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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贵阳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项目交工资料验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结合首贵项目实际情况,为进一步规范本工程项目交工资料的管理,保证工程实体和交工资料验收的质量,提高工程建设资料管理水平,特制定此制度。第二条首贵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工程管理部组织各实施部门负责单位工程实体、交工资料及竣工图的验收移交的组织与协调,负责提供单位工程划分和任务分工进行确认。首贵公司工程部、设备部、项目部或作业部共同负责交工资料、竣工图的验收工作。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首贵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第二章交工资料验收的依据和质量要求第四条单位工程交工资料验收依据:一、贵州省建筑工程资料表格填写范例与指南(上中下三册)二、JGJ/T185-2009《建设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三、GB50386-2006《轧机机械设备工程安装验收规范》四、GB/T50308-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五、GB5023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2-六、GB50397《冶金电气设备工程安装验收规范》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和2013交叉使用)八、《工业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5025294)九、《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十、贵州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实施细则十一、《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十二、《科技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十三、《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适用于建筑工程资料和监理资料管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冶金电气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适用于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资料管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适用于施工安全资料管理。第五条单位工程交工验收条件: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施工单位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了自检,确认工程实体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及合同要求。三、有完整的交工技术管理资料和竣工图。-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场检验复验报告,合格证等。四、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第六条工程交工资料由与首贵工程组织实施部门签订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及设备大包合同的承包单位负责组织办理,按合同单位进行组卷,首贵公司不对其合同总包单位下属的分公司或分包单位。承担的合同任务达不到单位工程标准的,比照单位工程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工程交工资料以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为一个基本单位进行组卷,同一编号的总图、土、主、机、炉、水、热、风、燃、电、计、自、讯等13个专业的施工图纸所组成的工程为一个单位工程。首贵项目工程交工资料应以各单项工程根据任务分工等实际情况划分的单位工程为准。针对冶金工程施工特点,实行项目总包的工程由总包单位组织按单位工程进行交工组卷;起重机械、压力容器及管道安装、消防、安全、计控、电信、计量、防腐、防水等按专业承包的,由专业承包单位单独进行交工组卷,资料组卷深度到检验批;实行项目总包的工程,竣工图要求按单位以首钢设计院设计专业图号系列整体组卷,要求不得拆分、打乱设计施工图顺序。-4-第七条交工单位向首贵公司移交的交工资料及竣工图按合同规定执行,其中首贵工程部归档档案一套,特种设备等由首贵公司设备部专业管理使用一套。第八条单位工程交工资料的质量要求:一、交工资料的内容必须完整、准确、系统、真实地反映工程竣工后的实际情况,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要求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认可手续完备,使用激光打印机进行打印。文字材料和图纸不能满足质量要求的一律返工。二、交工资料必须使用原件,如有特殊原因不能使用原件的,应在复印件或抄件上签字、盖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复印日期、经手人。三、复印、打印文件及照片的字迹、线条和影像的清晰及牢固程度应符合设备标定质量的要求。四、交工资料要求必须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或装置、阶段、结构、专业组卷。五、竣工图按照专业组卷交工。六、交所有竣工资料(包括图纸)的扫描件。第九条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中的核查人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共同签认,结论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单位(子-5-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表的质量评价意见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共同评价并签认,观感质量综合评价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负责填写,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必须确保工程质量支持资料齐全完整。第十条起重机械、电梯、电葫芦等起重特种设备验收要求:所有起重设备安装前必须到归属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安装告知和监检验收手续,交工资料要求单独组卷,工程交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移交的随机设备资料:一、产品质量合格证。二、起重设备安全质量监督检验合格证。三、设备安装及使用维护说明书。四、其他有关技术说明资料。除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规定的文件外,施工单位还必须要提供并单独组卷的安装资料:一、起重特种设备安装告知书。二、起重特种设备安装资质许可证。三、起重特种设备的安装质量证明。