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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电石厂文件鹤煤股份电石办[2012]57号关于印发《鹤煤电石厂建设工程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厂属各车间、科室:现将《鹤煤电石厂建设工程验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三日主题词:工业化工工程验收通知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电石厂综合办公室2012年11月3日印发校对:张九峰1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电石厂建设工程验收管理办法1、总则1.1目的:为了搞好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电石厂(下称:电石厂)建设工程的验收管理工作,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等国家相应标准及条例,考核电石厂建设工程是否按上级有关规定和规范及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完成了施工任务,确保工程质量,为基建项目考核提供依据,促进电石厂建设工程及时投产、达产,尽快发挥投资效益,特制定本办法。1.2适用范围:适用于电石厂新建工程(含零星工程)及配套矿山、外部供电工程的验收管理。1.3工程验收阶段:电石厂建设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1.4工程验收种类:交工验收分为单位工程验收、单项工程(指区域性或系统性的工程,下同)验收二种。竣工验收分为单项工程验收和由一个或若干个单项工程组成的建设项目验收二种。验收结束后,由交(竣)工验收管理部门机电科、工程部等各职能部门组织相2关单位编写《建设情况报告》。1.5工程项目前期需办理规划、档案、消防、环保、水保、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卫生等报审手续的,工程竣工时各专业均要办理竣工验收。2、工程交(竣)工验收的机构及职责2.1单位工程交工验收2.1.1采用验收小组的形式,项目组负责人组织;2.1.2.参加单位:上级相关职能部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生产技术科、机电科、工程管理部、综合办、计划经济部、安全科、保卫科。使用单位;电石车间、原料车间、采选车间、动力车间、中心化验室。2.1.3验收部门职责:2.1.3.1制定交工验收工作计划;2.1.3.2检查和验收交工技术资料;2.1.3.3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核查;2.1.3.4处理交工验收中有关问题;2.1.3.5签证交工验收证书;2.1.3.6验收合格后,对使用单位进行项目交接;2.1.3.7组织本单位工程交工验收工作总结。2.2单项工程交(竣)工验收2.2.1电石厂成立交(竣)工验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交工验收3管理办公室和各专业验收组,目前,暂设土建专业组、设备专业组、安全环保组、能源介质组、档案资料组、生产准备组等六个专业组,以后各单项工程的交(竣)工验收可根据其具体情况,对专业验收组进行增减。2.2.1.1组长:由电石厂厂长担任。2.2.1.2副组长:由电石厂各分管领导担任。2.2.1.3成员:生产科、机电科、工程管理部、计划经济部、安全科、使用单位车间领导,各职能部门、监理部门及施工单位领导。2.2.2、领导小组职责范围2.2.2.1组织单项工程的交工验收;2.2.2.2协调和处理交工验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2.2.2.3审查和批准各专业组提交的专业验收意见。2.2.3交工验收管理科室由机电科、工程部负责,主要职责为:2.2.3.1负责工程交工验收内部事务的日常管理;2.2.3.2协调各专业组的工作;2.2.3.3跟踪各专业组验收检查时所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督促工程管理单位和责任单位及时处理有关问题;2.2.3.4负责组织各专业签署工程交工验收证书;2.2.4专业组:各专业组组长由电石厂相关专业对口管理部门的科长担任,副组长由相关项目组、使用单位车间主任担任。监理部门、施工单4位及电石厂各相关部门参与。各专业组又可根据实际情况再成立若干个分组,分组的职责及人员组成、分工由各专业组另行规定。