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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重庆市渝北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是渝北区的重点专项规划,是全区“十二五”期间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依据。本规划基准年为2010年,规划目标年为2015年,规划范围为渝北区行政区(不含北部新区),其依据是相关法律法规、条例、标准、政策及规章编制规划。一、规划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314”总体部署和国务院3号文件精神,以增强发展的可持续性为目标,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提高生态文明水平为主线,立足渝北区发展的新阶段、新要求,统筹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实现环境保护与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的有机结合,着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保持并提升国家环保模范城区内涵,为创建国家生态区、重庆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作贡献。(二)基本原则。一是以人为本,环境优先。树立生态立区、环境优先理念。大力发展清洁生产和推广三废综合利用,提倡绿色增长和低碳经济,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二是统筹兼顾,和谐发展。统筹生态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城市环境保护设施改造与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最大限度地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统一。三是科学规划,便于操作。从渝北区的实际情况出发,体现科学性和前瞻性,具有具体的、可操作的对策、措施及指标。四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加强环境教育,强化公众环境意识,提高公众自觉参与环境建设、管理与保护等方面的能力。(三)总体目标。扎实推进以“蓝天行动”、“碧水行动”、“绿地行动”、“宁静行动”及国家生态区建设、国家环保模范城区复核、城乡统筹环境保护为主的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建设,强化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兴隆、茨竹、大湾、大盛、统景、洛碛等镇达到生态镇要求并获命名;重要次级河流水库及饮用水源水质、空气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按功能分区全面达标;区域重大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布局基本确立并投入建设;建立全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和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具有本地区特色的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健全法制,依法管理生态环境。“十二五”期间,国家环保模范城区复核通过并提升,达到国家生态区建设目标,建设成为重庆市低碳经济示范区,农村环境保护及村庄环境大为改善。重庆市渝北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指标参见附表1,其中约束性指标见下表渝北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约束性指标序号指标名称2010年现状2015年目标1森林覆盖率(%)40432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吨)5795.515144.093氨氮排放量(吨)1358.411190.374二氧化硫排放量(万吨)4539.044284.855氮氧化物排放量(万吨)779.97752.676后河、御临河水质总体Ⅲ类总体Ⅲ类7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1008※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89.3(326天)89.3(326天)主要污染物(SO2、PM10、NO2)年均浓度(毫克/立方米)0.041、0.094、0.0330.040、0.090、0.0339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90961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100100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目标。