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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西壮族自治区小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与评定暂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二○一四年十二月—2—前言近年来,我区的小型民生水利水电工程呈现出“小、多、散”的特点,且现行部颁标准大多数只适用于大中型工程,对于小型工程只提“可参照执行”,而没有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导致在实际操作中杂乱无章,没有统一的检验与评定标准。为了提高我区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的质量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我区小型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管理与评定工作。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水利部水建〔1995〕128号)、《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30号令)、《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637-2012)、《小型水电站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168-2012)等相关文件及规程标准,并结合我区小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设特点,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批准试行。为提高本办法的针对性与可操作性,请各有关单位在执行本办法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函告广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以供修订时参考。本办法共4章和1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3———质量管理;——质量检验与评定;——附则;——附录;——条文说明。—4—目录1总则………………………………………………………………72质量管理…………………………………………………………83质量检验与评定………………………………………………134附则……………………………………………………………16附录…………………………………………………………………17条文说明……………………………………………………………41—5—1总则1.0.1为加强我区小型水利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小型水利工程的质量管理与评定,促使我区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与评定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现行技术规程规范及标准,结合我区小型水利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1.0.2本办法适用于我区农村人饮工程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与评定。即(1)设计供水能力<1000t/d或设计供水人口<10000人的人饮工程;(2)单个项目概算投资<1000万元或高效节水单个项目灌溉面积<0.1万亩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3)其他未纳入基建程序管理的小型水利工程。1.0.3凡本办法未提及的,应参照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6—2质量管理2.1我区小型水利工程实行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保证、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2.2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质量管理项目法人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负责,同时,项目法人应重点做好如下质量管理工作:(1)明确项目法人组织机构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应组建项目管理机构,制定质量管理制度,明确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工程的技术和质量管理。(2)及时办理报监、施工许可手续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应到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手续;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施工许可手续。(3)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应主持召开有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代表参加的第一次工地会议。(4)组织项目划分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应组织监理、设计和施工等单位进行项目划分,并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认。(5)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施工过程的质量巡查—7—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项目法人应采取抽查和巡回检查等方式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参加监理组织的关键部位隐蔽工程验收。(6)及时审查或申报设计变更文件。(7)对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进行认定,并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核定)。2.3监理单位质量管理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应在事前、事中、事后做好控制,同时,监理单位应重点做好如下质量管理工作:(1)落实监理组织机构,明确现场责任监理工程师工程开工前,监理单位应组建项目监理机构,制定质量控制制度,明确现场责任监理工程师。(2)主持召开施工图纸会审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开工前,监理单位应主持召开施工图纸会审和设计技术交底,参建单位就施工图纸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会审和澄清,并由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设计技术交底。(3)开展巡视监理工程开工前,总监应制定监理巡视方案,明确巡视人员的巡视内容、巡视时段、巡视方法等,认真开展巡视监理,做好巡视记录。(4)及时核定单元工程质量等级,督促施工单位对不合格工程整改至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对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等级—8—应及时进行复核,并报项目法人认定。2.4施工单位质量管理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负责,建立切可实际的质量保证体系,落实质量负责制。同时,施工单位应重点做好如下质量管理工作:(1)及时组建项目经理部,明确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责任人在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及时组建项目经理部,建立切可实际的质量管理制度,明确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责任人,同时应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落实质量负责制。项目技术负责人可兼任质检员工作。(2)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在开工前,施工单位应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编制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施工组织设计(工艺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项目还须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报项目监理机构批准后实施。(3)及时做好原材料、构配件、管材和中间产品等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不合格的原材料、构配件、管材等不得用于工程。(4)施工单位必须按施工图纸和现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施工图纸,不得偷工减料。(5)做好施工过程的质量记录严格施工管理,及时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落实“三检”制度。其中“三检”中的复检和终检可由质检员负责完成。