基础医学实验中心的实验室开放工作,特制定本办法。一、在保障正常计划内教学情况下,实验中心各实验室的所有设施全面向校内外的教学、科研开放。二、向本科实验教学和学生科研活动开放:1.课内开放对教学计划内实验课,实验室应对下列教学活动做好开放工作:(1)学生课前预习和课后复习工作时间内,学生可随时到实验室预习和复习实验内容。各标本陈列室应做到每周五天开放,考试复习阶段做到全天候开放。(2)实验课内延伸实验课超过计划课时后,学生需要继续处理数据、观察切片标本、利用剩余实验材料练习等,实验室应开放,并安排人员管理实验室,实验指导教师应留守至学生实验结束。(3)重复实验工作时间内,学生需要重做实验(不需一次性实验消耗材料的实验),实验室应开放,并安排人员管理实验室。对无故缺课的学生,实验室可酌情处理。(4)设计性、研究创新性实验课程内的设计性、研究创新性实验,学生需利用课外时间进行研究活动,应进行预约登记,实验时间不限。实验室应全天候开放,并做好各种准备工作,安排人员进行管理。学生在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必须阅读与实验内容有关的参考文献资料,准备好实验实施方案,做好有关实验的准备工作,经指导教师认可后方可进行实验。指导教师应在场指导。2.拓展性自选实验课程为学生拓展性学习和自主学习安排的课外自选实验。拓展性自选实验可与自主实验技术创新与实验竞赛结合起来。课程主讲教师与实验室商定拓展性自选实验项目内容和计划,学期结束前两周,课程主讲教师应将由课程组负责人签署的拓展性自选实验项目计划书交实验中心和实验室。实验室在学期开设的第一周将拓展性自选实验安排(实验室开放时间、内容、地点)等向学生公布供学生选择。学生应填写拓展性自选实验登记表。课程主讲教师应安排教师负责审查学生的实验预习报告,指导学生实验,解答学生实验过程的疑难问题,实验结果的认定。并认真做好开放情况纪录。实验室应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并安排人员对实验室进行管理。3.科研活动课外科技活动包括学科竞赛、科研训练(SRTP)、自主实验技术创新与实验竞赛、课程内设计性、研究创新性实验延伸等。学生科研活动实行申请制,学生须向实验室提出书面申请,同时向实验室提交科研活动项目的相关书面资料、实验实施方案,所需仪器设备清单等,实验室同意后须报请实验中心批准。中心批准后学生方可进入开放实验室进行。学生完成实验后须及时向实验中心提交实验报告或论文等。4.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须首先了解“学生实验守则”、“实验室安全卫生“等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明确责任,防止浪费与人员损伤,杜绝危险事故的发生。熟悉实验仪器和实验操作规程,在教师或实验室专职人员指导下操作仪器设备和进行实验。对不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经教育劝导无效者,实验室管理人员有权终止其实验资格,劝离实验室。损坏实验室设施、仪器设备和实验用具等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5.实验室无论是课内开放、还是课外开放,学生应按要求进行登记,指导教师应签名。6.实验消耗及维持费,课内开放实验,费用由实验室暂付。学生科研活动,实验室可提供适量的常规试剂材料,其余由学生承担的SRTP等课题或导师支付。学院根据实验室开放情况,增拨相应的实验室开放的经费。三、教研活动开放1.对课程安排的实验教学集体备课、实验预试计划实验室应无条件开放。2.教师和实验室人员可向实验室预约登记进行新实验开发、探索性实验、应用性实验、设计性实验、研究性实验的研究和试验,实验室要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全力配合。3.课程负责人或教师在完成上述教研活动后应进行开放实验室使用登记。4.教学人员在实验室进行教研工作的费用由实验室承担,工作量包含在相应的实验教学准备工作量中。四、向研究生开放:1.研究生实验教学开放参照本科实验教学开放相应条款。2.研究生学位论文等科研工作需短期利用中心的实验室设施,研究生须向实验室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研究项目的基本资料和在实验室研究工作计划。实验室报请中心同意后,研究生方能进入开放实验室从事研究工作。3.研究生进入开放实验室,须首先了解实验仪器操作规程、实验室安全卫生等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在实验室专职人员指导下操作仪器设备,经实验室专职人员同意后,方能独立操作仪器。