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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目录一、总则二、工程前期管理三、工程设计管理四、工程施工管理五、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六、工程预、决(结)算管理七、工程合同管理八、工程物资采购管理九、物管技术管理十、工程建设部门工作日记记录管理十一、工程资料管理规定十二、项目全过程面积控制的管理规定十三、精装修房施工管理办法十四、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投资项目的工程建设管理由设计部、工程管理部、预算部、物资部、造价审核部、物管技术部、工程前期部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共同完成。第二条工程建设的实施,由工程副总协助总经理组织制定工程建设目标计划和指导计划,各相关部门具体组织落实本部门计划编制,报工程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第三条工程建设管理各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能及岗位职责详见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第二章工程前期管理第一条工程项目前期管理工作由工程前期部负责落实。项目前期管理的任务是根据公司的工程建设计划,配合办理工程建设所需的相关手续。负责协调与政府相关部门或其他外部相关企业的关系。第二条工程项目开工前,有关建设用地、红线划定、规划要点、市政资料、规划报批、质监站报监、施工图送审、消防、人防报批、交管报批等工作,由工程前期部具体组织落实。相关所需设计图纸由设计部负责提供,有关质监站报监所需工程资料由项目部负责提供。工程前期部必须在政府规定的工作日内完成报批、送审等工作,如涉及到业务专业技术,由设计部、项目部提供协助与支持。第三条工程项目建设中,有关项目实施与市政、环保、绿化、质监站、建委(建设局)、规划局等政府部门的工作关系,由工程前期部负责协调。有关与其他外部公司(如煤气公司、自来水公司、电信公司、有线电视公司、供电公司等)的配合工作,由工程前期部按项目实施计划及时协调相关单位进场并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事务。第四条工程项目完工后,竣工验收工作由项目部组织落实,工程前期部协调相关部门准时参加各项验收工作,竣工备案资料的整理由项目部组织实施完成后,工程前期部负责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送审和竣工资料的归档工作。第三章工程前期管理第一条工程项目前期管理工作由工程前期部负责落实。项目前期管理的任务是根据公司的工程建设计划,配合办理工程建设所需的相关手续。负责协调与政府相关部门或其他外部相关企业的关系。第二条工程项目开工前,有关建设用地、红线划定、规划要点、市政资料、规划报批、质监站报监、施工图送审、消防、人防报批、交管报批等工作,由工程前期部具体组织落实。相关所需设计图纸由设计部负责提供,有关质监站报监所需工程资料由项目部负责提供。工程前期部必须在政府规定的工作日内完成报批、送审等工作,如涉及到业务专业技术,由设计部、项目部提供协助与支持。第三条工程项目建设中,有关项目实施与市政、环保、绿化、质监站、建委(建设局)、规划局等政府部门的工作关系,由工程前期部负责协调。有关与其他外部公司(如煤气公司、自来水公司、电信公司、有线电视公司、供电公司等)的配合工作,由工程前期部按项目实施计划及时协调相关单位进场并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事务。第四条工程项目完工后,竣工验收工作由项目部组织落实,工程前期部协调相关部门准时参加各项验收工作,竣工备案资料的整理由项目部组织实施完成后,工程前期部负责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送审和竣工资料的归档工作。第三章工程设计管理第一条工程项目的设计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平面规划设计、单体设计、室外景观设计、室内装修设计等。项目设计分项目规划方案设计、项目扩初方案设计和项目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工程项目的设计由总经理负责,工程副总协助总经理组织设计部具体实施。第二条工程项目规划方案阶段:设计工作由总经理负责,设计总监协助总经理组织安排,并具体落实。方案设计任务书由设计总监组织编写,工程副总审核,报总经理批准。涉及项目规划方案的设计联络文件由设计部主管建筑师拟稿,设计总监审核,工程副总审定,报总经理批准。