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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指挥部质量管理办法二〇〇年月日工程指挥部质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兰青二线工程指挥部施工质量管理,不断提高工程质量,达到投标承诺的质量目标,根据国家、行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上级单位的有关规定、标准,结合指挥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各级参建领导和广大干部职工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认真贯彻《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有关政策、法规、标准,确保施工质量。第三条指挥部对本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原则为“宏观管理,微观监督”,项目部为“具体管理”,施工作业队为“具体实施”并要对各自的管理行为和操作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四条指挥部、项目部、施工作业队要认真贯彻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标一体”管理体系,严格按照《程序文件》和职责分工,做好预测、预防、预控,实行全人员、全方位、全过程的控制。第五条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规定,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凡出现质量等级事故,追究事故项目负责人的责任,并按本办法进行处罚。第六条中铁二十一局集团兰青二线工程指挥部所属各项目部均要严格执行本办法。第二章质量管理保证组织机构第七条成立质量管理组织一、集团指挥部成立以指挥长为组长、副指挥长和总工程师为副组长的施工质量领导小组,各项目部也要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施工质量领导小组,及时分析施工质量形式及现状,提出规划措施,协调指导各种质量管理活动。二、指挥部施工施工质量领导小组成员由工程施工部、安质环保部、计划财务部、物资设备部、办公室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安质环保部。所属项目部施工质量领导小组所配成员要具备一定的施工技术和工程质量知识及管理能力,成员变动时及时调整补充,并将成员名单及时呈报指挥部备案。第八条质量管理机构的设置一、指挥部设安质环保部,配部长1名、质检工程师1名;项目部设安质环保部,配部长1名和足够数量的质检工程师;施工作业队配专职质检员至少1名,班组配兼职质检员1名。所配质量检查人员要分工明确,专职专用。二、各级施工质量管理人员,要挑选思想好、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坚持原则、具有相应资格和一定施工质量技术水平及施工经验的人员担任,并保持相对稳定。具体从事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及监督检查。第三章质量目标第九条质量总目标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消灭大、重大工程质量责任事。全部工程达到国家或铁道部质量验收标准,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综合工程质量确保达到部级优质工程标准,并满足全线创优规划及要求。黄河特大桥争创国家级优质工程;合同履行率达100%;不发生等级以上质量事故,承建的各项工程按国家要求达到顾客满意度100%;质量分级控制目标1、指挥部控制工程质量大、重大事故及其以上事故;2、项目部控制工程质量一般及以上事故。防止路基工程路堤压实密度不足、缺口土方填筑夯压不实等质量通病;防止桥梁、隧道混凝土工程接缝不平顺、蜂窝麻面、气孔流砂、掉皮、露筋等质量通病;防止无缝线路发生胀轨跑道等质量通病;防止涵洞工程混凝土接茬不平顺、跑模、露浆等质量通病;防止混凝土、砂浆试件强度不符合设计强度;防止因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或存在问题被相关单位通报或曝光。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一条实行项目工程质量负责制度,建立以岗位为中心的各类人员工程质量责任制度和终身负责制。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工程质量的第一直接责任人,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指挥部对标段施工项目工程质量负宏观管理责任。第十二条项目部及所属施工作业队要根据承担工程施工项目数量的多少和项目规模的大小配备不少于一人的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质量管理检查人员,负责对项目部施工项目的质管理和检查。并要认真执行质量检查制度,严格按照国家、行业验收标准和设计文件检查工程质量。指挥部质量管理检查人员对各项目部施工的工程项目实行抽查制度。对检查出的质量问题,要严格按照程序文件进行整改落实。第十三条项目经理要组织全体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严格贯彻国家、省、部的质量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落实建设单位、上级主管单位和部门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及规定,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技术标准、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监理单位、上级质量监督单位或部门的检查指导,确保工程质量。第十四条项目部要加强全面质量管理,认真贯彻落实质量保证体系管理标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程序文件和管理手册等贯标文件,确保体系有效运行。第十五条根据投标承诺,指挥部、项目部要制定质量方针和确定自己的质量目标。项目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必须按照规定制定质量计划、创优规划和符合工程特点的质量保证措施,报指挥部核查备案,并要严格组织落实。第十六条积极开展创优活动。一、项目部要按照建设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具体负责工程创优,把创优活动纳入工程质量重要议事日程。根据项目部工程规模、结构特征及技术要求,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创优。凡具备创优规模的工程项目,要纳入创优规划,实现确保部优、力争国优的创优目标。二、实行质量示范引路制度。每个分部、分项工程或工种(特别是量大面广的分项工程)在开始大面积施工前作出示范样板,统一操作要求,统一施工工艺,统一质量标准。并由指挥部牵头,项目部具体负责实施和参加的创优示范活动,力争参加评选的工程项目获得优质示范工程率达到80%以上。第十七条坚持技术交底制度。项目部必须坚持以技术进步保证施工质量的原则。项目总工程师应组织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针对特殊工序要编制相应的作业指导书或技术交底,包括项目工程师对作业队长的交底、施工队长对班组长的交底、班组长对施工作业人员的交底,各种交底必须得有书面或文字记录。在技术交底中要明确要的质量标准和采取的技术措施或方法。第十八条严格执行材料、成品、半成品及构配件进场检查制度。项目部对进场前必须组织物资、技术、安质、试验人员进行检查验收,查验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和实物,坚决杜绝不合格的材料进入工地。砂石料须经筛分试验并由试验部门出具试验合格后使用;厂制材料、半成品、成品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检、化验证明,钢材、水泥、土工格栅、土工膜,防水材料等实行双控(合格证、复试)。