须专职人员操作的大型精密仪器,原则上研究生不能独立操作。对不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经教育劝导无效者,实验室管理人员有权终止其实验资格,劝离实验室。损坏实验室设施、仪器设备和实验用具等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4.研究工作没有按计划完成,须申请延长时间,研究生在实验室短期时间不能超过6个月。5.开放实验室除提供研究所需的仪器设备及相关配件、仪器分析测试所需的特殊耗材。其余研究所需实验物品由研究生自行解决。6.研究生使用开放实验室,需支付设备维护费、仪器分析测试所需的特殊耗材及其他消耗性材料的费用。五、对科研开放1.实验室应对学院内外提供科研服务、开放实验室设施。2.学院内外研究人员需在本实验中心的实验室进行短期研究工作,须向实验室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研究项目的基本资料和在实验室研究工作计划。实验室报请中心同意后,研究研究人员方能进入开放实验室从事研究工作。3.研究人员进入开放实验室,须首先了解实验室安全卫生等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对不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经教育劝导无效者,实验室管理人员有权终止其实验资格,劝离实验室。4.须熟悉实验仪器操作规程,在实验室专职人员指导下操作仪器设备,经实验室专职人员同意后,方能独立操作仪器。须专职人员操作的大型精密仪器,原则上研究人员不能独立操作。损坏实验室设施、仪器设备和实验用具等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5.研究工作没有按计划完成,须申请延长时间,研究人员在实验室短期研究工作时间不能超过6个月。6.开放实验室除提供研究所需的仪器设备及相关配件、仪器分析测试所需的特殊耗材。其余研究所需实验物品由研究人员自行解决。7.学院内研究人员使用开放实验室,纵向课题需支付设备维护、仪器分析测试所需的特殊耗材、其他消耗性材料和人工费用;横行课题需支付设备使用费、仪器分析测试所需的特殊耗材费、其他消耗性材料费和人工费。院外研究人员使用开放实验室,需支付设备使用费、仪器分析测试所需的特殊耗材费、其他消耗性材料费、场地费和人工费。六、开放实验室管理和工作量计算1.实验室应根据开放实验内容做好仪器设备、材料等的准备工作。2.实验室要对开放实验室进行严格管理,实验室开放期间须安排人员进行现场动态管理,对进入开放实验室的人员进行实验室安全卫生等规章教育,提出开放实验室登记要求,介绍实验仪器和实验操作规程并给予指导。做好每次实验室开放情况记录。3.实验室开放要有明确的记录,将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学生开放实验申请、实验开出记录、开放登记本、实验报告、结题报告、成果鉴定、奖励等原始材料收集和归档。学期结束后,应及时将开放情况纪录统计汇总报实验中心,作为学院和实验中心管理和核定实验室相关实验费用和教学工作量的依据。4.根据实验室开放的实际需要,对承担开放实验室管理任务的人员可试性弹性工作时间制。5.从事实验室开放的实验技术人员的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不足10人实验,按10人计,超过10人按实际人数计,学时按45分钟一学时计;学生课前预习和课后复习、实验课内延伸、重复实验权重为1;设计性、研究创新性实验、拓展性自选实验、学生课外科研活动、对科研开放,工作时间权重为2,工作外时间权重为3;(注:对科研开放的收入包括人工费全部上缴实验中心后方能计算工作量)。基础医学实验中心开放实验室指导教师(含实验技术人员)工作职责为保证开放实验正常有序运转,指导教师须做好如下工作:1.对开放实验室进行现场动态管理,对进入开放实验室的人员进行实验室安全卫生等规章教育,提出开放实验室登记要求,介绍实验仪器和实验操作规程并给予指导。2.检查学生进出开放实验室的登记情况。3.负责检查学生使用仪器记录和使用管理。8.为维护实验室正常有序运转,指导教师有权对不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者进行教育劝导或权终止其实验资格,劝离实验室。4.实验结束时,负责检查是否有仪器损坏,做好仪器损坏登记(包括实验过程)。5.