环境监察能力达到国家一级标准;环境监测、信息、宣教能力建设达到标准化水平;城市污水处理厂和重点工业污染源实现在线监控全覆盖。二、环境功能区划(一)水功能区划分1.嘉陵江、御临河渝北段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m、下游100m以及鱼类天然产卵场周边500m范围为Ⅱ类水体;后河观音洞及以上为重庆主城区生活饮用水源,为Ⅱ类水体。2.长江渝北段、嘉陵江渝北段、御临河渝北段、后河、温塘河、多宝河、东河渝北段总体为Ⅲ类水体;作为备用饮用水源的新桥水库、两岔水库等饮用水源地为Ⅲ类水体;栋梁河渝北段(朝阳河)苟溪桥水库及以上为备用水源,为Ⅲ类水体。3.城区景观湖库双龙湖、五一水库、宝圣湖为V类水体,栋梁河渝北段(朝阳河)苟溪桥水库库坝以下为V类水体。4.朝阳溪渝北段、肖家河渝北段、盘溪河渝北段无水域功能;其他水域为为Ⅳ类水体。(二)大气功能区划分。渝北区华蓥山自然保护区、统景风景名胜区、张关-白岩风景名胜区,玉峰山森林公园、南天门森林公园为一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一级标准;其他区域为二类区,执行二级标准。(三)生态功能区划分1.“三山”生态保护区。“三山”,即龙王洞山脉、铜锣峡山脉(含玉峰山和铁山坪)和明月峡山脉生态保护区,主要包括210国道以西茨竹、大湾、木耳、兴隆、双凤桥街道及其铜锣山以东统景、大盛、洛碛、石船、龙兴、古路、王家等镇街的一部分。2.农村生态区。主要包括茨竹、大湾、兴隆、统景、大盛、洛碛等镇起生态协调和环境净化作用的区域。3.城市生态区。主要包括龙溪街道、龙山街道、龙塔街道、双龙湖街道、回兴街道、两路街道、悦来街道以及双凤桥街道、王家街道、玉峰山镇、木耳镇、古路镇、石船镇、龙兴镇等城市建设用地。(四)声环境功能区划。城市噪声控制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通过标准将城市分为1、2、3、4四类区域。农村及未划定声功能区的乡村生活区域(含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为1类区;城区、场镇及开发园区的居住片区为2类区域;工业园区(工业组团)为3类区;交通干线两侧区域(高速公路及城区临路建筑以高于三层楼房以上的建筑为主时第一排建筑物面向道路一侧的区域以及铁路两侧30米以内区域)为4类区。三、主要任务(一)加强生态渝北建设力度,促进生态安全1.三山生态保护区生态建设(1)强化“三山”生态保护管理。将“三山”生态区建设管制区分为禁建区、重点控建区和一般控建区进行管理。禁建区内除从事排危抢险、村民自用住宅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及其必要的附属设施建设、军事设施建设、重要的公益性项目建设、因生态环境保护、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文物保护需要进行的建设外禁止其他各类开发建设活动。重点控建区内禁止从事开山、采石、建坟、住宅类房地产开发、扩建工业项目、扩建办公楼、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等开发建设活动。一般控建区内禁止进行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的开发建设活动。(2)实施“三山”绿化工程。新建设森林屏障工程22万亩、荒山造林3万亩、速生丰产林5万亩、低效林改造15万亩。风景林主要结合森林城市建设和旅游景区景点开发建设;防护林主要是将病虫害严重或生态区位特别重要的纯林培育成健康森林。(3)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管护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华蓥山自然保护区的管护,强化对南天门森林公园、玉峰山森林公园的开发及维护管理,严格限制与旅游设施无关的项目建设。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在具有重要生态价值和代表性的生物多样性典型区域开展长期监测。以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和古树名木保护点建设为重点,结合森林工程建设大力开展植树造林。2.农村生态区生态建设。打造生态循环型的现代都市农业基地,控制农业污染。鼓励应用节水、节肥、免耕、低毒农药等农业新技术,推动农村减排和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大力发展乡村生态旅游与休闲农业。实施花卉苗木产业化工程,按规划重点扶持大湾镇沿渝邻高速路两侧布局建设万亩苗圃基地。到2015年,发展花卉苗木生产基地5万亩,其中绿化苗木4.5万亩、地方特色花卉0.3万亩、其它花卉0.2万亩。进一步实施高山移民和退耕还林工程,实施库周绿化带、退耕还林、荒山绿化工程,对采煤沉陷区进行生态恢复治理;在长江洛碛段建设8~10公里防洪护岸绿化带。在境内后河、御临河、朝阳河两岸常年水位周边建设50m宽防护林带;在两岔、新桥、卫星、东方红水库及观音洞水库常年水位周边建设100m宽的防护林带;其它溪河、塘库周边建设10~20m宽防护林带。