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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合同的结算管理,明确结算工作程序,以提高工程结算工作质量、规范结算行为,对工程项目的造价进行准确核算及有效控制,确保结算的及时与公平,为工程款按合同有计划拨付提供依据,确保工程施工的正常进行,使工程承包合同各项条款得以切实履行,及时反映项目实际成本,并为开发项目投资成本核算的控制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州时尚的工程类合同的价款结算,其它各类合同的价款结算参照本管理办法执行。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类合同价款结算,是依据工程类合同约定进行的预付款、进度款和竣工价款的结算活动。第三章原则第四条平时做好与进度款结算和竣工结算相关的各项资料的准备工作。第五条公司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平时加强沟通。第六条所有工程结算时必须有立项申请及工程合同,并严格遵循工程合同约定的结算原则,严禁出现与结算原则违背的现象。第七条所有工程结算均需逐级审批签字后方能生效。无有效的《工程费用签报单》的工程价款不得启动付款流程。第八条《工程费用签报单》和全套结算资料必须具备100%的可复查性。第四章职责第九条执行工程类合同的管理部门职权范围:(一)负责组织与结算有关的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出具验收报告,并取得工程管理部门最高职权人的审核签字。(二)负责审查承包方提出的结算报告及全套结算资料,并对提供的结算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负责。第十条工程造价结算部门的管理职责(一)负责编制工程合同的结算计划书,结合造价工作需求,协调外部造价咨询公司开展造价结算工作。(二)负责审核结算资料、审核工程结算造价、确定结算价款,并对结算价款的准确性负责。第五章进度款结算规定第十一条承包方按合同约定的进度款结算程序,向工程管理部门提交监理单位签字盖章后的《工程费用签报单》(附全套申请书资料),全套申请书资料一式肆份或按合同约定的份数。没有工程监理单位介入的工程,由工程管理部门审核签章。全套进度款结算和付款资料原件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一)《工程结算资料清单》(二)已完工程的进度情况:包括实际进度、计划进度等方面(三)已完工程的质量情况:包括是否满足验收规范的规定和合同约定等(四)已完工程的数量情况:包括是否满足合同约定的计算要求、当期工程量价款及当期应付工程量价款等(五)工程签证情况:包括与甲方核对的签证台账、是否计入当期的依据等(六)累计工程量价款和价款支付情况(七)其他它进度款所必需的资料第十二条如果承包方未按规定及时向我方提交《工程费用签报单》及全套结算资料,工程管理部门可以向对方发出《结算通知书》第十三条工程管理部门根据承包方提供的上述《工程费用签报单》及全套资料,重点对承包方提供的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不满足本办法要求的,要求承包方及时补齐,同时提供业主索赔资料,包括由于减账、漏做工程、质量不合格工程、拖期、扰民、闹事、员工停工、不配合工作、不协调和偷工减料等方面的签证、信函、备忘录及声明等。工程管理部门审核完毕后,将全套资料提交造价结算管理部门,并通过《工程结算资料清单》办理移交。第十四条造价结算管理部门根据工程管理部门审核后的结算资料,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审核完毕进度款的结算资料,审核后由造价管理部门和承包方指定人员在双方确认的结算书上签字,造价管理部门按规定填写《工程费用签报单》相关内容,并由工程管理部门完成后续全部流程的审批。第十五条工程管理部门将收到的审批后的资料转造价管理部门、承包方和监理方各一套。第十六条对于特定假日期间的预付款拔付或5万元以下的预付款拔付可以通过员工借款形式进行;除此以外,必须附有工程量资料方可会签《工程费用签报单》文件,进行工程款拔付。第六章竣工结算规定第十七条工程管理部门组织完成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提交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并将全套竣工验收资料存档,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有关工程档案管理方面的规定。第十八条承包方按合同约定的竣工结算日期向工程管理部门提交监理单位签字盖章后的《工程费用签报单》(附全套申请书资料),全套申请书资料一式肆份或按合同约定的份数。没有工程监理单位界入的工程,由工程管理部门审核签章。全套竣工结算和付款资料原件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一)《工程结算资料清单》(二)全套竣工图1套(三)竣工验收报告1份(四)已完工程的进度情况:包括实际进度、计划进度等方面(五)已完工程的质量情况:包括是否满足验收规范的规定和合同约定等(六)已完工程的数量情况:包括是否满足合同约定的计算要求、当期工程量价款及当期应付工程量价款等(七)工程签证情况:包括与甲方核对的签证台账、是否计入结算的依据等(八)累计工程量价款和价款支付情况(九)其他它进度款所必需的资料第十九条如果承包方未按规定及时向我方提交结算报告和全套结算资料,工程管理部门可以向对方发出《结算通知书》。第二十条工程管理部门根据承包方提供的上述《工程费用签报单》及全套竣工结算资料,对其提供的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不满足本办法要求时要求承包方及时补齐,同时提供业主索赔资料,包括由于减账、漏做工程、质量不合格工程、拖期、扰民、闹事、员工停工、不配合工作、不协调和偷工减料等方面的签证、信函、备忘录及声明等。工程管理部门审核完毕后,将全套资料提交造价结算管理部门,并通过《工程结算资料清单》办理移交。第二十一条造价管理部门根据工程管理部门审核后的竣工结算资料,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审核竣工结算资料,审核并基本达成一致后,由造价管理部门主办工程师和承包方指定人员在双方确认的结算书上签字,造价管理部门按规定填写《工程费用签报单》相关内容,并完成后续全部流程的审批。审批完成后造价管理部门将资料转发工程管理部门叁套。第二十二条工程管理部门将收到的审批后的全套资料转承包方和监理单位各一套。第七章处罚第二十三条各相关部门必须积极支持、配合工程结算相关工作,未按本制度要求执行相关工作内容,纳入月度绩效考核核减绩效工资水平。第二十四条因历史遗留问题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后长期(一年以上)不报竣工结算的,工程管理部门应在公开发行报刊上发布公告,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报送竣工资料,限期不报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对未报部分按0值处理并纳入结算。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管理办法由造价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第二十六条本管理制度自批准后开始执行第二十七条公司如有与本制度相悖的管理文件,以本制度为准第九章表格及支持文件1、表格:《工程费用签报单》、《工程结算资料清单》、《结算通知书》2、流程:《工程结算流程》
本文标题: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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