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 副本 (2)
1目次一、工程资料管理目的............................................................................................................................2二、工程资料管理总则............................................................................................................................2三、工程资料管理流程............................................................................................................................4三、工程资料管理办法............................................................................................................................52一、工程资料管理目的1目的对项目资料和竣工档案资料进行有效管理和利用,确保公司在任何场合使用的工程图书资料为完整、系统的现行有效版本。避免重要资料遗失,保障公司利益不受损失。二、工程资料管理总则2总则2.1工程资料应与建筑工程建设过程同步形成,并应真实反映建筑工程的建设情况和实体质量。为保证工程资料的同步、齐全、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有效利用,要求工程资料应及时收集、整理、归档;确保档案案卷合格率,使工程档案管理顺利达到《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2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的过程中形成的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包括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勘测、设计、施工技术文件及资料、施工、监理资料、调试、生产准备、试运行、移交生产、竣工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声像材料和其它载体的材料。2.3公司工程建设部负责对项目公司在建或新建项目工程技术文件、资料等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管理工作的指导。项目公司为公司项目档案管理归口管理部门,项目公司总工程师负责该项目全生命周期需要交予当地城市档案馆及公司需长期留存的各种工程资料的审核、确认工作;审查各专业工程师收集、3整理的各种工程技术资料的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连续性、及时性;审核监理资料、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资料等。项目公司前期部负责工程前期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项目公司工程部负责施工技术资料、竣工图、竣工测量文件资料、施工、监理资料、声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审核、组卷等具体实施工作;整理成册后一份(有条件最好是原件)交予公司人力行政档案室保存。2.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各级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组卷归档工作是各自的义务和岗位职责,各级人员应对自己负责的项目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认真做好立卷归档工作,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2.5严格检查工程参建各单位上报工程资料的真实有效性、完整齐全性,严禁伪造或故意撤换。2.6工程资料应为原件。当为复印件时,应加盖复印件提供单位的公章,注明复印日期,并有经手人签字。2.7要求工程参建各单位应及时对工程资料进行确认、签字。2.8项目公司在与工程参建各单位应在合同中对工程资料的编制、套数、费用和移交期限等提出明确要求。合同中对工程资料的技术要求不应低于本规程的规定。2.9工程竣工图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编制,可委托施工、监理或设计单位编制。2.10列入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接收范围的工程档案,项目公司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依法提请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取得《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将工程档案移交城建档案馆。2.11由公司或项目公司采购供应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建设单位应提供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42.12工程参建各单位应对本单位形成的工程资料负责管理,并保证工程资料的可追溯性。由多方共同形成的工程资料,各自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2.12由公司发包的专业承包施工工程,分包单位应按本规程的要求,将形成的施工资料直接交项目公司的工程部;由总包单位发包的专业承包施工工程,分包单位应按本规程的要求,将形成的施工资料交总包单位,总包单位汇总后交项目公司工程部。3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在建或新建、改建的所有项目。三、工程资料管理流程4工程资料管理流程图资料管理流程图分包企业(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本分包专业工程的工程资料收集、编写、整理并保证该分包工程资料的规范性、合法性、真实有效性、随工程进度同步上报施工单位1、施工企业(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整理、归档分包企业上报的该项目分包工程的工程资料2、负责施工企业承包范围内工程资料收集、编写、整理、组卷、装订、递交,并保证工程资料的规范性、合法性、真实有效性、随工程进度同步上报监理单位1、专业监理和总监理工程师要按相关验收规范及资料管理规程同步审查和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资料是否真实反映工程实体情况,工程资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2、按照资料管理规程要求收集、编写、整理、组卷、装订、递交监理工程资料并保证工程资料的规范性、合法性、真实有效性,及时上报建设单位项目工程部各专业工程师负责进一步对监理单位审核通过的施工单位上报工程资料的真实性,规范性,有效性、合法性、符合性(工程名称、公司名称、面积、结构形式及档案数量进行审查,及时将审核结果上报项目总工程师项目总工程师对工程资料整体内容进行审核,工程资料归入工程所在地城建档案馆后,将相同的备份资料送至公司人力行政档案室归档。项目公司工程部各专业工程师分包技术负责人公司人力行政部档案室(归档)施工技术负责人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项目总工程师5三、工程资料管理办法5分类与编号5.1工程资料分类51.1工程资料按照其特性和形成、收集、整理的单位不同分为:基建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和竣工图。5.2编号5.2.1基建文件可按文件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和类别,由建设单位确定编号原则。5.2.2监理资料可按资料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编号。5.2.3分部工程中每个子分部工程,应根据资料属性不同按资料形成的先后顺序分别编号;使用表格相同但检查项目不同时应按资料形成的先后顺序分别编号。5.2.4资料编号应填写在资料专用表格右上角的资料编号栏中;无专用表格的资料,应在资料右上角的适当位置注明资料编号。