2.2.4.1土建专业组:工程管理部(1)为土建专业验收提供技术支撑,组织土建及相关专业(如桩基、基础、各类建(构)筑物、钢结构、道路、雨排水及生产(活)排水、围墙、照明、绿化等)的实体质量检查和验收;(2)核查土建及相关专业(同上)的设计、勘探、施工、监理等的技术文件和资料;(3)审核和批准土建专业的《工程实物交接专业确认书及遗留问题明细表》、《单位工程实物验收专业确认表》和《单位工程实物交接协议书》;(4)提出土建专业的交工验收的初步验收意见。2.2.4.2设备专业组:机电科(1)为设备验收提供技术支撑,组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防雷接地、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及装置的交工验收,督促机电设备及相关专业(如炉窑、通讯、运转设备、仪表、摄像监控、通风除尘等)的试车、功能考核过程;(2)核查机电设备及相关专业(同上)和特种设备的设计、设备制造、设备安装、监理等的技术资料;(3)审核和批准设备专业的《工程实物交接专业确认书及遗留问题明细表》、《单位工程实物验收专业确认表》和《单位工程实物5交接协议书》;(4)提出设备专业的交工验收的初步验收意见。2.2.4.3安全环保组:生产科、安全科、保卫科(1)组织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卫生等设施(如各类安全阀、各类安全表(计)、安全标识、安全消防通道、事故应急开关、事故报警、安全装置、消防灭火设施、除尘、空调、空气检测、排污检测、污水处理等)的交工验收;(2)核查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卫生等设施(同上)和特种设备的设计、设备制造、安装、监理等的技术资料;(3)审核和批准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卫生等的《工程实物交接专业确认书及遗留问题明细表》、《单位工程实物验收专业确认表》和《单位工程实物交接协议书》;(4)提出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卫生等的交工验收的初步验收意见。2.2.4.4能源介质组:动力车间(1)组织水、电、气等能源介质的设备及管道(含计量装置)(特种设备除外,下同)的交工验收;(2)核查能源介质设备及管道的设计、设备制造、安装、监理等的技术资料;(3)审核和批准能源介质设备及管道等的《工程实物交接专业确认书及遗留问题明细表》、《单位工程实物验收专业确认表》和《单6位工程实物交接协议书》;(4)提出能源介质设备及管道等的交工验收的初步验收意见。2.2.4.5档案资料组:综合办(1)根据鹤煤公司及电石厂档案资料的有关规定,组织对相关工程档案资料的审查工作,审查其建立、格式、书写、装订等是否符合要求;(2)审查工程交工资料是否经各专业对口部门和监理单位复核、签证;(3)提出档案资料交工验收的初步验收意见。2.2.4.6生产运行准备组:生产技术科(1)监督和指导作业区生产工艺技术人员、操作人员、设备检修人员对生产工艺装置线、辅助生产设施建设实体质量及其是否满足生产工艺技术的相关要求,进行全面检查、验收;(2)提出《工程实物交接专业确认书及遗留问题明细表》。(3)提出工程项目交工验收的初步验收意见。2.3项目组是电石厂交(竣)工验收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单位工程项目的交工验收和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2.4电石厂各职能部门参与各工程项目组组织的交(竣)工验收,负责相关专业(如土建、安装、环保、消防、职业卫生、劳动安全、特种设备等)的内部验收和外部事务的统一归口管理,并办理相关的准用、准运手续。72.5项目的使用单位参与工程项目的实物交接验收确认,并按有关要求及时对实物交接证书进行签证。2.6电石厂各职能部门和各车间交工验收具体职责详见附件1。3、工程交(竣)工验收的依据、条件及程序3.1交(竣)工验收的依据3.1.1电石厂有关工程建设的规定、办法。3.1.2初步设计及有关审批文件。3.1.3施工图及会审记录、设计变更资料和技术核定单3.1.4软件技术方案及功能需求书。3.1.5合同文本及合同技术附件。3.1.6现行技术标准及技术规范、规程和施工及验收规范。3.1.7国产设备技术资料。3.1.8进口成套设备(或非成套)合同所规定的技术标准、检验规范(若无明确规定,则按我国现行技术标准执行)。3.1.9交工验收的项目名称和编号,按电石厂有关规定执行。3.2单位工程交工验收3.2.1验收条件:3.2.1.1项目范围内的特种设备报审完毕,并办理了相应的准用、准运手续。3.2.1.2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等专项工程经政府有关部门预验收。