进行通道森林工程建设。重点打造渝邻、渝长、中环、二环高速及待建的三环高速等特色大道;做好国、省道及铁路绿化工作;完成区镇村公路绿化。加强水土流失预防,进一步提高林草植被覆盖率,严禁在25º以上的陡坡地开荒。继续实施水土保持沿城、沿库、沿江、沿路“四沿”战略,25°以上的坡耕地全部实行退耕还林还园,因地制宜地建设一批坡面蓄水工程(沟渠、池、凼)和便民工程(人行便道)。加强典型区域的林地面积、林相结构变化的动态监测,加强重点区域人为水土流失、水土流失动态变化以及水土保持效益等的监控。加快生态镇和生态村建设步伐,到2015年统景、大湾、洛碛、大盛、兴隆、茨竹等6镇获得生态镇命名。3.城市生态建设。加快城区产业结构调整,打造宜居城区;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与景观结构,保护渝北区历史文化古城的原有特色;对区境内受国家重点保护的二级以上的野生动植物及古树、名木加以保护,搞好交通、水利、能源、市政、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生态社区建设步伐。加快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建立低碳经济示范园区;推进低碳城区建设,倡导绿色消费;大力发展低碳型(生态)服务业。抓好城市主干道、城市公园、社区公园、城市生态林、城市立交桥的绿化、美化与香化。改建和新建5条景观大道,5个城市公园,45个社区公园,10个景观节点,1个城市森林公园。加强玉峰山森林植被保护,在悦来街道嘉陵江沿岸左侧100m范围内大力植树造林,建设约9公里长的嘉陵江沿江生态屏障。(二)强化环境保护,改善环境质量1.大气污染防治。调整产业空间布局。对城镇周围有敏感目标或大气污染比较严重的企业进行总量控制或搬迁,城区内污染企业全部外迁,严格控制新建企业的环保设施建设。对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的工业企业采取“关、停、并、转、迁”措施,大力推进城区污染企业“退城进园”、“退二进三”,严格特色工业园区的环保准入标准。加强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实施洁净煤技术代替工程,严格控制燃用高硫煤;继续推进清洁能源工程,加速清洁能源替代进程,进一步推进“无煤区”和“基本无煤区”建设,每年煤炭燃用量控制在2010年的用量内;强化工艺废气中的二氧化硫处理。将重庆江合煤化(集团)有限公司炼焦车间进行关闭或转产。强化尘污染控制。通过工业除尘、道路保洁、清洁能源替代、建筑工地管理以及城市绿化等控制措施,全面控制尘污染。继续强化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粉尘治理及监控。加强氮氧化物污染防治。强化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和医药制造业氮氧化物治理力度及监控,鼓励使用脱氮催化剂;加强机动车污染控制,严格排放标准及机动车报废制度,加强在用车排气环保定期检测和环保标志管理。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严格控制逃逸性有机气体的排放,逐步淘汰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高的产品生产和使用。强化典型行业有机废气污染治理示范项目建设,强制关闭、搬迁城区人口密集区内扰民严重或有环境风险的加工作业点。逐步开展现有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改造工作,新增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必须安装油气回收系统。加强餐饮油烟整治。禁止在城区敏感建筑物集中区新、改、扩建产生油烟或者其他损害人体健康的饮食服务项目;禁止在公共场所露天经营产生油烟、刺激辣味的扰民饮食服务项目;对现有的扰民饮食服务项目进行限期整改。加强环卫设施异味整治。鼓励建城区结合旧城改造实施排水管网负压改造,新建城区排水管网应优先采用负压系统;加强垃圾贮存、转运环节异味控制,严格实施密闭运输,留足卫生防护距离;强化现有污水处理厂臭气治理,新建污水处理厂严格执行臭气污染防治措施。2.水污染防治。切实加强饮用水源保护。优化集中式饮用水源用水取水点方案,调整一批取水口位置,开展一批饮用水源地环保整治。加大农村和城市各类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监管和污染源综合整治,限制饮用水源地附近各种开发建设活动,严格整治在具有饮用水源功能的河段开设养殖、餐饮娱乐、旅游活动,严格控制饮用水水源水库汇水区的城镇生活及工农业污染物排放。强化次级河流综合整治。到2015年次级河流(后河、御临河)监测断面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到100%;2012年盘溪河、朝阳溪、肖家河消除黑臭,栋梁河满足功能要求;三峡库区水华预警断面(御临河江口断面和原御临镇断面)不发生水华现象。加强污水处理厂建设及监管。对城
本文标题:重庆市渝北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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