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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一)摘要:在现代经济社会中,培育和发展核心竞争力,对任何一个企业都至关重要,因为核心竞争力一旦形成,就成为企业的战略性资产,并能够给企业带来可持续发展的竞争优势。而缺乏核心竞争力正是我国发展大公司和企业集团所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有资料显示:我国520户国家重点企业的销售收入仅相当于世界500强前两名销售收入之和的98%。核心竞争力的缺乏不仅体现在具体技术层面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更体现在管理新模式的缺乏上。国外一些著名学者和经济学家早在20世纪90年代就提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概念,并对其展开研究,而国内的一些学者也在基于我国国情的基础上对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进行进一步多角度的深入分析和研究。本文作者在参考了大量的有关文献之后,对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做了一个全面的理论综述,并在此基础之上提出自己的一点建议。本文旨在全方面、多角度探讨企业核心竞争力,能让读者对其有一个全面透彻的知晓。关键词:核心竞争力;核心能力;创新核心竞争力(corecompetence),又称核心能力、核心竞争优势,最早由两位美国战略管理学家帕拉哈德(C.K.Prahalad)和哈默(GaryHamel)1990年在《哈佛商业评论》发表的《公司的核心能力》一文中提出来的。所谓核心竞争力是指“企业内部经过整合了的知识和技能,尤其是协调各方面资源的知识和技能,即能使公司为客户带来特别利益的一类独有的技能和技术。而把企业界关注的焦点从研究竞争策略转向了增强核心能力是企业战略理论的一个里程碑。”为了与已有的企业能力的概念相区分,潘汉尔德和哈默进一步提出了判断核心竞争力的三个标准:(1)核心竞争力必须为市场所认可,即能够提供进入相关潜在市场的机会;(2)核心竞争力必须给客户带来特别利益,也就是说核心竞争力应当能够提高企业的效率,帮助企业通过降低成本或创造价值来扩大客户的利益;(3)核心竞争力必须是竞争对手难以模仿的,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企业基于核心竞争力的优势得以持续。其后的研究者,又在此基础上增加了一些判断标准。如:核心竞争力应当是异质的;核心竞争力应当是难以替代的;核心竞争力必须具有较强的延展性等。而实际上,早在20世纪80年代早期,就有一批管理学家以解释被新古典经济学视为“生产函数”的企业和探寻企业竞争优势的根源所在为目标,以反叛主流企业理论和梅森——贝恩范式为基础发展了企业竞争优势外生论。鲁梅尔特(R.P.Rument)还通过实证研究证明,企业表现为超额利润的竞争优势并非来自外部市场力量,而是来自于企业自身的某种因素,即企业绩效的决定因素或竞争优势是内生于企业。在此背景下,管理学界提出了一种既不同于新古典经济学也有别于新制度经济学的全新企业理论,并以此为基础提出了企业竞争优势内生论——企业核心竞争力论。这种从管理学角度提出的企业理论,在内容上实际经过了三个阶段的的演变。最初是以资源为基础的企业观,这是一种资源依赖论。该理论把企业看作具有不同适用性的各种资源和能力的集合,企业绩效的决定性因素或竞争优势源于企业的特有资源和能力,而竞争对手很难模仿或购得它们,可成功的企业战略依赖于积累专门化的资源,并通过创造业务单位来开发利用资源,使资源与市场机会相匹配。再次是以能力为基础的企业观,即企业能力论。该理论认为企业本质上是一个能力系统,企业所拥有的资源并非都可以成为企业绩效或竞争优势的源泉,真正成为企业绩效与竞争优势决定性因素的是能够有效利用、开发企业内部资源的能力,因此,企业之间的能力差异是企业之间绩效差异的根本原因。最后就发展到了以知识为基础的企业观,即企业知识论。1990年帕汉拉德和哈默在企业能力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企业核心能力这个概念,即组织中的积累性知识,特别是关于如何协调不同的生产技能和有机结合多种技术流的学识。对于国内一些学者的研究,如李正中和智勇所写的《企业核心竞争力:理论的起源及内涵》一文中,作者对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也有着详尽的描述。他们指出:企业所拥有的每一种资源都能够形成一种或几种企业能力,但是,在这些能力中,只有那些能够为顾客创造价值,被市场所认可,从而为企业进入某种现实潜在市场提供机会的能力,才会被企业用于参与市场的竞争,这种能力才真正成为了企业的竞争(Competence)。只有当企业的某种竞争力具有了异质性,即能力与众不同,为本企业所独有,或者相对其他企业具有更高的效率时,才能为企业带来竞争优势。如:企业拥有一条或多条业务链或生产链,这些价值增值链中的任何一个环节都可能成为竞争优势的来源,而如果企业在这一环节上的能力能够以更高的价值或较低的成本,通过最终产品为顾客创造更多的消费者剩余,那么这种具有了异质性、独到性或比较优势的能力就可被称为独特竞争力。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持续竞争优势是竞争优势中最为关键和重要的部分,为了获得持续竞争优势,企业必须在自身所拥有的独特竞争力中寻找那些难以模仿,又难以替代的部分,只有建立在这部分能力基础上的竞争优势才能得以长期持续。因此,只有当某些独特竞争力同时具备了某种难以被模仿和替代的性质时,这种独特竞争力才成为了企业真正的核心竞争力。关于核心竞争力的来源和构成,越来越多的学者以罗蒙西巴顿(DBBarton)为代表人物相信,核心能力不等于公司经营资源的拥有量,而是来自于公司的创造性工作。核心能力不只是技术和人力技能,更是一种制度化的相互依存、相互联系、能够识别和提供竞争优势的企业知识体系。其构成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1)知识与技能;(2)管理体制;(3)实物系统;(4)价值观。由此,巴顿提出,组织开发核心能力的方式必须是一种制度化、系统化、长期化的行为,其重点是构建能够为公司创造竞争优势的知识体系。
本文标题: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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