5.2.5资料管理目录的填写要求:1工程名称:单位或子单位(单体)工程名称;2资料类别:资料项目名称,如工程洽商记录、钢筋连接技术交底等;3序号:按时间形成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从1开始依次编写;4内容摘要:用精练语言提示资料内容5编制单位:资料形成单位名称;6日期:资料形成的时间;7资料编号:施工资料右上角资料编号中的顺序号;8备注:填写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6基建文件66.0.1基建文件是建设单位从立项申请并依法进行项目申报、审批、开工、竣工及备案全过程所形成的全部资料。按其性质可分为:立项决策、建设用地、勘查设计、招投标及合同、开工、商务、竣工验收及其他备案文件。6.0.2立项决策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有关立项的会议纪要及相关批示、项目评估研究资料及专家建议等。根据项目大小、投资主体的不同,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分别由国家、行业或当地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审批。6.0.3建设用地文件包括:征占用地的批准文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交易文件、规划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建设用地文件分别由国有土地管理部门和规划部门审批形成。6.0.4勘查设计文件包括: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土壤氡浓度检测报告、建筑用地钉桩通知单、验线合格文件、设计审查意见、设计图纸及设计计算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等。建筑用地钉桩通知单、验线合格文件、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由规划部门审批形成。6.0.5招投标及合同文件包括:工程建设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相关合同文件。6.0.6开工文件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工程开工文件分别由规划部门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形成。6.0.7商务文件包括:工程投资估算、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施工预算、工程结算等。6.0.8其他文件包括:工程未开工前的原貌及竣工新貌照片、工程开工、施工、竣工的音像资料、工程竣工测量资料和建设工程概况表等。77监理资料7.0.1监理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按相关规定确定本工程的见证人员,见证人员相关资料应备案制项目公司各专业工程师及项目总工程师处;见证人应履行见证职责,填写见证记录。7.0.2监理月报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并报送项目公司和监理单位。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并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送到项目公司工程部。7.0.3监理单位在编制监理规划时,应针对工程的重要部位及重要施工工序制定旁站监理方案,明确旁站监理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监理人员职责等。监理人员应根据旁站监理方案实施旁站,在实施旁站监理时应填写旁站监理记录。项目公司工程部相关人员抽查旁站情况并且要求旁站监理将旁站记录及影像资料报至项目公司工程部。7.0.4监理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部根据会议记录整理,经总监理工程师审阅,由与会各方代表会签。7.0.5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质量事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记录事故情况并书面上报至项目公司。7.0.6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竣工预验收合格后应撰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对工程建设质量做出综合评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签认,并加盖公章。上报至项目公司工程部。7.0.7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项目公司代表应共同签署竣工移交证书,并加盖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公章。7.0.8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编写监理工作总结并提交8项目公司总工程师。8施工资料8.1施工技术资料8.1.1施工技术资料是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用以指导正确、规范、科学施工的技术文件及反映工程变更情况的各种资料的总称。主要内容有: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技术交底记录、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变更洽商记录等。8.1.2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单位编制完成,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并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报监理单位批准实施。8.1.3施工方案编制内容应齐全有针对性,可根据工程规模大小、技术复杂程度、施工重点部位及施工季节变化等情况分别编制。施工方案应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或公司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批,并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报请监理单位批准实施。8.1.4图纸会审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设计单位对各专业问题进行交底,施工单位负责将设计交底内容按专业汇总、整理形成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各方签字确认。8.2施工物资资料8.2.1施工物资资料是指反映工程施工所用物资质量和性能是否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的各种质量证明文件及相关配套文件的统称。主要内容有:各种质量证明文件、材料及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设备开箱检验记录、设备及管道附件试验记录、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书、各种材料的进场复试报告、预拌混凝土(砂浆)运输单等。98.2.2建筑工程使用的各种主要物资应有质量证明文件。8.2.3产品质量合格证、型式检验报告、性能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商检证明、中国强制认证(CCC)证书、计量设备检定证书等均属质量证明文件。8.2.4涉及消防、电力、卫生、环保等有关物资,须经行政管理部门认可的,应有相应的认可文件。8.2.5进口材料和设备应有中文安装使用说明书及性能检测报告。8.2.6国家规定须经强制认证的产品应有认证标志(CCC),生产厂家应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认证证书应在有效期内。8.2.7预拌混凝土供应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以下资料:1)预拌混凝土运输单;2)预拌混凝土
本文标题: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 副本 (2)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890735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