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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市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发展提升工作绩效考评方案(修改稿)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发展提升工作方案》(赣市办字〔2011〕24号)文件精神,为全面、客观、公正地检查考评各地各单位开展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发展提升工作情况,创建新时期“第一等工作”,确保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发展提升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速、提质、提效”和“加快发展、转型发展”的目标,制定本方案。一、考评对象根据工作性质、职能不同将考评对象划分为四类,即县(市、区),市直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含开发区、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党群部门(含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公共服务部门。具体分类情况详见附件一。二、考评内容落实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发展提升工作中八项重点工作的情况(八个具体实施方案己下发)。三、考评组织实施整个考评工作在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按照“谁牵头、谁负责、谁考核”的要求,八项重点工作分别由各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市效能办负责组织协调,并会同各牵2头部门具体实施。2012年初,市效能办将考评结果报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审定。四、考评原则和方法考评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动态与静态相结合、平时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突出考评的实时性、现场性和持续性,力争使考评工作公平公正、客观准确。具体采取平时考评、民意测评和集中考评三种方式。平时考评由八项重点工作牵头单位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并将督查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以及督查整改情况,及时、详细记录,日常工作主要依据工作进度和完成绩效情况的有关数据、报表,预警扣分等原始资料,并据此建立考核明细台帐。平时考评须建立相关台帐,每季度通报一次,并于季末前报市效能办备案;民意测评由市效能办适时组织开展对市直、驻市各单位的民意测评活动,由市统计局协助汇总测评情况,得出民意测评分;集中考评由市效能办年底前会同各牵头部门同时进行,主要考评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发展提升工作八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考评实行百分制。对县(市、区)的考评,平时考评、集中考评权重分别占70%、30%;对市直、驻市单位的考评,日常考评、民意测评、集中考评权重分别占60%、10%、30%。集中考评中落实八个方面重点工作情况具体分值为:围绕重大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10分;围绕推进工业化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10分;围绕推进城镇化建设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10分;围绕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发展提升10分;加快推进生态赣州建设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10分;围绕推进创业、宜居、平安、生3态、幸福赣州建设工作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10分;围绕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10分;围绕创建最优发展环境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10分;解决影响机关效能及损害发展环境突出问题20分。八项重点工作的考评先分别按100分计分,年终汇总按权重和具体分值折算成最后分值。具体考评评分标准细则见附件二、附件三。五、考评结果运用考评结果将提供给有关部门作为各地各单位年度考核和评先表彰的重要依据,作为领导班子政绩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1、设定考评达标分数线为85分。对达标单位分别按四类单位5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先进单位,由市委、市政府给予表彰并授奖牌,同时,对市直、驻市先进单位的干部职工奖励一个月的工资;先进县(市、区)表彰办法由各县(市、区)参照本办法自行决定。未获得表彰的县(市、区),八项重点工作中某项工作考核得分在全市各县(市、区)中排名第一的,由市委、市政府授予“单项工作先进单位”。2、考评分低于85分的为不达标。考评不达标单位应在考评结果公布10天内,向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写出书面报告,说明情况,制定上报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到位。对考评不达标的单位,根据《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发展提升工作方案》规定,按干部管理权限,属市管单位的,对列倒数第一名不达标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就地免职;对列倒数第二名不达标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对列倒数第三名不达标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同时,对该单位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对列倒数第一名不达4标的单位如属条管单位的,将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列为我市不受欢迎的领导,并向其上级部门提出调整建议。以上综合得分出现并列情形的,按同一排名处理。考评结果通报后,市效能办和各牵头单位分别做好解释工作。六、考评要求(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绩效考评工作是确保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发展提升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措施。各地各单位要落实主要领导负责制,把绩效考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发展提升工作取得实效。(二)扎实工作,稳步开展。各地各单位要注重平时工作,不搞形式主义;要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要求,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和有关资料,积极支持配合绩效考评工作。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将严肃查处;各牵头部门要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建好平时督查工作有关台账,做到考评有帐、评分有据。(三)公平公正,廉洁考评。市效能办和各有关牵头单位要认真履职,精心部署,周密组织,要全面掌握情况,严格把握标准,严肃工作纪律,做到公平公正考评和廉洁考评。本方案由市效能办负责解释。各县(市、区)、各单位参照本方案制定绩效考评方案,自行组织对乡镇、县直单位或本单位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的考评工作。5附件一:全市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发展提升工作绩效考评对象分类名单(一)县(市、区)(18个)章贡区、赣县、南康市、信丰县、大余县、上犹县、崇义县、安远县、龙南县、全南县、定南县、兴国县、宁都县、于都县、瑞金市、会昌县、寻乌县、石城县。(二)市直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含开发区、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69个)开发区、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政府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金融服务办、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重点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赣南科学院、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和粮食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广局、市档案局、市地志办、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审计局、市环保局、市外侨办、市民宗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安监局、市法制办、市人防办、市扶贫和移民办、市城管局、市国资委、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旅游局、市地震局、市口岸办、市矿产资源管理局、市房产局、6市供销社、市民营企业管理局、市招商服务中心、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赣州海关、市国检局、市盐务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支队、市银监分局、市高速路政管理支队、国家统计局赣州调查队、市航务分局、市水文分局、市无线电管理局、省国检局龙南办事处、南昌海关驻龙南办事处。