第三条工程项目扩初方案阶段:设计工作由工程副总协助总经理组织安排,设计部具体落实并实施。扩初设计任务书由设计部各专业工程师组织编写,设计总监审核,工程副总审定后,报总经理批准。涉及项目扩初方案的设计联络文件由设计部各专业工程师拟稿,设计总监审核,工程副总审定后,报总经理批准。第四条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工作由工程副总组织落实,施工图设计任务书由设计部各专业工程师组织编写,设计总监审核,工程副总审定后,报总经理批准。施工图设计过程中与设计院的联络文件由设计部各专业工程师拟稿,工程副总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但如果涉及到产品使用功能、外立面及总体效果的必须经设计总监审核。第五条施工图纸的会审工作由项目经理具体组织落实。第六条图纸会审后,有关图纸设计中的质量问题解决一般通过技术核定单的形式由项目经理负责安排联系解决。水电暖专业的技术核定单由项目部相关专业工程师核定,项目经理审核,设计部专业工程师审定,经设计院确认后报工程管理部经理批准实施。建筑、结构专业的技术核定单由项目部相关主管核定,项目经理审核,设计部专业工程师(或项目建筑师)审核,经设计院确认后报工程管理部经理批准实施,如果技术核定单所影响的单项工程造价增加超过壹万元,须由工程副总批准,伍万元以上时,由总经理批准。设计院要求进行的变更和公司自行要求的较大项目设计变更可通过由设计部组织协调设计院出图变更。设计变更涉及到水电或建筑、结构部分的变更,须由设计部相关专业工程师审核确认,报工程副总批准实施。零星较小的设计变更可由设计部签发“工作联系单”或项目部签发“工作指令单”来解决。由工程副总批准实施。“设计院的出图变更”、“工作联系单”、“工作指令单”涉及内容如果出现下述情况时须按下述要求执行:(一)如果设计变更所影响的单项工程造价增加在伍万元以内(含伍万元),须由工程副总批准,伍万元以上时,由总经理批准。(二)如果设计变更涉及产品使用功能、外立面及总体效果时,须由设计总监审核,报工程副总审定,由总经理批准。第七条设计资料的管理由设计部资料员负责(一)设计部资料员负责设计阶段的资料和图纸收发、存档管理。有关设计院图纸的分发,须经设计部各专业工程师签字批准后方可分发。(二)有关需设计院加晒图纸的工作,由设计部资料员统一办理,各项目部因工作需要加晒图纸,需提交申请报告,由部门经理核定,报工程副总批准执行。(三)设计电子文件资料由设计资料员收集、整理和共享分配。有关涉及施工图设计变更的电子文件,资料员需及时更新、归档和告知相关人员,电子文件应与图纸同步。有关书面文件的资料变更,对于废旧文件或图纸,资料员需及时加盖“作废”专用章。(四)存档资料需按永久性和临时性进行分类归档,临时性归档资料需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销毁处置。处置申请由资料员办理销毁资料申请报告递交部门经理签字,工程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五)设立文件保密制度,设立文件保密级别,书面文档文件根据保密级别分类存放,妥善保管,网上电子文件根据保密级别设立查阅或共享权限。第四章工程施工管理第一节工程进度管理第一条工期管理由工程管理部经理负责,项目经理具体组织落实。根据公司的工程建设目标计划及与各承包商的合同要求制定合理可行的进度控制计划和里程碑计划并报工程副总备案。项目部须在每月的26日前上报本月工程进度计划完成情况,及下月工程进度计划安排。计划由工程管理部经理批准报工程副总备案。第二条严格按合同要求进行工期考核,控制项目进展和里程碑计划,以确保合同工期的实现。工期考核报告由各主管签署意见后,项目经理审核,工程管理部经理批准。第三条项目经理负责督责承包商严格按进度计划组织施工,监督承包商配备足够的人员、机械和材料,指导承包商提高管理水平。第四条当实际进度和计划进度不相符合时,应及时调整计划,以保证合同工期的实现。合同工期以内计划进度的调整,由项目经理提出后,工程管理部经理批准,超出合同工期的调整,工程管理部经理审核,再报工程副总审核后,由总经理批准实施。第五条因非承包商原因造成的延误并在合同允许的情况下,承包商应及时办理工期签证,分段工期签证十日内由项目经理批准,超过十日的工期签证报工程管理部经理批准。涉及到项目总工期的相关工期签证须报工程副总批准。第六条工程主管须督促承包商,在影响工期事件结束后三天内上报工期签证于工程监理,监理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签署意见报项目部。第二节工程质量管理第七条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由工程管理部经理负责并具体组织落实。第八条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经理结合公司的质量方针和政策组织编制项目质量计划和质量监控保证体系,报工程管理部经理批准执行。