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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洽谈制度一、为规范集团公司各类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集团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规避不良合同给集团公司带来的风险,保障合同的合法性,保障合同切实全面的履行,特制定本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办法。二、建筑工程合同不仅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行为,它还是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及以上)应遵循法律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及企业利益,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三、建筑工程合同原则上要采用标准制式合同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需采用国家建设部与工商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和分承包合同采用集团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四、签约当事人主体资格要合法,应对对方当事人进行履约能力的考察,签约要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合同条款中内容要完备、具体,不能含糊,前后矛盾,责、权、利要明晰。五、集团公司市场经营部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分承包合同的主管部门、全面监督、管理、评价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工作,并参与一级项目及重点工程项目合同的洽谈和签订工作。六、对施工合同和分承包合同,分公司经理和直属项目部经理为以上两种合同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其所签及履行的合同负全责。第二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与管理第一条合同评审与签订一、合同的评审。施工合同在签订前必须根据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合同评审(包括前期的标书评审)。合同评审由公司市场经营部负责组织,土建一级(指建筑面积25000M2,25层以上,跨度30m以上)、二级项目由市场经营部组织评审,二级以下工程项目由项目部负责组织评审,评审过程要按合同评审工作程序文件的要求进行。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洽商签订前期向业主的承诺,应由公司市场经营部负责,主要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承诺等(对业主的口头承诺,应已形成书面文字)。三、施工合同的洽谈与签订1施工合同的洽谈。合同在洽谈前,首先由有资质的合同管理人员起草合同文件;如业主方起草的合同文件,须经过相关部门的讨论,达成共识拿出修改意见。洽谈时要由公司经理牵头,合同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应参加合同的洽谈工作。洽谈中要本着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及到如:合同款、工期、质量、工程款拨付、竣工结算、违约、索赔等合同主要条款,要认真对待,特别是在目前市场行为、业主行为不规范的情况下,不要急于求成。洽谈是一个要约、再要约、反要约直至承诺反复进行的过程,一定要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以维护集团公司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进行合同的洽谈工作。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承、发包方合同洽谈完成后,要由合同管理人书写正式施工合同,由于施工合同为制式合同,又鉴于集团公司施工的区域范合同文本要采用当地规定的制式合同文本。合同文本中合同各项条款都要添全,能有空白,书写要用碳素笔或钢笔,字迹要清晰,不能出现乱涂乱改的现象,正式盖章的合同文本不能用复印件,合同正本为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可根据需要书写若干份,但最少不能少于四份。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补充和修订。补充合同或修订合同是施工合同的重要份,但要强调一点,一定要把能在正式合同中填写进去的内容填写进去,尽量避将正式合同形式化,而形成阴阳合同的情况,除非有特殊原因或因内容较多不能写进正式合同的;或在合同履行中涉及到质量、工期的变化以及重大工程变更,才能签订补充合同或修订施工合同,在签订时要坚持原则,认真对待,作到公平、公正,避免无原则的迁就发包方,使集团公司受到不应有的损失。第二条合同的履行与管理一、施工合同的履行1.各项目部应对全面履行施工合同负全责,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协助并检查、监督施工合同的履行情况,以确保合同的履约率达到100%。2.各有关部门和项目部,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和研究合同条款,特别是对合同工期、质量等级,价款支付与结算、材料供应方式,双方职责、违约、索赔等条款,做重点学习和研究。3.在合同履行的有效期内,如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发生变化,发生工程量增减,发包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等情况,涉及到工期、质量、价款的调整方式发生变化,必须及时办理合同修订或合同补充和由发包方签字认可的会议纪要等书面形式,对原施工合同进行修订和补充。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1、______集团公司市场经营部是施工合同的主管部门,负责参与合同的签订和合同的审核管理工作。2、施工合同根据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确保本集团公司有一式三份(一正两副,也包括补充和修订合同),正本传递至集团公司市场经营部归档保存,副本为公司财务科、项目部各一份,有关技术质量、生产安全、材料设备等部门为复印件。3、公司市场经营部门和要设专职或兼职的合同管理人员,负责施工合同的建归档工作。三、施工合同的风险和索赔管理1、建筑工程的发包和承包是一项充满风险的经济活动,由于建筑工程具有规模大,施工周期长,材料设备消耗量大,产品固定,施工流动性强,受地质条件、水文条件、社会环境及技术、经济等方面因素的影响较大的特点,不可避免的会给承包方带来不确定的风险。⑴技术和环境方面的风险,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意外地质地基条件;特殊文气象条件;施工准备不足;图纸和变更不及时;发包方派驻的工程师对承包方提出的技术问题迟迟不能答复等。⑵经济方面的风险。包括国家政策的调整;要素市场价格的变化;金融市场变动因素;发包方所供材料设备不合格、不及时等。上述风险一旦发生,都要做书面记录,并及时向发包方办理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追加合同价款2.