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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结算编制审核管理暂行办法作者:新区办时间:2010-11-2云南艺术学院新校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云艺新办[2010]002号签发:李昭辉云南艺术学院新校区基本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编制审核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云南艺术学院新校区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做好工程竣工结算工作,根据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云南艺术学院关于印发新校区建设工程施工阶段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艺[2009]46号)、《云南艺术学院呈贡新校区建设工程关于加强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通知》云艺新办〔2010〕001号文,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甲方为云南艺术学院,乙方为施工单位。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云南艺术学院新校区所有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并须在最终结算审核报告上注明:本工程结算以行政审计审定的结果为准。第二章工程竣工结算编制原则第四条工程竣工结算,必须在该工程验收合格后办理,对于未完工程或质量不合格工程一律不得办理竣工结算。工程竣工结算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符合合同(协议)有关结算条款的规定;◆具备完整有效的质量评定结果和符合规范要求的竣工验收资料;◆项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其他有关结算的原始资料齐备;◆工程遗留问题已处理完毕;◆施工单位结算书按要求编制,所附资料齐全。第五条工程竣工结算编审的各方,应共同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有关基本建设工程项目计价的文件,做到依法办事、循规操作,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第六条新校区工程竣工结算工作,实行统一的编报程序及统一的审核方法。第三章工程竣工结算送审资料清单第七条工程竣工结算送审资料要求一式四份,原则上要求原件,对于送审资料为复印件部分,新区办归口部门均应盖章(施工企业资质证明等证明材料只需盖施工单位章),作为加强结算资料有效性的依据。1、送审资料清单如下:1)工程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补遗等)及有关资料;附注:甲方(新区办、监审处)对乙方收集整理“工程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予以协助,甲乙双方核对,以使无缺。2)投标文件(含投标承诺、中标报价书、中标通知书及其它各组成部分);3)施工发承包合同及相应的补充协议;专业分包合同及补充合同;有关材料、设备采购合同。4)图纸会审记录;5)设计变更资料、工程技术联系(核定)单;6)相关会议纪要;7)工程洽商记录;8)现场签证;9)甲招乙供材料定价确认单等(非咨询单位咨询意见);附注:咨询单位咨询意见系供业主方定价及结算控制参考,不视为定价确认。10)专业工程暂估价项目采购结果的通知;11)监理通知或甲方施工指令;12)经监理单位和甲方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13)钢筋抽料表(土建专业适用);14)工程量计算书(必须有计算式);15)承包人编制的《工程项目竣工结算书》(加盖承包人公章和造价编制人员资格证章);16)其他结算资料;17)竣工资料(经批准的开、竣工报告或停、复工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18)符合要求的竣工图;19)移交资料签收表。以上资料明细(包含相关资料等)由新区办对口部门归口管理。2、工程结算以甲方掌握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为准(新区办归口部门台账记录),施工单位提供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只作为参考。第四章工程竣工结算送审资料要求【第八条竣工图1、用于结算的竣工图必须加盖施工单位竣工图专用章及有关人员签字,同时要求有监理单位和新区办归口部门的审核人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2、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资料、工程洽商记录、监理通知或甲方施工指令等内容均应反映在相应的竣工图上(具体要求:将变更或洽商内容简明扼要地标注在竣工图相应位置上,但必须注明标注的内容引自的具体位置)。3、对能在竣工图上放映但未在竣工图上反映的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资料和工程洽商记录等,其费用的增加部分,结算审核时不予确认。第九条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招标书、拦标价公布表、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纪要、投标须知、问题澄清等。2、招标文件应整理装订成册,并编制总目录。第十条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包括技术标、商务标、投标承诺书、投标补充函、中标通知书。第十一条施工合同包括甲方与乙方签订的承发包施工合同、各类补充合同、合同附件、合同协议书等,不仅要提供主体工程施工合同,而且要提供新增工程施工合同和变更工程施工合同,要求将上述合同文件列出总目录并按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第十二条工程洽商记录1、根据工程洽商记录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2、对同一部位在不同时间的工程洽商记录必须以最后实施且完工的内容作为竣工图的标注内容。3、工程洽商记录要求有设计人员的签名及设计单位的盖章,同时要求有监理公司和甲方参与确定部门及归口部门相关人员的签字及单位盖章确认。第十三条图纸会审记录1、按图纸会审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以便于竣工图纸会审记录标注内容的查找,对同一部位在不同时间的图纸会审记录必须以最后实施且完工的内容作为竣工图的标注内容。2、图纸会审记录须有各参加会审人员签字及会审单位盖章确认。第十四条设计变更资料1、按设计变更资料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对同一部位在不同时间的设计变更资料必须以最后实施且完工的内容作为竣工图的标注内容。2、设计变更资料要求有设计人员的签名及设计单位的盖章,同时要求有监理公司和甲方归口部门同意按相关的设计变更资料进行施工的签认意见及单位盖章确认。