超过使用期限的建筑材料必须送至合法检(试)验单位进行材质的复核检验,复试,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在工程上,并要把不合格材料全部清除出施工场地。各种材料应堆码整齐,并要对水泥等材料设专用料库,防止雨淋受潮。各种材料、构配件、成品及半成品等进场前必须报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凡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应进行试验,再由监理单位按规定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试验。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不得进场。第十九条实行现场挂牌制度。各种进场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都要悬挂标识牌,标明名称、规格、出厂日期、质量状态等指标。主要工序如钢筋、模板、混凝土、路基碾压、轨道整修等,施工过程中要在现场实行挂牌制,注明管理者、操作者、施工日期,并做相应的图文记录,作为重要的施工档案保存,由于操作不规范造成质量问题及事故的,追究相应人的责任。第二十条严格计量测试工作。计量、测量和试验是工程质量的重要保证,各项目部要认真执行计量测试规定,严格控制施工质量。一、按有关规定和需要配置人员、设备,保证正常工作的环境条件。加强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做到持证上岗,严格执行计量、测量、试验管理规定。各种仪器、仪表、量具要定期检定和维修,且必须经过法定计量部门的标定合格,确保使用灵活,精度符合要求。二、严格按规范、规则和检测操作规程要求,加强开工前、施工中和竣工后的坐标方位、水准高程的测量,做到换手复核,保证线路、建筑物、构筑物标高、定位及结构尺寸准确无误。三、现场试验室要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且要同试验资质、仪器设备、计量等资料报监理单位,经监理单位审查批准后,才允许开展试验工作。对试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试验室要及时报指挥部。四、加强原材料的检测和复验,以及混凝土、砂浆、填筑工程的检验和控制,保证发出的检测报告具有准确、公正和权威性。五、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应当在监理单位的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试验单位进行检测。六、加强现场施工计量。混凝土一律实行重量比,规模大且集中的工点(圬工量在500m3以上的混凝土工程)应采用混凝土集中拌合或其它自动计量装置,以保证工程内在质量。七、各项工作均要依据监理规范规定,严格履行签证手续,经监理工程师签证认定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或工作。第二十一条建立隐蔽工程检查制度,项目部要安排专人负责落实每项工程的隐蔽工程检查,确保隐蔽工程施工质量。一、凡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如路基基底处理、桥涵各类基坑和基础工程、各类工程钢筋布置和防水层、混凝土工程预埋件等,均应经现场质检人员或技术负责人员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报验申请表》,附上相应的工程检查证(或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及有关材料证明等,按规定程序和时间报监理人员检查并签证后,方准隐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二、对需进行隐蔽的工程,未经监理人员检查签证,自行隐蔽者,应揭盖补验,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由责任项目部负责。三、隐蔽检查应及时进行,并按规定时间提前通知现场监理机构,由现场监理人员到现场办理检查签证。如经监理人员检查发现不合格,指令整改的,项目部应按规定期限整改,整改自检合格后再报监理工程师复查。桥涵地基经检查签证后应立即封闭,逾期地质发生变化,应重新检查。四、检查中发现地质与设计不符,本级不能处理者,应及时报驻地监理代表和设计单位。五、检查时除按检查证规定的项目逐项检查外,还应按有关技术规程、规范、验标、施工图纸对照检查,并对其位置、高程和施工尺寸进行巡查,将巡查的情况记入施工日志。六隐蔽工程检查证,按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要求的铁路工程检查表内容进行检查。七、每项隐蔽工程在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确认合格后,在实施隐蔽前要进行拍照。所拍照片要作为质保资料留存,并且作为竣工资料的一部分。八、隐蔽工程检查证应用炭素墨水填写,字迹工整,数据准确,按规定备齐份数,做好留存。第二十二条建立施工过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一、严格每道工序和工序间的交接检查验收。即执行“三检”(自检、互检、交接检),主要由施工作业队进行质量控制。1.自检:一是操作人员和班组对所作工作,随时对标检查;二是工班长在每日收工前对班组完成的工作量进行一次自检,并做出记录,工后讲评质量的优劣,对存在的问题必须当日处理;三是每道工序完成后,由施工队现场质检员检查,并要达到合格标准。2.互检:同一工种或多工种间,由施工作业队组织不定期相互检查,主要是互相观摩,交流经验,推广先进操作技术,达到取长补短,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3.交接检:指同一工种的上下班之间或多工种的上下工序间的交接检查。由施工作业队组织交接,各工班要做到不合格的工序不出手,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施工。同时,各工序完成后应经监理人员检查验收,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个工序,严禁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三检”中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处理结果,由队质检员及时记入施工日志或检查记录本,并限期定专人改正。二、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检查验收1.检查验收顺序。先进行检验批检查验收,在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分项工程检查验收,分项工程验收合格后,再进行分部工程检查验收,所以单位工程所含的分部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后,最后进行单位工程检查验收。2.检查验收程序和组织2.1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先由施工队负责人组织技术、质检人员等相关人员检查,在合格的基础上,由队专业质量检查员和专业技术负责人分别在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记录相关栏目签字,然后报监理工程师资质验收。2.2分部工程由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及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在合格的基础上,报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由其组织验收。2.3单位工程完成后,项目部经理要依据质量标准、设计图纸等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对一些大中型工程、技术复杂工程、多个项目部参加施工的工程和建设单位有要求的单位工程,必要时由指挥长牵头,组织人员进行自检,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评定,符合要求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和完整的质量资料,请建设单位组织验
本文标题:工程指挥部质量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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