索赔管理⑴施工索赔是法律赋予合同受损者的权利,对施工企业来说是一种保护自己维护自身正当权益,避免损失,增加利润的手段,这在国家《民法通则》《合同法》等专项法律法规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并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专门制定了相应条款,在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中对施工索赔也提出了具体的做法。⑵加强施工合同管理,健康有效的开展索赔工作,要抓住四方面的工作。A签好合同是索赔成功的前提。B学习研究合同是寻找索赔机会的重要方法。C强合同履行管理是捕捉索赔机会的主要环节。D学会科学的索赔方法是推行索赔制度和索赔成功的先决条件。第三章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签订和管理第一条项目成本目标及示范文本一、项目成本责任目标的确定1、确定的原则。一是根据建筑市场和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及费用定额有关费用的变化,来确定项目成本目标,项目成本目标不是一成不变的,而应随着建筑市场的变化而调整。其次是成本目标要通过测算来确定。再次是项目经理部通过科学管理,全面履行施工合同有盈利。2、项目收入和支出的界定:项目收入的界定要规范化,在本区域范围内要基本上达到统一,凡执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制造成本承包)的工程一定要做到在相关费用上进行界定,例如应以收入为定额直接费或直接费降百分之几作为项目收入,禁止按结算造价百分之多少来界定。执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内部费用承包)的工程收入的界定,可采取结算造价的百分之多少确定,项目支出的界定,凡是按集团公司规定属于项目部支出的费用,全部纳入项目部实际成本。3、示范文本要统一,凡执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工程,依照集团公司制定的《工程项目承包管理暂行办法》,根据不同的项目承包模式,选用相适应的示范文本,见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五。第二条签订履行与管理一、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制造成本承包及内部费用承包和产值双控指标承包),由项目经理部负责签订。二、公司项目部在履行的有效期内要加强过程控制,项目经理部是全面履行上述承包合同的单位,应确保施工合同及项目责任合同所有条款的全部履行。三、项目责任合同的管理。责任合同份数可根据项目部需要而定,但最低不得少于三份。集团公司市场经营部是项目部责任合同的主管部门,上述合同要求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传递完毕。第四章工程项目分承包及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与管理第一条承包商及劳务队伍的选择及示范文本一、承包商的选择。总的原则是集团公司确定的合格分包商名录内进行选择。一是有营业执照和相应资质的建筑公司和专业公司。二是具有经济实力,技术素质高的成建制的施工队伍。三是公司员工自行联系的工程项目及业主指定的分包商,要经过考察合格且具备履约能力,方可进行分包工程的施工。二、劳务作业队伍的选择。应选用具有营业执照和相应资质的劳务作业队伍,且具有经济实力。三、要统一示范文本,凡执行分承包的工程项目,由照集团司对项目经理部签订工程项目承包责任书〉见附件三,对分包商签订工程费用包干承包合同见附件四。劳务分包合同文本另行制订。第二条分承包、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一、根据工程项目预算收入的具体情况,经过测算确定分承包商应上缴的利税总额,其额度原则上不低于工程结算总价的3%(不含税)。否则应报市场经营部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二、公司与项目部签订的责任书,要明确责任目标,全面体现对施工合同的履行,特别是对工期、质量等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技术经济指标等,应在责任书中有约定,以确保施工合同和责任书的全面履行。三、项目经理部经理负责对分包商签订《工程费用包干承包合同》,对工期、质量、承包价款、承包人工作、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竣工验收、工程款拨付竣工结算、保修、违约、过程控制、规避合同风险等主要条款,要认真研究后再签订,文本中未含部分可作补充条款。四、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应依照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主要条款,结合工具体情况,对分包范围和工作内容、工期、质量、承包价款、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双方权利、义务等,认真研究后进行签订。第三条合同的履行和管理一、合同履行。在合同履行的有效期内,一是要全面履行施工合同和工程项目费用包干承包合同。二是要加强全过程的控制,除施工管理和技术经济管理外,特别在材料采购,材料款的赊欠等事项,项目部要详细准确掌握物流、人工费的拖欠等情况,在工程拨款方面要依据形象进度和业主的拨款情况,来确定拨款数额。拨款要一支笔,禁止多头批款。工程竣工办理财务结算后,要签订结算后遗留事项处理协议,并由承包人列出对外债务清单,由承包人承诺自行解决债务纠纷。二、合同管理。工程项目承包责任书,由公司与项目部签订;工程费用包干承包合同,由项目部与分包商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由项目部与劳务分包商签订。合同份数,依据公司的需要而定,最低不得少于三份,并在签订后三日内传递完毕。属项目部经营部门是分承包、劳务分包合同的主管部门,要设专人管理分承包合同。第五章各类合同的审批程序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审批流程(见本办法附表一)1、施工合同的审批。按集团公司市场经营部制定的合同审批表(见本办法附表四),逐级审批。审批均为施工合同的草稿,草稿应为含概合同双方初步意向的合同文本,审批后再经对方洽谈认可,达成一致,方可书写正式合同文本。公司的施工合同,均由市场经营部审批,一级工程项目或特殊情况的二级以下(含二级工程项目)工程项目,由集团公司总经理最终审批。施工合同的审批,要求由参与合同洽谈的经营部门专职合同管理人员,携带合同草稿和审批表,来市场经营部办理,统一加盖集团公司合同专用章。2、补充合同的审批。合同管理人员应携带对业主承诺的书面资料(包括招标文件)进行审批。二、项目责任承包合同的审批流程(见本办法附表二)公司与项目部签订的项目责任承包合同,由市场经营部负责起草,经洽商后,由公司经理或主管经理审批,合同经集团公司总裁和项目经理签字后生效。三、分承包及劳务分包合同的审批流程(见本办法附表三)1公司与项目部签订的项目承包责任书,由市场经营部负责起草,经洽商后由公司经理或主管经理审批。2项目部与分包商签订的分承包合同,由市场经营部配合项目部起草,经洽商后,由项目部经理审批,项目经理与分包商签字生效。但一级项目工程需市场经营部审批。3公司项目部与劳务作业队伍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由市场经营部配合项目部起草,经洽商后,由项目部经理审批。第六章项目责任承包与分承包结算审核程序第一条项目责任承包工程结算审核一、公司和项目部项目责任承包的工程,依据项目责任承包合同,由项目部核算人员编制承包结算书,报市场经营部审核,经集团公司主管经理审批后,作为项目工程结算的依据。二、涉及到项目实际成本,由公司及项目部的财务部门、材料部门、劳资部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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