第十五条现场签证1、根据现场签证的时间先后整理(安装工程要分专业)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2、现场签证要求有监理公司和跟踪审计方、甲方归口部门相关人员签字以及单位盖章确认。第十六条甲招乙供材料定价确认单:由建设方提供的定价确认单,方能作为结算计算依据,对每一份定价确认单必须有编号,分类装订成册。第十七条监理通知或甲方施工指令1、根据监理通知或甲方施工指令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监理通知或甲方施工指令只要求将涉及工程的内容标注在竣工图上,对同一部位在不同时间的监理通知或甲方施工指令必须以最后实施且完工的内容作为竣工图的标注内容。2、监理通知或甲方施工指令要求有监理公司和甲方归口部门相关人员的签字及单位盖章确认。第十八条会议纪要1、指工程质量、安全、技术、经济等现场协调会会议纪要等等。要求根据会议纪要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会议纪要只要求将涉及工程的内容标注在竣工图上。2、会议纪要要求有甲方盖章确认并参会人签字、重要事项须报主管领导签字同意。第十九条钢筋抽料表(土建专业适用):用电脑抽料的要求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用手工抽料的要求提供详细的抽料表和明细汇总表,详细的抽料表应注明钢筋所在构件名称、施工部位、钢筋编号等。第二十条工程量计算书1、工程量计算书应由工程量汇总表和详细工程量计算式组成,工程量汇总表排列序号、工程结算书排列序号及详细工程量计算式排列序号三者顺序应一致。2、详细工程量计算式上应注明图号、轴线位置(土建、市政专业适用);工程量应有详细的计算表达式、小计和合计;小计和合计应注明其范围,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资料、工程洽商记录、监理通知或甲方施工指令等部分的内容应在工程量计算式中分别分项计算并汇总。例如:变更应分项分别计算原图纸取消部分,变更后新增部分。3、现场签证应注明签证单号,对项目内容相同但签证单号不一样的,可合并计算,但合并总数必须反映分项签证单的组成。4、电子版工程量计算书须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第二十一条结算书1、工程结算的编制应区分施工发承包合同类型,采用相应的编制方法:(1)采用总价合同的,应在合同价基础上对设计变更、工程洽商以及工程索赔等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内容进行调整;(2)采用单价合同的,应计算或核定竣工图或施工图以内的各个分部分项工程量,依据合同约定的方式确定分部分项工程项目价格,并对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施工措施以及工程索赔等内容进行调整。2、根据施工承发包合同类型不同结算书编制方法不同,工程结算书仍由两大部分组成:(1)竣工图部分:其中要求包括竣工图、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资料、工程洽商记录、监理通知或甲方施工指令等部分的内容。该部分内容包括固定合同价和变更合同价,变更合同价部分按资料和计算书顺序逐项以“宗”增减计算;(2)现场签证和其它有关费用:现场签证子目应按现场签证的时间先后排序,对项目内容相同但签证单号不一样的,合并在一起计价。上述两大部分中不应有重复列项的内容,用电脑编制的结算书要求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3、送审结算书必须加盖编制单位公章及编制人执业资格章,并且附有预算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否则,该份工程结算书将视为无效,甲方有权拒绝签收。第二十二条其他结算资料凡上述未提及而在结算评审中需要的资料均需提供,例如:施工日记、地质勘察报告、非常用标准图集、应由施工单位承担而由甲方垫付的费用证明等(如:甲方代缴施工水电费票据,已扣回的除外)。第二十三条竣工资料1、竣工资料是指政府的工程质量监督站在工程验收时所需的所有资料。2、竣工资料包括开工报告、竣工报告、工程质量验收评定书、材料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经建设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安装工程的调试方案和调试记录等。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与造价有密切关系故本办法“第七条送审资料清单”中有单列,可并入竣工资料里提供。3、竣工资料须经监理单位和甲方新区办工程部项目负责人在确认表上盖章确认,以证明竣工资料上的相关内容(如使用材料的品牌等)与需审核工程的实际内容一致。4、整理装订成册的竣工资料需编制总目录,并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以便于查找。第二十四条资料签收表1、按送审结算资料的内容列表。2、资料签收表上应注明资料内容、份数和页数(标注页码)。如果工程结算资料较少,施工单位可以将几个类型的结算资料合并整理装订,但必须在资料各分册的封面注明内容,以便查找。第二十五条其他要求1、乙方将完整竣工结算资料编上页码,盖上公章,并将乙方结算负责人委托函附后,将上述完整资料首先交给甲方新区办各项目负责人及归口部门进行该类资料总体书面确认。2、以上资料连同新区办项目负责人及归口部门书面确认单交监理单位进行竣工结算资料评估并向业主方提交《竣工结算资料评估报告》,之后将所有资料汇总移交新区办合同部审核并出具收件单,对不符合上述结算要求的结算资料甲方可拒收。3、各归口部门必须对该类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第五章工程竣工结算编审程序与要求第二十六条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由乙方编制,审核工作由甲方新区办合同部组织实施,甲方委托咨询机构进行审核。第二十七条工程通过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及时整理结算必备资料,根据资料组织结算编制工作,做好送审前的自审。按第三、四章规定的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报送甲方新区办合同部经审核接件后(对不符合要求的资料,甲方可以拒绝接件),移送学校审计部门交委托的咨询公司进行结算审核,出具结算审核报告。根据施工合同约定——该结算审核报告非支付依据,跟踪审计将对结算审核报告进行工程审计,出具结算审计意见——跟踪审计出具的结算审计意见才是院方支付工程款到经跟踪审定结算价的80%的依据。第二十八条乙方应实事求是编制竣工结算,保证竣工结算书的真实性、完整性。1、编制的结算书,应当有人工费、材料、设备和有关经济指标的计算过程及详细的编制说明,扣清甲供材料款项。2、工程结算审核审减率10%(含10%)以内的结算审核效益费由甲方承担,审减率10%以外的结算审核效益费用由乙方承担,对此要求乙方在结算申请时单独进行书面承诺。附注:如合同另有约定,按合同条款执行。3、过程中认价审核的审核效益费,参照本条第2款签证或变更等认价审核审减率10%(含10%)以内的审核效益费由甲方承担,审减率10%以外的审核效益费由乙方承担,直接在认价结果中扣除审减额的8%。附注:如合同另有约定,按合同条款执行。第二十九条乙方应在一定期限(按相关法规规定执行)内完成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