四、地方安全质量监督局出具的起重设备验收报告。五、地方安全质量监督局出具的起重设备监督检验合格证及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起重特种设备范围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88条规定执行具体如下:-6-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特种设备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第十一条承压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验收:所有承压设备安装前必须到归属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安装告知手续并到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履行安装监督检验验收手续,交工资料要求单独组卷,施工单位必须移交的具体资料如下:一、国内制造压力容器,须提供以下技术文件和资料:(一)、竣工图样。竣工图样上应有设计单位资格印章(复印章无效)。竣工图样上应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章上应有制造单位名称、制造许可证编号和竣工图字样。(二)、产品质量证明书及产品铭牌的拓印件。产品质量证明书包括(产品合格证、主要受压部件材质证明书、无-7-损检测报告、热处理报告、压力试验报告及气密性试验报告等)。(三)、压力容器安全泄放量、安全阀排放能力或爆破片泄放面积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设计有要求的)。(四)、产品制造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机构出具的《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五)、压力容器受压元件(封头、锻件)等的制造单位,应按照受压元件产品质量证明书的有关内容,分别向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和压力容器用户提供受压元件的质量证明书。(六)、制造厂家的《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的复印件。(七)、安装单位出具的《压力容器安装质量证明书》。二、进口压力容器,须提供的资料:(一)、境外制造企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复印件)。(二)、对于不可进行到岸监督检验的压力容器,必须由国家总局授权有资质的监督检验机构,承担现场设备的监督检验工作;对于可实施境内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检验的,应由贵州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进行检验工作。检验机构按《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规则》的规定执行,检验合格后出具《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8-(三)、产品质量证明书及竣工图。产品质量证明书包括(产品合格证、主要受压部件材质证明书、无损检测报告、热处理报告、压力试验报告及气密性试验报告等)。(四)、制造企业所在国的监察机构出具的《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检验报告》。(五)、安装单位出具的《压力容器安装质量证明书》。三、锅炉按《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锅炉法规要求提供交工资料,其内容应包括:(一)、锅炉图样(包括总图、安装图和主要受压部件图)。(二)、受压元件的强度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三)、安全阀排放量的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四)、锅炉质量证明书(包括出厂合格证、金属材料证明、焊接质量证明和水压试验证明)。(五)、锅炉安装说明书和使用说明书。(六)、受压元件重大设计更改资料。(七)、对于额定蒸汽压力大于或等于3.8MPa的锅炉至少还应供以下技术资料:1、锅炉热力计算书或热力计算结果汇总表;2、过热器壁温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3、烟风阻力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4、热膨胀系统图。对于额定蒸汽压力大于或等于9.8Mpa的锅炉,还应提供以下技术资料:(1)、再热器壁温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2)、-9-锅炉水循环(包括汽水阻力)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3)、汽水系统图;(4)、各项保护装置整定值。(八)、《锅炉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和《锅炉安装验收监督检验报告书》。(九)、《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十)、《锅炉安装质量证明书》。四、压力管道交工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报告》。(二)、项目批准书和安装审批(开工)报告(告知书)。(三)、压力管道组成件及支承件的质量证明书或复验、补验报告。(四)、施工记录和试验报告(包括阀门试验记录,高压管件加工记录,隐蔽工程(封闭)记录,安全阀最终调试记录,管道补偿件安装记录,热处理报告,管道系统压力试验记录,管道吹扫及清洗记录;无损检验报告,其他检验报告)。五、设计修改文件及材料代用报告。(一)、要求100%RT检验的管道,应在单线图上准确标明焊缝位置、焊缝编号、焊工代号、无损检测方法、焊缝补焊位置、热处理焊口编号。(二)、对抽样射线检测的压力管道,其焊缝位置、焊-10-缝编号、焊工代号、无损检测方法、焊缝补焊位置、热处理焊口编号等应有可追溯性记录。六、压力管道设计图(设计图上有设计单位资格印章)及安装竣工图和压力管道单线图。七、安装单位出具的《压力管道安装质量证明书》。八、工程交接验收应按GB50235中的表格格式填写“工程交接检验书。压力容器特种设备范围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88条规定执行具体如下: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等。-11-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压力容器专业特种设备均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第十二条为加强对起重机械、电梯、电葫芦起重设备以及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验收管理,首贵配套完善工程要求由首贵公司设备部特种设备专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资料验收,由首贵设备部特种设备主管专业员出具验收合格意见后,工程部依据设备部验收意见及其它资料验收情况,给予办理单位工程交、竣工验收手续。第十三条计量、自动化设备交工资料要求提供:一、节流装置的计算书和制造说明书及制造尺寸图。二、测量仪表检定证书。三、接地等隐蔽工程需交付监理签认后的实际施工图。四、特殊仪表调试、测试纪录
本文标题:工程项目交工资料验收管理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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