第九条项目经理负责督责工程监理建立完善的质量监控体系,监督并控制其运作。第十条项目经理组织落实对原材料、设备的质量控制,控制隐蔽工程验收质量,严格工序质量检查。第十一条项目经理定期组织召开工程项目质量评审会议,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并形成相应的归档文件。第十二条项目经理对工程项目的整体质量负责,各专业主管对其所管辖范围内的相关工程质量负根本责任。第十三条建立质量预防制度,强调计划质量和过程检查与改进。第十四条督责监理针对工程出现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不同情况建立相关处罚和返工制度。(一)处罚标准依据与承包商签订的合同条款执行,由工程监理提出,经相关专业主管确认,项目经理审核后报工程管理部经理批准。(二)返工令由监理公司工程总监批准,报项目部备案。当返工量较大或因主体结构的质量问题而要求返工的,项目部须及时报工程管理部经理备案。第十五条严格按合同要求和相关国家行业规范对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等级进行评定。(一)各单体工程由相关政府部门(质监站或建筑业协会)进行评定。对于承包商的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质量问题,项目部有权据实反映和提出异议。(二)室外景观工程的质量等级评定,由项目部按合同要求和设计要求,结合相关国家规范和使用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由项目部提议评定等级,报工程管理部经理批准。第十六条工程管理部经理按公司考核办法(或合同要求),定期组织公司品控小组对各项目的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和考核。第三节工程安全管理第十七条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由项目经理组织各专业主管负责具体落实。第十八条督责承包商建立安全保障体系,保证文明施工,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的项目现场《施工用水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和地方政府的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管理规定。项目经理负责督责监理建立项目施工安全监控体系,并监控其运行。第十九条工程管理部经理结合各项目合同要求,组织实施各项目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考核。第二十条工程管理部经理按公司相关考核办法(或合同要求)定期组织公司品控小组,对各项目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检查、考核。第四节工程成本管理第二十一条成本管理的任务是降低工程造价,并通过控制工程款支付达到控制工期和质量的目的。第二十二条不断提高设计质量,选择最佳施工工艺和技术措施,加强事前控制,尽量避免较大的返工。第二十三条经济签证须由工程主管和项目经理同时签证,除签认点工外,一般不得直接签认款项,必须明确清楚计算数据、过程和工程量。相关签证事项必须有“工作指令单”为依据,紧急事项现场临时安排的,必须不迟于次日补发“工作指令单”。第二十四条经济签证款额超过壹万元以上或事后无法复核确认的,预算部主管必须及时到现场复核共同签认。第二十五条相关经济签证项目部签认后,必须在二日内交发预算部,预算部根据签证事项不定期现场复核。第二十六条经济签证执行二级签认,对于单项工程的签证或单张签证的内容应同时遵守下列约束条件:(一)经济签证款额3000元以下由项目经理批准;(二)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由工程管理部经理批准;(三)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报工程副总批准。(四)3万元以上由总经理批准。第二十七条督责监理和承包商经济签证必须及时,承包商需要签证的事项完成后三天内必须上报监理,监理在两个工作日内审核签署意见报项目部。事后无法计量的必须在隐蔽前上报监理,监理在24小时内上报项目部。第二十八条零星工程或合同外追加工程可以采用“工作指令单”安排实施:(一)工程造价在10000元以下的由工程管理部经理批准;(二)工程造价在10000元以上,50000以下的由工程副总批准;(三)工程造价在50000
本文标题: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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