要督促学生保持实验大楼和实验室卫生整洁;离开实验室时,关闭水、电、气和门窗。6.如实检查和记录实验室开放情况(见实验室开放情况记录台本),有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实验中心,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7.因失职导致发生意外事件,将追究指导教师的责任。附实验室开放情况记录台本:(1)浙江大学实验室开放登记本。(2)开放实验室实验情况和指导教师(含实验技术人员)记录本。(3)开放实验室仪器损坏记录本。(4)课题研究实验进展情况记录本。(5)开放实验室建议本。使用基础医学实验中心开放实验室管理规定一、学生进行课外科研活动、研究生和其他研究人员进行短期科研工作使用开放实验室实行申请、预约制,使用者向实验室领取并填写《开放实验室使用申请表》,提交研究项目相关材料(一式3份),由承担的实验室签署可行性和同意与否意见后,由申请人本人向实验中心提交上述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并作简单陈述。实验中心批准后,申请人可与实验室预约实验室使用时间。实验室应按约准备好实验所需仪器设备等。二、申请人需实验中心常用试剂、器皿、器材消耗品,费用由使用者承担。需借用手术器械、玻璃器皿等,申请人需交付押金和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在开放实验室工作结束后,需清点归还仪器、实验用具等,实验中心退给押金。三、使用者进出开放实验室须进行登记,并按规定记录实验室和仪器等使用情况。发生实验室设施、仪器设备和实验用具等损坏情况,应如实记录和报告,接受处理,对隐瞒不报者,除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外,实验室可取消其使用开放实验室资格。四、进入开放实验室人员,须服从指导管理人员安排。首先了解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责任,使用人员应自觉遵守,杜绝危险事故的发生。五、严禁在实验室内打闹、喧哗、娱乐、吸烟、饮食,严禁从事与实验无关的活动,对不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经教育劝导无效者,实验室管理人员有权终止其实验资格,劝离实验室。六、熟悉实验仪器和实验操作规程,在指导教师或实验室专职人员指导下操作仪器设备和进行实验。未经培训或未掌握操作方法的,不得擅自独立操作和使用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违反实验仪器、实验操作规程和实验室规章制度,使实验室设施、仪器设备和实验用具等损坏按学校仪器设备损坏赔偿的有关规定进行赔偿处理。七、开放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实验材料等一律不准带出室外。八、实验结束后,设备仪器复位,器皿器械清洗擦干后放回原处。清洁实验台桌和实验室,按要求处理实验废弃物。关闭水、电、气和门窗。九、注意防火、防电、防爆、防毒,注意保护环境,节约用水、用电。十、学生完成项目研究工作后,应向实验室和指导教师递交实验报告。浙江大学基础医学实验中心2006年12月学生课外科技活动使用基础医学实验中心开放实验室申请表申请者姓名学院专业年级班级学号项目名称编号项目来源项目经费项目性质学科竞赛、科研训练、自主实验技术创新与实验竞赛、课程论文、毕业论文、创业活动、研究生论文、导师课题、其他导师姓名导师电话导师单位申请人宿舍地址电话合作者姓名拟用实验室名称完成所需时间实验目的意义:实验实施方案简要:(附项目申请书或批准书、研究背景资料、参考文献,实验实施详细计划)成果形式:成果信息反馈承诺:导师意见经费承担者签字需实验室提供的主要仪器、材料名称和数量(附详细清单):预计仪器损耗费用预计实验器材、试剂消耗费用与实验室约定时间约定的实验室名称申请人承诺谨守学术规范,诚实守信,遵守实验室规章。签名实验室意见实验室负责人签字200年月日实验中心意见实验室中心负责人签字200年月日研究人员短期使用基础医学实验中心实验室申请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单位联系电话地址人员性质课题名称课题来源及编号实验目的预计使用时间拟用实验室课题研究内容简要实
本文标题: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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