83.2.1.3工程均己按施工图的规定施工完毕,工程实体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性条文的要求,工程技术资料齐全己按要求进行了整理,施工单位提交了交工验收申请报告。3.2.1.4监理单位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交工资料进行检查、审核和签证,提交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3.2.1.5建筑工程:(1)按施工图设计内容全部施工完毕,并经过施工单位预验和监理的初验,符合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2)建筑设备经过试验,均己达到设计和使用要求;(3)建筑物室内外清洁,室外2m以内清理完毕,施工渣土己全部运出现场;(4)应交付的竣工图和其他技术资料,均己齐全。(5)其它符合《建设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及有关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3.2.1.6设备安装工程:(1)设备基础、机座、支架、工作台和梯子等全部施工完毕,且经检验符合设计和设备安装要求;(设备安装工程验收的基本步骤见附件2)(2)工艺及动力设备和仪表等己按设计和技术说明书要求安装完毕,其质量符合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并经试压、检测和单体或联动试车合格,基本达到了设计的生产能力(机械设备的试运9转要求详见附件3);(3)设备图纸、出厂合格证、技术性能和操作说明书,以及试车记录和其他技术资料齐全。(4)其它符合安装工程验收规范的相关要求。3.2.2验收程序3.2.2.1单位工程具备交工验收条件后,施工单位提前3-5天向主管项目组提出书面的交工验收申请。3.2.2.2监理单位复核交工验收条件,符合要求后,对施工单位提出的交工验收申请报告提出审查意见。3.2.2.3主管项目组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实物检查、验收。3.2.2.4实物检查验收合格后,监理单位及相关单位签证相关专业的《工程实物交接专业确认书及遗留问题明细表》和《单位工程实物验收专业确认表》,交使用单位、送验收小组复审检查具备负荷联动试车,并办理《单位工程实物交接协议书》。3.2.2.5工程项目实物交接后,使用单位向公司申请经主管经理批准后负责组织负荷联动试车。(试生产)施工、监理、设计、设备等单位派人参加。同时,项目组负责将负荷联动试车(试生产)过程中形成的资料整理归档。3.2.2.6工程项目实物交接后,施工单位在45天内将交工资料一式三份送交项目组和有关部门审核,相关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在45天内审核、复核、归档完毕。对单位工程验收中存在的问题,10提出书面整改意见,落实施工单位整改,严重的则进行返工,交工资料一式三份,二份存档,一份供生产单位使用。3.2.2.7单位工程遗留问题处理完毕,交工资料复核完毕,办理《单位工程交工验收证书》。3.2.2.8电石厂建设工程单位工程交工验收流程(见附图2)3.2.2.9软件项目交工验收:(1)因其特殊性,不需要办理实物交接手续。(2)软件项目系统功能考核合格,交工资料复核完毕,由主管项目组办理《单位工程交工验收证书》。并和公司“信息中心”共同组织对软件实现的目标、功能进行考核、评估,填写《软件项目功能验收表》和《软件项目功能评估、验收意见表》。3.3单项工程交工验收:3.3.1验收条件:3.3.1.1区域或系统内的单位工程和软件项目均己办理交工验收手续;3.3.1.2有负荷联动试车合格,能够生产合格产品;3.3.1.3项目生产准备己基本完成,能够连续生产。3.3.2验收程序3.3.2.1单项工程具备交工验收条件后,施工单位提前3-5天提交单项工程交工验收书面申请,经项目监理组和主管项目组初审后,报机电科、工程部。113.3.2.2机电科、工程部组织各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初步验收,合格后,正式向公司交工验收领导小组提出单项工程的验收申请报告。3.3.2.3电石厂交工验收领导小组组织各专业组对项目的实体和竣工资料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和施工各类法定文件进行检查和验收。3.3.2.4对工程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落实责任单位整改。对项目存在严
本文标题: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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