重要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必须经项目法人、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联合验收合格,施工质量检验资料应现场填写,确保资料的及时、—9—真实、准确;同时施工单位应落实专人填写施工日志,施工日志内容应及时、详尽、真实、完整。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质量“三检”记录表详见附录B-3。(6)对完成的单元工程应及时进行质量自评,对质量不达标部位应当负责处理,确保工程质量。(7)对已完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应及时进行自评,并报监理机构复核其质量等级。(8)及时编制竣工图、整编施工项目档案资料并经监理机构复核后移交项目法人。2.5勘测设计单位质量管理勘测设计单位对勘测设计质量负责,并及时提供完整的勘测设计成果,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以及规程规范要求。同时,勘测设计单位应重点做好如下质量管理工作:(1)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并进行设计技术交底。(2)参加监理单位组织的关键部位隐蔽工程验收。对一些地基有承载力要求的建筑物地基工程,设计地质工程师应参加地基验收。(3)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与设计有关的问题,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并及时报送项目法人。2.6质量监督管理(1)受理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手续。质量监督机构收到项目法人提交的报监材料后,应当在7个—10—工作日内审核办理完毕。(2)审核确认项目划分质量监督机构收到项目划分书面报告后,应当在14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项目划分并书面通知项目法人。(3)开展质量监督巡查小型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方式主要以抽查为主,在工程建设期间应进行巡回监督检查。(4)核定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11—3质量检验与评定3.1项目划分小型水利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应进行项目划分。项目按级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等三级。3.1.1项目划分原则(1)小型水利工程项目划分应结合工程结构特点、施工部署及施工合同要求进行,划分结果应有利于保证施工质量以及施工质量管理,并可适当合理简化。小型水利工程项目可不划分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但对灌浆工程和有承载力要求的地基,如水塔(池)、泵房等地基,应确定为重要隐蔽工程。(2)单位工程项目的划分原则按招标标段划分单位工程,一个施工标段宜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3)分部工程项目的划分原则①山塘除险加固工程:宜按座划分,即一座山塘为一个分部工程。农村人饮工程:宜按部位或片区划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宜按施工部署或长度(片区)划分,其中取水工程(如陂坝、泵站等)宜按建筑物划分。—12—②同一单位工程中,各个分部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每个单位工程中的分部工程数目,不宜少于3个。(4)单元工程项目的划分原则在遵从现行水利有关单元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的前提下,对一些工程规模较小的项目,在利于施工质量评定的基础上,可作适当的合并,以减少单元工程的个数。小型水利工程项目划分示例详见附录A。每个分部工程的单元工程个数不宜少于3个。3.2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3.2.1施工质量检验标准小型水利工程的施工项目主要分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其施工质量检验标准详见附录C。3.2.2外观质量评价标准小型水利工程的观感质量评定宜以观察、触摸或简单量测的方式进行,质量评价等级分为“好”、“一般”、“差”三级,对于“差”的检查点应通过返修处理等补救措施。小型水利工程外观质量评价记录表见附录B-4。3.2.3施工质量评定标准小型水利工程的单元、分部、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等级为“合格”一级。(1)单元工程合格质量标准①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应全部合格。—13—②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逐项应有70%及以上的检验点合格,且不合格点不应集中。③具有完整的施工质量自检记录、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2)分部工程合格质量标准①分部所含单元工程质量全部合格;②质量事故及质量缺陷已按要求处理,并经检验合格;③材料及混凝土(砂浆)试件质量全部合格,设备及安装质量合格。(3)单位工程合格质量标准①单位所含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②质量事故及质量缺陷已按要求进行处理;③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资料基本齐全;④外观质量评价为一般以上。3.3工程质量抽检①工程使用的材料按进场批次取样进行检测。②设备、构配件需提供厂家的出厂合格证和出厂检测报告。③对于涉及工程安全的结构,砂浆和混凝土配合比应由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提供。对于不涉及工程安全的结构,砂浆和混凝土配合比可参照当地近期已建工程。砂浆、混凝土试块每单元工程应取样一组。④灌浆工程可按不少于总孔数的5%布置质量检查孔进行检测。—14—4附则4.0.1本方法由广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负责解释。4.0.2本方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15—附录目录附录A:小型水利工程项目划分示例……………………………19A-1山塘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划分示例…………………………19A-2小型灌区节水改造(渠道)工程项目划分示例…………20A-3高效节水灌溉(喷微灌)工程项目划分示例……………21A-4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划分示例…………………………22附录B:小型水利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表格格式………………23B-1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23B-2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24B-3监理平行检测记录表………………………………………25B-4工程外观质量评价记录表…………………………………26附录C:小型水利工程单元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27C-1基槽(坑)土石方开挖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27C-2沟渠土方开挖与回填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28C-3浆砌石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29C-4砖砌体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30C-5混凝土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31C-6取水泵站设备安装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32C-7管道安装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33—16—C-8管理房(泵房)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35C-9干砌石排水棱体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37C-10草皮护坡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38C-11预制混凝土板(块)护坡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39C-12预制混凝土管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40—17—附录A:小型水利工程项目划分示例附录A-1:山塘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划分示
本文标题:小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与评定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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