(三)市直党群部门(含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27个)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办、市信访局、市委政研室、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委农工部、市委台办、市直机关工委、市编委办、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市委党史办、市委党校、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市社联、市科协、市侨联、市残联、市工商联。(四)市直公共服务部门(25个)赣南日报社、赣州银行、市高速公路公司、市水务集团、市网络公司、市人行、市农发行、市工行、市农行、市中行、市建行、省农信联社办事处、市供电公司、市邮政局、市电信分公司、市移动分公司、市联通分公司、市烟草公司、市石油分公司、赣州机场分公司、市人民医院、附属医院、市深燃天然气公司、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赣州火车站。7附件二:市直单位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发展提升工作绩效考评评分标准细则项目分值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牵头部门一、围绕重大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100分)(一)贯彻落实整体情况(50分)按照《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发展提升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在本部门制定的发展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中提出有关围绕重大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方面的措施和要求,未提出措施和要求的,扣20分。围绕重大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的各项措施和要求是否落实到位,每发现一项落实不到位扣10分,限扣30分。市发改委市商务局(二)具体目标任务完成情况(50分)根据《赣州市围绕重大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和职责分工,对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分别按政策支持、各要素保障、目标任务落实情况以及效能服务提升情况进行考核。每发现一项目标任务未完成扣相应分值,限扣50分。(内容包括:全面推动重大产业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建设5分、完善重大产业项目储备库5分、配置重大项目土地资源5分、保障重大项目环境总量指标5分、拓宽重大项目(含重大招商项目)融资渠道5分、完善水电气等要素保障4分、破解重大项目推进难题,强化重大项目建设管理5分、积极组织开展重大招商引资活动6分、积极推进外资审批权配套下放5分、促进重大招商项目融资和订单式用工培训5分)二、围绕推进工业化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100分)(一)贯彻落实整体情况(50分)按照《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发展提升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在本部门制定的发展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中提出有关围绕推进工业化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方面的措施和要求,未提出措施和要求的,扣20分。围绕推进工业化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的各项措施和要求是否落实到位,每发现一项落实不到位扣10分,限扣30分。市工信委(二)具体目标任务完成情况(50分)根据《赣州市围绕推进工业化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和职责分工,对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分别按各项任务分解落实情况和政策支持、资金保障等服务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每发现一项目标任务未完成的,扣相应分值,限扣50分。(内容包括: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超常规发展12分;加强产业分析,提升产业发展层次和水平5分;改进重大项目调度推进机制,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国家技改专项,引导社会投资,降低企业投资成本9分;建立和完善工业经济运行监测网4分;整合政务信息网络资源6分;发展电子商务2分;发展现代物流体系6分;整合信息资源6分)8项目分值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牵头部门三、围绕推进城镇化建设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100分)(一)贯彻落实整体情况(50分)按照《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发展提升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在本部门制定的发展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中提出有关围绕推进城镇化建设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方面的措施和要求,未提出措施和要求的,扣20分。围绕推进城镇化建设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的各项措施和要求是否落实到位,每发现一项落实不到位扣10分,限扣30分。市城乡规划建设局(二)具体目标任务完成情况(50分)根据《赣州市围绕推进城镇化建设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实施方案》要求和职责分工,对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分别按各项目标任务分解、政策支持、资金保障等服务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每发现一项目标任务未完成扣相应分值,限扣50分。(内容包括:强化城乡规划编制6分,强化城乡规划制度建设8分,强化城乡规划监督管理8分,强化推进城镇化的调度指导和督查考核8分,强化全市示范镇建设的调度指导和督查考核工作10分,强化全市住房保障工作10分)四、围绕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发展提升(100分)(一)贯彻落实整体情况(50分)按照《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发展提升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在本部门制定的发展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中提出有关围绕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发展提升方面的措施和要求,未提出措施和要求的,扣20分。围绕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发展提升的各项措施和要求是否落实到位,每发现一项落实不到位扣10分,限扣30分。市委农工部市农业和粮食局(二)具体目标任务完成情况(50分)根据《赣州市围绕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发展提升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和职责分工,对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分别按各项目标任务分解、政策支持、资金保障等服务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考
本文标题:赣州市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发展提升工作绩效考评方案(8.26吸纳部分征求意见建议后的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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